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种姓制度究竟有什么神奇的偏见啊··· ···
虽然我不是很懂印度,但是邀请都邀请了,从殖民史这个角度还是班门弄斧下。
我们通常说的“种姓”,尤其是把人分为4(5)种: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这个系统叫做“Varna”——是理论上,按照印度教教义,所提出的一种划分方式。是所谓的尧帝舜帝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一种价值上和宗教上的认可。在殖民历史开始的时候,实际操作中印度使用的是类似于“出身”的系统,也就是“Jati”——实际上是根据传统印度教的理论,血统,地域和一系列其他方式划分的数以千计的小群体。在东印度公司和莫沃尔帝国逐渐融合以后,在十九世纪末期,英印政府使用了一套叫做“Caste”的系统来实际操作,这里的“Caste”就是西葡语言里的“Casta”,是英语中拿来对照印度原有的“Jati”——“亚种姓”
而当东印度公司和莫沃尔合帮以后,尤其是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英印政府是极力希望把“caste”或者说亚种姓作为一个系统明确下来的。什么样的人可以购买土地,什么样的人可以充任政府官员——一方面是为了便于管理和统治,另一方面也某种意义上是因为英帝国内部也确实买单,在UK和整个BE社会内部是有同样森严的阶级制度。
回过头来说“英国人”——我们分这么几类来讨论。
1,UK国籍的持有者;2,BOT国籍持有者;3,联邦内邦联和自治领国籍持有者;4,协议保护和主权让渡国家国籍的持有者
5,持有印度国籍而拥有至少部分BE血统的人;6,持有BE内任意国籍而有至少部分印度血统的人
毫无疑问,因为英帝国智障一样的分治关系和行政体系,1,2,3,4,6都不具有印度身份。而6,也就是所谓的“Anglo-Indian"本身不是一个数量很大的群体。他们有自己的社区和亚种姓,但是总体上影响力即便是在BJ时期也不高。他们被叫做half caste——混血儿,往往是基督徒,和印度教意义上的大种姓并不同宗。
印度,作为一个文化人种构成世所罕见的超级复杂聚合体,在英帝国这个世所罕见的扯皮的鱼龙混杂法理乱麻之下,你会发现无论表面上多么扯皮,这些规矩全都是给普通人添麻烦的。
因为真正身居高位的印度/不列颠人,是直接享受两套社会制度的荣誉的。比如:
著名的活到一百岁的老先生Sir M·V,他就是一位印度的婆罗门,我们来看看他身上的头衔:
地方上,他是迈索尔邦的公务员,因此他也属于印度帝国的公务员和官员,是ICS(帝国公务系统,也就是英属印度公务系统)的一部分——因此他也在英帝国内属于公务人员。
按照地方土邦的管理系统,他是迈索尔邦的“底万”,封疆大吏,是贵族;而按照英帝国角度来看,他也是乔治五世册封的英国骑士,是“印度帝国骑士指挥官”,资深骑士,也是贵族。
小孩子才做选择题。这是那个皇帝用金锄头的故事:哟,英国佬这么厉害,肯定是高种姓吧。
老爷们还在乎神tm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