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我对传染病信息的公开处理有所思考。
我建议疫情平息后的两三年内,有关方面做一个社会实验,即对传染病信息采取“四不”政策。
哪“四不”?不拖延,不隐瞒,不谎报,不辟谣。当然抓谣言源头就更不能做。只要接到下级关于传染病的汇报,一律第一时间公布,哪怕情况不明。用科学的语言如实表述就行,比如“本市昨日收到汇报,发现四例原因不明的肺炎,目前正在研究中”。面对关于传染病的谣言不予评论,只陈述自己掌握的信息,甚至可以将上报疾控中心和主管领导的报告全文放在网上,欢迎群众阅读,由群众自己判断。当然如果疫情发展为大疫,上述政策可以调整。但至少在平时应坚持四不。
如此运行两三年,如果民意转弯强烈要求打击谣言,则可以去掉“不辟谣”这一条。不过有必要明明白白告诉民众,只要打击谣言就有可能错误辟谣,只要打击谣言就必须保留逮捕谣言源头(所谓吹哨人)这一选项。正如只要打击犯罪就有可能出现冤案和出现过度使用警力。政府通过不拖延,不隐瞒,不谎报和科学决策尽量减少错误,但也需要平衡打击谣言的及时性。
如果民意不转弯就一直维持“四不”。
之所以鼓吹“四不”(尤其是不辟谣),首先是因为我认为政府关于传染病的公信力很宝贵,要小心维护,留给重大疫情用。如果民众情感上不接受吹哨人被惩罚或者辟谣失误的可能性,那政府就不能在平时冒着损害公信力的危险去打击谣言。
另一个我支持实验“四不”的重要原因是为人民打“心理疫苗”。反正在没有大疫情的情况下,风波也闹不了多大。不如让群众在一轮轮小折腾中逐渐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这其实还是很重要的,此次群众还是过度恐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