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实际上巴黎公社的主要原则和措施国内主流理论界趋向于否定:
首先巴黎公社的价值被三次发掘和系统整理“升华”。第一次无疑是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巴黎公社的评论与理论分析。最著名的一条是“工人阶级不能简单的掌握国家机器而为自己所运用……而必须要将它打碎”。是工人阶级夺取政权的第一次伟大尝试。还有一些具体策略的经验教训总结进而被马克思(甚至说是列宁,我下面说)提高到一般规律(以后再革命要值得注意)的,比如没有及时进攻凡尔赛而是忙于选举等事务性工作给了敌人喘息时间;没有没收法兰西银行,造成后期的困难;没有联合、鼓动其他省份的革命;没有解决好农民问题;当然还有缺乏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先锋队)的领导……等等
第二其实说到这里我已经要有言在先了防止偏差,除了因为我写这些是在外面凭记忆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上面很多东西是列宁整理和概括总结的,换句话说,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为代表的重要著作中对马克思的总结进行“再总结,再发掘”。为什么要再发掘呢?因为马克思喜欢巴黎公社这一点我们可以确定,但是后来,把巴黎公社提高到新高度,包括把国际歌唱遍世界的是列宁和他的党还有十月革命,列宁的《纪念欧仁鲍狄埃》本身就是一篇重要文章。一方面列宁认为自己是在“修正主义”面前捍卫马克思,另一方面也是为自己(将)发动的革命进行理论与历史论述,甚至可以说列宁应该是认为这两个就是一件事的两面。十月革命前后巴黎公社都被认为是十月革命的先驱或者更准确的表达“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是巴黎公社事业的继续(区别可以体会一下),我们至今主流的评价来自于这一时期。直到1934(或三十年代某一年)国际歌的曲作者比尔狄盖特被邀请到莫斯科列宁墓上和国家领导人站在一起“检阅苏联工人阶级沿着巴黎公社的道路走向了胜利”,这种历史感让人感动的都要哭了呢。
第三,实际上十月革命的“世界革命”,苏联的“全世界无产阶级祖国”这个特点在斯大林后期特别是二战后开始淡化,原因太多了没法说。苏联一方面因为自始至终名义上对列宁“两个凡是”,不能不提巴黎公社。但它对现实的指导作用却开始被放在一边。最典型赫鲁晓夫搞的“和平过渡”就等于把我上面说的“打碎”事实上给“否了”。
这个时候巴黎公社的第三号大粉丝,切曼·毛开始在国际理论舞台上发威,一方面中苏论战中中国作为一个亚洲党,长期的共运史中的“局外人”(马克思时代中国和“共产主义”实在太遥远,列宁时代也远远没有发言权)大量使用马列,特别是列宁本来的著作来“打脸”苏共,强化“中国是国际共运真理捍卫者”这一与许多人感官违和的不利事实。另外不得不说,主席本身对巴黎公社又开始新的总结,超出列宁的高度,以文革为最高潮比如“巴黎公社三原则”的确立:议行合一原则,“公社应当不但是一个立法机关,还应当是一个行政机关”,避免流于资产阶级议会的“清谈馆”与表决机器。公社领导干部工资不超过工人平均工资。公社主要领导成员都要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撤换——对比资产阶级只能选举骗人的“议会”而真正的官僚是政府,而且选民不能撤换代表造成选举中的欺骗……“人民公社”和“革命委员会”简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