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引用大学者顾炎武的调查成果。
顾炎武利用调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的事例很多,他在分析江南一带地租、耕田情况时,指出了地主对佃户的残酷剥削:
“吴中之民有地者什一(十分之一),为人佃作者什九(十分之九),……岁仅秋禾一熟,一亩之收不能至三石,少者不过一石有余。而私租重者至一石二、三斗,少者亦七、八斗。佃人竭一岁之力,粪壅工作,一亩之费可一缗,而收之所得不过数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
也就是说,至少40-50%,至多70-80%的收成要被地主剥夺走。
所以这样的佃租比例,使得明朝的农民根本不可能有持续的积累,因此也就不可能致富,明朝的贫富差距也就越来越大。
最可贵的是,顾炎武还注意到决定事物质量的数量标准。他从统计分析中得出私租每亩最高限额的数量标准。他说:“既限粮额,即当禁限私租,上田不得过八斗,如此,则贫者渐富,而富者不至于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