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夜市出现的具体朝代,目前的史学界尚存在这一点争议,究其根源则是对“夜市”概念的不同理解。
如果宽泛地将“夜市”理解为夜间交易市场或夜间的商业活动,由来就甚为久远了。比如,最早在夜间经营的歌楼酒肆,便陷入是否可以视之为夜市的两难的境地。尽管如此,我们的专家学者们依然对唐宋以前的诸如此类的夜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我们也不妨了解一下。
汉代时期的夜市
早在1978年时候,倪根金发表了《汉代夜市考》一文,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又将诸多学者的关注点,牵引到了这一时期。
这一时期里,较为典型的夜市,当属源自汉代杨孚《异物志》(原书已经遗失,因被其他论著引用过,辗转得以流传至今)中的一条记载,称:“狼‘月荒’(引号中为一个字,因输入法拼写出,用两个字放在一起来表达) 民与汉人交关,常夜为市,以鼻嗅金,知其好恶 。”意思是说狼“月荒”人经常与汉人有交易上的往来,在夜里,用鼻子嗅一嗅,去分辨金子。
狼‘月荒’,是秦汉时期活跃于我国南方的一支少数民族,他们建有自己的国家。《广韵·唐韵》上说:“狼月荒 ,南夷国名 。”狼月荒民在汉晋历史文献中多有介绍,上边这一条在《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书里也曾多次出现,所以是颇值得我们信任的。
在这一事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出其中是有些违法的味道的。类似这种的交易,其实也多是出现于汉人、与其他少数民族相交,又比较偏僻的地方。钱君以为,这样的交易似乎是不太好称之为夜市的。至少,与我们今天理解的基于商业经济的繁荣、开放型的夜市,是有不少出入的。
唐朝时候的夜市
真正的基于商业经济繁荣而出现的夜市,当是到了唐朝,才开始发展起来的。
我们知道,唐朝的长安,已经是一个国家化的大都市。据相关专家的考证,正如我们在近期火热的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中看到的那样,唐朝中期以后人口众多,远在欧洲、今中东地区的外国商人来华贸易的数量也十分的可观,从而促使长安达到所未有的繁荣。
此时出现的夜市,自然与我们上文中谈到的汉代的夜市,是大不相同的。学者们关于唐朝“夜市”的研究,也很充分,主要有张邻的《唐代的夜市》、游秀云的《唐诗夜市考论》等等。
其实唐朝时候的夜市,已经初具宋代繁荣时期的夜市的雏形了。
不过是,这时候的夜市是时常受到“宵禁”制约的。以长安城为例,仍然存在着专门从事商品交易的市,与人们日常居住的坊,在固定的时间以后,要被隔绝开的情形。只是在极特殊的时候,才相对开放。只有在如《长安十二时辰》的故事所发生的元宵节,朝廷才会依例接触“宵禁”,给市民们一个狂欢的机会。
宋朝的夜市
到了宋代,首先是商品经济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我们都知道,宋两都都是极繁华的商业大都会。其实,当时建都于斯,便是基于统治者们出于其地水路交通便利,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考虑。也足可见,宋代的朝廷本身就很看中商业经济的发展。
历经五代十国战乱后,宋代的安定,是人口规模在前期便出现了井喷式的暴涨。相对而言,可开垦的荒地就极为有限了。迫使大量的农村人口,开始进入城市,打破了城市原本的景观、格局。最重要的是“坊”,被打破了。
在宋以前,尤其是唐代的时候,坊是用四面墙封闭起来的,宛如一座城中之城。宋以后,坊的城墙逐渐被拆毁,大街小巷于坊之间穿过,这使得唐朝时候的宵禁,不再可能了。合法的夜市,便在这街头巷尾,迅猛地发展了起来。
我们的专家学者,对此事的夜市的研究尤其的充分,如全汉升的《宋代都市的夜生活》,许芳滋的《宋代夜市研究》。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打破了时间限制的藩篱
在宋初的时候,宋太祖就曾专门下令开封府,“京城夜市至三鼓已来,不得禁止”。
到了宋中期以后,夜市的发展,又进一步突破了时间的限制。不仅是“四鼓方止,五鼓又开”,甚至都已经出现了不少通宵达旦经营的商铺。
经营方式更灵活多样
宋都夜市的繁荣还表现在,其经营方式的灵活多样上。我们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
其一,是固定型经营的店铺,如酒楼、茶肆、药铺等等。这些店铺里有官营的,更多是个体私营的;主要集中在十字路口或商业闹市区。
其二,则是半固定型的地摊。地摊上贩卖的东西更加五花八门,丰富多彩,从日用百货到各种小吃,应有尽有。
其三为流动型的“浮铺”、“车担”等,主要经营以食品为主。他们游走叫卖,穿梭于各街巷之间,而且可以送货上门,大大的方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
结语
在宋都的夜市里,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各种风味小吃了。有卖南食的,有卖北食的,在商店里且都有专柜销售。如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称,“ 北食则矾楼前李四家、段家斌物、石逢巴子;南食则寺桥金家、九曲子周家最为屈指 。 ”
其次,宋代时候的夜市也已经不再局限于繁华的大都市了。除了《东京梦华录》、《铁围山丛谈》、《武林旧事》等典籍上,我们还可以通过宋人的笔记、传奇、话本小说中窥探到,在宋代部分州镇,也已经出现了夜市。
此时的夜市,与我们今天常常会去逛一逛的夜市,几乎没有多大差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