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学术讨论,抛开官方的政治观点” 的题设,是一个错误题设,因为 “主权” 本身就是一个 政治定义,而一切政治定义都是基于政治意志,而一切意志的本质都是观点集合。
所以台湾没有主权,因为这与中国的政治意志相矛盾,且目前既不存在成文的全球政治定义,与中国的这一政治意志相抵触,又不存在另一个同级别的政治意志,可以对抗乃至压制中国的这一政治意志。
“学术” 的精华在于还原后的再演绎这一思维和分析方法论,而不在于复读具体的经书。
非要复读经书的话,能复读的也只有这么一句:定义不是命题,而是意志的彰显。
Taiwan没有主权,Republic of China有。但ROC的主权并不完整,且其主权只被极少数国家承认。
外国民众由于不了解历史与复杂的政治背景,长期使用Taiwan这一非正式名称指代ROC,忽略了二者的区别,这一方面是无知,另一方面是在台政权长期宣传的结果。
而我们则因为官方对两岸关系的定义长期陷入话语困境,经常不自觉地将Taiwan和ROC划上等号,其实是在默默支持李登辉当年提出的“ROC就是Taiwan”的分裂言论。
现实就是复数个China存在于国际社会之中,绝大多数国家承认PRC的主权且了解或承认Taiwan是其主权的组成部分。另一小部分承认ROC的主权,Taiwan是ROC主权的组成部分,至于ROC未实控的部分则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
事实上同时承认ROC与PRC在理论上有可能性,但是实际操作中总有一方会断交所以永远不会出现两个China政府同时被一个主权国家承认的可能。
但是这种实践是建立在两个中国政府都定义自身为中国代表的前提之上的,事实上现在岛内对于ROC的招牌已经愈加不屑,甚至视之为负资产。
在台政权的诉求早已经不在乎外国承认ROC的同时否定PRC,已经不介意ROC和PRC被同时承认。
他们真正追求的外交承认不仅仅是ROC,而是承认ROC既是Taiwan的表述,继而通过这对种关系的定义获得实质上的Taiwan“主权”。
这其实是非常巧妙的一种诉求,这种定义使得PRC很容易陷入被动。
大陆的诉求仅仅止步于否认ROC的存在,而从不探究Taiwan和ROC之间的现实关系。
因为大陆已经默认ROC灭亡,Taiwan的名义在PRC的定义中只是一个省份的称呼,Taiwan和PRC是隶属关系,而非平行关系。
然而大陆事实上默认对岸使用Taiwan这一称呼在国际上活动,这其实给台独分子的ROC就是Taiwan的表述提供了便利。
因为我们否定ROC不妨碍对岸用Taiwan的名义谋取实质性独立,在其表述中Taiwan就是ROC,ROC就是Taiwan。
外部势力可以轻易地利用两种叙事的差异绕过原则性问题,在同时承认Taiwan和PRC的平行共存,给予Taiwan事实上的主权国家的待遇。
事实上许多国家虽然不承认ROC的主权,但也不承认Taiwan是PRC的一部分。而我们则将其对ROC的否认视为是对Taiwan属于PRC的承认,这里面的逻辑链条一直是不完整的。
譬如美国至今没有承认过Taiwan属于PRC,建交公报中仅仅提到“知道”PRC有此表述和立场,而非承认该种表述。
后来PRC为了填补这一漏洞,普遍地在建交公报中要求对方明确承认Taiwan是PRC领土的一部分,算是打了个补丁。
即便如此,只有五十多个国家在表述中明确承认PRC的这一立场,而西方国家基本上都和美国表述一致,既仅仅是“认识到”“注意到”PRC的这种表述。
同时在PRC在联合国恢复对China的代表权时,UN的2758号决议并没有就China和Taiwan之间的关系作出任何明确的说明,也没有提及ROC。
因此原则上来说,支持Taiwan参与国际活动其实并不违背一个中国的政策。
而在国际关系中有关Taiwan与China关系的两个重要的条约性文件《旧金山和约》和《中日和约》均不被PRC承认。
这就造成了一个诡异的状况,PRC所用以支持Taiwan属于China的文件仅限于两个公告和一个诏书,这三者的法律效力可能均比不过这两个条约。
而由于ROC客观存在,PRC不能通过自然继承ROC的方式厘清Taiwan对China的法理与实际上的隶属关系,且自身否定掉了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这使得PRC在维护主权时,有关Taiwan法理上的继承关系变得非常暧昧。
因此我们只能绕过ROC和日本投降后的历史问题,希望通过获取他国外交承认的方式直接获得国际认可PRC对Taiwan的主权,而这就是外国政府敢于利用Taiwan问题不断勒索PRC的根源。
这种应对暧昧法理关系的操作,最终使得一个原来战后仅仅存在于中国与日本之间的主权转移问题,一个仅仅由内战而生的内政问题,转变为了一个需要多边承认的外交问题,最终使得自身陷于被动的局面,为了维护主权,不仅要惠台,也要惠世界。
最后,即便不谈主权的问题,西方社会在历史上反华先于反共,一切能反对Chinese的事情,外部势力是绝对不吝惜去做的,更何况冷战后Chinese和Commie已经重合,在西方主流意识形态中,这种身份基本上已经是“邪恶”到灵魂深处,无可救药了。
所以当一群自称Taiwanese的人站起来对抗Chinese时,西方民众和政府会怎么站队,就不难预料了。
一旦中国同西方的关系发生重大改变,西方主流国家既可以毫无顾忌地否认PRC对Taiwan的主权“宣称”,毕竟他们从来没有承认过。
主权问题我们走的和俄罗斯是相反的道路,到底谁能走的更远,就只能靠时间来检验了。
台湾没有主权,这一点哪怕是台湾独派也承认的。
独派关于台湾主权最常见的论述是「台湾主权未定论」,也就是否认《开罗宣言》的法律效力,将其贬为一般的「外交声明」而否认其在国际法上的效力。
他们主张真正有效的条约仅有《旧金山和约》,即「日本国放弃对台湾的主权,却没有表示要将台湾返还给何国」(当时解放战争刚打完,国民政府迁到台湾),所以台湾主权真正归属仍未确定。
然而,无论是极端的独派(建国派),还是华独派(民国即台湾),对「台湾本身有主权」这点都是否定的。
极端独派建国派的确想建立一个「在台湾全岛范围内拥有主权的独立国家」,但问题他们还只是「想要并主张这么作」,并没有真正成功。在他们眼里,目前台湾现况仍是「被某自大陆流亡到台湾的政权(民国)殖民中」。
而华独派(民国即台湾)派则是打算放弃民国对大陆地区的领土宣称,重新将领土范围划定为台澎金马。其实目前台湾地区领导人蔡小姐本身也属于广义上的这派(所以在极独派眼里蔡小姐是叛徒)。
可问题在于,暂且不提相关法规尚未公投通过,至少就当前在台湾当局法律规定中,大陆地区的领土主权仍未被放弃。即便后续真的公投通过修改法律,把主权范围限缩到台澎金马,也不能等于说「台湾本土拥有主权」。
当然,在华独派眼里,民国并没有灭亡,他对台湾仍拥有主权。可问题是联合国大会已经通过决议,将其代表权全部移转给大陆当局,显然在国际社会眼中,民国已被大陆当局正式取代——那他原本对台湾的主权自然归属大陆所有。
综合以上所述,台湾没有主权。
当然啦,国际法上主权没有是没有,不过另一种应「实际占领统治」而生的「治权」,在被祖国统一前应该还是有的。甚至如果最后统一的方式是「一国两制」,那即便是统一后,台湾或许还会继续保留「治权」。
其他方面不清楚,不过如果单就地形相似度来看,巴西无疑是与福建省相似度最高的地方了。理由如下:
1.人口密集的区域都集中在沿海狭长的平原地带,尤其是两者都集中在东南沿海。
2.多山少平原
3.巴西北部是亚马逊热带雨林,是巴西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地区,福建北部的闽北也是福建全省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地区。
1,
“魏变法强三代,秦变法强七代”,此说到底有什么出处不清楚,但严格上讲应属历史发明范畴。
这段文字暴露出了2个史盲级的误解:
一是误认为东周时期的变革是在一次孤立的变法活动中完成的;
二是误认为变革的红利期可以简单到用伦理辈分概括。
客观上讲,上述误解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中学历史课本的章节划分——并不是说课本有大错误,而是由于内容过于精炼及特定章节划分因素让一部分中学生产生类似的误解——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刻意迎合,使这一误解进一步加深。
具体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在低龄的朋友当中,有一部分学习能力比较强的朋友在进一步学习历史知识后会有颠覆性的认识,另有一部分不大喜欢学习或中枢神经系统尚在发育阶段的朋友会极力排斥和自己臆想有冲突的客观事实,最终形成了网络上“秦教徒”的普遍亢奋及普遍被嘲弄的现实。
2,
有关“魏变法强三代”的说法,提出这一观点的朋友大抵没有认真看过年表。
李悝变法正式执行的时间节点在魏文侯最末期,如果真要捅到“三代”的话,那应该是魏武侯、魏惠王、魏襄王三朝。
即使纠正一下,矫正为魏文侯、魏武侯、魏惠王三朝,也有大问题:
一个是魏文侯一朝整体在李悝变法之前,而魏国的衰落事实上正是在李悝变法之后的魏武侯一朝开始的;
另一个是魏惠王一朝在中期就已一落千丈,强势期根本凑不到一朝。
总之,“魏变法强三代”是不成立的。
3,
“秦变法强七代”也有大问题。
其一,秦公室作为周代古老封建主(或奴隶主)之一,最迟在秦武公也已经开始了变革活动,且在东周时期一直都是绝对意义上的强国,显然超过了“七代”;
其二,战国前期的秦国虽整体处于“被动挨打”的态势(林剑鸣语),但相比于齐、楚两国而言,秦国在与魏国对抗时的处境明显好太多,秦灵公、秦简公对魏国还有强有力的反击,说此时的秦国不“强”无疑是荒谬的;
其三,秦国在秦献公时期就已经摆脱了被动挨打的地步,在秦献公末期,秦军对魏国的攻击已经相当凶狠,但凡稍微查一查地名,也能看出当时秦军的攻势绝不亚于秦孝公一朝,把秦国“强”的时间节点定在秦孝公一朝也是不合理的;
其四,秦二世一朝其实也不能说不“强”,当时秦军打到赵地被纵军击败,其实和秦昭襄王一朝、秦庄襄王一朝的情况也差不多,秦被灭这是在秦王子婴——从这个角度上看,应该一直捅到“强八代”才对。
总之,这一观点和“魏变法强三代”一样都是错误的。
4,
客观上讲,秦魏两国之间的此消彼长有多种因素,变革只是其中之一。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肯定一点,秦国的变革应确比列国更为彻底,具体原因当于秦国本土士人并不兴盛、朝中多由外籍士人充斥有很大关系。
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应忽视其他因素,比如魏国地缘环境的绝对劣势,比如特殊外交环境下的大势所趋,等等。
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秦国在战国末期也并不比其他诸侯国先进,当时仍在吸取中原的变革经验。
当然,你非聊某些影视作品或某个不太负责任的纪录片里的一些内容,那当我没说。
打个岔,《韩非子》那段说的是军功赏罚的落实情况的区别,不是军功系统有或没有的区别。
5,
不过,你要非站在“老秦人”或者“秦吏”的角度,那肯定是另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