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论自由是说话表达观点的自由不是骂人的自由。可以反对任何观点,也可以表达任何观点,无论对错。举个政治不正确的例子,可以认为黑人智商不高,同理黑人也可以认为黄种人智商不高,但是不可以拿言论自由当挡箭牌骂黑鬼去死。可以讨厌,可以反对,比如说“我不喜欢同性恋者”,但是你要他们去死,只是因为他们和你不一样,发展到辱骂和人身攻击是很低级的行为。
虽然题主的问题就有问题,但是还是可以理解到他想表达的意思,还是能按照题主的想法去理解。
首先,开头需要给所有人科普几个概念。
第一,不要一提到同性恋平权,就拿人畜恋童乱伦人尸等等来说事。把他们与同性恋类比是很愚蠢的。某些人提到如果同性恋不是变态那么恋童乱伦人畜等等也不是变态了,很遗憾,
人兽恋,如果是一个男人和一头母猪,那也是异性恋。恋童癖,如果是一个老男人和一个幼女,那也是异性恋。乱伦,如果是妈和儿子,那也是异性恋。人尸,如果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尸,那也是异性恋。
实际上,人畜、恋童、乱伦、人尸等等也是分同性恋异性恋的。
同性恋是以同性为对象建立起亲密关系,或以此性倾向做为主要自我认同的行为或现象。性倾向是个体对于特定性别之人所感受到的心仪情感、爱慕或性吸引力,同性恋连同双性恋和异性恋构成了性倾向连续光谱的三区带。
恋童是一种性偏好。恋童的人,其性欲通常部分或全部地指向青春期以前或未发育的儿童。
恋童也是分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同性恋童,属于同性恋。同性恋童者,属于同性恋者。异性恋童,属于异性恋。异性恋童者,属于异性恋者。
第二,性倾向和性行为是有区别的。倾向是心理或是天生的潜伏在基因里的特质,是不可以控制的,也不会产生任何危害的。而行为则是行动,是可以控制的,也有可能产生危害。从古至今,有很多与同性发生性行为的人都是异性恋者,很多与异性发生性行为的人都是同性恋者,很多与少年儿童发生性行为的都是非恋童者,很多与成年女性发生性行为的都是同性恋童者,很多选择单身的都是双性恋者。一个同性恋者,他也可能会和异性发生性行为。一个异性恋者,他也可能和一个同性发生肛交的行为。
现代法律的发展方向,不是按心理、标签、特质定罪,都是按行为定罪。(不要说过去,现在是21世纪了)眼里只有性,却忽略了爱,是很多人容易犯的错误。
很多人说着“反对同性恋”,他们反对的到底是什么呢?是反对“同性恋者”存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反对“同性相恋”(心理)?还是反对“同性性行为”?他们并没有说。我觉得他们更多的应该是反对同性性行为吧,因为我看到最多的,是指责同性恋者滥交的,是说肛交恶心的。举着道德大棒来一棍子打死所有同性恋者。实际上这并不是很羞耻的事,我国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取消了同性性行为的流氓罪,也就是说同性性行为是合法的了。这是性行为合法。2001年,我国将同性恋去病化,不再将其视作精神疾病。这是心理,两个同性相恋并不是病。目前,世界上仍然有一些国家将同性性行为定为非法或者流氓罪,尤其在非洲、南亚等地区。我国在这方面还算是走在前面的。几乎整个东亚,包括朝鲜在内都是将同性性行为合法化的。PS:异性恋里也有滥交和肛交的现象,人数要更多。(比例上还是同性恋更多,这个确实是。)女同性恋大多是以心理相恋为主导的,以性行为为主的女同并不多。并且女同之间的性行为是最安全的,比异性恋之间的性行为更加安全。
World laws pertaining to homosexual relationships and expression
来自:
https:// zh.wikipedia.org/zh/各地LGBT權利
同性恋是一种“属性”,无法作为反对的客体。“xx同性恋”不管在语言上,是病句,在逻辑上,也是错误的。具体看第三点。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厌恶同性恋”“反对同性恋”“支持同性恋”的说法是错误的。同性恋是一种“属性”,无法作为反对的客体,你可以“不支持”同性恋婚姻,同性性行为,但是同性恋其本身,是无法被“支持”和“反对”的。
你只能厌恶“同性恋者”,只能反对“同性相恋”或者“同性恋平权”,你也只能支持“同性相恋”或者“同性恋平权”。“反对同性恋”这种话听起来的感觉就像是“反对桌子”“反对草原”“反对树林”一样蠢蠢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反对同性相恋”“反对同性恋平权”“支持同性相恋”“支持同性恋平权”。
所以题主的问题就是错误的。
我们只能尽量用自己的话语去向别人表达自己的观点,尽量得到别人的认同,而不是一定要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想法,要不然就不叫维护权益,叫强加思想了。所以我认同那些反对的人,不管他们怎么反对都可以,只要不侮辱就行了,也很愿意倾听那些恐同者的话,只要你说得有道理,能正常交流。
某些人总是用难听的脏话骂我和某些支持同性恋平权的人。一个很基本的常识是:我在网路上或者某个平台上发表我的观点,并不是想要说服谁,也不想要求得认同。你赞成或者反对,我都无所谓。我只是单纯表达,我并不想去说服任何人,也不会付出任何行动。我不想去为同性恋正名啊,我也不会付出行动,我只是觉得他们是弱势群体(比如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保护啊。因为人的价值观一旦确立,就很难改变了,看过很多书,也了解保守的人永远是占多数的,比如那些重男轻女或者喜欢道德绑架他人的长辈,我从来不指望这些老古板能够有一丝丝的长进呢。交流的目的并不是互相说服对方,而是互相获取观点和知识。这个世界没有不同的观点是很可怕的。
每次想到这些,我就觉得,我们要走的路,真的是太长太长了。我们可能还没有上路,甚至距离上路还有很长的距离,别人就可能已经走完了。
在这里推荐一个回答:
你讨厌或者反对同性恋的原因是什么? - 树神彧的回答国人很擅长一项东西,叫双重标准,怎么说都倍有理。
很多偏激的脏话喷子都有一个特点,只有论点,但没有论据。我支持这样的反同者:“我不喜欢同性恋者,因为……”“我觉得同性恋者是变态,因为……”而不支持这样的反同者:“你们全部下地狱都得死!”“*****(各种脏话)”
请不要用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来对待他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并不比你低贱,甚至为这个世界作了更多的贡献。(
历史上有哪些名人是同性恋? - 历史人物)事实上,你只要有论点论据,能够说通,我甚至能够认同这些反同者的。
我认为,为LGBT者摇旗呐喊,并不是矫枉过正的事,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他们的性取向天生如此,没有办法自己选择。但是不管在道德上法律上社会包容上都是本身就被歧视被人们偏见看待的。起码到目前为止,并不存在矫枉过正的问题。
政治正确?远远没有发展到那种地步。不要说在中国,在世界上经济最发达思想最先进的发达国家,也远远没有达到矫枉过正的情况。哪怕是已经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里,依然有占人口总数很大比例的人是不理解不认同的,比如说最近的墨西哥。他们刚刚修改法律没多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某些答主的“同性恋现在变成不能不喜欢不得不喜欢的群体了?不喜欢的就是变态,是直男癌,是政治不正确!”之类的话就是naive了。为什么说要支持同性恋平权,因为他们一直都是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法律的保护,需要人们消除偏见。异性恋人群这么庞大,一头大象为何要恐惧一只蚂蚁呢?
日本的文化氛围:一个人自己怎样都可以,但是要尽量避免给其他人造成麻烦。
我认为,每个人都有在不干扰其他人的情况下与别人不同的自由。
比如异装癖等等,你自己在家怎么玩怎么装扮关我屁事啦,开心就好呀。
不仅仅是日本,在经济文化比较发达,思想比较多元化的国家和地区,他们的开放自由包容的态度,都让人尊敬。对待同性恋只需要把他们当做普通人看待就好了,不仅仅是同性恋,变性人、异装癖者等等,都应该如此。
我记得我身边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场景,街上来了个外国人,然后身边一堆朋友像看到外星人一样凑上去,有的要求合照,有的强行拉外国人聊天,人家不被烦死才怪。外国人如此,如果来了个女装呢,来了个异装癖呢?
支持的人有支持的权利,反对的人有反对的权利,但是,不能干扰到他人,不能侮辱他们。侮辱,包括人身攻击,比如在知乎、在新闻评论里发表帖子用污言秽语辱骂同性恋者。个人认为反对者应当有反对的权利,比如你可以说你讨厌同性恋者,厌恶同性恋者,发表观点反对同性恋平权,但是至于用脏话辱骂,比如喊着杀光、阉割下地狱之类的,或者一些实际行动,比如不招收LGBT员工,殴打LGBT者,我认为是不对的,因为用脏话骂,是属于人身攻击了,语言和行为过激,这两者都会他们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身理心理都有。
还有很多直男癌喜欢在这种问题下说“我不支持不反对,但是……”
很好,但是加个“但是”是什么意思呢?呵呵。你懂的。
他的言外之意,大概就是“要想我不说你是变态,请离我远一点。”
更深一层的言外之意:
当人们说「不支持不反对也不歧视同性恋」时,在说什么? - 马云龙的回答允许讨厌的人讨厌它,这是你的个人自由,你讨厌就自己主动远离呗,就不理他们呗,何必要说出来、喷出来、说脏话(人身攻击)?你要知道,和大多数人一样,并不代表你更高尚,也不代表你更优越,仅仅代表你是大多数而已,没有任何意义。
说一下我,我不算是完全的同性恋者,我是正太控,对年纪大的男性没兴趣,我喜欢比我小的男生。但是我是支持同性恋平权的,我愿意为LGBT群体说话,是因为我觉得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包容,不能以偏概全把个别现象放大。
在部分恐同者的眼中,为同性恋平权说话的人就是同性恋。“因为你为他说了话,所以你肯定是和他一伙的。”
有些人不是同性恋,但是他们愿意为少数群体说话,不歧视,是因为他们觉得社会应该宽容不一样的人。在很多恐同者的眼中,为同性恋说话的人就是同性恋(强行同性恋),要全部打死。在思想开放包容的社会(比如一些先进的西方国家),很多异性恋也是支持同性恋平权的,是他们觉得人人生而平等,应该包容个性,包容与自己不同的人。
有些人对同性间的性活动抱有成见,但科学研究已证实同性恋是人类性欲的自然展现型式之一,同性恋此一性倾向同异性恋双性恋,其本身不造成任何心理伤害。性倾向未必不会在一生中发生某种程度的变化,或未必有固定的身份认同;尽管如此,大多数人对于他们的性倾向,几乎没有或没有经验到选择的感觉,并且未有充足可靠的科学证据支持能用心理学手段干预性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