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并尊重所有认同答案或对观点提出反对的人。
补充几点:
1.题主的问题是:
想请教一下大家关于这件事是怎么分析的?
主要责任是在猫主人还是在邻居家?
如果走法律程序来解决的话,最终的结果是如何的?
我想尽可能的站在客观的角度对其法律层面的责任归属做出判断,也承认了对猫的处理方式存在“过激”,而在为什么“将猫丢出窗外”而不是“丢出门、他们是否以为“猫摔不死”、是否是道德沦丧或人性缺失的问题上,我认为,谁都不是当事人,没有处在特定的环境,不能够一概而论。
2.孕妇是否会被猫伤害中的“伤害”, 不仅指弓形虫可能造成胎儿畸形(几率微乎其微),也不排除猫带有病毒挠了孕妇,或者对孕妇造成惊吓等等等。所以,猫可能对孕妇产生伤害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假若这问题换成了“如何看待宠物猫偷跑至别人家,造成孕妇受伤”,评论又会是怎样一番光景呢?
3.原Po微博里提到“第二天,六楼那女人拎了一桶油一个西瓜来道歉,说是儿子对象怀孕了,还说赔钱,我妈能要吗?是谁谁能要啊!” 对方已有诚恳解决问题的态度,是自己一直纠缠拒绝,闹眼子嘛?
4.就事论事,在这件事上对猫不同情不代表讨厌猫或冷漠生命。而是坚定的认为:人的生命权高于动物的权利,道德永远不能凌驾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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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大师路西法非专业人士,仅根据自身所了解的情况阐述观点。
就目前来说,现行法律没有对宠物受到伤害的民事赔偿做出相关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宠物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猪、牛、羊等家畜。按照《物权法》,宠物主人对其具有所有权,具有经济价值。
但
宠物一般是由饲养人管理和看护的,若由于饲养人的管理不到位,造成宠物受到伤害,应该由看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若饲养人看护管理到位,由他人的过错造成宠物伤害,应由他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题主说的情况应该属于前者,我觉得赔猫、赔钱已经很仁至义尽了。
丢猫的那家人人性并不坏,并主动提出赔偿,我更宁愿相信他们对猫只是方式过激。
诚然猫狗都是生命,值得尊重。但换位思考,如果是你的家人在面临潜在威胁并处于弱势时,你的第一反应是去恻隐生命还是保护家人呢?
一只来路不明的野猫,你不知道它有没有携带病毒,不知道会不会对妻子和腹中的小生命造成伤害,你会怎么处理?
哪怕去恶意揣测人性,假定六楼的人家丧心病狂对动物有暴力倾向,同样在法律层面上无法对他们进行制裁。否则网上那么多虐猫虐狗的人,死个十遍八遍也不够。
至于扔出去,或是赶出去。是泯灭人性,还是迫不得已。是道德问题,还是为人处世的差异。个中细节,不是当事人,谁也无法做出准确的判定。
又看了一遍题目,突然觉得发私信的那位仁兄有点奇葩。
在对方承担赔偿的情况下,投诉的目的何在呢?
是想索要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还是想要要求更高的赔偿,再或者,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只想说:
如有错误,敬请指正。
以上。
出国开会 门开了个小缝 我家F16就偷跑到别国领空 天上正好没他们的飞机 F16就飞进去了被他家20架飞机从天上打下来了 boom地一声 瞬间爆炸 从海里捞出来的时候 还是热乎的 驾驶舱挂了个小铃铛 扔的理由是那儿是他家领空 我国人民整天以泪洗面 他家说赔人 赔飞机 被我国人民拒绝了 我想知道有什么办法投诉他们 求求你了 帮帮我
我养只宠物蚊子不小心飞你家去被打死了,你承担什么责任?
然而现实一般是这样的:
当猫猫狗狗在路上乱跑被撞死时,某些宠物主人和动保爱心人士立马哭作一团,抓住“肇事者”不放,要求赔偿、要求人道主义处理尸体等等。
而当猫猫狗狗把无辜路人和小盆宇们咬伤、抓伤时,某些宠主和动保人士早溜得没影了 ◝( ˙ ω ˙ )◜
吐个槽而已。认真你就输了
应该算作遗失物。
对于遗失物要么置之不理,比如扔出门外;要么妥善保管,等主人认领。但拾得人并没有权利处分遗失物。
直接高空抛下致其毁灭,属于处分的一种。当事人处分了无处分权的物品,显然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考虑到受害者未能妥善保管其猫,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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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者应当出示购买该猫的发票并在此范围内适当求偿。
2.若未能出示发票,则可按照当地普通猫的一般价格,在此范围内适当求偿。
3.双方对是否赔偿或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的,有权以诉讼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