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9年, Homestead 钢铁厂工人罢工。筑起了街垒。
工人们的要求,仅仅是工资减少5% ,而非管理层希望的10% 。
卡内基和他的合伙人Frick,为此需要付出额外额外2万美元的成本。
而他们的利润是500万美元。
Frick此时体现出来了远比你口中那些中国创业者更加顽强战斗的精神。毕竟劳方哪来的资格跟资方提要求。工厂是我的,你一个打工的还能提条件?
他真的把工厂便成了字面意义上战场。
不是你口中那种所谓的“狼性文化”,叫喊着“战役”“会战”,实际上不过就是压榨员工加班自己蹲那开会。
他真的派出了超过300名平克顿侦探,和罢工工人展开了真刀真枪的战斗。
最终超过14名罢工工人死亡。
落了下风的工人们寻求刺客兄弟会的帮助(并没有),派出刺客暗杀Frick.
(圣殿骑士)Frick被刺客射中两枪,被袖箭(并不是)刺中四次。然而Frick并没有死(从本作开始暗杀不会一击必杀),并且在搏斗中和其他员工一起制服了刺客(显然拉响了警铃)。
受到了如此严重的伤害,Frick依然在一周后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开始工作。
这是什么精神,这是最赤裸裸的企业家精神。
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因为就像一个美国人不应该在一个中国人面前显摆自己国家的历史一样,一个中国的企业家,也确实没必要在头号资本主义国家面前显摆自己的企业家精神。
显得自己特别没文化,井底之蛙,村里来的。
不论是美国还是法国,他们都经历过最残酷的资本主义时代。这个时代残酷到,被称之为 naked Capitalism。 一切都是赤裸裸,没有8小时工作制,没有劳动保护,没有HSE,没有最低工资,没有劳动法,没有安全法,没有反垄断。那个时代的资本家,对工人残酷,对自己也残酷。 贿赂,抹黑,诉讼,工贼,人家什么没见过。玩剩下的都是。
现在你跑出来跟人家说,
你看,我们这个,啊,狼性文化,996,商场如战场,怕不怕?
你觉得人家怎么看你?
ps. 现代资本主义进化到了今天这个阶段,是有很深刻的原因。当然依然存在着问题。
但作为一个后来者,如果只是重复别人一百年前的老路,那只会重复遇到别人一百年前遇到的问题。
“那是,您多缺德啊”——于谦
别他妈井底之蛙自我感觉良好了!
别人家当初创业创到天怒人怨,剑拔弩张。能逼出来共产党,马克思主义这种“副产品”。
咱这边撑死了逼老实人跳楼,逼屌丝过劳死。
来一群讨薪的农民工都能吓得这帮色厉内荏的狗东西“失联”,把前台小姑娘扔在那里“挡枪”。
就这幅嘴脸,咱能不能别提铁血,狼性精神,商场如战场!?
丢人!
判断自己是否「躺赢」,对于创业者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能力。酒吧斗殴,又赶上停电了,那么王八拳说不定能放倒拳击冠军;但如果双方都站上敞亮的擂台,真的会「再赢一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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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1 月,美国科罗拉多州向 Uber 开出 890 万美元的罚单,原因是 Uber 对司机资质审核不严,有 12 名带有重罪前科和 17 名有严重交通违章记录的司机蒙混过关开上了 Uber。同年,Uber 以支付 2000 万美元赔偿的代价,和美国联邦运输委员会在一场诉讼中达成和解,诉讼的缘由是 Uber 涉嫌虚假宣传、夸大了司机的平均收入,宣称在旧金山开 Uber 的平均年收入是74,000 美元,而真实水平只有53,000 美元。
2019 年 3 月,亚马逊上一个卖减肥产品的商家因为伪造商品评价,也就是俗称的水军刷单,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罚款 1280 万美元。说到亚马逊,这也真是邪门的一年:CEO Jeff Bezos 婚外情曝光,和妻子 MacKenzie 的离婚正在进行中,1400 亿的财富面临分配。虽然法律并没有强制对半分,但考虑到 Jeff Bezos 的不忠行为,相当大的一部分可能会被分给女方。没有人想要守得云开见月明。
对了,我还找了很久的资料,想知道那些公开宣布周六属于正常工作时间的欧美公司怎么样了,很不幸,没能找到。当然了,也有可能是他们知道这种话不能落在纸面上。
题目中「跟中国的创始人厮杀,你们会被杀得片甲不留」的言论,出自所谓的创业纪录片《燃点》,片中还有一句:「中国的创业者更加全面,更加拼命,更加渴望,更加聪明,对目标的实现也更孤注一掷。」
真的是别人不渴望、不拼命、不孤注一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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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而能力全面的骗子,首先是一名骗子;对成功充满渴望的传销头目,首先是一名传销头目;实现目标孤注一掷的违法者,首先是一名违法者,这一点区分非常重要。
有人可能会说,站在道德高地进行说教很容易,纵观全球,真正双手干干净净完成原始积累的商业帝国又有几个?但我们依然有必要判断,一名创业者成功的原因是什么,是否仅仅因为得到了时代的眷顾。
2019 年初,Ofo 创始人戴威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徐小平评论道:「限制戴威坐飞机,是这个时代最大的悲剧。」恰恰相反,戴威出生在了中国数千年来对于商业冒险最为宽容的年代。如果穿越到盛唐,那么按照当时的法律,戴威恐怕要给被拖欠押金的用户们打工还债,甚至连他的男性家人也会收到波及。
唐宋法律进一步规定:“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债务人)家资尽者,役身折酬,役通取户内男口。”(注:《宋刑统》卷二十六《杂律》“负债强牵财物”条下引唐《杂令》。参见《唐令拾遗》,第789页。) 私债也可以劳役抵偿。
破产者的债务能够得到免除,是现代社会的创造。创业者们不希望自己被卖身为奴、家破人亡的恐惧所笼罩,这才逐渐有了法律中的破产制度。在中国,破产制度直到 2006 年,通过《企业破产法》,才相对固定下来。早生几千年,几百年,几十年,都赶不上这个对企业家精神如此鼓励的时代。
更别提,对于那些「孤注一掷」乃至不惜跑路、爆雷的 P2P 金融「创业者」来说,再早个几年,集资诈骗罪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特殊的时代背景,为一部分具有特殊品质的人们带来了无尽的财富和荣耀,这并不代表这些品质更加优越、更加值得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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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停下来问一句:为什么创业者就需要将对手杀个片甲不留?
想问问各位创业者,你们为什么要开创一番事业?难道是因为热衷于让自己和团队遭受非人的折磨,难道是因为享受摧毁一个个对手的快感,难道是期待在摧残了自己和对手之后,观众对这一切报以热泪和掌声?
不是啊!有这种念头的人,或许古罗马斗兽场更加适合他们。
我一直认为,创业者是一群给世界做加法的人,能够脱离拥挤的坦途,另辟蹊径,在地图上标记出新的道路。
有一则谣传,我们姑且搁置其真实性,只是用来说明一个道理:
为了得到最优秀的獒,训犬者往往将数只同样年纪的幼獒放在一个窖坑内,没有食物,或许只有极少的食物,仅够一只獒吃的,这些獒,必须经过残酷的竞争,最后只能有一只獒活下来
再怎么说,踏着同伴的尸身脱颖而出的狗,依然是一条狗。
嗯,人家美帝资本家给竞争对手装炸弹,把他全家炸飞
摩根洛克菲勒都有自己的私人军队
逼得当年德州的州长出动国民自卫队帮助工人讨薪
你举得他们能活下来是玩儿的?
就你们?一群靠着工会靠着政协靠着某办帮你们压制工人反抗的主儿,靠着滨州的州长出动国民自卫队帮你们压制讨薪的工人的主儿·······
算个屁啊··············
条件都这么优秀了,就没几家能出国门和大鳄厮杀的,还有脸说??
如果中国跟英国维多利亚时期两边各出100个最顶尖的创业者同台竞技,大英创业者会把中国创业者杀得片甲不留。因为大英的创业者更加残忍的压榨剩余价值,更加拼命的追求利润,更加聪明的规避法律,对那些有半点不满的劳动者动辄打骂威胁。这些勇敢无畏的品质都是中国创业者所不具备的。
不太认可。
环境不同无法这么比较。
某中国创业者,火速成功的,家长是柳传志老先生。相当于洛克菲勒家族的某代洛克菲勒去创业了。
中国创业者有一些靠卖作用存疑的药酒和保健品赚大钱的。
美国创业者开始的市场就是全世界,中国创业者开始往往靠国内政策或本地化的保护。
美国创业者的投资退出环境比中国简单。
美国没有腾讯网易这样的抄袭巨头。
美国工业体系没有中国这么完备的供应链,所以美国人搞不了拼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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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下来,张老师的逻辑,类似于:美国的中国象棋选手一定下不过中国人。
你死我活,不惜两败俱伤的竞争并不是什么自然法则。
嗜血斗狠,强者生存,则不是什么狼性使然。
这两种特性只在两个团体中颇为盛行
1.争夺垃圾堆的流浪狗群
2.某些中国企业
当然,人家吃人都不吐骨头,能给你剩下甲?
最顶尖的创业者么?
我看看啊……
不一定……
像是洛克菲勒这类,直接上黑手整死竞争对手,碰上国内当年为了在市场上打压对方,直接绑架对手的家伙们,很可能有共同语言。
倒不如说,到时候中美的创业者们打一架的话,那么真的可能是是一场厮杀,包括恶意竞争,绑架,闹事,可能无所不用极其。
毕竟那句话说得好啊:
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所以说,两国最牛的一批创业者,相遇的话,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双方被杀的片甲不留。
(马云了,小扎了,比尔盖茨这类估计第一回合就会被对面的人给整死,毕竟原罪时代的创业者们是不讲道理和无视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