如果你的描述是准确的话:
个人认为,合不合适别人说了没用,还是要看当事人自己的看法!
很明显,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跟女方没有什么关系,女方没要彩礼,给了男方26万作为陪嫁。作为一个旁观者,个人认为,双方的父母都挺通情达理的!
那么问题在于:
1.这10万多点是女方自己出,还是女方的父母出?
2.这个家具家电谁来用?
如果这10万多点是女方自己出,个人认为,这相当于:"提前消费夫妻共同财产!”你人都交了,还差这钱吗?特别是这家电家具是你们2口子用的话.........
如果是女方父母来出的话!个人认为,你可以跟你老公讲道理:“我们家没有要一分钱彩礼,还陪嫁了26万,按理说,这10万的家具家电,应该咱们自己想办法,但既然你现在手头紧,我们就跟爸妈借一点,以后还给他们行吗?”
借此机会可以把家里的“财政大权”揽过来!
当然,如果,这家具家电不是你们来用,那完全可以拒绝!
总之作为一个旁观者,个人认为,很多事情没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灵活处理,不影响感情和生活是最好的,不是吗?
要怎么做,还是要你自己决定!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