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一出门,街上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老师,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局里说,“我没打过学生,是学生寻衅滋事。”便排出一个声明。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是殴打侮辱人家学生遭报应了!”班主任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们十几人亲眼见你狠踹学生的头,还在人家背后插木板。”班主任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打学生不能算打……打学生!……教育方面的事,能算打人吗?”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为了他好”,什么“沟通不畅”之类,引得众人都卧槽起来:街道上充满了鄙视的空气。
更新内容:
7.9日:
20年后打老师当事人的妻子发的状态,教育局基本否认了老师曾经打过人,官方声明为缺乏沟通导致师生关系不太融洽。
7.10:
法院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年前的事情,估计除了人证以外是没办法获取到其他证据的,因此我这么说话可能有点主观。不过,一个人如果没有受过深刻伤害,20年后还有这么大的怨气,我觉得可能性几乎为零。
突然想起武汉理工和那么多研究生自杀的事件,北电侯亮平,还有被性侵,却被老师说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女学生………里面一个人也没得到应有的惩罚。
教师这方面,有错是不可能有错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有错的。20年了诉讼时效又过期了,只能尊师重教这样子。老师个个都是人才,打我又是为了我好,我超喜欢被打的。
强调重点: 一定要尊师重教,毕竟老师殴打你是为你好,你报复1年半起。
每当听到要尊师重教这四个字的时候,我总觉得好像有无数淌着血的生命、带着阴影的心灵在挣扎愤怒。
以下为原答案:
这不是为了让自己老师能够知耻后勇业务精进吗,为什么会被起诉?难道检方不知道他打老师自己也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吗?
打他,是为了他好,他现在还不懂,再过20年以后就懂了。
附:教学术语翻译
1.他怎么就欺负你不欺负别人呢/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蛋,遇到什么事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译文: 我才挣几个逼钱,这事也找我?就TM你事多。
2.老师骂你/打你是为了你好,让你能够知耻后勇,努力学习。
译文:又过瘾又省事的教学了解一下,发泄完了身心舒畅,你要加油哦,要是成绩提高了可都是我的功劳。
3.你这种人要是能有出息,我*****
译文:有出息了就说是激将法,没出息就说我说的真准,我真是个小机灵鬼。
4.你们怎么奴性这么重,非得让别人抽着打着才肯学习?
译文:对不起各位,对于教育,我本人也不懂啥,这世界上要是有不用我教就能学习好的学生就好了,干拿钱美滋滋。
5.我这是对你负责,你以为我愿意管你!?!……
译文:唉,绩效又扣钱。
幸福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阿德勒
刚刚在cctv13看了庭审片段,喜感十足。
被告人说小时候被殴打,而且老师进行殴打、侮辱的花样和器材很多。
公诉方就让校长出来作证。这校长说什么呢?说被打的老师“应该是一个不错的老师”。
注意这个词“应该”,这是一个很不肯定的语气,看来校长心里还是有数的。
举个例子:你,应该是个很有钱的人。
问道被打者当年有没有打过学生?校长说二十多年了,那时候他还没来,谁知道啊!
于是,被告人小时候这事没证实也没证伪,就这样糊弄过去了。
公诉方认为被打者收到严重身心伤害。
辩护方指出他连轻伤都不构成。
公诉人以学校和邻居的证言为依据,说被打者遭受心理伤害。
证言是:×老师这几天看起来不高兴。
辩护方指出既然饭照吃,觉照睡,上班也没耽误,“看起来不高兴”算什么伤害啊?
接下来,辩护方发现公诉材料中把“寻衅滋事”法条中的“无事生非”改成“无故生非”,这就是承认事出有因啊?公诉人没有回应。
辩护律师指出,被告并没有将视频传上网,只是发给当年的同学看了,不知是谁放到了贴吧。而且账号未实名,查不出是谁。学校的举报信没曝光之前,大家根本不知道被打的是谁,什么职业,舆论也没有哗然。正是学校这一手,起到了推波助澜扩大舆情的作用。
校长对此的回应是一问三不知。
公诉人接着用河南方言念“因为xxx把视频上传到网络造成恶劣影响……”
忍不住想吐槽,这公诉人什么素质,什么态度?多看看新闻联播学学普通话很难?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的观点。
打人肯定是错的。如果童年阴影实在不能释怀,你可以把老师拦下,然后面对视频把当年的事一五一十说一遍,问他承认不?不承认?我微信上都是同学啊,你考虑清楚。
承认就道歉。不道歉我们就要谈谈哲♂学……
道歉之后,马上把人放走:以后好好做人,莫打人莫违法。
“他为什么不打别的老师就打你?”
“把心思放在教育上,学生打你是为你好。”
“一个巴掌拍不响,你怎么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那些话,现在通通还给你
如果只是打几个耳光,骂一顿,没有拍视频发上网,可能就没事了。
现在视频流传,老师当街被打的一幕,被全国网友围观,被网友骂“活该”“打的好”“不配做老师”,被身边人笑话议论,作为老师在讲台上还会被学生们嘲笑,事情就闹大了。老师或许一开始并不想追究,但是事情影响他的生活,他就要死磕到底了。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买单。
老师当年为了发泄个人情绪,无底线虐待侮辱殴打未成年的学生,给学生留下极大的心理阴影,20年后学生长大成人,回来报复殴打老师,并让他人拍摄视频,将视频流传出去,老师被全民围观,议论纷纷,如同过街老鼠。老师无法抬头做人,无法面对自己的学生,同事。甚至自己的妻子儿女出门都会被指指点点。这都是他当年种下的因。如果他好好教书育人,善待学生,不把个人情绪发泄到未成年的孩子身上,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
男子当街殴打辱骂老师,让朋友拍摄视频,传给其他朋友,并任由他人将老师被打的视频流传上网,属于人格侮辱,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他也被关了几个月,现在面临判刑,接受法律制裁(目前还未公布审判结果,但是报道称男子可能面临1年半到3年刑期)。有案底,会影响他将来的工作,生活,他也付出了惨重代价。
两个人都要为自己做的事情买单。不过说到底,还是老师种下的恶果。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面对顽皮不服管教的学生,适当教训体罚,无可厚非,但是像这种纯属发泄个人情绪,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不能纵容。男子今天对他的暴力报复,何尝不是老师当年对他的言传身教?
20年后打老师算什么?
如果我初中班主任还没死,他现在出现在我眼前的话,我杀死他的心都有,何止打一顿。
我会告诉你为什么会“一边倒”。
我们初中班主任强奸班上留守女学生,应该也猥亵过其他女生,也借辅导功课摸我的手和脸。
(前者我亲见同班男生当面以此事骂他、他未否认)
很不幸,我小时候是假小子,很虎逼,不上道,和他关系搞得很恶劣。
碰巧我妈因未送礼、乱说话等原因得罪了他。
于是,他以学习方面的借口,把我妈弄到办公室,当着全校的老师当众羞辱我妈。
我妈回家就把我往死里揍,好多次揍得快半死。
整个初中,反复如此。
最可悲的是,那个时候太小,不懂得跟母亲讲实情。
(误认为这类问题不能和家长沟通、或者家长不会在意)
后来中考,我以全班最好的成绩考上重点高中,是全班唯一考上的学生。
万万没想到,他跟后来的学弟学妹们一直讲我是他的得意门生。
真是恬不知耻。用我的努力为他的无耻做背书。
天晓得一届届新生里,又有多少受害者。
所以,别说打老师对不对,如果他还没死,我碰巧看到他,当场弄死他的心都有,何止打一顿!
这个事情最可悲的地方在哪里,你们知道吗?
因为我们明明知道证据确凿、他是犯罪分子,但我们根本没法追溯惩罚。
那个受害女生,根本不是班上最漂亮的,她胖胖的,内向的,仅仅是皮肤好一些。
他选择她唯一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她是孤儿。(姑母代养)
我记得出事后,她向跟远在新疆、和继父生活在一起的姐姐求助。过了一两个月,姐姐只邮政汇款来50块钱,和一句话“千万别来”——那时候汇钱还是走邮政呢,我们几个女生陪她用学生证费劲周折取到钱。
我现在记不清那个女孩子的脸。但我记得,我们教学楼和老师家属楼中间隔着足球场,三五不时女孩子被他晚自习叫走,女孩临窗座位空荡荡的,透过窗户越过足球场,可以看到那个人家房子或明或暗的灯光。
如此,记不清初三还是初二,女孩还是熬不住走了,去了姐姐电报里写的“千万别来”的新疆。
……
整个时间段里,其他老师应该是普遍知情的。可惜我们最信任的好老师也只能微妙的沉重的听听,并没能帮我们做什么。而校长……我亲眼看见校长在绿荫下关怀学生,摸着我们班上两个高个子女生的手亲切聊天——后来没过几年,校长犯错误被调岗到下级学校当校长去了,据说包括作风问题。
我们那个年代,三四线小县城,小孩子没有那么多资讯和先进三观,我印象中,我们除了向其他老师告状以外,好像没有人提到、想到报警这回事(不过也许当年场景下报警也不靠谱,毕竟校长犯错误也只是调职)。我自己而言,意识到这件事的正确处理方式时,都已经是大学了。证据证人早就灭失了。
等我想明白,我们可能永远也无法对这作恶的人追责时,心中的愤怒、恨意,如鲠在喉。
尤其是前几年,按年份算,他可能还没退休,意味着新增受害者的可能;我没法阻止这种悲剧概率,我会觉得自己像帮凶。每当想到这件事,会有强烈的无力感和焦虑感。
这两年稍微好一些,毕竟这个人已经不再在教育岗位上了。
但这种遗憾,憋屈,痛恨,永远也不可能消失;只要我这辈子心里面还残留一丝正义感,我必然终生耿耿于怀。
对于我私人的影响方面,这个跟蝴蝶效应一样,说不清到底造成了多少后果。
说起来他也够狡猾,他这个人,初中三年,至始至终没动过我一手指头(指“虐打”);但是他很精明的察觉并利用了我妈妈的暴躁,整个初中,他会隔三差五找机会挑唆我妈虐待我。导致我整个青春期与母亲的亲密关系毁于一旦。
虽然我成年与母亲修复关系,但很难讲,如果我和她早年更亲密、互信的话,我在遇到几个人生关键点时,如果及时向她求助,会不会导致人生更好的变化……无法求证了。
就我这种小兵小虾,在那个人手下,已经算不上有分量的受害者了吧?我对他的恨意都耿耿于怀、无法消散,何况其他直接受害者呢。
……
我记得拿到初中毕业照,他理所当然和校长一起端坐在正中间。我拿到照片,在照片背面、他身后写了很多恶毒诅咒的话,用圆珠笔戳了密密麻麻的小点。
后来我爸爸收拾屋子偶然看到这张照片和照片背后的细节,很奇怪的问我为什么。
我很尴尬,当时想的居然是怕爸爸责怪乖女儿怎么说脏话,于是急忙用“没什么”搪塞。
于是爸爸就把照片轻轻放下了。
……
这是我离大人援手最近的一次。
“20年后打老师案”法律层面其实很简单。很多律师都讲了,拘留没问题,寻衅滋事则是套口袋。(参考:邓律师的分析)
常某律师做的是无罪辩护,甚至直接在庭上指出,这是现有罪名后找证据。说直白一点,当地政府哪儿是为了法制正义?只不过是为了维稳,不想得罪教师群体,维护“尊师重教”的社会传统,你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了,你就是“寻衅滋事”。
开庭半小时后,常仁尧陈述自己当年被张老师殴打的经历,除了此前报道的背部插木板的经历之外,他还讲述自己曾被张老师要求蹲在讲台上,张从肩部踹到腰再踹到臀部。庭审过程中,讲到自己被虐待的遭遇,常仁尧多次哭泣。法官提醒他先稳定情绪,再讲述。 常仁尧同学的一些证言也被当庭提交,检察机关将此评价为张老师的教育方法不当。郭京朝律师反驳称,不是教育方法不当,就是殴打,这个证据已经庭审出示,证据确凿。原文:“20年后打老师案”:检方称老师当年是“教育方法不当”
检方说,当年老师虐待,属于“教育方法不当”……呵呵。
我当然懂,检方职责所在,必须这么扯淡;可这话实在是让无数经历过噩梦的学子们心寒啊。
为什么会“一边倒”?无非是因为经历过类似噩梦的孩子不计其数,引起了广泛社会共鸣。
何必揣着明白装糊涂呢?由于时代发展的限制、由于城乡偏远的限制,多少教育岗位上的发生的侵权、侵害,都被不了了之了。不就是欺负受害者是未成年人、他们不懂得也没能力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吗?有多少受害者,像我们这一代似的,过了十年八年才想明白:“原来我可以报警啊”——然而事件早就过了法律追诉期、证据烟消云散了。
我连此时此刻在网上点名指责这个坏人的自由都没有——你还跟我谈公平?
在这么多客观因素的限制下,太多像张某那样的恶行都不了了之,无可追溯了。要是放在今天,类似恶行上网都是会被闹到舆论头条、被拘留、被开除教师资格的。张某不过是挨了一顿打,打人的人还承担法律责任,这笔买卖已经很划算了。检方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轻描淡写说什么“教育方法不当”了——每一个被侵害而没得到公平正义的孩子,心里都跟吞了死苍蝇一样难受。
……
常某这个案件,很简单,就事论事,他跟张某的恩怨,在法律框架内正常处理即可。别扯到学生群体跟老师群体的矛盾;有些人在网上宣传“如果打老师都不判刑,那么谁还敢当老师”——非蠢即坏,恰恰是在给教师群体抹黑——难道说坏人在教师岗位上作恶还得拖累教育局出面庇护?难道说现在的教师群体犯得着为20年前的历史错误背锅?难道说老师们为人师表其实根本不信任自己的学生?
每个孩子们在学生时代都会经历各种老师,像《老师好》里苗老师那样为了逼孩子们学习手段极端的做法,孩子们能识别且分清善恶;大家又不是傻子,到底是“教育方法不当”,还是滥用老师权力泄私愤——真的很难分辨吗?
如果这个案子不成,也就算了;如果常某真的被判刑、把张某往教师队伍里推——这才是整个教师队伍的耻辱呢。
附件(7月13日更新):
https://www.zhihu.com/video/1133363990150402048又见“教育方式不当”……这六个字,字字扎心。
由于我们当年是孩子,我们在寻求法律正义的路上能力根本不对等;当我们终于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时候,却早就丧失了寻求公平的机会。公平正义永远与我们无缘。
这些遗憾,我以为我年龄变大,能渐渐平复;可写完这篇文章,我发现根本做不到。
写到“我离大人援手最近的一次”时,忍不住突然泪流满面。
……从来就没有过公平,你让我如何放下呢?
噩梦,应该会是终生的吧。
我是钝感代言人徐慧琳,专业交流账号【徐慧琳】,生活分享账号【徐大徐徐】,全网通用。相关阅读:
谢邀。
高中离我已经很遥远了,我女儿还没到高中,所以具体的方法不好说,只想从你的描述中指出一些大的原则性问题:
1、“数学课大部分都没听过”,所以你的数学不可能好。关键是,你为何不听课?你是真的着急还是假着急呢?如果真着急,先把这一点改掉。否则没人能救得了你。
2、“本人理科思维几乎没有”,请不要给自己贴标签。别人给你贴标签就已经够烦的了,你自己为何还要雪上加霜?相信我,理科思维人人都有。并且,信不信由你,数学是理科中最不需要“理科思维”或者所谓的“理解”的科目。数学是要在你脑袋里建立一种思维模式,而不是要你去理解什么东西,这和物理不同。庞加莱说过,“在数学中我们并不是去理解什么,而是去习惯什么”。很多概念,你一开始觉得抽象得很,只要你不停地用,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就会长在你的身上,想摆脱也摆脱不掉了。所以说,数学的根本在与练习。
3、练习有高效的,也有低效的。有各种高效的练习方法,这些具体的方法我不敢多说以免误人子弟。但是我想说的是,即使是低效的练习,也是有效的。所以,最坏的情况是,你多花了一些时间,但是你花的这些时间肯定不会白花。收益有大小,仅此而已。你现在刚刚高一,还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