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客观事实当然也是主观感觉。这里有一门科目叫“律学”,“和谐”是因为,声音由物体振动产生,而振动本身,会有一个特定比例倍频的“谐振”,我们称为泛音。当一个处于另一个音泛音的位置(可以不考虑八度)时,泛音列中音的位置越靠前,和谐度越高。
准现代派作曲家巴托克曾做过这样的实验,采用不和谐音程写作练习曲给自己的子女练习,并严禁他们接触外界当时很流行的浪漫派、民族乐派的音乐。(巴托克时代木有录音机mp3这种,想隔绝还是很方便的)。之后结果非常令人心碎,他的儿子在偶尔听过一次《致爱丽丝》后,表示再也不要弹他老爸的鬼玩意儿了。
这批钢琴曲,大家可以去练练他的《献给孩子们》。
回到“和谐”这个本质问题。事实上,我们现在的十二平均律就是前人无限追求听感的客观“和谐”而利用数学算出来的。所以已有的回答完全不对。纯八度在频率上为倍频,纯五度频率比为二比三,大三度的频率比为四比五,同时为了让所有的转调能够实现,八度内才会有十二个音,每个半音频率比才刚好为二开十二次根号。
很多人会问,凭什么“倍频,二比三”这类频率比就是和谐的?那是因为,以弦振动为例,一个大的振动会形成以弦的中心点,三分之一点,四分之一点……为重心的无数个小振动,大家拨动一下长长的皮筋就能看到。所以就自然界一个单音来看,它也有非常多的泛音,耳朵非常好的人可以听到上方八度,纯十二度(纯五度),大十七度(大三度)的泛音。反之,耳朵不好的会只听到纯八度的音程中的高音或低音,并不认为是两个音,这就是铁证。
回到本来的问题,和谐音是否是主观印象。很负责任的说,如果是主观印象,现在的调率,音乐的公制,都没法实现。在乐理中的“和谐音程”是非常客观的,基于物理学和数学的一个结果。同时,这种客观也很符合我们的主观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