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这个走了长江商学院路子的女人,想打造第二个商学院,为两种需求群体牵线搭桥。
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嘛,学得半斤八两的西方贵族礼仪,也许不能帮你拿下西方贵族,但是拿下国内这些空虚寂寞自以为魅力无边的土豪老男人还是够了。
毕竟她自己可以当活招牌嘛。
她其实换个培训主题,如何钓六十岁糟老头子的富一代,我都愿意报名参加。
万一有一天我发了,但老了,也有个防备是不是。
何况这种人家是有真实成功案例的。
而且还是那种很准的。不像奶茶估计捞点什么都难。现在唯一期望的就是王石别如杨振宁那样能活。
她这个才是专业水平。
至于贵族礼仪这事。
田小姐就是渣渣级别。礼的核心是什么。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下了庶人的礼仪,就叫上下陵替,礼崩乐坏。
所以孔子谈到季氏时,就愤怒地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叔可忍婶不可忍。
为啥,因为暴发户也僭越礼仪了。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有一说一,其实性价比最高的4K蓝光播放设备很可能是二手xbox
美国领事馆这个周末必须加班。
笑得这么开心,想必,您一切都看到了吧。
14年至今的库里,可以利用自己历史级的外线投射能力结合跑动能力撕扯对手的防守,最开始库里的无球没有这么强,就像起初的杜兰特一样,名声大噪之后,其他球队的教练组自然会根据你的特点重点看防布置防守战术。科比在争冠的那些年,在球队的意义是强力擦屁股机器,其他四个人怎么跑也跑不出战术了,得分又很难的时候,科比站出来不停的用两分去惩罚对方,最后依靠纯实力改变对方的防守策略,不得不包夹。诺维斯基07年以后基本大成,在进攻中就是面框或背身去冲击对方内线,作为一名内线,在进攻读秒阶段会接到队友的传球打高压球,你会发现他们大部分是为了弥补自己球队的战术不足,或在对方防守战术相对完美的情况下用自身能力强行改变对方防守计划,俗称擦屁股,这类球员是为了解决球队进攻便秘存在的。
也可以这么理解,上述球员,实际上也是一块球队的拼图,他们的功能是不讲理,争冠球队必须有进攻端打高难度球的人。他们在场上是在帮助队友解决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说勒布朗废队友,这是比出来的。
在库里身边,格林,汤普森,巴博萨,大卫李们都有自己的职责,他们都有自己的专职,但同时,也会给他们很大的空间去发挥。
科比三连冠时期是没有这个说法的,那时候他对队友怎么想根本不关心,可以说,那个时期他想赢的不是总冠军,而是全世界,太贪,太自私。08年以后再看,除了阿泰斯特以外,所有队友基本都可以激活,队友进球球未必是他传的,但那个时期他懂得应该给队友一些空间,让他们发挥,也是他电影中说的,我现在终于可以相信队友了。
他们在夺冠时期是为了球队存在的,队友表现的比自己好?那也高兴,哪怕是科比,在两连冠时期也是这样。队友有不足,这些球员是要想办法帮忙的。
勒布朗不是这样,无论是他招募的队友,还是在场上的比赛方式,都是队友在帮助他。
很多人说印象流不好,不懂球才用印象说事,我不这么觉得。我觉得会打球的人才会聊印象。
印象里詹姆斯就不是个得分高手,但明明他得分很高啊。为什么出现这个现象?
骑士1.0时期我没有这个印象,那时候的詹姆斯在我眼里就是个得分狂人,技术有点缺陷罢了。那个时期喜欢詹姆斯的,绝对是真詹迷,你能看出来这个少年一定是地球上最会打球的几十个人之一,飞天遁地,队友得不了分?我来!硬生生顶开防守队员在人家脑袋上劈扣,有激情,有态度。
那时候他很少打easy ball,简单的进球尽量给队友。那时候我觉得,他以后搞不好要比科比强。
热火三巨头时期,詹姆斯彻底废了
技术确实完善了一些,防守也上来了。但他开始不停的打easy ball,在勒布朗三次夺冠的系列赛里,队友出彩的地方很多,但他本人的经典时刻真的不多。
大家总能想起在比赛中他会快下,无人防守暴扣得分。不是说防守反击有问题,而是战术定位中,那个反击得分的人大部分是詹姆斯而不是韦德,甚至年轻的博士跑起来也是很吓人的,勒布朗完全可以保存体力,利用自己的视野和传输能力给出长传给运动能力同样出色的队友助攻,保留体力用来攻坚。攻坚不是没有,但比重很少。
很多伟大的球星带领队友,可以让队友的能力越来越强,球星为了团队做出努力,给角色球员帮助。勒布朗需要队友帮助自己,其实大部分球队只有一个攻坚的关键球员。特别是外线。但詹姆斯自己不够还要再来一个,并不是他不好。他就是这个风格,
我一直觉着詹姆斯和邓肯其实有点像,总是觉得除掉勒布朗的反击暴扣以外,他们两个都是在48分钟内不停得分的那个,都挺稳,对我觉着詹姆斯挺稳。
詹姆斯的球队打系列赛,总能抢七,哪怕很弱的球队,经常就打的很焦灼。具体原因?我觉着是他的球队没有看上去那么强,关键阶段希望勒布朗接管比赛了,结果看到的是韦德站出来了。。。很怪异
把自己往死路上逼,真是叹为观止。
同样是斗争,亚文化圈互斗的烈度上限,恐怕都比不上主要民族和少数民族斗争的烈度下限——肖战事件至今七个半月,因斗殴死亡或重伤的人数目前为0,放到民族矛盾中连个事都算不上:别说史书,就是新闻里面的民族矛盾,有死有伤都是常事;至于上限,亚美尼亚大屠杀、卢旺达大屠杀这种几十上百万的中等新闻遍地都是,纳粹集中营和美国剥头皮这种数百万级别的大新闻也不止一次两次,把肖战的铁杆粉丝和铁杆反对者打包塞进集中营里杀个一干二净,也就马马虎虎够上“大屠杀”的字眼。
现在斗争的一方宣称要强行把斗争层级从前者提升到后者,干不成也就罢了,干成了的话,专政铁拳饶得了他么?真把我党当成不读史书也不知道怕的铁憨憨?
话说回来,通过引爆更高层级和更高烈度的矛盾来转移或者推迟当下面临的矛盾,这搞法有多作死,部分肖战粉丝就没有一点数么?九年义务教育总接受过吧?通过殴打苏联来解决“生存空间”问题,通过殴打美国来解决原料缺乏问题,这哥俩结局如何都已经写在历史教科书上了,不至于一点不知道吧?
福王是被马世英拥立的
鲁王只是监国
唐王素有大志,刚烈有谋,称帝但是被郑芝龙裹挟,郑芝龙投降后,唐王战死。
邵武帝是唐王的弟弟,唐王让他继位,他有不能退让的理由。
桂王是福王之外最名正言顺的,属于正常登基。
靖江王,这是一个野心家+傻缺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