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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用电梯吊死宠物狗,物业称「偷的防疫志愿者家小狗」,警方已介入,具体情况如何? 第1页

     

user avatar   mo-qiu-luo-si-80 网友的相关建议: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做坏事一定是学的别的什么,这次学的该不是喜羊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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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已经与男孩家和解了。

总得来说,这是一件有关一条小狗,杯具狗生的故事。

生前,没有得到主人的善待,大白天被拴在小树丛里,也不怕野外虫子。微信记录里,主人的话语间,也并不觉得拴养在小树丛有什么不对。

可能因为它只是一只小土狗,在主人心里不配得到宠物的待遇,看门狗式的饲养,连拴着的绳子都不是正经的狗绳,随意拿根红绳拴着。

养的方式拉胯,但也想象不出能惹到男孩什么。

男孩白天读书,狗在室外,好像扰民不到他什么。

晚上,狗牵回地下室,男孩住15楼,好像也扰民不到他什么。

那他的动机是什么?

偷狗→故意带到电梯→把狗踢出电梯→关上电梯门上行→电梯上升后紧紧拽着狗绳→小狗勒死。

监控中,实施过程冷静、有条不絮。

很显然这是蓄意杀狗,计划性的。

一只小狗没有惹到他,他实施了计划性的杀害行动,手段不惜偷盗,过程残忍。

小小年纪就有了对动物的仇恨,对偷盗脸不红心跳,杀害行为有条不絮……

很可怕,这孩子若不矫正,大人认为只是死了只狗就完了,毁的是孩子本身,及大了反社会风险。

最后和解的方法是,男孩家给当地收容所捐了1200元的物资。

主人也没要到一句道歉,捐了物资,她也没追究了。

然而,网友好像不答应,挂了家庭住址。

网民:他还小,千万别放过他。


user avatar   fu-chou-zhe-16-4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建议重罚。

狗不狗的我不关心,但是问题在于你不能让防疫志愿者寒了心。

如果情节涉及到盗窃的话,建议顶格处理。

就算是未成年,那么也不代表就可以完全逃离法律的惩戒。

我记得韩国就有相关专门针对低龄犯罪者的场所。

我们如果有的话,那么也把这个兔崽子关进去比较好。

毕竟这也能杀鸡儆猴。


user avatar   ame017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事咋说呢,咱先把所有人的身份抛开。

不考虑狗主人是志愿者的身份,只考虑所有角色的行为。

首先是狗主人,狗主人确实有不妥的地方。

社区的小树林属于公共区域。

把狗拴在公共区域的行为确实是欠考虑的。

之前就有把狗拴在店门口,被熊孩子牵走,然后狗爆冲脱手,牵引绳绊倒老人导致其死亡的事件。

如果想让狗多在户外待着,最好还是有人牵引。

不过,虽然狗主人的做法欠妥,但是这不是其他人能随意牵走他的狗然后杀死的理由。

其次就是这个熊孩子了。

看完了视频,也没必要研究这是不是故意的了,这熊孩子怎么看都是故意的嘛。

视频一开始可以看到,狗跟着男孩一起进了电梯。

然后男孩故意把狗迁出去,自己又回到电梯。

狗想跟进来,他又用脚挡了一下狗,不让其进来。

然后赶紧按关了电梯门,并按下其他楼层的按键。

后面的杀狗动作更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丝毫感觉不出男孩有什么犹豫。

就像面无表情的杀手,直接把狗就这样勒死了。

看到这我不禁不寒而栗,想着这个孩子到底受到的是什么样的教育。

亦或是这个孩子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才能让他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先说这行为吧,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应该妥妥的属于损害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就好比把别人晒的被子给扯坏一样。

简单来说这就是民事纠纷,所以狗主人报警了,警察介入了,这也是非常正常的。

在道德上,做这样的事就怪让人难以理解的。

不知道这孩子是不是心理上有啥问题。

抛开这是不是损害他人财物之类的。

就是感觉这狗也就是拴在那,人畜无害的,也没耽误你做啥。

你故意把人家绳子解下来,牵着去电梯那杀死,这是啥行为啊?

不光,狗主人的狗死了。

这电梯上估计还弄了一堆狗血。

而且最让我感到害怕的是,如果这件事是几个孩子觉得好玩一起做的,狗死了这几个熊孩子还在欢呼雀跃的,暂且可以当成熊孩子缺少教育,不知道如何正确的获取快乐。

而这个孩子呢?他杀狗的全过程都默默不语,没有丝毫的表情变化,就像一个杀狗机器在执行自己的程序一样。

他能得到啥啊?这不是妥妥的反社会人格损人不利己吗?

咱暂且不说今天杀狗明天杀人这样的话,毕竟这很极端,没啥根据。

但是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反社会人格的孩子,难道不应该好好教育一下?

最后,回到当事人的身份上来说。

狗主人是防疫工作的志愿者。

这份工作有多辛苦大家心里也清楚。

疫情这么严重,而这些人放弃自己安逸的生活,去逆行做志愿者,为的不就是给社会贡献一份力量吗?

然而他们的个人财产却被“反社会人格”的给损毁了,这是多让人寒心的事呢?

既然警察已经介入了,那就看警方如何解决吧。


user avatar   welt-zaychik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就说一件事。

你让我用电梯吊死一只狗,我还得稍微想想这个到底是怎么一个操作流程。

对了,我很喜欢看推理小说。


user avatar   wang-yi-dan-14-11 网友的相关建议: 
      

重点不在于“他是个孩子”还是“那只是一只狗”,而是“他明知那是属于近邻的宠物,却决定偷走、并使用人们进出频繁的公共设施,虐杀。

一个隐蔽但是很值得注意的地方:他选择在人流广泛的公共场合、熟人环境,作为虐杀地点

——甚至有可能,越是人们重视的人所珍视的东西,他越是有毁灭欲。


这才是最值得引起注意的地方:

通常未成年人的施虐行为,是由于叛逆或猎奇心态、或者用来做情绪宣泄,或者用来在小团体内获得“关注感”;

但是大多数未成年人,在做这些明知不符合人们正常价值观的事情时,至少会对自己的行为采取“隐瞒、掩盖、隐蔽”的动作,比如选择一个“秘密地点”,或者就算有寻求刺激的欲望,也多采取匿名的方式发布视频等;

另外,大多数以虐杀小动物“取乐”的未成年人,会有意识地选择那些、明显没有所属权的“不会有人管”的动物——比如野外昆虫、比如他们自己购买的小型动物、比如流浪特征明显的猫。这是由于,他们能很清楚地意识到这是负面行为,并且即便知道自己在做坏事,但他们依然在乎自己的“社会身份”。

还有就是,那些以“取乐”或者“获得小团体关注”为目的的未成年,就算要侵犯一个“有所属”的物件或生物,通常也会筛选其“主人”——他们通常只会选择那些“就算被冒犯也缺乏支持、无人帮助、无权威”的“主人”,比如班级里那个人缘很差、老师也不愿帮助的受气包;比如常年无人关照的、连报警电话可能也不会打的独居老人——就是通常受害者会看起来“无人支持、无权威背书”。

然而以上三点,这个虐杀者没有一点顾虑。


这个年纪和年代的孩子,绝大概率是明知自己的小区电梯内有摄像头的;

就算抛开“是不是知道摄像头”这点,那他至少绝对知道、在公共电梯做这事,百分百会被很快发现,他也并不刻意隐蔽自己与环境的关联性。

而“防疫志愿者”这种公共服务人员,在他这个年纪的眼中,与成年人的看法有所差异——提供公共服务并且服务面很广泛的人员,在“孩子”眼中,其实很多时候象征着“权威的、不能随意冒犯”的范畴。


综上,在这里我大胆以最大的恶意揣测的话,

他这个行为并不是偶然,也不是一时兴起,甚至不是所谓的“虐杀欲”

——

有可能,他是在有计划地试探这个社会、对他犯罪容忍的最大边界点。


user avatar   zhi-ye-zi-xun-shi-jacky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反社会人格的人都是潜在的犯罪分子,甚至比普通罪犯还可怕。正常人做恶是有动机的,为了利益,或者为了发泄情绪而报复社会等等;而反社会人格的人没有善恶之分,杀人如同喝水一样自然。这种人是社会中隐藏着的炸弹,犯罪根本防不胜防。


user avatar   yu-gong-you-zi-29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还是认真说一下童年时期对动物的虐待行为这个问题吧。

首先,是对虐待动物的定义。什么叫虐待动物?

虐待动物被定义为一种社会上不可接受的行为,它被定义为故意给动物的死亡造成无用的痛苦。当然这个只是广义的描述,我可以在其基础上补充:只有对没有攻击能力的动物,通过无用的痛苦造成其死亡的行为,才能算虐杀动物。否则,比如说路边碰上一条毒蛇,为了自保拼命杀死了毒蛇的行为也就算虐待动物了。

在此基础上,由于考虑到这条狗是防疫志愿者的宠物狗,虽然没有出现对动物的性虐待,但本案里小孩的行为仍然可以算作程度较轻的虐待动物。

在童年时期虐待动物一直都是作为一个重点的研究对象研究。虽然这名男孩已经可以判定为有过虐待动物的行为,但也不用直接将这名男孩妖魔化,应该要根据男孩虐待动物的动机等进一步做细分研究。

首先,在童年时期虐待动物一直都是作为预测未来在人际暴力犯罪、欺凌他人、性虐待等的一个重要指标。我们可以粗略认定,在童年时期有过虐待动物行为的人,成年后出现暴力犯罪的概率会更高。

最经典的例子就是著名的古罗马暴君尼禄。

《残酷的四个阶段》(The Four Stages of Cruelty)是英国艺术家威廉·霍加斯 (William Hogarth) 于 1751 年出版的一系列四幅印刷版画。每幅版画都描绘了虚构的汤姆·尼禄 (Tom Nero) 生活中的不同阶段。

在第一阶段里,尼禄在其他男孩的帮助下将一支箭插入狗的直肠。

但是,虽然大量研究表明在童年时期虐待动物和各种犯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也可以根据虐待动物的动机等因素做进一步分析。

在一项研究里,研究人员抽取了2004 年至 2009 年间在美国因虐待动物罪而被捕的 150 名成年男性。通过是否主动虐待动物,将他们分为了存在主动虐待动物(n=66)和不存在主动虐待动物(n=84)两组。

结论如下,存在主动虐待动物的人群里,更广泛存在着家庭暴力、以及对他人的暴力等行为。

[1]

在虐待动物的动机里,参与者最常报告的动机是发泄愤怒、骚扰或折磨他人、以虐待动物为乐、不喜欢动物以及渴望模仿。骚扰或折磨他人并获得乐趣与人际暴力有统计学显着的关系,并且只有以虐待动物为乐才能预测随后的暴力犯罪定罪(例如,袭击、强奸和谋杀)。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为了好玩而犯下童年和青少年虐待动物行为的囚犯更有可能参与并被判犯有反复的对他人的暴力行为。[2]

那么这名男孩存在着对动物的虐待行为,最应该做的是什么?是根据男孩虐待动物的动机,进一步进行“对症下药”,从而进行相对应的治疗。

走向极端化并不可取,妖魔化男孩,将男孩视为杀人犯,并给予歧视和语言暴力;亦或者一味洗白男孩虐待动物的行为,最后都不利于男孩的发展。

甚至可以说,在对童年时期虐待动物和犯罪率的研究上,仍然存在着很多局限性。

许多研究本质上是相关的,因此很难确定动物虐待是在人际暴力之前还是之后发生的。同样的道理,这两种形式的暴力也有可能是某种第三因素的结果,而不是彼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而且在对罪犯的研究上面,仅仅包括成年罪犯,因为研究人员无法获得少年罪犯(16 岁及以下)的记录。因此,在本研究中无法检验那些在儿童或青少年时期虐待动物的人会逐渐对人类实施暴力的假设。

[3]

童年时期虐待动物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话题。我们必须要直面这个话题,而不是用其他理由搪塞过去。

参考

  1. ^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135917891630043X
  2. ^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135917891730263X#bb0150
  3. ^ 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10611-011-9297-2

user avatar   chen-bing-52-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先亮立场:养过狗,但不是狗粉。

事情一码分一码:

防疫志愿者的身份不能改变遛狗不当这一事实;

遛狗不当这个前提不能改变偷狗的犯罪性质;

后面的虐杀就没有任何可以说的,这小孩心理问题很严重,需要及时就医。


就我个人而言,城市里的小型犬做宠物,铲屎官只要切实做好看护,我觉得偶有过失,还不至于把别人家的狗弄死。


user avatar   dong-nan-jiao-chu-fu-xing-zong-sh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必须来答一波

“胖子不怕冷”


作为一个183cm 83kg的胖子,在冻成狗的时候,旁边的人总会冒出这句话还有附送两个白眼。

一把我辛酸泪,又有他谁人知。

寒风中那胖子,可怜他披单衣。

拜托,脂肪只是保护内脏温度的。

人感觉到冷是神经末梢,传递给大脑的刺激决定,胖子并没有比别人少什么好吗。

吃你家干脆面了?胖子的肉不是肉啊。胖子的肉没感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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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的兄弟们你们让我又找回了信心哈哈。

我家可能都比较瘦吧,我表妹158 34kg,表弟170 54kg

谢谢大家对偏胖的人的理解,握爪

不赞一个再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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