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宗的突然去世以及南京突发连环地震,导致明朝还都南京的计划从此搁浅。
众所周知,明成祖在位时迁都北京,但是这时候已经是永乐19年了,离朱棣病死只有3年不到。因此朱棣的皇帝生涯多数时候是在南京度过的,太子朱高炽也是一样,对南京有着深厚的感情。
同时,迁都北京之后明朝在漕运上的浪费巨大也成为了明仁宗即位后考虑还都南京的一个重要原因,朱元璋时期规定的粮长制度等等体制都是为南京而设,本身南京就处于帝国最富裕的核心地区,粮食物资转运并不构成什么过于扰民的事情,但迁都北京之后,物资运输无论是耗费还是危险系数都大大增加,这也使得仁宗下决心还都南京。
对于这样的决定,诸多大臣们也表示支持(本身当年就对朱棣强制迁都北京多有不满)
“东南转运输,每以数石而致一石”
“当今江南民力困于漕运,请还都南京,以省供亿!”
“南京实国家根本,不可不为深远巩固之谋,今明诏下颁,军民忻忭鼓舞,咸起回銮之望,乞留圣意,任将益兵,以严守备,为国家万年之计。”
“他日回銮,亦可以省东南转输劳费,此古人居重驭轻之策,不可以不加意”
“南京龙蟠虎踞,气旺地灵,水陆交通四方辐辏之地。我太祖高皇帝定鼎于此,良有以也。伏愿终丧之后,上顺天心,下慰人望,苏南方转输之劳,省北地供给之费,仍置留守于北京。以备时巡。则祖宗帝业永全,而南北之人心皆悦矣!”
于是在一片期望之中,洪熙元年三月,仁宗皇帝正式下令北京称号改为“行在”(政府临时驻地的意思),准备还都南京。
“将还都南京,诏北京诸司悉称‘行在’,复北京行部及行后军都督府”
“长陵崩后,仍称北京为‘行在’,则南都为京师”
与此同时,仁宗还派遣太子朱瞻基先行前往南京留守,并维修南京皇宫。正在形势一片大好,还都南京近在眼前的时候,洪熙元年五月,明仁宗突然死了。
迫切想要回南京的皇帝驾崩也就罢了,南京此时还连续发生了密集型地震(太子朱瞻基估计在南京都吓死了,此后坚决不再考虑还都南京的问题)
正统六年(1441)之前,南京的地震总共为81次,而且主要集中在洪熙和宣德年间。在之后的204年(1441-1644)里,南京有地震记载的仅仅只有30次,还不足洪熙元年的39次。
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还都南京的问题被无限期搁置了下来。但考虑到仁宗皇帝的遗愿,所以朱瞻基即位后依旧保留南京的京师称号,北京照样只当行在,并继续南京皇宫的维修工作。
直到朱瞻基也去世,年幼的英宗即位,正统六年(1441),南京的京师称号被转移到北京。还都南京的事情才彻底成为泡影。
(对于评论区说“只有迁都北京才能控制北部地区,加强边防”的朋友们,敢问你能举出哪怕一个证明明朝迁都北京之后给边防带来的不是麻烦而是优势的例子吗???靠什么加强边防?是靠英宗天顺四年吓得避战不出光看着蒙古大军“烽火达于京师”的边军,还是靠孝宗时期停止操练派去专门负责给国丈家修别墅的京军?)
有明都燕不过二百年,而英宗狩于土木,武宗困于阳和,景泰初京城受围,嘉靖二十八年受围,四十三年边人阑入,崇祯间京城岁岁戒严。
上下精神敝于寇至,日以失天下为事,而礼乐政教犹足观乎!
江南之民命竭于输挽,大府之金钱靡于河道,皆都燕之为害也。
还有,看看做学问人的评论到处引经据典,那些只会发除了臆测,猜想和“我认为”之外没半点实质内容的评论的人,难道就不羞愧吗?给张图膜拜一下什么叫有营养的评论:
1935年9月,中央红军打开腊子口,翻越岷山,来到甘南平原,心情愉悦,“三军过后尽开颜”——在川西藏区风餐露宿,又是雪山又是草地的,所有人都有些形销骨立,但在相对繁华的甘肃,人烟稠密,正是陇上麦香之时,红军好好地改善了下伙食。
教员叫来红一军团侦察连长梁兴初和指导员曹德连:红军现在已经不缺食粮了,你们能不能想办法搞点“精神食粮”?
梁兴初心领神会道:你是想看报纸了吧?
在红军驻地不远处有个叫哈达铺的镇子,煞是热闹,虽然叫哈达铺,其实和哈达没关系,是个回民和汉民混居的镇子。
这一天,一队国军士兵耀武扬威地来到哈达铺,为首的中校更是趾高气扬,镇里的国民党党部书记、保安队长以及豪绅富商们一个个满脸堆笑,点头哈腰地前来迎接。这些国军正是乔装打扮后的侦察连,为首的中校正是梁兴初。
忽然,街角出现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国军军官,他是国军鲁大昌部的一个少校副官,路经此地,听说有同行,倍感亲切,于是前来攀交情,梁兴初和他谈笑风生。
副官下榻的旅馆门口拴着一头骆驼,梁兴初见上面倒驮了不少报纸杂志(可见副官也是好学之人),不禁眉开眼笑,立即表明身份,并将一脸懵圈的副官五花大绑,带上报纸满载而归。
教员兴致勃勃地翻越报纸,一条消息让他眼前一亮:徐海东、程子华率领的红二十五军已经和陕北的刘志丹会师了。
这条消息改变了红军的命运。
"为了资本主义大某,要忍耐“搞不好还真不只是一句笑话,是值得思考的历史进程,就拿英国来说,从赫赫有名的羊吃人、济贫法,到工业革命时期的女工和童工,确实都有不少平民阶层的苦难在里面。历史本来就是在多维中发展的,一般人看来恶的事,不是没有可能反而推动了历史的发展。而把政局相对稳定和平(指英格兰本身)作为英国相对于其它国家的最大优势的英国历史学家,还真为数不少。
我最近有一帖说P社实际上一直以英国崛起为主线,那么以这个为主题的著作我还真看过好几本,比如说Paul Kleber Monod的Imperial Island: A History of Britain and Its Empire, 1660-1837。以1660年作为英国崛起的转折点就带有典型的修正学派(revisionist)的痕迹,因为以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为标志,英格兰(也仅限于英格兰本土)的确开始了很长时间的相对和平安定、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的时期,从结果论来说的确使得英国逐渐繁荣起来。
传统上以英国内战或光荣革命为转折点,看重的是议会统治或君主立宪制的建立,这在史学界一直争论不休,原因也很简单,新政体对于英国富强到底起了多少作用,还真不好量化和建立直接因果关系(例如英国的财力爆棚,直接因素是英格兰银行建立),以和平稳定为自变量就好研究多了。特别是写到莫卧儿帝国的意外乱局对于英国的重大影响的时候,搞不好更坚定了Monod等人的看法。
在大明崩溃之后,莫卧儿帝国一度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直到1700年,与印度相比英国或许还是一个不起眼的国家。英国人有手工工场,莫卧儿也有,而且莫卧儿手工业在某些方面比当时的英国还领先。根据Monod的介绍,光荣革命之前英国手工业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居于首位的是羊毛纺织业(woolen textile),其次是采矿业,包括煤、铅、锡等,再次是炼铁业(ironwork)。当时并不包括棉纺织业,显而易见的原因是英国本土(及世界大部分地区)缺乏棉花。而在此同时,莫卧儿帝国已经凭借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发展出了相当规模的棉纺织手工业(cotton textile industry),尤其集中在孟加拉最大城市达卡一带,此外炼铁和造船业也在发展中。显然莫卧儿的棉花制纺织品具有相当的竞争力,在当时不仅垄断了印度洋贸易,而且远销大西洋和非洲,仅孟加拉纺织品就占据了荷兰商人在亚洲进口纺织品的五成以上(wiki)。
这种情况显然对英国纺织业和东印度公司的利益相当不利,因此英国人很早就想到过了以武力改变现状,于是在1680年代爆发了柴尔德(当时东印度公司总督)战争(Child's War),战争的结果是,强大的莫卧儿陆海军包围孟买,公司被迫屈辱求和,派出使者向奥朗则布”负金请罪“(下图)。用Monod的原话说,奥朗则布万万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公司也敢挑战莫卧儿皇帝,更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几十年的时间,英印的力量对比就完全逆转了过来,他的子孙被英国人的刀枪架在了脖子上。
此时,第一件英国人没有想到,却或许改变了整个历史的戏剧性事件已经发生了,那就是正好从英国人开始干正事的1660年代开始,奥朗则布破坏了阿克巴的宗教宽容原则,转而对印度教徒收取重税。1665年加重印度教商人的关税;1669年谕令摧毁印度教寺庙和学校;并在原址上修建新的清真寺,1679年重征印度教徒人头税;1695年禁止印度教徒骑马、乘象等。1675年以煽动暴乱罪处死锡克教领袖得格·巴哈杜尔,遭到锡克人的不断反抗。他还恢复了非伊斯兰教教徒人头税,并且在其他的税收里,印度教教徒所交的税是穆斯林的两倍。
作为一个伊斯兰教君主统治下的印度教(绝大多数臣民)国家,此举不能用一时脑抽来解释,长远来说也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实现无底洞一般的统一南亚的大业,甚至可以说本意不差,但是他玩翻车了,过快过激的改革显然让大多数印度教、锡克教王公、刹帝利无法再忍受,反而点燃了全印起义的烽火。1667-1675年,普什图人在印度与阿富汗边境起义;1672年印度教徒萨特纳米教派农民起义;1679年德里印度教徒聚集于大清真寺抗议。特别困扰晚年的奥朗则布的是西瓦吉领导的马拉塔人起义,他们建立起自己的根据地,源源不断的进攻莫卧儿帝国,成为莫卧儿帝国的劲敌。莫卧儿版的”大魔咒“开始逐渐爆发,最终一发而不可收。
1707年奥朗则布在内外交困中死去,留下一个大烂摊子,由于莫卧儿的体制对君主个人能力要求太高,此后的几任莫卧儿皇帝逐渐被各地总督、王公架空,形势更加恶化。英国、法国则趁机在印度南部富庶的卡纳蒂克地区扩张势力,与阿科特(Arcot)总督不断发生冲突,即”卡纳蒂克战争“,从wiki列的名单来看,这次战争莫卧儿方面足足战死了2名总督和2名海德拉巴王公,损失是相当的惨重,与英法、马拉塔人、波斯人等多线作战使得帝国加速走向崩溃。
1757年6月,英国人又收到了一副天降大礼,正当马拉塔军队挺进德里之时,在普拉西战场上,对孟加拉总督素有不满的骑兵将领米尔-贾法尔突然率左翼数万大军临阵倒戈,放英军入关。。。啊不,入孟加拉。对于英国征服印度最具决定性的事件,众说纷纭,在我看来,这件事的影响至少是不可逆的。在印度本土,之前英国甚至法国都已经有相当数量的殖民据点存在,但是孟加拉之战,标志着英国势力从点变成了面,基本站稳了脚跟,获得了几近无限的印度兵源地。从此开始,东印度公司的地面部队急速扩张。据Gerald Bryant介绍,数据为:
1749年:3,000人
1763年:26,000人
1778年:67,000人(已超过了和平时代英国陆军的数量)
1817年:至少120,000人(根据中文资料)
巧的是,按Monod所说,1760年代到1780年代,英国本土的棉纺织业正好得到了飞速发展。例如原先还只是一个集市小镇的曼彻斯特迅速发展成为棉纺织手工业的中心,因为从海外引进的棉花基本上是在利物浦登陆。而珍妮纺纱机等发明的诞生大大推动了工业革命的进程。英国棉花进口的主要产地是十三州南部和印度,而正是在18世纪英国这两个殖民地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直接占领孟加拉后,英国可靠的棉花来源应该更是显著增加了。
于此同时,印度棉纺织业的末日也来临了,在被东印度公司直接统治后,英国政府为促进本土纺织业发展,对印度纺织品实施高额关税或禁运,印度棉纺织工场不堪打击纷纷破产关门,人力返回到了农业和棉花种植业。此后印度人口急速增长,但却越发贫困。
这里倒不是说,如果没这两件事的话发生工业革命的就是印度了,首先钢铁和煤炭产业的发展,还是因英国自己内因为主(英国历史学界的稳定压倒一切流,还有一个主要自信来源估计就是法国革命军全民总动员后对经济造成自爆)。其次,在科技、军事尤其是海军技术方面,1700年前的英国确实也领先于印度,只是不能说有压倒性的优势。如果与奥朗则布发生冲突时,印度人也能派出一支舰队袭扰或占据大西洋沿岸,那就可以说双方还在一个级别了。当科技的优势与孟加拉的人力相结合之后,胜利的天平开始不可避免地大大倒向了英国人一方,此后虽然为了阻止英国坐大,法国、荷兰与马拉塔迈索尔等国结盟,帮助他们西化军队,但仅仅是开拓创新精神已经不足以挽回大局。
不过动乱等意外事件对历史进程的影响,我看确实不能忽略,而加税又确实往往成为导火索。从这点来看,美国独立战争中英国的运气又是相当的不好,毕竟不能啥好事都让他们得了。现在的美国史料都不怎么提“英王横征暴敛,人民为自由奋起反抗”之类的桥段了,这点倒是可以直接看看《大国崛起》里耶鲁教授的说法。十三州不满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加的税太多,而是英国议会未经十三州议会允许和表决通过就在本土来了个少数服从多数,直接决定加税,使得十三州议会的地方代表权遭到了剥夺。相对于英国本土而言,十三州实在是太不能忍耐了,而这又一次改写了历史。
以女真人和原辽东军为主的重甲步兵(包括各种工程兵,像推盾车的)、重甲骑兵。
以蒙古人为主的冷兵器轻骑兵。
以三顺王(孔、尚、耿)军队、佟氏武装为主的汉军重炮兵。
以原辽东军火器兵为主的火器营。
全员重甲,全员骑马机动。
1、后金军的甲胄、装束、武器,与大明辽东军基本一样,这个之前我科普过,这里不再赘述。
后金、清军在关外推行剃发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战场识别。不然两边打起来,都不知道该砍谁。
2、明军的红衣炮是找葡萄牙人代工的,后金(清)军的红衣炮,才是国产的。后金的铸炮技术,原胜于同时期的明军。
明军的红衣炮,都是从澳门运过来的,后金第一次入关的时候,葡萄牙人将红衣炮运到涿州,发现了后金骑兵,葡萄牙人死活不往前走了。这时,被崇祯打为阉党的冯铨主动出资,招募家丁、乡勇,这才把这些炮运到了北京。
明军装备的红衣炮少得可怜,松锦大战中,十几万明军装备的红衣炮不足二十门,而同时期清军一年就可以造六十门。
下面为松锦大战之后,清军缴获的明军火器。
松山之战,获红夷炮5门,发熕炮2门,大将军炮146门,二将军炮737门,三将军炮1237门,行营炮200门,佛郎机33门;
锦州之战,获红夷炮7门,发熕炮1门,子母炮3门,大将军炮18门,二将军炮147门,三将军炮176门,行营炮33门,佛郎机12门;
塔山之战,获缴获红夷炮1门,发熕炮2门,大小将军炮409门,佛郎机37门;
杏山之战,获红夷炮2门,大将军炮6门,二将军炮122门,行营炮182门,佛郎机65门。
清军共缴获大小火炮3583门,其中红衣炮仅15门,佛郎机也只有百余门,其他大多数火炮都质量低劣,不堪使用。
说说后金将红衣炮国产化的过程。
孔有德投降,他在登州跟着孙元化打过工,孙元化是火炮专家,所以孔有德的几个部下,像王天相与金世祥也学习了不少火炮知识,对原理、架构都很精通,结构制造就没有问题。
然后需要解决的就是制作工艺。当时后金军中有一名汉族工匠刘汉,他精通冶铁技术,以复杂的退火、淬火程序处理火炮的不同部位,造出的铁炮接近钢炮的水准,质量已超越欧洲同时期水平。
崇祯四年,后金成功仿制了明朝的红夷炮,因满人对“夷”犯忌讳,故改称“红衣大炮”,定名“天佑助威大将军”。相较明朝的红夷炮,后金版的炮架先进,高低角可调,转向也方便,并有瞄准装置。
皇太极在八旗军设置新营“重炮军”,满语为乌真超哈,汉旗军都统佟养性任总兵官,曹振彦任教官,开始在战争中大规模使用重炮兵。
3、入关初期的清军,从人员构成上来说,是吴三桂辽东军(4万,打完李自成后约2万)+三顺王辽东军(1万)+佟氏兄弟手下零散投降的辽东军(1万)+祖大寿系辽东军(1万)+建州女真本部(2万)+努尔哈赤、皇太极掳掠的东北索伦诸部壮丁(1万)+漠南蒙古军(3万)。
以上人数为估算值,但误差不会太大,合计约11万人,原辽东军占了约半数,这就是入关前后清军的全部家当。
入关后,姜瓖的宣大军8万、河南地主武装约10万、南明江北四镇23万、左梦庚部(左良玉之子)约8万,先后投降清军。
这才让清军有了绝对的兵力优势。
而后期抵抗清军的,湖南何腾蛟,主力为原李自成大顺军的李过、高一功部;东南郑成功,主力为原海盗集团;西南孙可望、李定国,主力为原张献忠的大西军。
基本就这么个情况。
说明一下。
辽东军所谓的“军事地主制度”,就是明朝的卫所制度,即军籍即户籍,平常当地主,打仗的时候每户抽丁上阵,打仗→抢人、抢地盘→分地、种地。
努尔哈赤把这一套学来,搞出了八旗。
在清军入关前,关外最大的三股地主势力,即为吴襄系(辽西走廊南侧)、毛文龙系(辽宁半岛沿海)和祖大寿系(辽西走廊北侧)。在清军入关时,这三大系都给清军打工了,你说这得分多少地。
有很多朋友会说,人家毛文龙就占着个皮岛,怎么成地主了?
其实呢,在毛文龙死之前,东江所控制的地域甚至要大于明军在关外控制的地盘,请看下图:
图中深红色部分,即为毛文龙屯过田的地方。
所以,满洲不等于女真,八旗更不等于女真,它是一种满、蒙、汉相结合的军事贵族团体。
八旗军的主力,就是辽东军+爱新觉罗宗室+北方来的野人女真、海西女真+漠南蒙古。
上文所谓“祖大寿系”,并不是祖大寿一个人,而是一个利益集团,简单列一下辽东军投降后金军的情况。
李永芳,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游击,带500人投降;投降后金后授三等总兵官。
这位仁兄有点意思,明明是一个地道的汉人,投降后却处处满洲化,最典型的就是给他的儿子起名,请看:
三儿子,李·刚阿泰,后官至宣府总兵;四儿子李·哈什库;五儿子李·巴颜,一个汉人,官至正蓝旗二把手,后封一等昭信伯;六儿子李·呼图礼;七儿子李·胡拜;八儿子李·克胜额;九儿子李·克德。
个性不?
孙得功,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游击,开广宁城投降;投降后后金封爵封三等梅勒章京。
石廷柱,瓜尔佳氏,汉化满族人,投降前为关宁军广宁卫守备,协助孙得功开广宁城投降;后历任昂邦章京、总兵官、镶红旗汉军固山额真、镇海将军,因战功卓著,死后追封太子太傅。
金砺,汉族,投降前为辽东军武堡都司,协助孙得功开广宁城投降;投降后金后战功卓著,官至川陕总督,加太子太保,授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孔有德,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皮岛总兵毛文龙麾下参将,带3000人投降;投降后初封恭顺王,后改封定南王,顺治九年因被李定国击败,自焚而死。清廷破格予以厚葬,并追谥为武壮。
耿仲明,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皮岛总兵毛文龙麾下参将,带3000人投降;投降后初封怀顺王,后改封靖南王。顺治六年,因其私藏逃人,多尔衮追查不休,耿仲明畏罪自缢于进军广东途中的江西吉安。
尚可喜,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皮岛总兵毛文龙麾下副将,带军民万余人投降;投降后初封智顺王,后改封平南王。康熙十五年被其子尚之信逼迫而死。
祖大寿,汉族,李成梁管家祖承训之子,李家衰落后辽东最大的地主家族,吴三桂之娘舅。投降前为大明辽东军总兵,先是被围大凌河投降,再是被围锦州投降。投降后授汉军正黄旗总兵,跟随清军入关。
祖大乐,汉族,祖大寿之堂弟,投降前为关宁军副将,松锦之战后投降;投降后无记载。
祖大弼,汉族,祖承训次子,祖大寿之弟,投降前为关宁军副将,松锦之战后投降;顺治时授散秩内大臣,隶属汉军镶黄旗。
祖泽远,汉族,祖大寿从子,投降前为关宁参将,松锦之战后投降;投降后战功卓著,官至湖广四川总督,一个人管半个南方,爵位为得世职一等阿达哈哈番。
祖可法,汉族,祖大寿养子,大凌河之战中作为祖大寿的人质被扣在后金营中,祖大寿降而复叛后归降后金。皇太极对其信任有加,授汉军正黄旗副都统。后跟从睿亲王多尔衮入关,战功卓著,封为左都督,充任镇守湖广的总兵。
祖泽润,汉族,祖大寿从子,投降前为大明锦州副将;投降后战功卓著,为汉军正黄旗固山额真。
吴三凤,汉族,吴三桂长兄,投降前为辽东军参将,大凌河之战后投降;
张存仁,汉族,投降前为辽东军副将,大凌河之战后投降;投降后因其文武兼备,备受多尔衮赏识,先后任兵部尚书、直隶三省总督,爵位为一等精奇尼哈番。
洪承畴,不介绍了;吴三桂,不介绍了。
东北黑龙江流域的索伦诸部,也是八旗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雅克萨原住民,达斡尔族博穆博果尔叛逃,皇太极北伐,一次性抢回来近5000人;
尼布楚原住民,茂明安蒙古人,一千余户南下,加入后金;
索尼的赫舍里氏、沙尔虎达的瓜尔佳氏等等,之前都不是建州女真,都是从北边过来的。
真正的建州女真,能凑出一万壮丁,就顶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