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说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题主可能搞错了一个概念,在“网易暴力裁员”这件事情上,网易并没有“犯罪”,甚至都构不成违法!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虽然“网易”遭到了全社会的“道德讨伐”但是没有相关部门,特别是劳动部门出面处理这一事件。为什么?
因为网易的“法务部”不是吃干饭的!
其实,作为旁观者,我们可以通过“道德层面”拼命的批判网易的黑心,以及丑恶嘴脸。但是,至少目前我们还很难通过法律的角度,去给予这种“黑心”企业,以制裁!
因为,他们比我们“更懂法”。
所以,题主要小心了,如果你想通过这件事情说网易“犯罪”,他们是可以告你“诽谤”的呦,毕竟他们的法务们已经“闲的蛋疼”了!
那么问题来了,就像是有句话是:“不怕人家优秀,就怕优秀的人比你更努力”一样!
本来,人家就是“大企业”,而且人家还养着专业的“法务部”,“律师团”......细思极恐啊!
一般的员工,想跟这样的企业“玩法律”?呵呵,人家法务会直接回你:“回去把法律条文看明白了再说!”
所以,其实对于已经“形成气候”的企业来说——“知法才能不犯法的达成自己的目的!”这才是最让人胆寒的事情!
而且,类似“裁员纠纷”这种事情,不单单是一些所谓的“大企业”,在一些小企业里也同样存在。
有个朋友,曾经在一家4S店工作,后来,因为4S店门前要修路,店面可能要关闭,他们面临被裁员的风险。他们中很多人是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老板亲自给所有员工训话:“你们一会都找人事去签一下离职证明,公司会按照法律规定给你们相关的补偿的........”
据朋友说,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都去签了“离职证明”,然后等着领钱。结果,就没有然后了.......朋友在签了“离职证明”之后,询问另一个做HR的朋友,当时我也在场,才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那个做HR的朋友说:“你们不用想着补偿的事情了。”
“被离职的朋友”很惊讶,问为什么?
做HR的朋友们说:“当你们签了离职证明的时候,就证明,你们是自愿离职的,不但单位不需要给你们任何补偿,而且,还不能申请失业金.........”
说实在的,这种“连哄带骗”的企业,不比“网易”这样的企业强到哪里去,只是他们的手段更“卑鄙”,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一帮啥也不懂的人......
另外,还有句话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蜗居》很多人应该都看过,里面有这么一个桥段我印象特别深——海萍在一家日资企业上班,每天加班忙活的晕头转向,还有拼命应付一些办公室政治,后来,她“放飞自我”,拒绝公司里的加班。公司决定把她开除。但是,逼着她自己辞职。海萍是那种很倔的性格,当然不同意。
公司并没有“暴力裁员”,而是,让海萍从原来部门撤出,在公司的厕所旁安排了一张桌子,一张椅子,让海萍,从上班开始就坐在哪里,一直到下班。工资按照合同规定的基本工资发放,没有奖金,没有绩效.......
后来,多亏海藻请宋思明想办法。宋思明找了一个医院的朋友,给海萍开了一个“诊断证书”,证明海萍得了“职业病”(什么病记不清了,总之,公司不能开除,还要正常发工资!),于是,海萍过了一段时间,在家休息,但是照常拿工资的幸福生活。公司那边当然受不了了,主动找海萍谈判,一次性补偿海萍多少钱,但是海萍要写离职证明,最后,双方达成一致,事件结束!
试想,如果没有宋思明的帮忙会怎么样?连海萍自己都说,如果再过一两个周她真的就撑不下去了。
这是10年前的电视剧,但是,类似的事情依然还是会发生。
关键问题是:
1.劳动者本身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的相关知识。
2.最好是有民间社团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3.切实有效的政府干预。
总之,想解决目前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路要走。
如果,能有更多的像日本电视剧《胜利即是正义》里,大贯善三这样的人物,说不定可以解决一些问题:
可惜........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