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修正一下@Paul Chu 先生的几个观点:
英格兰在16世纪击败无敌舰队之后,并没有获得海上霸权,不论我们将所谓霸权定义为当时西班牙对美洲与西地中海的统治,还是日后荷兰在商贸线上的强势,亦或今日耳熟能详的不列颠在全球的存在,直到克伦威尔时期英格兰都没有实现。伊丽莎白陛下的这场胜利,性质只是英格兰在近海(甚至不是西班牙水手经常出没的大洋)完成的一场战役,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与纳尔逊在特拉法尔加战役让法国海军一蹶不振不同,西班牙在此战以后依然有余力组建一支无敌舰队规模的海军,甚至可以更大,但是由于西班牙在欧陆、北非、美洲与各国的多线作战,各个方向的压力都非常大,而英格兰在当时的欧洲只是偏远的角落,对西班牙人来说并不重要,因此放弃了再度出征的打算。尽管如此,在三十年战争西班牙战败失去霸权以前,西班牙始终是英格兰的首要大敌,甚至排在世仇法国以前。大西洋的霸权长期处在西班牙海军勃艮第十字旗统治下,英格兰人最多满足于派他们的武装私掠船偷偷摸摸去西属美洲的港口干上一票。
17世纪是法国接替西班牙在欧陆获得霸权的时代,至于海上荷兰究竟算不算拥有霸权其实存在争议,但不管怎么说在克伦威尔以前肯定比英国更有存在感。我个人认为是克伦威尔为英格兰的海上霸权真正迈开步伐,但是直到光荣革命,荷兰的海上力量也起码与英格兰不相上下,而此时法国也在海上扩张触角,接下来的一百年就是英格兰与法兰西在海陆全方面争霸,最终获得世界霸权的年代,时间定格在七年战争与拿破仑战争。因此@Paul Chu先生所说的在光荣革命时期英格兰的海上霸权,是值得争议的。
不过海洋作为阻碍这一思路是对的,威廉陛下在去英国接替“自愿放弃王位”的詹姆斯二世陛下成为英格兰与苏格兰国王时,是率领着全荷兰几乎所有的海陆军部队,这在当时是非常冒险的举动,因为临近的法兰西王国之前就经常入侵尼德兰。威廉三世陛下之所以成为荷兰执政,就是因为在法国入侵,荷兰接连战败的危难关头临危受命。幸运的是,当时路易十四接下来派军队入侵的是德国的莱茵兰地区,荷兰逃过一劫。但也正因为威廉三世的这一措施,英格兰临海集结了两个最强大海军强国的舰队,就算外来势力想要干涉,也不大可能像伊丽莎白时的西班牙打到伦敦去。
但始终没有外来势力干涉,这与法国大革命时法国的境遇确实天差地别,原因有很多种,最主要的原因一个是国际形势,一个是政治制度的问题。我们先讨论政治制度,因为受到教科书的影响,我们对光荣革命的定义是一场资产阶级革命,但现在大多数研究英国史的学者在统计当时给威廉带路的英奸的身份时,发现基本上都是大贵族,严格意义上的资产阶级不是没有,但是很少而且也不重要。可以说将光荣革命定义为资产阶级革命是很后来的事情,对当时的欧洲来说,光荣革命(而不是之前的让克伦威尔上台的清教革命)不过是当时非常常见的封建王室之间以及王室与各政治阶级之间的政治冲突罢了,合乎先例,英国在失地王约翰时期就有很多贵族与教士打算赶约翰下台,邀请法国的王太子成为英国国王,只是因为约翰王及时的死了,才使得该计划胎死腹中。这样的例子在欧陆各国也非常常见,而光荣革命英国限制王权的政治改革也是有先例可寻的,并不是无中生有的历史发明,因此很多英国史学家才会认为光荣革命与其说是革命,不如说是光荣复辟,修正斯图亚特王室的历史发明(瞎折腾),回到都铎王朝以前的成宪。
而法国大革命在开始的时候,各种举措与光荣革命也很相似,甚至直到巴黎市民攻陷巴士底狱也是有先例可寻的,巴黎的市民年年都有暴动,又不是一天两天了,法国国王经常被巴黎市民给赶出巴黎岛,然后带着外省的军队围困巴黎城高喊老子胡汉三又回来了鸟,等再过几年几十年再被赶出来。因此在此时欧陆各国君主是喜闻乐见普天同庆,而欧陆各国的平民也是非常开心,因为法国的革命可以拿来敲打他们国家的君主,在三十年战争以后直到大革命,法国始终是绝对君主制的中流砥柱,各国纷纷效仿与向往,英国光荣革命的性质之一便是阻止法国君主制对英国的输出,康德听说法国闹革命了这个一向生活规律的人一夜兴奋的睡不着觉。甚至法国国王被处死了也并不意味着各国就一定敌视大革命,因为这其实也是有先例的,虽然这方面所谓先例存在争议,但也不是不能糊弄过去。真正让法国被群起而攻之的原因在于法国不但要输出革命,同时还要破坏欧洲的成宪,因此战争爆发了。
法国大革命与光荣革命的重大差别在于后者并不像是革命,或者说不像现代人以法国大革命作为模板而定义的革命。后者是一种中世纪的革命,各拥有不同的政治特权的阶级重新建立权力平衡,而前者是取消阶级,将所有阶级格式化后只剩下一个阶级,里面所有人在政治上一律平等,那就是公民,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的胜利便是世界上没有阶级,或者说只有一个阶级,里面所有人在财产上一律平等——就是以法国大革命为渊薮。中世纪的阶级指的是你只有拥有参与政治,进入议会议事能力的一群人才有资格称为某某阶级或者说国民,而这门槛要么是一定的身家(市民阶级),要么是一定的武力(贵族阶级),没有武力没有身家,甚至受雇于人的流民连国民都算不上。正式的、不同的阶级在议会中的权力比重是不同的,具体的表现就是各种各样的特权,(在传统欧洲的语境里特权与自由近乎一个意思),比如某地A阶级在议会中占主导,一票顶人三票,b阶级虽然一票只有半票的价值,但是具有否决权等等等等。而中世纪的革命就是不同的阶级:市民、贵族、教士之间的冲突,重新安排与分配政治与经济权利。
法国大革命便是要将所有的政治特权与自由格式化,建立人人平等的政体,也就是说传统的政治权利都不算数了,现在只有新的。如果仅是这样,也不一定会引起反法同盟,但是法兰西王国是一个多元的国家,这个多元跟大清很相似,人们是因为国王/皇帝作为纽带才共居一起的,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是基于不同理由而效忠君主的,甚至存在同时效忠两个君主的地区,比如阿维尼翁就同时效忠法国国王与罗马教皇,洛林与阿尔萨斯地区同时效忠法国国王与神罗皇帝,这在中世纪很常见,因为封建社会是多元网状的关系,苏格兰边上的一个小岛就同时效忠四名君主,就算在现代的欧洲也有这样的地区,可以猜猜看是哪里。
但是法国大革命所孕育的民族主义要求建立一个一元的,非常单纯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里你只能效忠被想象出来的始终存在的法兰西民族,然而以上提到的地区如果真的选择留在法兰西内部,那么就要断掉与其他君主的契约,这是违背先例的,于是法国才接连被各国组成反法同盟干涉,只是最后的结果却是看似失败的法国真正的赢了,以至于十九世纪各国纷纷以民族主义作为建构共同体的规则。换句话说,反法同盟之所以围攻法国是因为法国建构共同体的新规则,而并不仅仅是所谓的民主政治,因为这样的民主政体在中世纪的欧洲虽然没有百分百一致的,但也确乎有相似的先例,不少城市共和国就是非常显然的民主政体,单就民主政体并不一定就会有八国联军入侵巴黎的事情。只是大革命的法国不单要建立这样纯粹的一元民族共同体,同时还要对外输出革命,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强调法国大革命的民族性,而不是民主性,因为就算以当时的眼光,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也不是最民主的。
基于此反过来回顾十七世纪后期的英格兰,英国的光荣革命既不是毫无先例的历史发明,也不像大革命的法国一样试图输出革命,因此不遭到围攻是很正常的事情。事实上当时各国真正的公敌是法王路易十四,早在十七世纪反法同盟就已经开始组建了。路易十四虽然不是大革命的法国,是国际秩序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挑战者,因为在十七世纪的主流是绝对君主制,人人效仿法兰西,但是他也确乎是欧洲国际秩序的破坏者,由于法国对邻国肆无忌惮的侵略,损害了多国的利益,因此形成了绞杀法兰西的大同盟,而威廉三世陛下之所以愿意接受英国贵族的邀请,成为英格兰的新君主,就是为了将摇摆不定的英格兰拉进这个大同盟中。之后的事情,便是英格兰的崛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