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我不知道你说的普遍是什么意思。
根据2011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妇女地位调查显示,24.7%的女性,即每四位妇女中有一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的配偶暴力。其中,明确表明遭受到配偶殴打的比例为5.5%。
也就是说,可以推断实际遭受耳光及以上家庭暴力的女性要在5.5%和24.7%之间。如果你觉得这个叫普遍那就叫普遍,如果你觉得这个不叫普遍就不普遍。
另外,我没有地域黑这个意思,就事论事。上面一帮人猜山东、东北的全猜错了,我国男性针对女性的肢体家庭暴力最严重的地方,是海南。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