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不仅不算奴隶制度,反而制约了奴隶制的发展。
塞琉古帝国的使者来到印度之后,经过考察,得出一个结论:所有印度人都是自由民,连一个奴隶都没有,印度的这一特点是很出色的。印度人不使用任何异族奴隶;印度人本身,更是无人当奴隶。
他这个结论对不对呢?那肯定是错误的。但可以看出,印度社会并不大量使用奴隶,为什么呢?
原因很简单:种姓制度比奴隶制可好使太多啦!
首先,种姓制度的基础是职业分工,简单地说就是用“洁”来划分职业。它给每个种姓和每个职业都标上纯净程度的标签,意味着职业被细分。一个种姓如果参与了别的职业和劳动,意味着这个职业玷污了他的种姓,又或者是他的种姓玷污了这个职业。
知道这个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奴隶制在印度反而发展不起来了,因为“奴隶”这个身份是缺乏细致的职业分工的,这对于推崇种姓分工的婆罗门教来说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打个比方,有的种姓专门负责整理家庭卫生,有的则负责倾倒排泄物;如果一个奴隶既打扫家里卫生,又出去倒粪便,这对于严格划分职业的婆罗门教徒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种姓制的宗教概念本身就已经可以压迫低种姓为高种姓服务,只要把被征服地区的人民划分成为细致分工的首陀罗,就足够满足高种姓的劳动力需求。而且这些被划入低种姓的人接受了婆罗门教的纯净观,承认自己从本质上“污秽”,相较于奴隶更缺少反抗性。
奴隶制度相较于种姓制度还有一个不同就是奴隶是会被到处买卖,四处生活的。而一个低种姓的人如果到了别的地方,失去了跟家乡的联系,身份会模糊,地位有可能发生变化(虽然冒充高种姓难上加难),也就是说种姓制度最好是安土重迁的,只在原有地区生活,这跟被四处买卖的奴隶制也有冲突。
奴隶来源的困难也是一个因素,因为印度人不能把高种姓的战俘作为奴隶使唤,这有悖于婆罗门教,而低种姓又没资格当兵打仗,也就不存在大量的奴隶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