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杀受保护野生动物,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下午看到腾讯那里发了一个问题,当时比较好奇因为东方白鹳其实不是一种常见的鸟类,为什么会上新闻呢?结果一搜索,发现原来是在吉林省扶余市陶赖昭镇乌金屯大桥与江山度假村之间的松花江边,发生了一起枪杀东方白鹳的事件。几个开着越野车的人盗猎东方白鹳并将其杀死。事件得到了官方重视,很快被警方调查并逮捕了嫌疑人。
说到东方白鹳,按照生物学分类的话,属于鹳形目→鹳科→东方白鹳属(Ciconia boyciana)。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种生物主要属于东方国家,事实上,我国是东方白鹳的主要分布国,除此以外,也会分布在俄罗斯远东地区,也有的东方白鹳会出现在朝鲜、日本等地方。
由于东方白鹳主要以小鱼小虾或者蛙类、昆虫为主食,所以主要生活在靠近水的地方,比如河流、湖泊、水塘和沼泽等地方。
因此也非常容易受到环境破坏的影响,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的湿地受到破坏,东方白鹳的栖息地也受到了破坏,随之而来的是东方白鹳的群体规模也受到了影响,被列入了国际濒危野生动物CITES附录I以及IUCN红色物种名录。
按理说,东方白鹳并不是什么药用鸟类, 也不是经济动物,所以猎杀东方白鹳,只能猜测要不是想吃野味,要不就是纯粹的闲的无聊,但是无论如何,这个猎杀东方白鹳的人已经触犯了刑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按照历史上对于猎杀东方白鹳的人的判决,他至少会得到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罚。
据北方网2018年6月报道,“一名男子因为购买、食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近日被西青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法院最终认定郭某构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二中刑终字第48号刑事裁定书显示,王某某等人以投毒方式,造成东方白鹳和天鹅等野生鸟类死亡,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在该裁定书中,东方白鹳被列明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
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内22刑终84号刑事裁定书中,昝某某非法出售东方白鹳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2只”,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在该裁定书中,东方白鹳被列明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真是害鸟害己,希望人们能够不断地树立起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如此优美的动物,怎么下得去手?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