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不道德。
什么叫道德,就是做高出基准线一大截的事儿。比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吾老”是基准线,“以及人之老”就是道德。想到如果自己的挚爱之人做快递给人送水会觉得心疼,于是出于同理心尽量避免让快递小哥搬运过重的包裹,实在不行也尽量搭把手,那这就是道德。
什么叫不道德,就是只做到了基准线的事儿。你正常途径下单,合法购买,不刁蛮任性,不故意找快递员麻烦,送到家没毛病,默认好评。这就是达到基准线。但这就是普通人的普通行为,没什么错误,但绝不是道德。
什么叫缺德,就是做出基准线以下的事儿。你买个水还真把自己当上帝了,快递送水到你家放门口怕丢,放物业你不乐意搬,非让人等你晚上10点下班后送到你手上,不然就投诉。这就是缺德,正常人干不出这种事。
道德是一个很高的标准,而不是行为基线。
不道德只是不道德,虽然不等于错误无需愧疚,但也算不上高尚。
缺德就是缺德,那才是错误。
我编辑了题目,把“花销”改为“转账款”,把题目内容内追回“花销”改为“款项”,把“花销该还吗”,改为“该如何认定”
因为我认为,这才是公平客观符合实际的题目,而不是为了引战引流蓄意采用“春秋笔法”。
在网上稍微检索一下就可以得知,小伙起诉追回的,不是“花销”,而是给与女方李某的“转账”,所以在本题目下信口以男方追回“共同吃饭娱乐消费”等费用的进行展开评论的,都属于“恶意引战信口瞎编”。
其次,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明显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而一些“520”,“1314”等小额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赠与,则不予以返还,该类金额也高达5万多了。说小王谈恋爱不真诚,白嫖的,也请点积口德。
因为这些是谈恋爱时候,不带有结婚为前提,而带有感情表达性质的感情性赠与,因此法院判决无需返还。
判决适当,于法有据,于情于理都很符合。
最后说一句:原题主 @封面新闻
作为一家媒体,报道、提问、回答的时候,请体现出你们的专业性、中立性、客观性。
跟着走野鸡自媒体博眼球的路线,只会越走越偏。
还望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