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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网曝自如出租有毒公寓?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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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似乎已经过去了,但该写的还是要写。

比较长,大家耐不住性子,看不完也没关系。但我还是想厚着脸皮,拜托你帮我点个赞,我希望这篇文章被尽量多的人看到。这样,或许能够一起推动糟糕的租房市场改革,至少让大家了解差劲的租房环境,并尽量避开坑。

租房现状

去年,做着房地产的我,在北京第一次被一个东北“黑中介”坑了,一根筋的我,决定不只做买房的攻略,还要做租房的攻略。因为我真的不想让其他人,再经历我所经历过的一切了。

在此之前,我知道北京的租房市场鱼龙混杂,我知道“黑中介”的存在,知道他们差,但真的不知道他们有这么差。究竟有多差?

差到我都告诉那个中介,我之前是做房产的,我是一个房产自媒体,我是他老乡。我想,他再黑心,也最多只是坏,不会傻吧?

嘿,你别说,一年的时间里,我都快被他气傻了。

从没有打扫过房间,却收走了物业费;洗衣机坏了不维修;房租到期前就赶人;还给退押金制造各种各样问题……

虽然在最后,我通过舆论曝光、通过12345投诉,要回了押金,也保障了基本权益,但其间所付出的时间与精力成本,却高昂地让我再也不想体验一次。

第二年,我决定再也不贪小便宜,也不抱侥幸心理,而且我也有充足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并和 @吴声威 等好友一起写了本租房的书,我对租房市场已经很了解了,绝对不会再被坑了吧?毕竟,我一个做房地产的,怎么可以被租房的家伙三番两次地坑?

嘿,你别说,今年,我又被自如寓坑了。

详细的内容我不说了,毕竟我都说过一次了:

连全国最大型的房屋租赁公司、位于北京的、最高阶产品系,都有这么多问题,亲爱的朋友,你知道现在的租房市场是有多差了么?

说实话,我不是说自如差,我知道自如已经做得足够好了,但现在的产品,依然还是差劲得要命。

至暗时刻

这段时期,从被指责涨价收房:

陈先生以网名“仙翩”在水木社区发布的一则著名帖子。该帖子称,“自家房子要出租,在天通苑,120平方米三居,心理预期是7500(元/月)很不错了。来了自如和蛋壳两帮人,自如报价提高到9500,蛋壳急了,说,要比自如高300元,最后几轮过后蛋壳给到10800每月。”

到我爱我家前二把手胡景晖,炮轰房租暴涨而被一把手谢勇“开除”:

胡景晖对这一轮房租暴涨发表评论:“他们(自如蛋壳)以超过市场租金20%-40%的价格拼命收房,完全破坏了正常房屋租赁市场。”

到长租公寓的租金贷爆仓:

再到持续不断、接二连三、全国各地、羊迪本迪都成为受害者的自如甲醛门事件:

租最好的房子,吸最重的甲醛,得最惨的病。

自如,这一家住房租赁市场的第一品牌,经历了它的“至暗时刻”。

自如客

在铺天盖地的批驳自如中,在左晖、胡景晖、谢勇的恩怨情仇中,在白血病、流产、湿疹等真真假假的恶性曝光中,我想分享一个非常小,小到不能算得上是“维权”的故事:

小白今年刚刚毕业,之前也找过别的房子,但因为住的地方不够安全,逼着她只能搬走。在第二次找房子时,她找了一间自如,对于刚毕业的她,自如确实不便宜了,她只是不想再折腾了。

住进去之后,她感觉到了甲醛的味道,于是她想检测看看。

她先问了室友要不要自己出钱检测,室友们住了好些天,又嫌麻烦、怕花钱,觉得有点味道没什么,于是都不想检测。

她又问了管家可不可以检测,管家推辞说不行,没问题的,她多虑了。她坚持,管家嫌她麻烦,就告诉她让她等。她等了好几周,还是没有排上。于是她又打电话投诉客服,投诉之后,终于可以检测了,她等啊等,却没有等来检测的人,而是让她立即搬走的管家。

前些天,她向我诉苦,因为不仅管家赶她走,就连她的室友,也开始嫌她事儿多,赶她走了,她那样的坚持,真的对么?

询问过“小白”后,她不匿名了,跟我一样,实名怼,她是 @兔子扬

我们并不怕“坏人”的阻挠,但“战友”的叛离,却真的很令人伤心。

我们知道,我们做的这些事情,并不“经济”。我们呼喊了一大圈,结果检测出来没问题,是不是很打脸?我们去到这里检测,到那里检测,只有检测出了问题,自如才可能给我们报销,也只是报销的程度,而其间的损耗的时间与精力,又有谁会赔偿呢?

可是我们也知道,我们做的是正确的事情,正确的事情,就值得做下去。如果人人都只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我们的租房市场就会永远这么烂下去。

看看北京的租房市场吧,它都烂了二十多年了!查查自如的甲醛丑闻吧,自如有多久,甲醛丑闻就跟着它有多久!

你现在可以跑,但你跑了,它还是在那里,你的朋友、亲戚甚至你的孩子,未来还是可能住在里面。

“等着自如的公关来公关你吧。”做自媒体的朋友打趣地跟我说道。

是啊,很多人会以为,我之所以曝光自如、曝光自如寓,是想要自如的“封口费”,看到我这个做房产的,做租房的人在四处维权,认为我不是蠢,就是坏。

我都理解。

作为一个曾经的男公关,这些事情,我确实见过太多了。但这一次,我是单纯地希望推动些事情,一个人可以纯粹的机会不多,我选择在这一次纯粹,就像我选择做租房的内容一样:没有多少钱,但这是一个正确的事。

如果我是为了钱,我怎么会真的住进自如寓28天,怎么会感觉到头晕、心悸、失眠,并全身红疹,奇痒难忍了才去测量甲醛含量?怎么会在测量前傻呵呵地告诉自如管家们我要测量,并让她全程陪伴,还是在开窗、开新风、开空调的环境下让她测?怎么会没有一开始就测自己房间的甲醛含量,而是只测了隔壁?怎么会在隔壁甲醛含量超标后才换房间?在去医院检查身体后才搬走?如果我是为了钱,我为什么会在朋友圈维权时,屏蔽自如的公关呢?

我只是想解决事情,想推动事情,并希望不伤害任何人,以及,保护自己。

这是我那篇关于自如寓的回答分析报告,10万+的阅读量:

当天晚上,自如寓市场部的员工,不知从哪里要来了我的电话,迟来的道歉,总比没有道歉要好。道歉之后,他也在不断问我的诉求,而我的诉求,就是希望他按照规定来就好。

我知道他想问我的诉求是什么,我又不傻,但我可不想因为“诉求”,而限制了自由。

而最后,自如的规则,就只是承担我们的甲醛检测费用,以及,在检测出现问题+首次入住时,可以选择无条件退租。而我们的体检费、误工费、时间损耗、医药费、搬家费,都不赔偿。

对了,在搬离自如寓22天后,我终于得到了由自如员工,在我不在场时,为我房间检测的报告,数值一切正常。

也许,我的失眠、头痛、湿疹、扁桃体肿大,只是我的身体太娇气了吧?有些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检测自己的房间,可即便我的隔壁检测出了甲醛超标,自如也仍然没有赔付给她体检费用、检测结果出来当天她在外住宿的费用,以及各种搬家损耗。

毕竟,她的身体没有问题。

有时,我们也在想,自己是不是太矫情了?

我们打电话投诉12345,12345却告诉我们甲醛超标是装修问题,自如没有违反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

一面是没服务、没装修的小中介,一面是有服务、有装修的自如,即便有甲醛的风险,作为上班族的我们,也却是更愿意选择自如。毕竟相比于其他的罚没押金、克扣定金、虚假房源,自如至少明明白白。而甲醛超标,也确实算是一个“小事情”。

“自如收来的房子,也给房东钱,也要盈利,空置期短,我们也都能理解。”小白说。

是啊,我们都能理解,站在自如的角度,我们也觉得他们装修好的房子,即便空置两三个月,可能也还是超标,而空置半年倒是一定不超标了,可自如也一定赔惨了。

可是,又有谁来理解与体谅我们这群住在出租屋里的普通人呢?

我们花了更多的钱,却要担心住在对健康不利的房间内,我们失眠、头昏、全身红疹,却被告知自己住的还是检测后没问题的房间。我们搬入搬出、抽血服药,除了电话那头的慰问,别的都无能为力。而我们想要维权时,居然没有一条法律可以保护得了我们,居然对我们造成大量伤害的自如根本没有违法。

要知道,在国外,仅仅是自如寓这墙角的霉变,就已经是非常严重的“事故”,要被问责了。而在我国?不罚没押金的、不恶意赶人的中介,都是像自如一样的好中介。

租房市场

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国家的、经济的、房产的、发展的、规划的,租房市场在今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无论是各个地区只租不售的地皮:

还是各种企业的约谈整改:

还是立法的推动:

总之,不规范的租房市场,从今年起,似乎即将开始便得规范了起来。

过去的一段时间,经济发展得太快,为了追求效益、追求规模,所有的企业,都是快,你不快,别人就会快,直到把你吃掉,所以,大家你追我赶。开发商如此,房屋租赁企业也是如此。

但这段时间,房价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大方针下,一二线已经被冰封住,在灵活而全新的土地调控政策下,即便短时间内会出现一二手房的房价倒挂这种怪象,但未来只需要持续低价供应土地,并限制新房入市价格,无论什么样的房地产市场,房价都无法再涨。

无法再涨的房价背后,就是一直在涨的房租了。一二线城市,尤其北上广深,正在大力发展的事情,就是租售同权,就是只租不售的土地供应。

截至日前,全国已经有北京、佛山、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珠海、天津、成都等超过10个城市开始增加租赁土地供应规模,超过12个省份的50多个城市出台了有关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内容。

原文链接:这些房子“只租不售”多城市增加租赁性质用地供应_看天下_时政新闻_浙江在线

未来的租房市场,一定会蓬勃发展,我深信不疑。

结语

1.自如是一家企业,企业就会追逐利润和规模,与其让一家企业有“良心”,不如让国家有“法律”。

自如违法的事情没有做,但违背良心的事情,做了不少,如果法律继续空白,自如违背良心的事情,一定还会继续出现,这些事情可能包括:

为了追求利润,房间通风、采光、防水设计都不够人性化;快速装修,快速入住,不顾租客安全;使用的家具、家电、上下水管劣质,有质量风险

2.系列暴雷的自如,是当下租房市场的缩影,不是自如很差让人愤怒,恰恰是因为自如最好,却依旧问题频出,才让人愤怒。

作为普通的租客,谁不希望有质量稳定、环境可控、服务省心的租房环境呢?毕竟,大多数时候,租房是看人品的,而人品对于刚毕业没经验的年轻人,又是最稀缺的。

当没钱的年轻人,咬着牙,付出了比市场价更高的租金入住了自如后,迎接他的,却反而是甲醛房,是自如的不负责,是投诉的无法维权,这是多么让人无可奈何?

3.这一系列事件暴露了租客的很多问题:无法保障自己的权利、维权成本高昂、无法团结、无法可依,总之,惨,太惨了。

如何租个好房子?没有中介、没有自如就可以了么?当然不可能,而且只会更糟,毕竟,自如至少还能在你检测出问题时,退还你的押金,给你出检测的费用,换成二房东?卷钱跑路都可能,换成黑心房东?把警察叫来让你第二天搬走都可能。

而无论我们掌握了多少维权技巧、了解了多少行业信息,你都只能靠投诉来维权,只能靠舆论来维权,你的维权经历,又几乎无法复制给其他人,即便维权成功,也只能挽回你的很少一部分损失。这就是我们当下的租房环境。

或许你没被坑过、没被毒过、没被欺负过,但那不是因为你厉害,只是因为你幸运。

如何评价网曝自如出租的有毒公寓?

用钱都买不来舒心,维权都无法可以依据,公认的行业第一都各种问题,未来的租房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因为现在的租房环境,简直差到了极点。

而我们其实都知道,曝光几乎没什么用,舆论其实很微弱,想通过舆论倒逼企业乃至倒逼立法,几乎不可能,毕竟,租房,是一个非常非常微小的事情了,但又是对租客来说,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曝光没有用、舆论没有用,我们都知道,于是,我们就不停地曝光、不停地说、直到我们觉得OK了为止。

我们的力量很弱,租房这件事很小,但弱怎么了?小怎么了?弱的人做小事,不是刚刚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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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在北京租过自如的房子,当时询问过甲醛的问题,自如管家说公司会做测试,肯定合格之后才能让你住进来。

我想可能问题不大。但是为了确保健康问题,我仍然将房子通风空置了一个月,在之前的房子里多租了一个月,等于月租5600送给自如。

搬进去后,大概一周内就出现了感冒症状。

我以为是着凉了,也就没在意。

之后的每一天早上起床,喉咙里都卡了一口浓痰。在公司每隔一小时必须去洗手间清理喉咙里的痰。同时流鼻涕,打喷嚏,恶心的症状也越来越严重。


症状持续了一个多月,我意识到了问题。我立即与自如管家沟通,强调甲醛肯定超标了,并且说明了我的症状。

自如管家发了一张证明给我,说我入住前公司做了甲醛测试,是合格的。

我说合格个屁,我现在有症状啊。

可是我们检测过的,甲醛肯定是符合标准的,你看,白纸黑字呢。况且你的症状也不一定是因为甲醛。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开窗通风,买一点除甲醛的活性炭或植物。


没办法,我相信即使我找第三方进行检测,自如也可以找出各种理由说我的测试不准确,或者说我的症状是因为其他因素导致。我没有时间精力去扯皮。

于是我面临着一个困境。

走暂时肯定走不了,公司一堆事情需要我做。

再租另外的地方也不现实,自如的房租就已经快榨干我了。

剩下的,只有一个幸福二选一:

我是开窗呢,还是不开窗呢?

开窗吸雾霾,关窗吸甲醛。

连呼吸都是错的,对生活感到无比绝望。


刚好那段时间我天天加班,几乎不到凌晨一点回不了家。

我只能麻痹自己,在工作中忘记自己的鼻涕和咳嗽,在奋斗路途上忽视减少的白细胞和潜在的白血病。

于是在北京工作期间,我身体越来越差。很多或许是不可逆转的损伤。

眼睛痛,鼻炎,喉咙卡痰等明显的症状时不时出现,肩颈和腰背的毛病更是常态。

最后辞职回乡,才稍有好转,也不知道未来会不会有后遗症。

当然,就算有,自如也不会负责的。



以前经常说卖命,其实多是一句玩笑,多数人不会真觉得自己在「卖」命。

以前也觉得生命宝贵,断然不会为了任何事情而损害自己的健康。

这段日子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可不就是拿命换钱么。

在家吸甲醛,出门吸雾霾。

然后几年阳寿换一辆小汽车,几十年寿命换一间老破小。

运气不好,碰到自如毒公寓,可能孩子还没生就嗝屁了,还得搭上之前赚的钱治病。

总之这条命卖得还挺贱的。


这件事最让人头疼的,是普通人没有太多办法。

和之前游泳池里医生遇上一家流氓,骑车路人遇上昆山大哥类似。

我老婆被人摸屁股,我也会炸毛抽它,我被人围着打,我也会找机会反击。

我要在北京工作,我就算不租自如的房子,也得租蛋壳或其他家。

老实、善良的普通老百姓,面对生活衣食住行最基本的需求,到底能怎么办?

老婆被摸屁股,没关系摸一下又不会怀孕。

被人围着殴打,没事反正被打死还能赔钱。

花钱租毒公寓,小事情嘛一时半会毒不死。

这些事情对于权贵来说,当然不是事儿,有一万种方法解决。

但是对于普通人,对于你我他,就只能跪着,趴下,低下头颅,爬过去。

如果你选择站着,抱歉,那就是过不去的坎。


我最后辞职回家,是因为我还有退路。

但是还有很多人没什么选择。

他们只能与死神继续做交易,并祈祷这笔交易是划算的。

哪怕被逼自杀,防卫过当坐牢,被毒公寓毒死,最后也只能无奈的笑笑。

能怎么办?我已经用尽全力了啊。


这盛世,如你所愿。



最后祝自如早日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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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曝光的自如“甲醛房”,让人觉得自如的房子仿佛成了一个危险场所,就连逻Sir的好友王瑞恩都不幸中招。

老王有点不太确定:质量不合格,可以打他一个虚假宣传吧?

逻逻条件反射地想到:打什么虚假宣传啊?直接打一个产品不合格一赔三。

一个月最近6800,合同签了一年就是6800x12=81600,退一赔三就是244,800元。

有甲醛房情况的显然不止老王一个,如果集体诉讼来他100个,那就是奖金一个亿啊!如果风险代理律师费收他30%的话.......

逻逻仿佛已经看到自己出任CEO,赢取白富美,从此走上人生的巅峰。

突然,逻Sir想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租房属于消费吗?租的房子甲醛超标适用消法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规则吗?

逻逻在法律群里发个红包求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和职业的求解法官给出了肯定回答:承租人为了生活需要租赁房屋,出租人为了盈利目的专职租赁房屋,这当然属于消法规制的范畴。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逻Sir决定对自如类似的纠纷进行检索,然而结论让逻Sir大失所望,法院给自如认定的责任非常轻微,这甚至鼓励了自如这样的私人企业漠视租客的权益。

那么法院到底是怎么判的呢?我们一起来查一查,今几年自如发生的类似的案例,我们首先找到法院官方的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根据法律规定,除了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形的,所有的判决书、裁定书都应当在这个网站上公布。考虑租房纠纷案子审理起来大概需要一年时间,这个案子应该包含了已然后经判决的所有判例。

为了解答“租房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的范畴”,逻Sir尝试输入关键词“自如+租房+消费者”,结果出现了3个结果。

从标题可知,只有北京市石景山法院作出的(2017)京0107民初18194号李华捷与北京自如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有可能解答我们的问题。

判决书一般由部首、辩论、质证、说理、判决五个部分组成,其中体现法官观点的部分是说理和判决部分,在这份判决书的说理(即“本院认为”之后内容)部分,我们找到了相关的内容。

法官认为,“李华捷与自如公司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这简单粗暴的论证,逻SIr表示非常地无语。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民事案由规定》中的数百种案由之一,是“租赁合同纠纷”的一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是具体的法律,两者风马牛不相及。

在《民事案由规定》中,并没有哪个案由叫做“消费者权益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在具体的案件中去适用。

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常适用于买卖合同纠纷,以及“车辆租赁合同纠纷”,而“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同属于“租赁合同纠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消费合同,租房合同既有消费性质的,也有非消费性质的。

我们应当从出租人的性质、承租人的性质、承租人的目的综合判断,说一个合同是租房合同,因此不属于消费合同,就好像在说“马云是生意人,不是浙江人”一样荒谬。

有小伙伴指出,这个判决书,涉案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是不是因为涉及到国家拆除违章建筑的大政方针,所以法官内心不支持原告方?

逻逻觉得也有道理,法官也是要讲政策的,有时候为了配合政策的落实,的确需要法官能动性地适用法律。

于是逻逻以“自如+甲醛”为关键词,决定继续检索因房屋甲醛超标发生纠纷的情况,并找到了5个裁判文书。

逻逻先点开“王鹏飞与北京自如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看完这个案例,逻Sir更加震惊了。

自如的甲醛不但超标,而且超标了3倍!这还是自如自己找人检测的结果。

自如房屋甲醛超标,房客住了一段时间之后,身体出现了严重的不适。

即便如此,自如依然不承认,租客生病是由于自如房屋甲醛超标引起的: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在本案中法官采用了举证责任倒置:

最终法官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判决自如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多少呢?逻Sir觉得,怎么也得按照房租的30%来赔吧,然后逻Sir看向了裁判结果部分,然后感觉自己的眼睛瞎了

根据法院判决,自如仅需要赔偿检测费用200+医疗费用408元,原告还需要自行承担诉讼费105,至于什么搬家费用、交通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通通没有。

根据该判决书的精神,自如的甲醛房把你弄出毛病了,并且导致你搬家、换房子,但在法律上只要赔偿你医药费。这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

有小伙伴说,这个案子原告确实拿不出证明损失的依据,但这个案子毕竟法官适用了“举证责任导致”,如果有人得了重病,法院还是会判自如兜底,所以自如是故敢乱来的。

逻逻觉得也有道理,便继续点开(2016)京02民终11056号任亚男与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看完这个案例,逻Sir更加震惊了。

在这个案例中,原告系餐饮业服务人员,在承租自如房屋之前,原告做过入职体检,并办理了《健康证》,由于原告怀孕,丈夫为了给她更好的生活,便搬进了自如的房子。

入住3个月后原告检查出了贫血并做了引产。原告通过检测,发现自如的房子甲醛等指标严重超标,便将自如告上了法庭。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贫血与甲醛超标是否存在因果联系。双方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也表示该鉴定超出了其能力范围。

原告主张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法官对此未予采纳。

最终,法院认定,自如甲醛超标与原告贫血无因果联系,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讽刺的是,自如出于人道主义自愿补偿15万元,法院将此项写进判决书。

在这里逻逻不得不多说几句,私企天生是逐利的,但生命应当是无价的,司法应当成为守护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底线,而不是为私企逐利大开方便之门。在类似的侵权法领域,我们应当时不时地回头致敬美国的福特公司案。

上个世纪60年代,福特公司推出了一款Pinto车,推出之后频频发生事故,在一次诉讼中,法官注意到了福特汽车不同寻常的事故率,经过调查发现,福特公司为了节约成本,把邮箱放在汽车的尾部,一旦磕碰,就会引发火灾。

进一步的调查显示,福特公司的工程师,其实早就知道了这个缺陷,只是经过公司的测算,召回汽车并弥补缺陷,需要花费1.4亿美元,而因为事故导致车主死亡,福特预计总共需要赔偿5000万美元,于是福特公司选择了装傻。

弄清楚了这个事实,法官愤怒地对福特公司施以惩罚性赔偿,在该案中判决福特公司赔偿500万美元,换到现在相当于2亿人民币!这样一来,福特公司总的赔偿成本,预计将提高到10亿美元!

判决一出,福特公司非常光棍地召回了Pinto车,对邮箱进行了升级之后重新投入市场。而在最近美国的一个判决中,丰田汽车因为类似的问题,被法院判决赔偿2.42亿美元!

通过高额的判罚,美国的生产商,没有人敢对人命关天的事情掉以轻心,考虑到美国庞大的汽车人口,说美国法官为美国人续了半条命也不为过。

北漂青年大多租房,现在爆发了自如甲醛房事件,中国法官又做了什么?这三个案例联合起来,透露出来的裁判观点让逻Sir不寒而栗:

第一个案子告诉我们,你和自如的合同,不属于消费合同,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保护,因此如果哪一天自如违约了,你也只能老老实实打合同纠纷,赔偿的数额将少之又少。

第二个案子告诉我们,如果自如的甲醛房导致你生了小病,那么这是你的500块钱医疗费,拿了钱赶紧麻溜地滚吧。

第三个案子告诉我们,如果你在自如的甲醛房里生了大病,那么对不起,“举证责任导致”对你并不适用,你不能指望法官为你出头,但是如果自如善心大发,倒是能给你点钱:“嗟!来食!”

这三个案子告诉我们,全都发生在2017年以前,而自如大举扩张在2018年,甲醛房全面爆发也在2018年,如果在2016年的案例中,法官能够果断对自如施以足额的惩罚,那么自如将重新考虑他们的装修质量,甚至重新考虑要不要快速扩张的问题。

可是法院的判决书告诉他们,甲醛问题出了事情只要赔一点点钱,甚至都不需要赔偿,那自如又怎么会把甲醛的问题、把租客的人身安全放在心上呢?

甚至自如可能得到了鼓励:反正租房的都是皮糙肉厚的年轻人,一般情况下不会出事,就算出了什么事情,给租客换房子他们就不会闹了,就算闹到了了法院,也不过赔一点点钱,这笔买卖稳赚不赔,搞!

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说到:

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资本带来的问题,也只能通过金钱的途径解决。只有他们需要承担的责任大于解决问题的成本,他们才会收回蠢蠢欲动的爪牙。

自如的长租公寓属于消费合同吗?我们认为无疑是属于的。与传统的个人房东不同,自如是职业的租房经营者。房客出于生活之用租赁自如的长租公寓,这当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

我们呼吁,北京市高院能尽快出台指导意见,明确长租公寓属于消费合同,对于因甲醛超标的房屋质量不合格,对自如施以“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在这之前,大城市里蜗居的青年,要及时地采购甲醛检测,能保护自己的,首先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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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没有迟到,也不会缺席,今天凌晨,自如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自如房源空气质量环保的说明与承诺》一文(链接:关于自如房源空气质量环保的说明与承诺),其中提到:

“游离甲醛由国标”≤0.1g/kg升级至未检出。”

巧了,我就有幸在六月初入住自如公寓,享受到了自如提供的“深呼吸装修标准”,但这一吸,就闻到了一股味。于是我聘请了具有环境检测资质的公司上门检测甲醛含量。检测报告相关部分如下:

今年6月7日的检测报告封面。

检测的方式和所依据的国家标准。

检测结果。结果表明,主卧,次卧和厨房(什么,连厨房也不放过?)的甲醛含量全部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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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自如出公关稿之前,我还有点自认倒霉:当时看房时间比较仓促,再加上自如的工作人员一再念叨房源有多么紧张,看到差不多的房子就租了下来。租房合同并没有提及有关甲醛的质量承诺,因此即使形成了检测报告,但也很难主张自如违约。

哪怕因为甲醛超标而患病,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也是非常困难的:医学上,很难举证健康状况是否由自如造成。世界上散发甲醛的污染源这么多,怎么能老赖自如呢?

而目前,自如的公关稿给我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虚假宣传

自如声称,已经实现了“游离甲醛由国标”≤0.1g/kg升级至未检出。” 目前这篇声明已经获得了近十万阅读量,广大潜在租户可能因此对自如形成了信赖,相信了自如所宣传的质量标准,因此受到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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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了条朋友圈吐槽,有律师朋友留言说,倒是想拿起法律武器,可是没弹药啊。

这不,马上送来了。没有枪,没有炮,自如给我们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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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 @逻格斯@王瑞恩 的答案,挺绝望的,话说最近看到的阴暗面很多,整个人都不好了。

第一,甲醛致癌不?

当然致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旗下的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调查,甲醛是明确为I类致癌物。

什么是一类致癌物?我们经常听说各种物质致癌,其实就是IARC这个机构发布的信息,他们隶属于世界卫生组织,对各种物质进行致癌性质分类。

1类致癌物就是明确对人致癌的物质,比如常见的射线如X光,比如发霉坚果里含有的黄曲霉素,比如烟草等等。

甲醛致癌的机制也有一定的了解,比如甲醛会干扰人体的DNA修复,导致我们受损的基因组无法得到修复而癌变。

第二,知道致癌有用不?

没卵用。

逻律给出了多个判例结果,你发现哪怕你明知道甲醛是致癌的,有人也因此得了癌症,但是,不好意思,租房公司是不负责的。

有人因为住进自如的房子,发现身体很不适,还得了病,于是一检测,发现超标三倍,告上法庭,结果呢?

这就有意思了,明知道甲醛有害,住进了甲醛的房子得了病,说不存在因果关系?

结果判决是

bullshit!

这真的是一种让人无语的内容。我搞不懂的是,为什么美国可以认定各种致癌物并给出高额诉讼。到了中国就不行了?

一个人住进了甲醛房子得了白血病,然后法院会说,我心疼你,让他们赔你600块吧。

出现这种情况,仅仅是600块?是不是真的要等几千几万的白血病患者因为甲醛而出现了,你才肯加大惩罚力度?

如今自如的回应简直是灾难

哦,没向你们提出空气疑虑,你们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搞甲醛超标了???难道甲醛不超标不是国家规定的吗?不是基本标准吗?


—————关于甲醛致癌—————

在国际上,甲醛已经为明确的致癌物,部分证据如下

1,流行病学调查

甲醛会导致淋巴细胞造血恶性肿瘤和脑癌的死亡率上升

Hauptmann M, Stewart PA, Lubin JH, et al. Mortality from lymphohematopoietic malignancies and brain cancer among embalmers exposed to formaldehyde.Journal of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2009; 101(24):1696–1708.

甲醛行业从业者淋巴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发病上升

Beane Freeman L, Blair A, Lubin JH, et al. Mortality from lymphohematopoietic malignancies among workers in formaldehyde industries: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Cohort.Journal of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2009; 101(10):751–761.

2,机制研究

甲醛通过影响人体负责DNA修复的BRCA2基因而影响了癌症发生。

Parmar, Kalindi, and Alan D. D’Andrea. "Aldehydes Pose a Threat to BRCA2 Mutation Carriers."Cell169.6 (2017): 97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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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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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有个很邪恶的想法。

老年人敢于闹事、犯罪,更多是有恃无恐,因为国家有政策老人犯罪从轻一类的。

同时罚老人的款他们也很可能不交。

但是大部分老人的收入来源是什么?养老保险啊,治病考什么?医保啊。

罚款不交,停养老金,停医保啊。

老人犯罪处罚从轻是可以啊,折现啊。

有老人犯罪,从轻处罚,但一年刑期按照一万人民币标准来抵。

什么时候交清罚金什么时候恢复社保医保。

违法行为不够入刑的也没问题啊,一样罚款。每次500、1000块的,不交清罚款就不发养老金、停医保。

不配合警察执法?无所谓啊,警察不需要他们配合,直接通知社保中心就行。他们下个月发现养老金被停了的时候会主动来找警察结案的。

让你拿钱出来难,毕竟不能去抄家;不给你打钱还难吗?老人胆子再大难道还敢去抢银行吗?

去闹社保中心?可以啊,数罪并罚,叠加罚款呗,有什么难的。

什么时候交清什么时候恢复。

要相信这帮大爷大妈的信息扩散能力,只要圈子里有一个人被停了半年一年的养老金,整个圈子很快就知道了,很快也就没人敢闹了。

这就叫攻其所必救,他们在乎什么就拿什么开刀。

一般这种坏老人都挺在乎钱的吧?

解决了坏老人问题,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保短缺。

一举两得。


ps:不用你们告诉我可行不可行,执行有多大困难。就是个突然冒出来的没仔细论证的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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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政党长期治理的喀拉拉邦在印度处于人类发展指数的前茅,这就是共产主义对印度的影响。

印度及印占藏南、印占克什米尔的人类发展指数


另外,南亚人是非常非常喜欢取经名的。这也是一个地域特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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