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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广电解除对动画制作的门槛,国产动画能战胜日本动画吗? 第1页

  

user avatar   zhandaotmd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先点题:不能。

或者说,在可预见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毫无希望

而且题主的描述还是很模糊,门槛,指的是现行的【审查制度】吗?

就算乐观估计,动画也好、漫画也罢,这两大产业接下来二十年之内都很难有超越日本的可能

日本漫画产业的世界排名当属第一,其地位和美国海军一样:吊打其他所有国家的总和

全球漫画总销量排名前60名,日本独占49部(其他11部被美 法 比 意 印 数国瓜分...)

这49部漫画,销量总数高达39亿本(确实是吊打其他所有国家的总和啊....)

《海贼王》销量目前已达3亿8000万,获吉尼斯“世界上发行量最高的单一作者创作的系列漫画”记录,而且其销量依然在增长,这个第一的位置,同样也不知几十年后才有人可以赶超...


我国动漫产业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审查制度只能算其中之一

其他还有一些重要原因

1.网络时代,文化产业的盈利模式正处在转型期,动漫产业受到冲击

2.本身就落后于人。日本的动画和漫画,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至今,发展就没中断过

我国从六十年代开始,整个文化创作环境,文学、影视、戏曲、音乐等主流文化都停滞了至少二十年...怎么跟其它文化强国相比?

还有,现代的文化强国,必然都是工业强国

日本人民虽说在二战时被炸了个一穷二白,但是工业基础仍在,战后发展基本也没有停滞

须知他们在1966年就能收看彩色科幻电视剧《奥特曼》了,彩色电视哟...

同时期我们的祖国处在什么境地?一对比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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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放言

世界上审查制度比日本松的国家多的是,也没见哪个国家的动漫有如今日本动漫的影响力。

多说几句,现如今“文艺圈”的某些人没本事还不承认,审查制度成了他们的遮羞布。更可怕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自愿为他们洗地,一有差的作品就在一旁“公正客观”地加一句“广电,你懂得”,言语之中透露着无尽的沧桑与无奈。

这种言论,实在是低估了审查制度对文化发展强烈的负面影响

例如韩国电影和美国电影整体上都强于日本电影,但电视动画和漫画出版业两方面总体上却不如日本

关于儿童向的东西,美韩两国审查制度都比日本严格,有的条例甚至比天朝更甚

当然,重点还是保守的风气导致的自我审查

————


美国FOX电视台的【4Kids TV】这个晨间时段动画节目,可谓恶名昭著

为了和谐,各种修改台词、剪切画面,甚至修改画面这种迷之技术都用上了...

比如抽烟流血之类的画面基本难逃

例:海贼王动画 山治抽烟,4Kids TV就和谐成了棒棒糖

下了如此大力气,看似总算保护了脆弱的美国儿童吧?

尽管如此,【4Kids TV】还是一直遭受着保守道德团体的批判——

2006年,Parents Television Council出版的论文,就大力抨击了【4Kids TV】播送的动画,称其含有大量的暴力表现...还重点提到了被4Kids和谐过的《通灵王》动画

吃力不讨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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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傲视群雄的美国,为什么在电视动画和漫画出版业两方面远不如日本?

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大概就是两国对所谓“小孩子看的东西”态度不同吧

关于美国对漫画的审查,你知道Comics Code 这个词吗?

漫画杂志出版商协会的出版法典(1948年)

1.禁止卖弄性感

性、淫欲漫画不应被出版。任何图片中不应有女性的裸体或不当的暴露;在任何情况,女性穿着不准暴露过于美式比基尼。

2.犯罪镜头不应该表现于:

触犯法律与社会公德,或者唆使他人模仿。任何漫画不允许显示青少年犯罪的细节。

警察、法官、政府官员和受尊重的机构不应被描述为愚蠢的、无效的或被表现为毫无尊严的。

3.场面中不能出现虐待、拷打画面。

4.俚语黑话应受限

庸俗淫秽的语言不应该被使用。俚语应保持在最低限度,且只在必要的故事中使用。

5.离婚不应该被表现地幽默或有妩媚色彩。

6.嘲笑或攻击任何宗教和种族群体的是绝对不允许的。(这条倒是放之四海皆准,绝对的政治正确)

想卖给青少年这些内容的漫画?审查机构会告诉你:不行...

这个自我审查制度,于2011年废止

可惜,几十年的熏陶,美漫再想全面发展,也已经晚了,日本漫画的地位已经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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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政府倾向于对本国文化产业高强度控制的,有哪些事例呢?

举几个例子

1.二战时 日本军国主义政府

战争年代对于思想高度控制,文化类出版物自然会被官方加以严格审查管制

1938年二月,日本实施《纸板剧检阅制度》,半年后内务省下达了《关于改善儿童读物的指示纲要》,期间33本以漫画为中心的图书遭到禁售处分,查禁了大量反战,政治讽刺等类型的漫画。

二战时,日本的文化产业畸形发展。

战后,日本失去了审查枷锁,文化发展趋势如大江奔流

2.国民党统治下的台湾 戒严时期

还记得《童年》里唱的“诸葛四郎与魔鬼党,究竟谁会夺得那支宝剑”吗

你可能没有办法想象,原本台湾的漫画产业,是有机会和日本漫画并驾齐驱的..

60年代,台湾漫画前景大好

1966年,台湾政府推出被人称作“漫画审査制度”的《编印连环图画辅导办法》

大意是漫画中不能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不能破坏伦理道德,不能妨害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不能破坏习俗,不能宣传迷信,不能给社会带来其他影响

狗不能说话,机器人的能力不该异想天开,它们都不应该有自由意识和语言能力,武器必须以现实为基准...

诸如此类的内容大幅限制台湾民众的想像力,进而消灭

十几年后,不受管制影响的日本盗版漫画大量充斥台湾市场

1987年终于废除了审査制度,但台湾的漫画产业已经大大落后日本

著名漫画史评论者洪德麟称此审查法规为“台湾漫画的大劫”

还有,行政院新闻局曾经规定在台湾境内播放的影片,剧中角色不能出现中文方式以外的姓名,所以有无数的电影和漫画以及小说惨遭毒手,还记得叶大雄、姬乱马、李阿宝、林有德...

外国人叫什么名字,有必有这么敏感吗?(不过90年代中后期就没有这种情形了)

戒严结束,审查放宽后,台湾文化产业得到发展

3.英国 维多利亚时代

1857年,英国制订了《淫秽出版物法案》,同年,福楼拜、波德莱尔等人因“违反公共道德”在法国被起诉

1886年的英国,在把《安娜·卡列尼娜》译成英文时,译者出于谨慎,保留了其中一个关键句子的俄文原文,维多利亚人对此事的通行表述是“有趣的状况”

1901年的译本选择了委婉的“我有了”,直到1918年才能直接翻译成“我怀孕了

编辑们兢兢业业地删除着不合适的字眼、句子与段落,哈代等作家的作品都被如此“净化”过

但是,令后世震惊的是,恰恰是保守的维多利亚人私下阅读着最色情的地下出版物,偷偷售卖色情文学与图片的小型文具店和雪茄店获得暴利,“19世纪的色情作家迎合了所有能想象到的欲望:恋童、恋物、乱伦、兽欲、同性恋、甚至是性欲高潮时的谋杀”

而拜伦、缪塞、霍夫曼、莫泊桑等今日文学史上的名作家,也都有色情小说归到他们的名下

4.德国纳粹政府

“我们要求制定法律,坚决禁止对于我国人民生活有不良影响的艺术与文学,并封闭与此种要求相冲突的机关团体。”

摘自纳粹党纲领第二十三条。

...


冷看焚书,则焚身在即;漠视封口,则灭口在即

这些,绝非是危言耸听...

现在你还觉得,审查制是一部没什么好指责的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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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近来韩国电影的口碑是越来越棒了,不止知乎的舆论,就算你去日本网站搜索韩日电影哪个更强,日本人会告诉你:韩国电影甩了日本电影八条街(小电影?记住,小电影叫做Video,不是Film)

《辩护人》、《熔炉》、《素媛》...近期的这些韩国电影真可谓震撼心灵,即便是对韩国有偏见的人,看过这些电影之后,怕是也会在心中赞叹吧

可是提到20年前,韩国有什么名震世界的电影吗?连我们都有《霸王别姬》和《芙蓉镇》(这里正好侧面说明了一些东西: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们的文化环境跟现在比是相对宽松的...)

韩国有什么?好像真没听说过

如果在20年前,要问一个普通韩国人:你认为亚洲电影哪家最强?

我敢保证回答是:香港电影啦~

张国荣哥哥好帅的~男女都爱的~

成龙大哥功夫好棒好棒的~打起来好好笑的~

(不过现在此消彼长,香港电影已走向衰弱...)

对自己的国家自信爆棚的韩国人,为什么在20年前没多少拿得出手的电影呢?

这里提下韩国电影崛起的三个代表事件

98年的分级制代替 审查制度,99年的光头运动,以及最关键的06年电影界大规模示威

1998年,金大中总统上台,在就职演说中正式提出“文化立国”方针

其后金大中政府行政改革,其中废除审查制度,想必一定是韩国史上最受肯定的文化政策了吧

韩国于1998年建立的电影分级制度,规定电影分为5个等级:

全体观众(G)可看、12岁以上可看、15岁以上可看、18岁以上可看和限制放映(R),共五个等级

每部电影的等级由民间组成的“影像物等级委员会”进行评级

同样,在失去审查枷锁之后,韩国电影走上了振兴之路

有人说分级制取代审查制必然会让青少年更容易接触并购买到色情暴力商品,进而造成严重后果

这实在是低估了制度的力量,无限放大了脑中的“灾难性后果”

在日本实体店购买AV或者成人向书籍,需要出示能够证实年龄的证件,店员是不会把这些商品卖给小孩子的,须知违反法律 是要承担责任的

电视节目如果被认为有不适合少年儿童的内容,那便只能在深夜或凌晨播放

韩国的电影院,门口会摆放“18岁以下禁看”之类的告示。在自动购票机上买票时,会要求扫描身份证,来确认购票者年龄是否符合影片分级标准

且分级制并不意味着无限自由

金基德导演入围威尼斯电影节的新片《莫比乌斯》,就因为暴力、激情戏和母子乱伦情节被评R级(根据法律只能在“限制级影院”上映,因为目前韩国尚无此类影院,相当于禁止上映)。最后在金基德的申诉下,终于在删减了部分镜头后,在第三次审议时获批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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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的祖国,在文艺创作方面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呢?

建国初,曾有过那么一段百花齐放的时期...

推荐一部老电影,记得在电影频道看过

《没有完成的喜剧》 (1957)

这部是新中国喜剧电影先烈,可惜后继无人...

以下剧情介绍,没想到近60年前的讽刺,到了今天依然不落后于时代....

闻名全国的喜剧演员韩兰根、殷秀岑——一个瘦子、一个胖子 从上海来到北方某制片厂。
李导演请他们参加三个讽刺喜剧的排演。
彩排那天,许多人前来观看,在前排就座 的有:记者、文联干部、李导演和批评家“一棒子”。
第一个节目讽刺了领导干部朱经理好逸恶劳、铺张浪费、损公肥私的种种行为和他身边溜须拍马的杨秘书。
剧终时引来大家一片笑声,李导演请大家发表意见,批评家 “一棒子”将该剧定性为“打击面太宽了”。
众人一阵沉默。第二个节目嘲讽了那些爱吹牛夸大事实的人,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这时“一棒子”却大摇其头:“这个戏主题太单薄,思想性太差。”
第三个节目讽刺了一对抛弃老母不管的兄弟。
“一棒子”认为,这绝对不是喜剧!
记者忍不住站起来说:“先不要一棒子全给打死,还是演出后听听群众意见吧……”
批评家气哼哼地走了。

然后的二十年岁月,大家都知道...

1980年10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赵丹遗言《管得太具体,文艺没希望》

两天后,赵丹去世。

节选摘录:

“党大可不必领导怎么种田,怎么做板凳,怎么裁裤子,怎么炒菜,大可不必领导作家怎么写文章,演员怎么演戏。文艺,是文艺家自己的事,如果党管文艺管得太具体,文艺就没有希望,就完蛋了。

“四人帮”管文艺管得最具体,连身上一块布丁、一根腰带都要管,管得八亿人只剩下八个戏,难道还不能从反面给我们以教训吗?”

某位与世祖陛下平级的伟人大为光火:“这个赵丹,临死还放了个屁。”

(史料出处——袁鹰《我在《人民日报》的日子(四)》)

哪怕最艰苦的年代已过,直到今天,三十多年都过去了,审查管控的传统依然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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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审查法规和实施,真的叫人不知如何吐槽

比如《暗杀教室》上了文化部黑名单,三观这么正的作品,就因为名字躺枪了...

《幻(xue)界战线》改名是对的,你说《章鱼老师》是有多无辜

可能大家也知道,建国后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我朝只有两部法律:

宪法和婚姻法

那么诺大的国家靠什么来维持呢?

官僚体制基层政策怎么运作呢?

当然是自上而下的精神传达,且这个传统至今未改,所谓的靠人来【依法治国】

我更倾向于认为审核人员其实根本没看过内容,看着名字里面带着“血”“杀”之类的字眼,再看看封面,封面海报拿着刀枪剑戟,或者带点血之类的直接禁了好了

很多名字比较正常海报也很正常,但是剧情绝对触线了的都没事

对于以网络为渠道的影视作品的规定,极为粗疏。 一个框框摆在这里,具体怎么界定、怎么执行,还是人治

可以参考《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于违例行为没有具体定义,比如什么才叫“宣扬”,作品中出现了邪教和恐怖主义,这就算是宣扬了吗?这样的规定就是真正的恶法

对审查执行者来说有没有麻烦?

有一些,于是他们不,有一点麻烦我就禁止,你们的麻烦不是我的麻烦

制度如此,有责任也轮不到干脏活累活的低层公务员来背吧

在我朝没有相关靠谱制度的前提下,公务员只能凭领导意志来执行,为了不出错,他们就会想尽各种办法,给自己免责,看——我们有在好好干活哟

根据帕金森定律可证,包括所有的政府和党派在内,任何机构或组织,随着其扩大发展,必然会走向腐化堕落

审查机关只对上层负责,不会对民间的呼声有所动摇,没有力量来促使它自检,现状又怎会有改变?

因此,现行的审查依然是一滩烂泥

分级制完全代替审查制,那是未来的事情了

现在应当重点关注的是审查部门的懒政和恶政

现在的审查不是考试中的选择题,它没有标准答案,它更像是考试中的作文题,很多时候你分高低要看阅卷老师是谁。

比如审查部门说一部作品低俗,就可以让这部作品完蛋。那请问低俗的定义是?什么才是不低俗?

低俗这个词在不同年代有不同含义,五十年前接个吻就是低俗,现代人看起来再正常不过

规定色情暴力还有讲国家坏话的东西不能做,没问题啊,好好地定义什么样的东西是“色情暴力”,什么样的东西是“有害国家”,文艺工作者照着做就是了

现在的问题就是,这些定义完全是由一帮人一拍脑袋决定的,这些东西可以是口袋罪,也就是说任何看不爽的东西都可以像文字狱一样随便扯到任何罪名上

同样的镜头,甲拍就OK,乙拍就要和谐,在昨天拍OK,今天拍就要和谐,小刚说没问题,小明就觉得该和谐

按完善的分级制度走,这个不行没过,那个啥毛病没有,你就得让人过

要这样的话,某些部门干的就是苦活累活,还有什么美好的权力?

没有制度,我说你低俗就低俗,说你涉嫌色情就涉嫌色情,我说你意识形态有问题,你就有问题

为什么做个分级制度这种根本没什么难度的事迟迟无法出台?

那是因为审查的权力,背后藏着很深的暗流利益

大家可以百度【中纪委 广电局】,思考下暗流何在

分级制度确立了,就等于动了某些部门的蛋糕

凡是掌握权力的部门,都希望自己有较大自由裁量权,不希望被法律法规限制

扭曲的制度,自然导致扭曲的风向引导

讲述了一个女大学生被欺骗拐卖至山区的故事,对人口拐卖问题有着深刻批判的电影

《盲山》遭禁播

讲述了一个小姑娘在被拐卖后自强融入当地生活的故事,歌颂她对周围民众以德报怨的

《嫁给大山的女人》能上映

这扭曲到了冰火两重天的价值观导向...

还是说背后有各种深层次原因,这锅其实不该由审查部门来背呢?...

...

文艺工作者其实不介意政府定的规矩,毕竟规矩还是要按照大众需要来定

真正介意的是瞬息万变,完全不可预知的心流,这会让做作品的流程和成本变得根本无法预测

怕的不是规则,怕的恰恰是毫无规则


「要真正做到出版自由,必须彻底废除现行检查办法。」 ──《新华日报》1945年6月26日

建立完善的分级制度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普通人能做的事也就是持续关注和呼吁了吧,就像当年的新华日报...

《三体》中有句名言:断了的骨头长好后,愈合的断裂处长得比原来还粗,这在医学上叫超量恢复,是说如果人体有机会弥补以前缺少的某些东西,那么这些东西可能恢复到比不缺少它们的人更多

这个国家经历过八亿人民八个戏的蛮荒年代,已经获得了文明免疫力

以史为鉴,我们的、对岸同胞的、日本的、韩国的、德国的...这些历史都在诉说一个道理:

“审查制度,就像奴隶制一样,永不可能合法,即便它作为法律存在过一千多遍。”

——卡尔·马克思(1842年5月)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还是乐观地笑一笑好了:脚下的泥泞只是天堂的倒影,抬头望天吧。毕竟,未来还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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