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的案子驳回了,西安的案子一审胜诉二审驳回了,我们在河北有个类似的案子,不出名,但是最后给业主拿到了房子。这类案件,小业主底气也可以足一点,积极应诉就好了。
法官普遍有一种心态,就是房价涨了就起诉合同无效要求清退小业主的,太不维稳了,很烦这种开发商,说得不好听点,就是属于土鳖开发商。我们那个案子开发商的老总快80了,亲自出庭起诉业主。
但是要注意购房人的情况还是有区别的,这里面又分成两种,一种是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的,还有一种是手里只有认购书的。认购书比正式合同的业主难度要大一些。
考虑到具体案件,以及各地司法环境的差异(发生这类案件都是在法治落后地区),就算败诉,购房人这一方其实也有后手,就是合同无效之后的缔约过失责任,可以主张房价上涨损失,而且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有不超过一倍已付购房款作为赔偿。
在房价大涨的情况下,违背契约精神的开发商是一大波,不是个例,在河北房价暴涨的时候,有很多开发商要求小业主加钱。 这种开发商都是让政府惯坏的,所以有条件的话,还可以打几个行政诉讼折腾折腾他,没有预售许可证就卖房,罚款也是一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