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油不仅我家宝宝一直在吃,我还曾经在自己店里上架过,直到后来我身边出了一件很严重的事。
一个大学同学,全家都因为喝了在某大电商购买的某国际知名品牌的纯牛奶(可以常温保存的)而食物中毒,最严重的是她妈妈,肾脏受到严重损害,进了ICU,花了六万多,命保住了,但是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到现在还不能正常走路。现在调查结果还没出来,补偿也没谈好。
之所以确定是那个牛奶导致的,是因为她老公本来没喝,后来丈母娘病倒了,他不信邪就去喝了几口,结果他也上吐下泻。为什么他会脑抽到去喝?要知道,以那个品牌的知名度,要不是因为那是我同学,我估计还会以为是她碰瓷。所以她老公估计也不怎么相信。
当时我吓得饭也没吃,就赶紧把我店里所有食品全都下架,也包括拉杜蓝乔的各种油。并且我的公众号从此不会再做任何辅食、零食的团购。
在我删除所有食品后几个星期,拉杜蓝乔就出事了。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像大家说的那样,是经销商因为利益冲突作妖,但是保险起见,我劝所有想开店的人尽量避免任何食品类的销售,尤其是婴儿辅食。因为法律对食品安全责任的规定非常严格,并且生产商的质量你是无法把控的,哪怕是销售国际大品牌,也存在不小的风险。而涉及到婴儿或者儿童食品,更是无比敏感!这是你倾家荡产都负不起责任的!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看到没,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作为经营者,无论你是实体店,电商还是公众号团购,还是微商,都有责任进行先行赔付。如果生产者破产了或者老赖,你去追偿啥?、
相反,如果你是消费者,请记住你有权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经营者不能踢皮球给厂家!因为找厂家一般比较困难,所以大家一般都是找经营者的。记得拿出这条规定维权!
最后,作为买过N瓶拉杜蓝乔油的消费者,虽然我无比心慌,但我觉得还是应该等待第三方机构的检测结果,毕竟现在这个声明是经销商单方面做出的,不能完全排除报复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