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下澎湃新闻的最新视频:
原答案:
现在的一些小学教育真的感觉在走一条歧途。
一个语文教师评点小学生的作文,无关紧要的废话倒是一堆,罗贯中的《西游记》这么明显的错误反而不点出来,实在让人怀疑这位教师的专业能力与专业素养到底行不行?
是不是本身能力不足所以只能找些“不传递正能量”一类的套话来敷衍了事?
我们的小学教师队伍中,从来就不缺少不学无术却又想要树立权威,最后尽拿一些“让你今天不戴帽子”为理由批评学生的闹剧。
更何况正能量这个词,来源就颇为尴尬
2001年,日本学者江本胜出版了著名的伪科学书籍《水知道答案》,书中发明了“正能量”和“负能量”的概念。
2010年,山木教育集团前总裁宋山木侵害女员工案引发社会关注,宋山木侵犯一女员工前,说“你身上充满着负能量,需要我给你注入正能量”。
确定要让小学生传递这样的正能量吗??
这个事件是个悲剧。对孩子和她的家庭是个悲剧, 对公立教育界也是个悲剧。涉事的老师也是个悲剧。英美的主要媒体也在报道这个事情。
《礼记·学记》礼记卷十八
“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不学操缦,不能安弦;不学博依,不能安诗;不学杂服,不能安礼;不兴其艺,不能乐学;故君子之于学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夫然,故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是以虽离师辅而不反也。”
现代的教育十分重视师生关系, 相信大家要搜索的话也能找到无数的论文和参考书强调这一点。即便是古人, 也知道 “故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在这个小学女生坠楼事件中,令人作呕的事情是涉事的公立教育系统的老师把本应当是纯洁的师生关系用来变现。这是俺十分不安的事情。 一方面用 “正能量”来要求学生, 另一方面却用师生关系来要挟学生, 这是哪门子的老师啊? 俺也许有点穿凿附会了, 但是俺觉得也许正是孩子无心写下的无忌真言戳中了这个老师的痛处,才引来通篇的红笔批注。又留下充满反讽意味的
“传递正能量”!
对吗? 这不是一种歇斯底里急性发作的表现吗? 又撕又画的,再加上语无伦次欲盖弥彰的“传递正能量”。
“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在如今的社会里,有人表面看着善良,可内心确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摘自五年级学生缪可馨的作文《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在关闭的教室门后面, 这个老师是否对孩子露出过狰狞的面目已经不确定了, 因为这个事情已经闹大了。 出人命了。
人们说,在米国现在流行着两个病毒。 一个是 COVID19, 一个是种族歧视。 俺觉得教育界的这个用师生关系来要挟学生的事情,毒害祖国的程度要甚于 COVID19, 它毁了下一代的精神。COVID19 还不侵犯青少年。
【未完待续】
//////////////////////////////////////////////////////////////////////////////////////////////
俺不只一次听到教育系统的朋友说这句话:“螺丝壳里做道场”。教师们面临的各方面的压力无疑是巨大的,不管是从上级、同级、学生家庭以及自己的家庭。他们/她们的责任和付出也是巨大的。了解这个事实, 有助于理解事件中的老师为什么可能会做出新闻中的一些事情。
俺不去评判孩子的表现。因为孩子是否可爱、是否聪明、是否前途远大,不会影响俺的结论。即便是一个先天痴呆的孩子,她/他也不应该受到新闻中披露出来的一些不公。
在以前的回答当中, 俺也留意到祖国的中小学教师群体里有些很不健康,和祖国教育的宗旨相违背的做法。
很不巧, 才一年过去就发生了常州小学女生坠楼事件。
常州是一个有 2000 多年文化的古城, 江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文化教育大省。解放以后还是沿海发达地区。江苏自古便重视教育,人才辈出。普通高校数和在校人数均居全国首位。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每10万人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10815人,位居全国前列。按常理推断,小学生坠楼事件应该发生在人口更多而且更落后的省份。
因此俺觉得这个事件对公立教育界是个悲剧。
身正不怕影子斜。新闻中披露出来涉事的老师存在类似 “吃、拿、卡、要”和涉嫌索贿的行为。 这个老师拿着来自纳税人的俸禄还需要自己创收,恐怕也是有她的不可说的苦衷。这样的事情如果没有真凭实据,学生的家长也不会拿出来讲 。 如果坐实的话, 即使没有人命牵涉其中, 这个老师的教育生涯就应该是走到头了。 这个污点即使不进入干部档案, 也会在坊间流传很多年。 因此, 涉事的老师也是个悲剧。
除了以上的问题, 涉事的老师的一些手法也是值得注意的。
教师作为一个引路者, 没有给学生指出正确的方向和方法。屡次用这种羞辱式的批改方式,令人不由质疑他/她的教学水准和职业操守。 这样的批改没有指导意义, 让学生完全找不到北。 只能用可怜的穷举的方法来试探一条死路(对不起,这里不应该提到死)。但如果俺是这个可怜的孩子的话, 俺也会不停地碰壁。 可想而知,这个孩子遭受了多大的心理折磨。
语文不是思想品德课 (也许教育主管部门要把思想品德融入语文教学),作文也没看出有意识形态的错误, 总的来说还是能拿 75 分以上的。俺看到逝去孩子的作文条理性明显要强过俺这个知乎 Lv8 写手。说实在的, 俺初中毕业写出来的散文更散。 知友们还经常点赞。从这个角度出发, 俺都要为这个孩子鸣不平。
涉事的老师时常给孩子冷嘲热讽和打过学生耳光, 这是俺最不能接受的。 俺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即便是一个先天痴呆的孩子,她/他也不应该受到这样的不公。顺便说一句,打学生在加拿大是犯法的。不只是儿童福利厅和教育厅要管,警察也要管的。
尽管俺是黑5类的后代,小时候也是优秀的少先队员,每年都拿三好学生,心里只有一个理想, 那就是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长大以后要当飞行员把英帝美帝打得抱头鼠窜。但是,那个时候俺就已经发现老师们不让写真话。甚至不让说出自己的想法。比如, 俺放学的时候哼着一首自己编的小曲:“没有国民党就没有旧中国~”。俺没留意到一个远房亲戚(老师)在旁边。回到家, 俺面临的是一顿暴打。暴打玩了还要罚跪。全家的大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同情俺的。俺看到常州小学女生坠楼事件的新闻,情不自禁地代入了自己,泪如雨下。 如果披露自己的真实想法就是 “传播负能量”, 那咱们长大以后,将不免都被逼成说谎成性的大人。 俺也情不自禁地设想,如果俺家的孩子也碰到这样的老师,那俺应该如何开导他们。
一位退休的加拿大教育部官员/校长/教师和俺说过,如果学校让孩子没有归属感, 这样的老师/校长也是不合格的。因为中小学阶段, 学生在学校度过的时光比在家里的时光还多几倍。
因此俺认为老师嘲笑学生打学生是违反教师行为准则的事情, 也是一个抹不去的污点。这算得上是教师主导的欺凌行为,在一个正常的学校(2020年)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如果从教育主管部门的角度来看, 这是教师的行为失当。 顺便说一句,打学生在加拿大是犯法的。不只是儿童福利厅和教育厅要管,警察也要管的。
如果俺举外国的例子, 恐怕会有人说“何不食肉糜”了。 但是俺还是要举一个加拿大的例子。俺家两个孩子(小学)除了一本笔记本(日程表), 从来没有带过其他的书上学。 即使是这个日程表不见了, 老师也不会责备他们。 老师会写纸条放在信封里让孩子带回家给家长。不用带教科书可能是“何不食肉糜”。 写纸条放在信封里让孩子带回家给家长, 应该不算“何不食肉糜”了吧?
(祖国)有的教师以为教学就是备课、讲课和刷题以及批改作业, 他们忽略了学生的心理成长。据俺所知, (祖国)教育部门(教育部和教育局)对学生的心理成长有很高的期望,同时教育局对教师有相应的培训来有保证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所以俺敢说,老师嘲笑学生是教师主导的欺凌行为,在一个正常的学校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俺不只一次问过自己的孩子, 老师有没有嘲笑或者贬低过你们, 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他们得到的都是鼓励。
老师嘲笑学生(心理暴力),从 SEL 的角度来看,结果就是把学生推进入了“红区”。
作为一个教师如果说不明白这样的行为的后果,那只能说要回炉培训了。很多人(教师)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我拿了工资不是为了取悦学生的”。可以说如果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的话,这样的教师生涯会是痛苦的,总有翻船的时候。
人们说,在米国现在流行着两个病毒。 一个是 COVID19, 一个是种族歧视。 俺觉得教育界的这个用师生关系来要挟学生的事情,毒害祖国的程度要甚于 COVID19, 它毁了下一代的精神。COVID19 还不侵犯青少年。
即便是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官员(包括纪委的干部),如果他们认真地分析这个老师的心理活动, 也许亦可能同意俺的观点。
俺只愿同样的事情,在祖国的大地上永远也不再发生, 不管是江苏这个自古的文化教育大省。还是人口更多而且更落后的省份。
【未完待续】
简单的来说,这就是“霸凌”。那篇作文像是正常批改的样子吗?反正我的目的就是让你痛苦,不管你做什么都是错的,在职场上吃过类似苦头的怕不在少数吧。“霸凌”也是要找个由头才好动手的。
来自老师的霸凌,要么老师滚蛋,要么转学,没有中间路线。
我觉得所谓“正能量”、
”思想合格“之类的东西应该规范化,
现在类似评价完全成了话语霸权,
成了打压学生乃至权力寻租的工具,
如果这小孩的爸是教育局长,
老师敢说她负能量
我就直播硫酸洗脸!
社会发展到今天,
教育呼唤的是规范化,制度化,
应该详细列举规范,
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要穷举一切可能被批评,惩罚的情况
严格遵守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
1.
某家长:你小小年纪嘴就不干不净的说“脏话”,谁教你的?
某孩子:你和别人说话的时候不经常也说这些吗?
某家长:我是大人,你个小小孩不学好!
某孩子:为什么大人可以不学好,小孩就不行了呢?
某家长:.......
2.
某老师:X同学,你为什么要在“我的理想”这篇作文里说你要当“大款”?
X同学:因为我爸是大款啊,我觉得他很威风.......
某老师:X同学,“钱不是万能的!”我们要传递正能量!
X同学:哦,这样啊,那老师,要不我跟我爸爸说说,下个月开始不给咱们学校“赞助费”了.......
某老师:......."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能的”,你的作文先这样吧,你也别跟你爸说了......
3.
某学校领导:你们班学生写这样的作文你也不管管?还《“素质教育“不”素质“......》。
某老师:这篇文章写的没什么不对的呀,这个学生文笔很不错,而且很有奇思妙想........
某学校领导:奇思妙想个屁啊,你干了这么多年你不知道吗?高考作文题要求里怎么写的?——”内容积极向上“你这叫积极向上吗?你要知道,高考对一个孩子有多重要,对你有多重要,对学校有多重要?为什么学生家长拼命的要来咱们学校?不就是因为咱们学校的”升学率“高嘛!这事能开玩笑嘛?
某老师:好,我知道了,我回去就引导这个学生多写一些“积极向上”有正能量的作文!
4.
学生A:你知道嘛?班长肯定是D!
学生B:不能吧,他学习不好,人缘又差,又爱打架,这样的人也能当班长。
学生A:他爷爷是校长,你不知道嘛?
学生B:我知道啊,但是,校长人很好啊,经常教导我们:“做人要正直!要实事求是!”他肯定比不会让他孙子当班长的!
学生A:你别傻了,咱们是朋友,我告诉你个秘密:知道我是怎么当上中队长的嘛?去年校长他亲戚要找工作,找到了我爸.......你懂的.......
学生B:不可能,我不信,校长就不是那样的人.......
数日后,D当选班长!
最后,“很多事情可能小孩子看的比大人还明白,只是很多大人不敢,不想,也不能承认罢了!”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从打斑之前我还是站卡卡西的,其实在凯vs鬼鲛那时候我心里就已经明白了,凯老师已经强的过分了,但是我仍然觉得卡卡西有胜算。
但直到六道斑登场
所有人都很绝望,当年追剧的我也很绝望。但是,你永远想不到那个男人有多强,当红色蒸汽沸腾时,无论是风影火影还是卡卡西都只能有观战的份。
另外感谢岸本老师没有把凯写死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把自己往死路上逼,真是叹为观止。
同样是斗争,亚文化圈互斗的烈度上限,恐怕都比不上主要民族和少数民族斗争的烈度下限——肖战事件至今七个半月,因斗殴死亡或重伤的人数目前为0,放到民族矛盾中连个事都算不上:别说史书,就是新闻里面的民族矛盾,有死有伤都是常事;至于上限,亚美尼亚大屠杀、卢旺达大屠杀这种几十上百万的中等新闻遍地都是,纳粹集中营和美国剥头皮这种数百万级别的大新闻也不止一次两次,把肖战的铁杆粉丝和铁杆反对者打包塞进集中营里杀个一干二净,也就马马虎虎够上“大屠杀”的字眼。
现在斗争的一方宣称要强行把斗争层级从前者提升到后者,干不成也就罢了,干成了的话,专政铁拳饶得了他么?真把我党当成不读史书也不知道怕的铁憨憨?
话说回来,通过引爆更高层级和更高烈度的矛盾来转移或者推迟当下面临的矛盾,这搞法有多作死,部分肖战粉丝就没有一点数么?九年义务教育总接受过吧?通过殴打苏联来解决“生存空间”问题,通过殴打美国来解决原料缺乏问题,这哥俩结局如何都已经写在历史教科书上了,不至于一点不知道吧?
随便说几个想到的:
斯卡文的单位ratling gun鼠特林,无论是英文还是中文都很巧妙
然后各种warp翻译成次元也是非常不错的。毕竟词本身跟次元搭不上边
storm vermin翻译成风暴鼠
然后skavenblight翻译成斯卡文魔都感觉也是很形象的
泰里昂和泰格里斯都用泰开头,突出二人是兄弟(tyrion一般应该是提里昂吧)
在不同的区域,翻译者明显用了针对不同文化所用的翻译模式,而不是简单的音译。比如帝国的各种道夫和海姆,矮人的各种XX堡,古墓王的城市就用了比较exotic的翻译比如喀慕里的音译应该是海姆里之类的
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人名翻译有妖婆赫利本(妖婆突出她其实很老),grudgebearer负怨者,xx the grim翻译成无情者xx。
混沌派系的翻译也很有意思。chosen翻译成神选者。听着就厉害。dragon ogre龙巨魔的翻译省掉了巨字(因为他们明显不是巨魔)以防引起争议,sigvald the magnificant直接翻译成美人西格瓦尔德,很符合他的设定。
蜥蜴人的翻译也很不错。四种蜥蜴人如果音译就是斯奇克(?)、萨鲁斯、克拉西和史兰。翻译者形象的翻译了前三个(灵蜥、蜥人、巨蜥)但又没有用“蟾蜍”这个翻译,而是用了史兰,显得他们与众不同而有些高贵。cold one翻译成冷蜥,而horned one明显跟冷蜥差不多所以没有翻译成“角蜥”而是巨角冷蜥。
不过也有些我觉得翻译欠佳的。比如grimgor ironhide的铁皮,应该是维京名吧,但听起来真的好蠢。还有死亡大师斯尼奇,snikch本来应该是跟sneak有关系的(他自己都说sneaky snikch),但翻译却只是音译了斯尼奇。还有lord kroak克罗卡领主,人家明显不是领主,这里的lord翻译的就不太合适。
说真的,我不是这个专业的,所以对结果不做太多评论。只是就这封回复感到疑惑。
1、原论文的核心结果到底有没有被严格复现过?如果有,直接说明,某某文献按照我们的流程获得了相同的结论。end of story。饶毅道歉,他们获得清白之名。不用扯什么别的。如果没有,或者是列举的文献并没有真正严格复现他们的结果,那就是混淆视听。如果是列举的文献有部分佐证,但是并不能复现,那么这些文献所重复的结果和原论文有何区别,需要做出说明。
2、“第三方实验室重复GPCR截短体仍具有功能实验结果的文献目录”,所说的“GPCR截短体仍具有功能”是不是就是原论文的核心结论?我虽然不是这个专业的,但是我想无论如何一篇学术论文都不会把这样笼统的说法作为一个结论的。就好像说,我发一篇论文说我实现了常温常压下煤制金刚石,我不能引用其他高温高压下石墨制金刚石的文献,说一句“碳材料可以制成金刚石”来给我背书,虽然我引用的文献没错。也就是说,这些文献中的结论和原论文的有何区别?这个不应该被一个笼统的说法含糊过去。
所以,扯了半天,我们期望的回答:“到底有没有第三方严格重复的实验结果?”被回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