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农民可能是牺牲最多但享受成果最少的一个群体。这种牺牲不仅体现在极低的征地成本中,也体现在农民工群体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遭受的制度性歧视。城市化和工业化都需要大量的土地,按理说土地将有巨大的升值空间,这应该说是农民的一项潜在资本,是拉低城乡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在当前的农村征地制度下,农民并未从土地中获得多少收入,而这些土地则转手被以极高的价格出售。这方面可以与其他国家做一对比。有学者统计,相比于1955年,1978年的日本土地价格上涨了28.44倍,日本农民可通过出租和交易土地获得大量的资产性收入,而中国农民由于不具有土地所有权,因而不具备上述权利:
2017年我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仅为303元/人,仅占总收入的2.26%,而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民工家庭人均年收入约为20329.17元/人(以10个月工资,每3口之家1.75个劳动力计算),远低于城市居民36396.2元/人的收入水平,且农民工每年有约5000元用于房租,而社保制度的不完善也导致了农民工城市生活成本进一步增高,其用于维持生活水平的收入远少于城市居民[1]。
而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所遭受的制度性歧视,则进一步剥夺了农民参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资格。由于出身、技能以及各种各样的隐形限制,农民在城市中大多只能从事餐馆、发廊、工地、搬运等工作,这些工作极其容易遭遇压低工资以及欠薪的状况,尤其以建筑行业为甚。因为讨薪而引发的群体事件大多发生在过年前,在大多数时候,农民工不会被人注意到,只有采用诸如围堵、跳楼、爬塔吊等极端方式才能引发一定的社会关注,然而采用这种方式往往也是迫不得已。现在随手就可以搜到大量农民工通过正常讨薪被打的新闻,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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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讨薪难?在宏伟的发展规划中,农民工的工资往往是最不重要也是最能压低的一项成本。待过农村的人都知道,在农村种地没有任何前途,而农村贫乏的精神生活更是让自己世世代代都没有前途,然而来到城市同样没有享受到什么红利,他们在城市中仍然是以地域和血缘纽带结成共同体,基本维持了乡村的人际关系格局,难以以个人的身份加入农民工群体之外的社团和组织。这意味着,农民工群体并未真正融入城市,更未融入城市所代表的现代文化。他们的青春被牺牲在毫无发展性的事物当中,在释放完自己的能量后被大城市所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