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裁应对美国对手法案》中的部分条例中明确,要对33个俄国情报、军事个人和实体进行制裁。此举意味着任何与这些个人和机构有业务往来的组织抑或是个人,都将面临美国《以制裁反击美国敌人法案》(CAATSA)的强制性制裁。
简单讲就是美国人要制裁俄罗斯,切断别国跟俄罗斯的业务往来。你要是不听话接着买俄罗斯东西,就制裁你。因中国人民解放军从俄罗斯采购了苏-35战斗机和S-400防空导弹等武器装备,美国政府决定对中国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及其负责人进行制裁。
据美方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先后通过若干被列入上述法案制裁名单的俄国公司,完成对两项武器的采购,因此被美方视为“触犯”法律,故“必须受到制裁”。
看看人家美帝这法案的适用范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法案呢。我有点好奇在美国这个法治国家,国会这些法律系出身的大爷们究竟听没听过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明儿出台一个《禁止阳光照到中国大地上法案》,然后也制裁一下太阳得了。
美国玩的这出,颇有几分脱了裤子放屁之嫌,中国军工相关的公司企业机关单位以及负责人难道本来不就在美国黑名单里吗?巴黎统筹瓦森纳协定对中国的高科技禁运几十年来中断过吗?今天蹦出来“制裁”一番,让我有了几分过去几十年内中国没有受过制裁一样的错觉。
美国人当然知道制裁中国没啥用,中国该买的还是会买,(毕竟不买俄国货也可以,但是你美国得卖我们几艘俄亥俄补偿一下)美国一开始就没指望能阻止中国对俄军购,主要还是拿中俄这俩大块头立威,,应该还是想震慑一下一众宵小,土耳其叙利亚越南等。压缩俄罗斯军工的海外业务。让其他中小国家心里掂量掂量。只是我对“立威”的效果,实在没啥期望。
无他,又是一出“美国国内法管全球”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