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我主要是专精知识产权领域,偶尔做一些其他的民事案件。
是这样的,越简单的案件,越容易公平。假如一个民间借贷案件,证据齐全,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借款事实存在。那么这种案件几乎没有不公平的空间。
反之,当案件到了一定的复杂程度,绝对公平的案件是不存在的。但凡是个复杂案件,牵涉一多,流程一长,就有不公平之处。问题在于这个不公平的严重程度。
简单概括一下我经历的一些不公平案件:
允许原告三番五次超越期限补充证据的案件(不好意思,原告代理人是我)
法庭和原告一起违反法定程序做证据保全的案件(这次我是被告代理人)
法院诉前保全敷衍了事,眼皮子底下的财产都没保全到,最后导致判决执行不了的案件(这次我也是被告代理人,很残忍)
被告是市政府,家大业大,原告表面胜诉,里子败诉的案件(这次我是原告代理人)
十拿九稳却莫名其妙败诉的案件(一个商标侵权,被以胡闹的理由判决不侵权,还好二审简单地翻过来了)
法院久拖不判,导致原告一直遭受侵权,市场被被告吃光的(太多了。其中有一个案子,被告都用侵权得来的钱把原告给买下来了,其中我是被告代理人)
法院送达失误,显示签收但是实际上是送到工业区岗亭而非被送达人手上,导致被告迟迟不知道被起诉了,错过管辖权异议期,又不愿意承认自己送达失误并纠正的(很遗憾,这次我也是被告代理人)
法庭布局问题,开庭的时候,空调出风口一直对着被告席猛吹,经我提出,审判员表示无法纠正,也不愿意关闭空调的(冬天,冷空调)
原告代理人在起诉状上伪造原告签名,法庭明明知道却假作不知的(这次我也是被告代理人)
这些不公平都会妨害原被告双方的诉讼利益吗?那也不尽然。有些不公平造成的后果有限,那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而有些就属于“过分的范围”,需要被批判。
我说了这么多,想说的其实是,真正“公平”其实是一个假想中的概念,就像真空中球形的鸡一样完美无瑕。现实世界那么复杂,法律诉讼则更复杂,并不存在真正的公平,司法审判工作者只能不断追求公平,不断趋近公平。要求他们每个案件都做到绝对公平,那是强人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