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刑侦的专业人员,那么他应该了解侦查学的基础理论之:犯罪是物质性的和物质交换原理。
物质性好理解,物质交换原理其实最早是个自然科学知识,简单来说就是一个铅块和一个铁块在大作用力下撞击,铅块表面会有铁屑,铁块表现会附着铅。
那这和侦查有什么关系呢?用白话来说就是:
犯罪是物质性的决定了你不可能用精神凭空犯罪,肯定要借助物质性工具,采取物质性手段并且产生的结果会有物质存在。那么在这一系列活动那种肯定会有痕迹出现和残留。
而根据物质交换原理代表着犯罪分子身上携带的物质和犯罪现场中的物质将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进行交换。不仅如此在进行犯罪预备活动和后续掩盖活动时,身上残留的物质也会和现场物质进行交换。这些交换其实就会留下痕迹留下证据。
所以不要以为全面地清理现场就没事了,你清理现场血迹不需要工具?工具没有现成的不要买?就算有现成的用完了这些工具你难道不扔?况且尸体怎么处理?带出去抛尸的过程中难道不用工具?用完了工具如何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一旦你开始清理现场,其实一个现场的痕迹和物质残留逐步灭失和另一系列现场的痕迹和物质交换的出现。
你以为抹去了痕迹残留和物质交换,实际上却留下了更多的证据。
更何况随着科技手段的革新,痕迹和残留物质的提取分析能力越来越强,许多案件破获的方式甚至都啼笑皆非。
比如强奸案中,被害人回忆抢劫结束了之后罪犯光着屁股在自己家凳子上坐了一会,最后通过技术手段提取了屁股上皮肤分泌油脂之后留下的皮肤纹路痕迹。一个纹路无法行成证据链,但能够借此由案到人然后从人下手开始追踪。
比如杀人案当中案发地地广人稀缺少目击证人,现场痕迹难以提取。后来是在车后座中间杯架空隙处提取了带血迹的包裹尸体的一截线头。
这也就是为什么推理小说当中的完美现场都是警方和技术手段没有应用的前提下,真的开始现场勘验证据提取之后有没有柯南真的区别不大。
毁尸灭迹只能让线索越来越多,如果你作案手法特别专业的话,警方立马就会怀疑是专业人员作案,然后调查人际关系,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很容易就找到嫌疑人,然后再根据你用的工具去排查,看看谁近期买过,很快就找到了。
但是悬案也很容易做。
第一种方法
只要做到两点就够了,尸体不被人发现,和死者没有社会关系。
比如你住在大山里,有人迷路了半夜来你家投宿,你俩起了冲突然后你杀了他然后把尸体往猪圈里一扔,十几只猪就把人吃的干干净净,衣服财物等用火烧,然后扔到人迹罕至的地方。
第二种方法
做成意外,比如在没有监控的景点,骗他站到高处说为他拍照,然后把他推下去,然后说拍照时他没站稳掉了下去。只要没人看到没有监控就万无一失。
对了,要记得哭的惨一点,演得真一点,哪怕离开警局也不能开心,更不能自言自语,小心跟踪和窃听。
纪录片《纽约灾星》的杀人犯就逃脱了法律制裁几十年,但是最后录节目的时候,去厕所但是忘了麦克风没关,自言自语暴露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以下均来自网络,侵删
“ 我这一生拥有无尽财富,却未获得丁点幸福。”
这是出身于纽约最显赫的房地产家族罗伯特·杜斯特说的话,他光是个人就拥有亿万财产,但比起其他富豪的奢侈生活,他的人生却因牵涉三起离奇命案而充斥着质疑。
美国HBO电视台为其拍摄了6集名为《The Jinx(纽约灾星)》的纪录片,讲述了与他有关的三起谜团难解的谋杀案。
杜斯特还主动找上导演,邀他来访问自己,想让观众了解一个真相。
罗伯特·杜斯特是杜斯特家族西蒙·杜斯特的长子,在他7岁那年,杜斯特说自己被父亲引导,亲眼目睹了母亲自杀。(杜斯特的弟弟反驳了他这点)
杜斯特和母亲的关系非常好,母亲坠楼的画面成了他心中永远抹不去的阴影,而父亲对此却什么也没做,甚至一句安慰都没有。这或许就是造成杜斯特性格孤僻的原因,他上学期间还常被同学们孤立。
1971年也就是杜斯特28岁的时候,不擅长与人打交道的他遇上了性格外向开朗的凯瑟琳,两人一拍即合。在其他人眼里,两人的相爱就像是童话故事,灰姑娘凯瑟琳遇上了王子杜斯特。
1972年1月,两人同居并在3月末宣布要结婚。原本两人很相爱的,但婚后因为杜斯特不想要孩子,两人感情出现了隔阂。从口头争吵到动手殴打,次数多到杜斯特都记不得了。
在事后讲述的时候,杜斯特把家暴称作是推搡式争吵,似乎还有些不以为然,觉得这和其他普通夫妻相处方式没什么不一样。
凯瑟琳失踪的前一晚,她一个人去朋友家参加了派对,晚上回来两人又吵了一架。凯瑟琳要去城里,杜斯特不让她用车,凯瑟琳就买了9点多去城里的火车票,还是杜斯特送她去的车站,这也是两人见的最后一面。
第二天,杜斯特给凯瑟琳打电话并没有接通。因为凯瑟琳是医学生,加班不接电话甚至住在医院都是很正常的事,所以杜斯特也就没多想。
后来医学院给杜斯特打电话,说凯瑟琳已经几天没来上课了,这才让他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了。他去找父亲和弟弟商量报警的事,却没想到遭到了反对。杜斯特的父亲和弟弟是知道他俩感情不合的,觉得凯瑟琳的消失,无非就是赌气想离开这个家,因家庭矛盾报警并不会引起警察的重视去帮你找人,反而会招来一些八卦记者乱写你的家庭生活。
暂时答应不报警的杜斯特,回去以后想想还是觉得不对,便独自向警方报案。当时报纸头条都是寻找凯瑟琳的报道,那也是39岁的杜斯特第一次上报纸头条。
以上都是杜斯特的个人陈述,纽约警察选择了相信。
没有通话记录、没有使用支票账户、没有使用信用卡、什么生活痕迹都没有,凯瑟琳就像是突然人间蒸发了一样。
警察找不到任何实质性证据去证明凯瑟琳的失踪和杜斯特有关,没有尸体、没有犯罪现场,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凯瑟琳是被绑架或是被杀,最终凯瑟琳在法律上被宣告死亡,但不涉及非法行为。
尽管杜斯特坚称自己是清白的,但凯瑟琳的朋友和家人都认为他是凶手。凯瑟琳曾在她们面前说过自己很害怕杜斯特。比如自己不想去看房,但如果不陪他去就会被杀掉。在朋友家玩的时候,被对方要求回家,即便挂了电话也能看到凯瑟琳整个人都在颤抖,还跟朋友说如果发生了什么,一定要来看自己。
而且杜斯特曾给警方提供过假口供,说凯瑟琳失踪当晚,他把凯瑟琳送去车站后去了邻居家喝酒,但其实没有。说在凯瑟琳失踪期间,曾给凯瑟琳打通过电话,得知她在纽约也是骗人。
而他说谎的理由只是不想再去回答媒体和警察的各种问题,让人老老实实接受妻子是个失踪人口。
也就是说凯瑟琳失踪的当晚并没有人能证明杜斯特到底在哪儿,突然觉得杜斯特这么说就好像是在第一时间给自己洗脱嫌疑。而且如果真那么想找到妻子的话,为什么要放出妻子在纽约的假消息去误导警方,实在太奇怪了。
凯瑟琳的朋友和家人表示愿意一直追查下去,她们要知道凯瑟琳到底发生了什么,绝不让凶手逍遥法外。
2000年,警方又将8年前凯瑟琳失踪案翻出来调查,因为他们得到了新线索,有知情者说凯瑟琳被丈夫杀死在南塞伦的别墅里。
说来也奇怪,当时警方在调查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想到要来这儿调查。而且警察在重新调查的时候,发现凯瑟琳在失踪前请好了律师协助自己离婚,但被杜斯特拒绝了。
凯瑟琳失踪时,两人恰恰就在南塞伦的别墅里,也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凯瑟琳离开了南塞伦。那会儿人们才明白,杜斯特嘴里说的每句话都值得怀疑。
但杜斯特在接受纪录片导演访问时,他承认婚姻失败大部分原因是他造成的,却不承认自己和妻子的失踪有关。
接着警方准备从杜斯特身边的朋友开始调查,看能不能找到些新线索,但警方正准备去洛杉矶拜访杜斯特的挚友犯罪小说家苏珊时,却收到对方被谋杀的消息。
2000年12月24日,有人向警方报案,说XX街道XX号有异样。
警方赶到时,发现苏珊因头部中枪死在地上。房间内没有被人翻动的痕迹,值钱的东西还在,前门还锁上了门栓,十分安全。
在警方看来,凶手是被主人请进来的,人们又开始猜测凶手是不是杜斯特,因为苏珊知道杜斯特的秘密,为了防止秘密泄露就将其杀掉。
在熟悉苏珊人的眼中,苏珊和杜斯特的关系大概是好到能为他去做任何事,而且苏珊有那个胆量和头脑去做某些事。
苏珊生前还收到过杜斯特给的大量支票,让人不得不怀疑两人是不是有不能见光的交易。
而且警方收到过一封揭露苏珊死讯的匿名信,邮戳日期是警方在发现苏珊尸体的前一天。
警方发现这份匿名信和杜斯特的笔迹十分相似,但无法证明杜斯特就是写这封匿名信的人,也没有证据表示他和苏珊的死有关。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摆脱人们对自己的指控和质疑,杜斯特跑去德州租个了公寓住,但她的新妻子黛博拉(2000年12月结婚)却不知情。
2001年9月,一个年轻人在德州加尔维斯顿的浅水区钓鱼,被一个尸体绊倒,便向警方报了警。
这是一具没有头、没有手臂、没有腿,只有躯干部分的尸体,周围的水面上还漂浮着装有手指、手这些身体残肢的黑色塑料袋。
经过警方几天的打捞,尸体除了头部其它身体部分都被找到了。
警察发现凶手手法极其残忍,他从腿部开始分尸,切的时候只切了一半,然后就被生生折断了,也可能是用脚踩断的。
警察在尸体身上找到一份报纸,根据报纸上印的地址找到了案发现场。
两所紧挨着的公寓分别住着两个老人,一个是名叫莫里斯·布莱克的老爷爷,另一名是叫多萝西·吉内尔的聋哑老妇人。
根据尸体手指的指纹鉴定,确认死者身份为布莱克,而发现布莱克血迹的地方正是吉内尔住的公寓。
警察一直没找到吉内尔,房主说她和老妇人没怎么说过话,她也不常出现,总是在旅游,但经常能见到一个陌生男性出入她的公寓,房主以为是老妇人的小叔子。
因为老妇人按时交房租,房东也就没把这些异样放在心上,房主还说老妇人的胸很平,长得也不好看。
警察看看了公寓环境,十分简陋,觉得一个有钱到能去外面旅游几个月的老妇人,怎么会选择住在一个这么简陋的公寓里,而且公寓里几乎没有女性居住过的痕迹,警察想这个老妇人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警察又去翻了公寓周围的垃圾桶,找到一张眼科中心预约取眼镜的单子,上面的署名是罗伯特·杜斯特。
除此之外,还找了到一个公寓附近一家卖工具店的收据,一把弓锯。
周五,警察收到眼科中心的电话,说杜斯特来取眼镜了。
警方在拦车逮捕他的时候,他的车后座就放着一把弓锯。
但是警察还是有点不敢相信,面前这个柔柔软软文质彬彬的男人,完全不像是会去肢解别人那么残忍的人啊。
杜斯特因凶杀罪被逮捕需要25万美金才能得到保释,当警方问他是否有25万美金时。
他说随便吧,我没有,语气平静的让警方觉得诧异。
接着杜斯特给在纽约的妻子黛博拉打了电话,说自己因杀人被捕需要25万美金,对方什么也问,说没问题,明早就能搞定。
杀人、肢解这些恶行在他们夫妻俩眼中好像就和小孩子斗殴一样平常。
杜斯特从被捕入狱到释放只用了24小时,之后杜斯特去了哪儿,黛博拉也不知道,夫妻俩的相处方式也让人觉得奇怪。
老人被肢解的事件并没有得到人们过度的关注,反而是和杜斯特扯上关系才引起了轰动。
当地警察才知道这人来自纽约最富有的家族之一,曾还因为前妻在纽约失踪被怀疑。
2003年,58岁的杜斯特因在商场里企图偷一个三明治被捕。
警察搜查了他停在外面的租用车,找到两把上膛的手枪,一些大麻还有3.8万美元现金,一张名为莫里斯·布莱克的身份证。
是不是想挠头,一个钱包里有520美元,车上有3.7万美元的人竟然要去杂货店偷一个三明治,这不就是等着被抓吗?
有人觉得杜斯特就是太自信了,他一生都认为自己是可以自由的人,虽然不想承认,但现实确实如此。
杜斯特这次直接承认了自己杀害并肢解了布莱克,但是出于自卫开枪失手打死了对方,害怕大家不相信自己是自卫杀人,便一时冲动将对方肢解抛尸,吉内尔也是他穿女装乔装出来的女人。
经过陪审团5天的审议后,最终判决杜斯特无罪释放,这种分明就是在狡辩的理由大家却莫名其妙的相信了。
据说,当年宣判杜斯特无罪的陪审员之后都接连遭受厄运。
三起谋杀案还是没有丝毫进展,但令人没想到的是,杜斯特在纪录片录制结束后,去酒店里的洗手间上厕所时,忘记身上戴的无线麦没有关闭,自言自语道,“ 你被抓住了 ” “ 当然是把他们全杀了 ”。
这段录音成为新证据,警方以涉嫌谋杀为由将其逮捕时,还发现他随身携带了一把左轮手枪和约150克的大麻。
据说,入狱后的杜斯特有自杀的念头,被转入精神牢房,他的律师表示,杜斯特将继续维持自己的清白。
不得不说,得到那么多指控还能全身而退的杜斯特厉害,要么就是真清白,要么就是隐藏的太好,但无论是以上哪一种都挺让人害怕的。
刑警答一下,不知道有没有可能终结这个话题。
也许当我们都在关注南大碎尸案的时候,我们却不得不承认,杀人案10年以上未侦破的可真的是有不少,尤其是放眼全国这么大的区域。
但是,这些未侦破的案子,真的不一定就是由于犯罪分子多么的高智商,有时候,死者本身没有人际交往,死了几年都没人知道的事情也是有的。
所以说,这个问题,有没有可能?
从理论上讲,有。这就好像你买彩票,也有可能中头奖,对吧?
但是实际上,已经几乎不可能。
为什么?
主要是你对“刑侦方面”专业人士理解有问题。
现在科学办案,已经不是一个人战斗了。
刑侦、技侦、图侦、网监等等...
题主见过哪方面的专家呢?
你见过什么都懂的物理学家吗?
见过内外科中西医都明白的医生吗?
一个人一旦钻研一个事情,越钻研就意味着角度越专。
每个学科都像大树一般,从中学-大学-研究生-博士-博士后等等,越来越专业
刑侦方面的专业人士,如果说,你说足迹专家,任何足迹你都能辨认出来,你去犯罪,保证足迹你能一点让人发现不了。
那么,痕迹呢?指纹呢?图像呢?技术呢?步态呢?犯罪心理学呢?....
你都全部是一流专家?
以我为例,作为年轻的刑警,各方面都要学,但是各方面都达不到专业的水准,我去犯大罪就肯定没戏。
比我厉害的人有的是,但是不存在一个人会“所有方面都比别人厉害"。
我不行,任何人也都不行。
刑事案件侦破,我早就说过,在我的小说里也写过多次,早就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当柯南了,这是一个几十人上百人队伍的共同努力。
一个人再强,在如今的科技手段中,也没戏。
十几二十几年前还有悬案,真的是技术太落后了,比如说佘祥林案,当时做一次DNA都要两万,冤假错案真的是存在,现在基本上不可能了。
在比如说前几天告破的那个护士的案子,最关键的还是技术进步了。
我们分局已经有很多年没发现未侦破的命案了,而且基本上都是几小时搞定。
遵纪守法!
越当警察,越懂得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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