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清的确不怎么样,但碰到这种事,冒名者是要被砍头的。
按照常理,一个基层公务员总会有基本的是非观,哪怕是龌龊事天天干,当着媒体的面还是会多说漂亮话。那么多贪官被抓前还在讲党风廉政建设,不就是这个道理吗。这个被采访人的观点在我们常人看来明明是惊世骇俗,可是她却敢当着媒体记者的面光明正大地讲,这是什么原因呢?
很可能的一个原因,就是冒名顶替这种事情在当地已经稀松平常,甚至到了一个基层公务员对此见怪不怪的程度了。后来我记得有个新闻,说山东集中清理冒名顶替上学的事情,一下子清理出两百多。不清楚是不是已经全面核查,也许还有更多,但就算只有这两百多也是很大的数字了。
披露的名单里,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是重灾区,242人里占了135人,还有大量非知名院校。
有资源的家庭要给孩子整个名校光环,要么直接送国外,要么国内走特长生,都是公开合法的安全手段。
折腾这么多,用这种埋雷的手段进非知名院校,说白了,就是要个本科身份。
因为公务员和国企及事业单位的不少岗位,本科身份是个硬性门槛。
所以我更好奇:这242人拿着这张文凭,去了哪?
院校在文凭上冒名顶替,暴露这点猫腻,哪里谈得上绝?但是拿了文凭之后的故事要是暴露了,就真的有点绝了。
还好她顶替的不是一个极端点的顶替者。
不然被顶替者愤怒之下,失手把顶替者给杀了,那可就难办了啊。
不知道到时候这位同事会不会站出来说:“人死不能复生,现在把被顶提者执行死刑也于事无补,死人也不能活过来,还不如顶替者家属和被顶替者协商一下,给被顶替者一个好点的工作,让她挣钱来赔偿。”
如果顶替者家属不依不饶追求正义的话,我希望她能再站出来指责“死者家属做的太绝”,“你丢掉的只是一条命,人家失去的可是一个学历啊。”
如果这位同事能做到这一点,那我国废除死刑指日可待。
在山东这连续的冒名顶替里面,我看到的不是一个一个的事件,我看到的是一片土壤
只要这篇土壤还在,歪瓜裂枣就不会断
现在没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了
不是因为悬崖勒马,不是因为激发天良
而是因为大学扩招了,读大学没什么利益了
这片土壤只是转战了另外一个战场,在其他还有利润空间的地方继续勾连、裙带、输送……
今天这位同事的言辞,就是这片土壤继续存在的铁证
尤其是这样的言论是发生在我们的基层,我们平时接触到的,也只能接触到的基层
现在冒名顶替者的事情吵得沸沸扬扬,我不信这位同事不知道舆论的走向,而且是有人来采访,我也不信她只以为这是私下饭局里面的吐槽
只能说明一点,她觉得这是可以说的,也坚信这是正确的
罚酒三杯、大事化小、官官相护
的确
撤职以后王丽丽也不能顶上这份工作
但是我们缺基层这一个公务员么?我们缺的是碰红线就死的案例,我们缺的是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决心
还有这句话,双方应提前协调
我知道这位同事想要表达什么,大家肯定也都知道她想表达什么
钱
对的,花钱平事儿
整个顶替的起因是花钱办事儿,花钱顶替别人;现在解决也是花钱平事儿,花钱让被顶替的人别咬着不放
这就是我们的基层
以势压人、以钱压人,都压不住了就骂人来压人
在台面上,我们国家订了很多规则
在台面下,很多人更习惯用「圆滑」的手段来处理
甚至把坚持规则坚持正义的人,看做不合时宜,看做不上道
殊不知最能保护老百姓权益的,就是这些规则;想要欺压老百姓权利的人,就是扭曲、规避、绕过这些规则
我们现在希望的是台面上的越来越多,台面下的越来越少
可惜有的土壤太根深蒂固了
更可惜有些年轻人也以「世故」为「成熟」
评论里面有山东人在激动
咋啦?
帮你们山东人拔脓疮,这不是好事情么?莫非你们家里都是手眼通天可以冒名顶替别人的?
我都不知道是屁股太歪还是太好面子
央视报道的时候也没说某省啊,直接说的是山东冒名顶替者啊,没见你们去闹啊
咋啦?
山东这两个字都不能说,那你们和这个同事的逻辑有什么区别
家丑不可外扬、息事宁人……
多少恶行就藏在这两个词下面
2002年的时候还有河南周口市王娜娜事件
2002年的时候还有湖南省邵东县罗彩霞事件
2002年的时候还有湖北省孝昌县王俊亮事件
2010年河南黄海霞,1999年河南张志刚、2003年内蒙古麻巧珍、1998年陕西荆高峰……
五湖四海,大江南北,遍地开花,潸然泪下
——你如果觉得我说的有道理,麻烦关注一波 @biubiu爱吃肉 ——
这名大姐讲话理太偏,表现出迷恋权力、利益至上、极度利己、无视法律和公平正义理念的扭曲价值观,这种人如果是党员,应该开除党籍,因为她的三观实在是不像一个道德先锋模范的党员。
她的观点有三处:1、把盗名者撤了街道党委委员职务,受害人也上不去(党委委员),所以于事无补;2、应该提前协调;3、现在双方两败俱伤。
先说第一个观点,盗用他人身份上学、就业,本身就是严重的欺骗行为。题中的盗名者欺骗组织、欺骗人民和社会,情节非常严重,说是诈骗不为过。对这种干部就应该依法撤销职务甚至双开。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也是法律应有之义,不应该为这种骗子感到惋惜。
也许,她惋惜的可能不是盗名者个人的得失,她惋惜的是这个职务没了,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迷恋和崇拜思想在作怪,相当于把自己代入了盗名者角色,产生了共情心理。
她的这种三观,用网络上的流行语总结就是:被顶替者失去的只是人生,而盗名者失去的却是副科级党委委员职务啊。总之,她的屁股不知道歪到了何处,唯独没有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
至于受害人能不能上去,那是另外一个问题。现在受害人要的就是一个公平。这个公平包括对盗名者进行处罚,也包括获得赔偿。这个党委委员,本来就不是受害人的职务,未来她也没有可能就任这个职务,所以对于她来说,没什么好受伤的。
经过舆论的曝光,受害人想要的公平结果已经出现转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两败俱伤的局面,对于受害人来说,事情正在向积极的方向发展。盗名者受到惩处,她自己获得赔偿方面,有了明显的转机。
至于盗名者同事说双方应该“提前协调”,更是三观错乱,本质上主张利益至上,公平至下,一切都可以交易。协调什么?无非是私下交易,受害人闭嘴,盗名者继续逍遥。这种交易要么是权力交易,要么是金钱交易,不管是哪一种,都可能是法律、道德和舆论所不容许的。
盗名者冒用受害人姓名上学、工作、生活,本身侵犯了受害人的受教育权、就业权、姓名权,受害人举报盗名者、诉诸舆论监督,是她行使为仙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所提倡和保护的合法权利。从来没有什么规定,要求受害人一定要事先跟盗名者协商。
所以,受害人无需跟盗名者“提前协调”,也可以不接受盗名者的私下道歉和赔偿。如果世界按照这位同事的逻辑运行,盗名者继续用他人姓名欺骗组织和人民,而被害人仅拿到一些不足以弥补她人生缺憾的金钱,这才是对社会公平正义最大的讽刺。
综上,我劝这名同事一句,你可以没有同情心,你也可以对受害人的遭遇不管不问,但是你不能同情一个盗名的骗子,为她打抱不平, 甚至还去谴责受害人做得太绝。用网络流行语说,做个人吧!
对付这种弟弟最简单,
原谅顶替者,恢复工作,恢复学历,既往不咎,戴罪立功,
把这个弟弟的工作,学历全部转给被顶替者,
被顶替者这么多年的损失也要她出,
再放这种道德模范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别挡着这种货飞升的路。
这个……这位同志,我郑重的通知您,我准备和您的女儿或母亲或其他直系亲属发生亲切友好的超友谊负距离关系。我知道,她们可能会羞涩的拒绝,或者欲拒还迎的假装抵抗一下,玩玩情调,但如果事后您发现她们身上有蜡或者其他痕迹,那只是爱走过的痕迹。
对了,不要麻烦警察,不要做的太绝!如果您在想什么处理方式可以将此事和平解决,不如叫我一声爹?那么这件事在法理和道德上就全部说得过去了。
希望您斟酌考虑。
我记得,鲍某某的案件一曝光,我就说了:
嗯,被很多老乡喷了,说我在抹黑山东。
我也不知道,“黑”,用得着我抹吗?
一亿多人口的大省,几千年传下来的“孔孟之乡”,是我能抹黑的?你们太抬举我了!!!
高考被顶替,查?——推到死人身上!
2019年就向纪委反映了,直到2020年新闻曝光,才决定处理!
当地不知道吗?早知道了!只要不闹大,不被报道,就不会处理,这不是我大山东一贯的作风嘛!!!
神奇不神奇?——这你也说是我在“黑”?!
你说——这是个例!
一查,240多起顶替者......
就问你怕不怕!
240多个,背后是挑灯夜战、起早贪黑的人,他们的人生被改写!!!
您别告诉我,这下除了240个,怎么处理?
嗯,看看哪些亲戚这几年去世的?谁在三五年之内还没死过个亲戚啥的!
嗯,240个去世的亲戚干的!
呵呵,照这个说法,冒名顶替——必死亲戚!这些亲戚们,知道操作手续会折寿,他们还是毅然选择……真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奉献精神!
糊弄鬼呢!
各位,你们凭良心说,我大山东,是我抹黑的吗?当群众们眼瞎?
真的,千万别太善良!
被改变人生的不是你,用得着你Y在这善良?
我可怜他,谁可怜我?
在农村,考大学几乎是人生改变命运的最好机会!
一个贫苦家庭,能出一个大学生,那是全家人的荣耀!
被改写的,不仅仅是这个人的命运,还有这个家族的荣耀。
真的,人啊,别太善良,旁边有人这样说话,得给她一大嘴巴子!
你看,我该问候人家,就问候,绝对不惯着他毛病!
我知道,喷子的伎俩“你玩不起,你.......”
我就玩不起,我就问候你,爱咋咋地,拿道德绑架我?我是那忍气吞声的人嘛!
真的,伤害过我的人,我绝对不会祝福他们。
我要是知道曾经伤害过我的人现在过得不幸,我心里特别高兴!
特别特别特别的那种!
比如,这位:
哎哟,还有比这更开心的事儿吗?
真的,通通给我起开,谁都别劝我大度!
失业了啊,哟西!
网约车开不了了啊,哟西!
还有孩子啊,哟西!
等孩子开学找个临时工干干?兄弟,你家孩子有半年没开学了吧!
真的,我特兴奋,谁也别劝我大度,这货当年骂我时豪情壮志,可不是这样子的啊!
瞅瞅,我这股小人得志得劲儿,照照镜子,我都想抽自个儿:至于吗、人家失业,你还在这幸灾乐祸!
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斩钉截铁地说:至于,很至于,他活该!
我同情值得同情的。
但是,伤害过我的,对不起,我就是幸灾乐祸。
别劝我大度,我只对值得大度的人大度。
说我小人得志?呵呵,我只能说——你说对了!
如果我被顶替,摆摊,可能就是我的人生了。
可能下面文章里,找对象,就真的.......
觉得我说的有道理,点个赞+关注啥的。
嗯,这个话题,我计划出个视频!你懂的
B站:勋哥很忙
这位同事应该注意郭德纲雷,以免出门了被雷劈。
我们有个惯性思维,经常会忽略或者往小了考虑受害者已经承受的不公和伤害。而更多的去替可怜被惩罚者所面临的处罚和损失,各种说辞为ta开脱惋惜,道德绑架要求受害者放下仁慈。
比如,一个男生强奸了他的同学,女方家庭不愿意和解要追究责任到底,强奸犯要面临罪该应得的惩罚时,我们就各种理由去劝女方原谅,让受害者又一次面临心理负担,甚至变成受害者毁了强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