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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禁止自带酒水」和「包间最低消费」算是餐饮行业最常见的两种对顾客的限制。因为这种做法由来已久,很多消费者甚至没有意识到这是个问题,虽然也有类似的讨论,但基本上都是零零散散的,类似意见一类的。
2013 年底的时候,北京市工商局将之定性为「霸王条款」,才有了全社会的集中讨论,也正式上升到法律层面:
2013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认定“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xx元”以及“订金不退还”等6种北京餐饮行业常见的消费提示是不公平霸王条款……
之后虽然餐饮行业也有做出过反抗,但没有什么效果。
2014 年 2 月 12 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行为作出了定性,法律上的定性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的空间了:
最高法在回复中进一步指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但首先要注意,最高法意见是针对餐饮行业的,KTV 这种不是纯餐饮的就很难限制( KTV 提供酒水算食品经营行为,提供凉菜算餐饮服务行为),因为费用可以不在食品环节收。
其次就是,违法是违法了,但没有任何天然的限制力量对经营者进行限制。也就是说,他们不会无缘无故忽然就无法这样做了,他们还是可以照做不误,直到有消费者向消协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