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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深圳某小学全班 45 人被打一事?学校应该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第1页

  

user avatar   pan-pa-si-37 网友的相关建议: 
      

突然想起了一句话:

地上降不住的妖精,都有一个天上的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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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的革命精神确实很缺乏呀,这其实反映了学校治理的很严重的问题。

我小时候要是被打,立刻会打回去,如果对方人高马大,就花点零花钱请更人高马大的童鞋帮忙。

只有对面人多的时候,那确实是没有办法,这种情况你只能倒霉,就只能上告老师了。

俄如今,45个人都被一个人打过,我就不信了,45个人还打不过一个?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45个人为什么都不敢起来反抗?只能是学校管理出了大问题,压制了学生的反抗。

校园欺凌这件事情,你除非上告老师能把他告到退学或者换班转学之类的,否则都是没有意义的。

你打报告让老师罚他,他是不会服的,从此以后,反而你会被他当成一个“只会告老师”的怂包,而且老师总不可能24小时跟着你,你这次上告老师,他肯定还会心生怨恨,下次专门逮着你欺负。

打报告这件事情总有滞后性,你总是先挨打之后才能打报告,现在教师又不能体罚,顶多罚他写检讨请家长,根本不痛不痒,下次他还是会继续整你。

只有马上打回去,让他尝点苦头,他才能意识到欺负你是有代价的,才能阻止你之后被欺负,只有这样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问题。

街头混混追着你打的时候,你是要抄起棍子打回去呢?还是大吼“你信不信我告警察”把他吓退呢?

所以正确的做法显而易见。

如果就在教室,那就对打,动静越大越好,打到老师来为止。

如果地方偏僻又估计打不过,可以跑,然后找人怼回来。

如果对面人多,既然被这么多人盯上了,除非你家里关系大能把他们全部送走,否则你还是转学吧。

不以暴制暴都是学校骗人的说辞,学校就是怕事情弄大才故意这么说,有些事情不弄大是不能解决的,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闹得大得到的关照才越多,就算放到国家层面也是如此,黑人闹起来可以横行街头,而亚裔不会闹事就只能被歧视。

只有暴力才能对付暴力,正如只有死刑才能吓住故意杀人犯,只有革命才能对付强权一样。

从未有听说过一个国家被侵略了不还手靠贸易制裁或者外交手段去赶出侵略者的,WTO也批准,如果有国家忽然对你收关税,你可以在上报之前马上也收关税反击,小到个人层面,正当防卫的条例几乎写在每一个国家的刑法中,如果有人正在行凶,抢劫,绑架,强奸,你可以立刻反击,而如果对方企图谋害你的生命的话,你就是反击的时候打死行凶者也不算防卫过当。

承认正当防卫的合理性,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基本基础,为什么我国校园欺凌特别普遍?就是因为没有这种正当防卫的合理性,诸位仔细想一想,如果校园里被欺负的时候直接动手和别人打起来,结果是什么?是你和那个人都要写检讨,结果无论是正当的一方还是不正当的一方都要写检讨,都要被制裁。

这种方法根本上无效的,欺负你的人无非想让你尝尝他的厉害,所以让你被打一拳或是写检讨都能达到他的目的。于是好人只能一直被欺负

学校不想让你以暴制暴,无非是害怕学生打架把事情闹大,殊不知,不用暴力是根本无法制裁暴力的,而现在的学校就是害怕暴力,就像一个国家不敢拥有军队和警察一样,这种国家怎么可能维持得了秩序?

学校不敢打学生,还不准学生还手,我宁可相信用爱能感化杀人犯,从此进入和谐社会,也不行这样的学校能解决校园欺凌。


user avatar   hui-26-62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报道我惊了!全班47人,打人的小孩1个人把45个都打遍了?45个小孩都是青铜?这个打人小孩是王者?是斗战胜佛?是叶问4.5?

等等!47-1-45=1!打遍了45个了,还剩一个没打?剩下这一个又是个什么神仙?

先对45个被打的小朋友表示关心。然后引起我好奇的就是打人这个小朋友的动机和心理究竟怎么形成的。打人肯定是错的,但是希望能知道背后具体的成因。是小朋友自身的问题?家长的问题?还是其他什么问题?搞清楚问题,赶紧对症下药治疗去,别小事变大事,大事变难事!

另外提一点,在我小时候小朋友之间的吵架打架是常事。我认为这也是成长的一部分。现在的小朋友不知道是成长环境不一样了还是怎么滴。感觉在应对这方面比80.90年代的要差很多。我自己是这么跟我小孩说的:如果你和其他小朋友闹矛盾了,希望你不要憋在心里,尽量和他沟通把话说出来。如果你们吵起来了,记住不要动手去打对方,尝试保持沟通。如果他打你了,爸爸希望你自己判断是不是要还手打回去。你觉得要还手,你就还手打回去。你觉得不还手,那就不还手。但是在这里咱们做个约定,有发生这种事情,你一定要回来告诉爸爸。不管你是不是还手了,我都不会责怪你。我希望你告诉我你为什么选择了还手或者不还手。


user avatar   chen-yi-song-17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评论区,补充一句:

我说的管理者是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的管理者,不是老师。

社会需要制度来约束这些“特殊孩子”,目前没有相应的制度制约他们。

我们传统的观念里面总是夸大教育的作用,觉得小孩子能教育好感化好。

“教育要是有用,这个世界就不需要警察了。”未成年人被过度保护了,反而导致另外一些未成年人受到伤害,连反抗都不能,很奇妙对吧。

当然,首先我们国家很大,处处实情不同,我相信有些地方还是可以打骂孩子;其次管理是一个比较空泛的概念,但是学校作为在教育部门指导下,开展教学工作的机构,有责任维持课堂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展开,保证小朋友不受到身心伤害,虽然指责学校管理有点不公平,但是这确实是学校的责任,既然班主任没法管了,就要有相应的措施了。尤其是这种持续了那么多年,肯定有无数家长反映过的问题。


这个新闻搭配刺死小学生的新闻一起看,更能引起反思


这个事的本质不是校园霸凌,而是管理者的失职。

好比我们社区街道上有个人天天打砸抢抢别人东西,告诉警察居然不管,久而久之他就会觉得,老子天下第一,连警察也管不了老子!你敢反抗?打的就是你!

对在当地生活的街坊来说,简直是一个修罗场啊。

更令人意外的是连老师也拿他完全没有办法。有家长表示,该同学在上课的时候,不定时想离座就离座,想捣乱就捣乱,而且还会跑到黑板前把老师正在写的知识点擦光,老师也控制不了这位“充满自由意志”的学生。

这种人放社会上,有个专门的名词,叫黑恶势力,还是有强力保护伞那种。

建议调查该学生家庭的背景,感觉没那么简单吧。


当然网络上一旦小孩出问题,大家就对老师群起而攻之;小孩子都是善良的;他还只是个孩子啊;小孩偷东西老师批评他会毁了他的一生。

诸如此类的观念和言论也助涨了这类事件的生存空间,打击了管理者和老师管理的积极性。


user avatar   rokey-ston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只是觉得 47人,挨打45人。

47-45=2

两个人里面一个打人的,另一个是干嘛?

可能性1: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姑娘,恶棍唯一舍不得欺负的女孩。

可能性2:恶棍的跟班,邪恶领主的帮凶。

可能性3:与世无争的高大内向男孩,只要不惹我,我也懒得管其他事。

可能性4:。。。。。

这唯一的幸免者让我忍不住脑补了好多好多故事啊。。。


当然说正经的, 如果我孩子在这个班级,我希望学校把它劝退,也希望我孩子其他同学的家长不要做太多过激行为。


user avatar   yanghf 网友的相关建议: 
      

孩子之间打架,家长确实不应直接介入。

但家长可以揍孩子他爹娘吧。

你儿子牛逼1打45。我们比较怂45对打1对。


user avatar   ceciliacat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太魔幻了!


法官强调:

遭遇校园暴力后,不能一味忍让沉默,不能以暴制暴,以免发生更大的冲突,而一定要告诉老师和家长。

告诉老师后:

连老师也拿他完全没有办法。有家长表示,该同学在上课的时候,不定时想离座就离座,想捣乱就捣乱,而且还会跑到黑板前把老师正在写的知识点擦光,老师也控制不了这位“充满自由意志”的学生。

告诉了老师的同学:

如果同学们反抗,甚至将情况告诉老师,后果就更加不堪。
家长杨女士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儿子曾因此脸上、身体都布满抓伤,更严重的是该打人的同学还会“用武器”,儿子就曾经他被用圆珠笔戳额头,更戳出一个洞来。

告诉家长后:

学生家长联名请求学校劝退一名学生

学校:

表示已成立工作组,正在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

涉事男孩的父亲说:“我的孩子平时很老实,胆子很小,打人的事情只是孩子间的磕磕碰碰”,并拒绝带孩子到医院检查。


我国相关规定:

14周岁以下无刑责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同学们无法团结起来,老师无能为力,家长只能联名上书学校,学校和其父亲无法沟通,并且目前难以上升到案件高度。

这不是「欺凌」,是大概率「有病」,得治。


user avatar   kkksc03 网友的相关建议: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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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唐僧在花果山念一段紧箍咒,就会当上猴王吗?

如来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花果山的猴子会认为如来是猴王吗?

不扎根基层,群众是不会认可的!


原答案被折叠了:

盖世猴王为何裸死猴山? 数百头母猴为何半夜惨叫? 动物园最大猴群为何屡遭黑手? 游客投掷的食物为何频频失窃? 连环强 J母猴案,究竟是何人所为? 动物园管理处的门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 数百只小猴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这一切的背后,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敬请关注今晚8点CCTV12法制频道年度巨献《题主的不归之路》 让我们跟随着镜头走进题主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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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你也不小了……”

“哎呀,妈。”

“你不是有个男朋友嘛,那个大东。”

“他家狮子大开口,非要500万的陪嫁,还要房子……”

母女俩一起叹了口气。

“那,要是咱生孩子呢?”

“200万陪嫁,也要房子。”

“这是什么世道啊。”

“妈……我,我不想结婚了,我自己生一个吧,我去买个精子。反正现在那么多男的都是买个卵子自己生……”

“你跟妈说说你拿啥养?就你那点工资,还三天两头不上班,口红香水一大堆,连自己都养不活吧。楼下的大潘都告诉我了。闺女啊,你咋又辞职了?”

“那公司太变态了,天天让我顶个大太阳跑好几公里去送文件,我抹了三层防晒霜都给我晒黑了。女人的皮肤可怕晒伤了。那经理还不乐意。我那几天不是生理期嘛…结果没控制住,就,就把一杯水泼到经理脸上了……”

“啊?那你自己说说,上次那家合资公司呢?为什么不干了。”

“那天天加班加到深夜,你说我一个女孩子,我怎么干啊。”

“也是,辞了就辞了吧,那董叔叔帮你找的那份工作又为什么辞职了?”

“那什么破单位呀。单位里有几个女的老是针对我,天天说我坏话,上次我不小心把笔掉地上了,那个陈蓉竟然骂我没用。你说有她这么伤人的嘛。还有那个徐佩佩,特讨厌,天天穿得那么low,还各种看不起我们,还老跑到老板那告黑状,上次我就和她吵起来了,最后我让她自己在水房睡的午觉。还有那堆男同事,天天在我面前讲黄段子。厂区里那帮操作工还光膀子,你说我受得了嘛。”

“哎呦,我说闺女啊,你这跳槽经历比你妈我都丰富。你知道现在女人找份工作多不容易嘛!就你这份工作,我还是托了楼下大潘叔叔,给你找的。你妈我都失业三四年了,这把年龄,又是女的,根本找不到工作啊,要不是靠你爸现在还在挣命,咱娘俩早饿死了。”小美妈妈叹了口气,“要说你爸对我是真不错。孩子他生,这把年纪还养着我。我们年轻时,那是真爱呀。那时候刚有男性生孩子的技术,你爸就怀上了,生了你。可是你看看,今天找个愿意结婚的男孩,比找五条腿的蛤蟆还难。陪嫁也是水涨船高。嫁不起呦,嫁不起。”

“妈,那我再找一份工作不就得了。”

“你以为那么好找啊!”

“楼下的鹿涵姐不就刚当上她们公司的总设计了。”

“哎呦,闺女呀,你和人家能比吗,人家爸爸是财政局副局长,人家随便吐口唾沫都比咱拉坨屎大。”

“那黄阿姨她闺女呢?”

“人家蔡徐琨可是国际注册会计师,精通四门语言,布鲁西特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妈原来就让你好好学习好好学习,你就是不听啊。现在连个工作都找不着。”

“妈!你这又来了。”

“你爸爸前几天还给托人问了单位人事处,问问要不要女的,人事处赵大伟直接就告你爸,单位都三年没招过女的了。”

“那贾叔叔那呢?”

“贾老六他们幼儿园?更甭提了。现在的男孩子温柔起来比女人还女人,又有劲,又能照顾小孩子,还能加班。他们幼儿园现在就十个女的,听说都是教育局领导的闺女们。”

“那您说可怎么办啊。”小美有些着急。

“不急不急啊,这种破地方,咱不遭那罪!”

“您说,我要是生孩子,那不是更没单位要了。”

“不会不会。现在都是国家掏钱,产假期间都是国家发工资的,还会给单位一笔误工费。单位都不会拒绝生孩子的。唉,还是工资高的生孩子合适啊。”小美妈咬了咬牙,“要不这么着吧,200万就200万,我们老两口把房子腾出来,住到老房子去。这房子给你结婚用。”

“那哪行啊。我不同意。”

“傻孩子,我们老两口还有个地方住。这房子不也是你在住嘛。将来你说你真失业了,跟你妈我一样,你说你怎么活下去呦。”小美妈叹了口气,“上个月你看那新闻了嘛,允许筛选性别了。将来一定要生个男孩。”


这篇小文发布了以后,就引来大量女权的围观和评论。今早我还看到有人竟然把这篇文章改成男性找不到工作的版本。

男性能生孩子,其实是不可能的。男人又有孕激素,又有雌激素,还得来个大姨妈吧,那不是成了女人?我认为还是人工子宫更靠谱吧。因此这里面的事情其实并不会真实发生。但题主既然这么设定了,咱就这么答。

男性能生孩子后,社会会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于过去社会的惯性,许多男性会认为老婆辛苦,或者为了爱情,为了家庭,自己生孩子。在这个阶段,政府在政策上会改为对生孩子的人有所倾斜。这一阶段事实上是现代家庭的延续,只是改为男性生育而已。

第二阶段,随着时间推移,政府会取消对女性在政策上的扶持,社会普世价值也会取消对女性特权的维护,底层男性的婚姻议价能力变强,底层女性的婚姻议价能力变弱。男性可能会更偏向于谈恋爱而不结婚,女性更偏向于结婚。谁经济条件差,谁就生孩子,成为了一种社会共识。灰小子通过婚姻逆袭的事件不绝于耳。由于政策对于一男一女生孩子这种态度大概率没有变化,而且男女之爱并没有受到影响,男女型的婚姻也就大概率没有大变化的。这一阶段,对底层女性的冲击其实是最大的,由于体力上和精力上的劣势,底层女性将彻底被边缘化,她们可能会成为出卖肉体和出卖卵子的主力军。而中高层的女性的职业生涯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为她们为社会创造的价值足够多。这个阶段中下层民众更偏好男孩,在经济条件的恶化下,也许就会筛选性别,造成男性过多。由于社会认知变化、地下黑市的猖獗、性别比例的失衡、生育率过低,政府会不会将生殖细胞的买卖合法化,这个就不得而知了。由于底层女性被边缘化,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政府可能干脆就放开性别筛选。本文也就写的是这个时期,主人公就是典型的低端女性。

第三阶段,女性减少,男性增加,最终的男女比例会稳定下来,社会又将达到新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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