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有两个工会,民主化后的历代韩国政府都很头疼这两个工会。
这两兄弟里比较喜欢搞事的叫民主劳总,相对不那么搞事的叫韩国劳总。不知道这俩哪没做好被开除了工会籍。
虽然你乎左派天天说文在寅政权反工会甚至指责他的政权是形左实右的新自由主义政权,却从来不提去年12月中旬共同民主党不顾经济界(简而言之就是财阀势力)以及右翼的国民力量党的激烈反对强行通过的工会法修正案。我觉得文在寅虽然能力不够但是也不能低估他在改革劳动关系上的改革意志吧。
韩国国会在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劳动组合(工会)及劳动关系调整法(以下简称"劳动组合法")、劳动基准法、雇佣保险法、工伤保险法等10个修改法案,相关法案将从2021年开始实行。
其中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劳动组合法》和《劳动基本法》的主要修订法案的内容如下:
■ 劳动组合法
1.劳组会员资格
- 删除了第2条第4号关于限制解雇者加入各企业劳组[1]的条文。
- 因此,劳组会员资格可以根据劳组自身规定自行确定。
2.各企业的工会干部、代议员资格
- 规定员工、代议员原则上可以根据工会章程规定,各企业的工会干部、代议员资格应从从事该事业或事业单位的会员中选出。
-最终被解雇者可以成为各企业的劳组会员,但并不具备高级职员、代议员资格。
3. 不是从业人员的劳组活动
-规定非从事事业或事业单位的劳组会员可以在不影响使用者的效率性事业运营的范围内进行工会活动。
-既然没有具体的内容,那么应该对团体协约中的相关部分进行详细规定。 即,团体交涉时可能会遇到困难。
4. 限制不是从业工人的劳组成员的权利
-非从业人员不包括在工作时间免除限度设定、交涉代表劳组决定、争议行为赞成或反对投票等的会员数计算中。
5. 删除劳组专职人员工资禁止规定并修改工作时间免除制度
- 删除工会专职人员工资支付禁止规定[2],但劳动时间免除者只能在劳动时间免除限度内支付工资。
- 超过劳动时间免除限度内容的团体协约仅限其部分无效,超过劳动时间免除限度支付工资时,使用者可因不当劳动行为受到处罚。
6.新设营业场所内交涉单位合并依据
- 以前有一个事业或事业单位因显著的工作条件差异等原因分离交涉单位的根据,但事后合并分离的交涉单位的根据不存在。
-新设了分离的交涉单位的综合依据。
7. 延长团体协约(集体合同)有效期上限(2年→3年)
-团体协约有效期的上限从2年延长至3年。
8. 排除使用者的占有,禁止妨碍作业的争议行为
- 在争议行为的基本原则中,排除使用者的占有,禁止妨碍作业形态的争议行为。
■ 劳动基准法
1. 新设单位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弹性工作制
-弹性工作制单位期限最长扩大为6个月。
- 同时规定了工作日间连续休息11小时的制度和工资保障方案申报义务等。
2. 研究开发业务时,选择性工作时间制结算时间将扩大到3个月
- 新产品或新技术研究开发业务选择性工作时间制结算时间从现行的1个月扩大至3个月。
- 义务性地实行工作日连续休息11小时,结算期间每1个月1周平均超过40小时时需支付加算工资。
文在寅政权还在对《公务员劳组法》以及《教职员劳组法》进行修改,取消了对加入劳组的公务员的职级限制以及允许教育行业公务员和退休公务员加入劳组。现在韩国的劳动市场弹性反而在OCED国家里头排名垫底,如果把劳动力弹性市场化视作是新自由主义的典型特征的话,韩国反而是这帮国家中最不“新自由主义”的国家之一。
5.11更新
韩国文在寅政权是现在亚洲各国中经济政策最偏左翼的政权,我想大家应该没意见吧?
据韩国全国经济人联合会11日发表的《2011~2020年亚洲18个国家最低工资变化比较》资料显示,韩国2016~2020年最低工资年均增长率为9.2%,在亚洲18个国家中排名第一,是亚洲平均(4.6%)的2倍。
这一数字比中国(3.2%)和越南(6.0%)高出3~6个百分点,与制造业竞争对手日本(2.9%)和台湾地区(4.4%)相比,韩国也高出很多。
2011年至2015年期间,韩国的最低工资年均增长率为6.6%,在亚洲国家中处于中间位置。当时,老挝(26.8%)、柬埔寨(20.4%)、越南(18.9%)、中国(12.1%)等国家的最低工资急剧上涨,亚洲的平均最低工资增长率达到8.3%。
韩国有几乎可以说是整个亚洲最具战斗力和斗争性的全国性工会——拥有百万会员的全国民主労働組合総連盟(民主劳总),在朴槿惠政府乃至文在寅政府执政期间都表现出了对企业和政府毫不妥协,抗争到底的精神,其组织领导也多次遭到当局的逮捕与迫害。当然由于IMF援助后韩国长期地新自由主义政策,两任保守派政府的长期打压,大企业的长期垄断等一系列原因,韩国工人的工会参与率还比较低(大概10%,和美国差不多),底层劳动者尤其是“非正式雇佣”劳动者待遇仍然严峻,贫富差距依然较大。
韩国人尚且有民主劳总和韩国劳总
我们有……微博和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