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说有偷狗现象的各位,咱们的问题是狗肉馆偷不偷狗,我一条评论也没删,大家思想碰撞蛮好的。
以下是源回答
谢邀,
我是一个偷狗贼,狗肉馆的老板给了我五百块让我帮他偷条狗来,我转身偷了一条小型犬给他送过去,不要问我为什么不偷大型犬,我害怕。十多斤重的宠物犬处理了,只剩三斤肉能吃,老板抓着我的领子说,老子赔死?
又是我,老板说以后偷的狗肉要论斤结算,他说十五一斤收,我就去肉狗养殖场以十块一斤的价格买了一吨,第二天就拉了过来,净赚一万,老板说他的狗肉好久用不完,而我想说,还有没有这样的老板。
还是我这个偷狗贼,我看上了隔壁的一条阿拉斯加,少说有五六十斤,我冒着生命危险把它迷晕偷了回来,但是我没有把它卖给那个老板,我买给了宠物店,老板质问我为什么不遵守我们的承诺,我说,你给我五千我就卖给你。
我是个偷狗贼,那天我为了十几块一斤的价格偷人家纯种博美的时候,被邻居看到偷偷的报了警,警察很快就来把我抓住了,我才知道原来宠物狗可以这么贵,我坐了半年的牢,出狱的那一刻我觉得世界真好。
那个老板已经好久不同我联系了,我四处打听才知道,老板和我之前联系的那家肉狗养殖场建立了友好的双边关系,那里的狗便宜又好吃,他不再需要我了。
我站在路边,看着那个狗肉馆小小的招牌,看着熟悉的老板招呼着客人,看着狗肉馆氤氲的气息,我突然好迷茫,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我是一个偷狗贼,这是我偷狗的故事。
手动分割~
偶尔抖机灵也能得到大家这么多的赏识,承蒙各位厚爱,如有不当还请斧正。
现在为什么没有人偷鸡,就是因为肉鸡养殖的成熟使得鸡的价格足够低且品质足够稳定。所以偷狗问题归根到底是肉狗养殖的不成熟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对于不法分子的监管不力。
我们应该做的是促进肉狗养殖的发展,来让丧尽天良的偷狗贼无利可图,只有这样才能彻底的杜绝偷狗现象的发生。而不是将矛头指向那些狗肉店的老板和食客们。
单单只看袁崇焕案当然不是冤案,罪行有一码是一码,足够给他吃刀子了,毙个一两回并不很冤。
问题是.....有一大半的勋贵、庸官、阉党、军阀那种动摇国本的应该凌迟几十回,大明敢么?
之前的辽东将领,“辽左发难,各城望风奔溃”,比起袁他们给个七八刀,有啥问题么?
那袁为啥吃刀子?吹最大的牛,打最响的脸了呗。......况且,身处高位本来就很难完全干干净净,谁还没个吃刀子的罪.....
冤吗?不冤吗?emmmmmm.........
高赞举了D的例子,我也举一下表达我的观点,黄克功案知道吧?一个团级干部因感情问题枪杀恋人,他的死确实罪有应得,而且功过不相抵,这一点没毛病吧?
问题是 那吴化文投奔日寇、残害百姓、阻挠抗战怎么算?他罪行够不够大?比起黄够不够多吃两颗花生米? 结局:战场起义,将功赎罪,安度晚年。
少帅放弃东北、不肯抵抗、白赠国土怎么算?不是蝗军满世界开打他就是千古罪人了。比起黄够不够多吃两百颗花生米? 结局:都懂。
这些不是说黄就不该处死了,只是大家一定要知道,双重标准是一直伴随着OO存在的,嘟嘟有罪,揪出来就得死,没毛病,一点都不冤,但真正冤了天下苍生的人逍遥自得,才是另一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