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
公元前209年时,一个叫弗拉库斯的年轻人被任命为第亚里祭司(又译作朱庇特祭司)。这个职务有种种禁忌,包括但不限于:
不能触碰马、
不能触碰尸体、
不能在城外过夜、
不可触碰面粉和发酵的面包、
不准赤身露体、
必须穿着特殊的衣服以表明自己的祭司身份
……
当然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成为第亚里祭司的人可以脱离其父亲独立(了解一下罗马的父权制度大概就能理解这一条的意义)、自动在元老院获得一个席位等等。
弗拉库斯本来是一个放荡的公子哥,在获得任命后立刻宣布自己将痛改前非,抛弃过去的种种恶习,并提出按照过去的传统,自己应该获得在元老院中的席位。
但是因为之前几任第亚里祭司品行糟糕,这个传统其实已经失效了,在弗拉库斯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哪位第亚里祭司获得元老院席位。
时任副执政官卢基乌斯·李锡尼·克拉苏因此将其从元老院中赶了出来,并断言说:
“法律并不依赖于古代编年史所记录的过时先例,而是依赖于所有最近的习惯所确立的惯例。”
可见,在当时罗马许多人看来,最新形成的传统和惯例,要比更古老的传统要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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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拉库斯案并没有到此结束,弗拉库斯坚持要获得元老席位,并寻求护民官的裁决。护民官认为,前几任第亚里祭司失去元老资格是由于他们个人的品行,因此是公允。但是这和第亚里祭司这个职务没有关系,所以继任的第亚里祭司仍然有权获得元老席位。因此,护民官使弗拉库斯得以重新回到元老院中。
这里,护民官们并没有直接批驳克拉苏的言论,说“古老的传统要优于较近的传统”,而是从其他角度出发认可了弗拉库斯这个要求的正当性。
可见,在有利的条件下,引用古代传统同样也是有效的。
这里体现的是罗马政治传统的模糊性,而传统又在罗马共和国的政制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