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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开中盐引以及盐对于明朝经济的影响?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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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李有希答主

@李有希

答案中对开中法的看法有不同意见,先说明本人主要观点:

1.需要预先说明的是明朝绝大部分时间执行的都是广义上的“开中制”,而通常说的纳米中盐的开中法是其中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并在明朝前中期盐法与军需供应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2.仓钞与盐引是开中法的关键中介物,理论上仓钞是不可买卖的,盐引在支盐之前也不行。但实际上至迟在宣德年间“代支”现象就有了,而在成化年间两者的买卖市场基本成熟,从而有了边商和内商,而明廷也默许了盐商的这一分化,在以后的奏折中边商及内商的称谓也被公开使用。

3.盐运司及盐课司是明朝主管盐业的单位,他们处于中央政府和相应布政司的管控之下。他们不仅控制盐的生产,还需要维持盐场秩序、保持水道通畅以及对灶户进行扶助。但他们不具有财政职能,这跟明朝的财政制度有关,而与开中法无关。

4.盐引壅滞是分区域的,主要是在两淮盐运司,次则两浙,而像山东与河东盐运司则往往开中有余。且纳米中盐并非只是针对边镇,边区额引也未超过明朝食盐正课生产能力。盐引壅滞的根源是专制皇权下的食盐专卖制度

5.纳米中盐的开中法是明朝财政的一种资源调配措施,也是明代边区综合治理的其中一环,对明代财政平衡也有重要作用。需要认识的是它只是以卫所军屯等措施构建的边防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6.明代政府官员对纳米中盐的意见主要在于效率太低,政府获益严重不足,希望在盐政上取得更大的财政支持。这些加上明代中期的盐法紊乱促成了叶淇的改革,然而叶淇选取了一个直接了当却比较糟糕的方式来修正开中制,它并未摧毁开中制,但实质性的破坏了原先的平衡。

以上这些我将通过对明朝食盐专卖做个简要的介绍的同时来详细说明。

先是生产:据估计,明朝有约219个县产盐,产盐区域被划分出来设置盐场,这些盐场分别处于六个都转运盐使司和八个盐课提举司管理之下。食盐的生产由专门的灶户负责,方法主要是煎煮和晾晒,分区域有所不同。食盐的品质也因生产方法及产地而有高低。

洪武初期,灶户的待遇是比较好的。刚开始产盐一引(四百斤)给米一石;到了洪武十七年,将工本米折钞;到了二十七年优免杂役;二十八年边方开中被定为则例。但由于宝钞后期的贬值,中后期体制下的灶户几乎是在没有正规收入的情况下贡献正课,且还需忍受总催之类人员的勒索。因此,明朝的灶户体制越来越难以维系,不得不采取非常规措施,考虑到篇幅问题且与本题关联不大就不多谈了。

给草场以供樵采,堪耕者许开垦,仍免其杂役,又给工本米,引一石。

十七年定两淮两浙盐工本钞每引二贯五百文河间广东海北山东福建四川每引俱二贯

二十七年令优免盐丁杂泛差役

二十八年令各处邉方缺粮本部奏请开中纳米定为则例

盐场有自己的仓所,这些仓所不仅存储食盐正课,也需要接受拨给的米麦等物用于上面提及的维持盐场秩序、保持水道通畅、对灶户进行扶助等职责,更是工本米发放的来源。盐运司及盐课司的收入归于朝廷,而支出也是靠附近库所调入盐场仓所来完成

又令两淮两浙盐运司煎盐工本照各塲额办盐数闗钞遣监生管运给散山东福建河东止扵官库内闗领给散

置仓於场,岁拨附近州县仓储及兑军馀米以待给,兼支钱钞,以米价为准。

可以看出盐运司并非只有生产职能,相反在盐场区域,运司官员在一定程度上充当着当地行政官员的角色。他们不具有财政职能不是因为没有收入,而是在明朝的财政体制下只有皇帝有财政职能,其他人顶多是会计而已。所有收入俱归明廷,由皇帝分配,户部也只能负责会计或是提供建议而已。在明朝的财政制度下,各项收入都需要统计清楚,而皇帝则根据相应的建议分配支出,一旦形成定制则大体不变。事实上,明朝的各级财政单位(布政司、府、县等,包括盐运司)都在不断的扩充自己的财政收入以满足支出需求,这些措施大部分是非法的,但得到了明廷的默许,原因也很简单——糟糕的中央财政让政府无法充分照顾地方财政,只能默许他们的非常手段,有时甚至将一些运行良好的措施常规化推行全国。

因此,将工本米的折钞归结于开中法是很勉强的。这个在改革后的明朝盐法执行上也能看出,中后期明朝的盐课收入在百万两以上,但都是起运京师的,而在盐运司非常规手段取得收入后,也未发放工本米,即使是后面的工本盐也是针对余盐而不是正课。从根源上说,是明朝糟糕的财政状况造成了这些,灶户的工本是明廷由于财政困难而有意忽略的。

然后是运销体系(由于明朝实际盐法复杂,这里我只说明常规开中制):我做了个简图,配合我的叙述希望能方便理解。

1.明廷根据各地需求在各地发榜招商,明确各地所需,及相应的兑换各区盐引数目,称为“开中”。

2.盐商根据榜文申请中盐,并根据要求输送指定中纳物(一般是米)至指定地点,换取仓钞,称为“报中”。

3.盐商持仓钞至运司等待兑换盐引。运司根据底簿与仓所送来的仓钞核对本年度开中之后,将底簿及仓钞送至南京户部核对,然后由南京户部印刷盐引,送回运司,再由运司将盐引交与盐商。到这里可认为是“开中制”阶段结束。

4.盐商持盐引等候前往指定盐场支盐,称为“守支”。

5.盐商支盐后,需要将盐送至指定批验所,批验所会在食盐达到一单(各区不同时段有不同规定,如两淮盐运司在16世纪规定85000引为一单)时核验。

6.核验无误后,盐商可将食盐运至指定行盐区域售卖,售卖完毕即将盐引上交。

四年定中盐例,输米临濠、开封、陈桥、襄阳、安陆、荆州、归州、大同、太原、孟津、北平、河南府、陈州、北通州诸仓,计道里近远,自五石至一石有差。先后增减,则例不一,率视时缓急,米直高下,中纳者利否。道远地险,则减而轻之。编置勘合及底簿,发各布政司及都司、卫所。商纳粮毕,书所纳粮及应支盐数,赍赴各转运提举司照数支盐。转运诸司亦有底簿比照,勘合相符,则如数给与。

开中制实质上就是政府将部分运输任务外包与商人,而商人得到的报酬则是仓钞(或者说盐引),而盐引则是运销食盐的凭据。政府将官方控制下的部分运输流程外包与商人是社会发展的重大进步,在明代环境下将原先往往不参与货币流通领域的运输环节也纳入其中,促进了运夫的职业化,甚至在纳米中盐发展成商屯后也提高了粮食货币化的程度。另外,盐引本身也是中介物,因此不能将开中法理解为以物易物,盐引的两端(粮食与盐)都存在着货币化,以现代眼光来看盐引就是沟通两者的一个金融工具。

上面的流程虽然只是明代盐法的一部分简单论述,但窥一斑而见全豹,由此不难看出整个明代盐法系统的复杂性与严密性。根据一些学者的估计,按这套普通流程走完最少也要两年,但实际上盐商花费的时间要远超于此,根源就在于第四步“守支”上。其实不难理解,当发出的盐引数远远超出运司实际掌握的食盐引数时,“守支”自然不可避免。

当是时,商人有自永乐中候支盐,祖孙相代不得者。

因此,一个很自然的想法就会产生——盐引壅滞是边军粮食需求与食盐生产脱节造成的。然而,这种想法夸大了纳米中盐在边军系统里的作用。在明代,边军粮食需求主要通过军屯、开中、民运和年例来解决,将边军全部需求与开中挂钩是不正确的。也无法解释为何在纳米中盐日趋式微的明朝中后期盐引壅滞却愈发严重,以至于发生了三次重大的壅滞事件,参考已无开中制的清代前期盐引危机,不难看出这种想法相当勉强。事实上明代各边额引数在明代大体稳定在一百引左右,前期更是在几万至几十万浮动,显然处于每年一两百万引的正课能容纳的范围之内。所以“守支”的原因需要再更细致的分析,这里我简单总结下面4个:

1.对生产领域的失控。这个我前边也说到了,工本米折钞后,由于宝钞的贬值,实质上灶户的名义收入几乎为零。灶户不得不靠非法出售余盐过活,这使得盐运司无法控制生产的全部食盐(据部分明代盐政官员估计,明代市场上实际流通盐数是运司掌握的四五倍),甚至在最重要的两淮区域,盐运司甚至只能掌握名义正课的一半食盐斤数。

2.各盐区的需求不平衡。我前边也提到,各个运司生产的食盐品质是有区别的,另外不同运司在流程上对盐商的友好度也有不同。从支盐批验销售的流程能看出,盐商需要自己去盐场支盐,将食盐运至批验所,然后才能到指定的行盐区域售卖。然而一些盐场距离遥远且路途不畅,所以同一运司下的不同盐场对盐商的吸引力就有不同;再一个部分盐运司的部分盐场距离批验所十分遥远,据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山东盐运司部分盐场距离其唯一一个批验所600英里;另外就是不同盐运司划分的行盐区域也不一致,两淮盐运司的行盐区域包括湖广、江西以及南直隶的部分府州,水运发达、需求旺盛自然是最受追捧。也因此,最受盐商欢迎的两淮两浙往往盐引壅滞,而山东、河东却开中有余,甚至无商可中。

若长芦盐法、近觉疏通、南北二场、趋舍互异葢以地利言也南场多陆路。不通舟楫。脚价。视盐价不但三倍。故中引商人皆愿领价告买补。于北场灶丁煎盐。弃置不用。今惟一二近河者。仍其旧业。余皆改事农商。纳折色于运司以给商人矣。葢利害相悬绝故各从其便也。北场临河。易于转运。商人纷然趋之。

山东之盐与淮芦逈异、青登莱三府、山海阻绝、商人不入其境

3.过度开中。明朝的开中制其实种类很多,很多人认识的纳米中盐的开中法只不过是其中之一。经过发展后的开中制开发出纳钞中盐、纳银中盐、纳马中盐等十来种中盐方式,但越发方便的开中制自然也就越发容易吸引明廷透支,尤其是在财政困难的时候。问题应该始于明成祖朱棣,这位皇帝“雄心勃勃”,花销甚大,正常财收根本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也因此,他“创新”了大量的透支措施,而开中制也是其中之一。过度的开中显然加剧了专卖制度的困难,而其中纳钞中盐危害尤大,纳钞中盐的实质其实是用盐引的透支来缓解宝钞的滥发,用一个还有透支潜力的项目去吸收另一个已经出现危机的透支项目。然而仁宗、宣宗的大规模抢救,仍然无法挽回宝钞命运,还连带危及了开中制。

成祖即位,以北京诸卫粮乏,悉停天下中盐,专於京卫开中。惟云南金齿卫、楚雄府,四川盐井卫,陕西甘州卫,开中如故。不数年,京卫粮米充羡

仁宗立,以钞法不通,议所以敛之之道。户部尚书夏原吉请令有钞之家中盐,遂定各盐司中盐则例,沧州引三百贯,河东、山东半之,福建、广东百贯。

中马之始,验马乃掣盐,既而纳银於官以市马,银入布政司,宗禄、屯粮、修边、振济展转支销,银尽而马不至,而边储亦自此告匮矣。

4.盐引的滥发与透支。盐引的滥发毫无疑问只能是皇帝所为,明宪宗与明武宗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且对比于朱棣的财政透支,这两位皇帝则完全是为了所宠信的权宦而为。权宦们动辄请引,数以万计,还都是淮盐与浙盐,这无疑加剧了盐引的壅滞。另一方面则是透支问题,一个是中央的透支,一个是运司的透支,这个例子也不少比如有明武宗“预行开中”、鄢懋卿出售运司残盐及增加工本盐等手法,中后期为了弥补边区透支还添加了预备客兵跟补岁用不敷的边区引数。

旧例中盐,户部出榜召商,无径奏者。富人吕铭等托势要奏中两淮存积盐,中旨允之。户部尚书马昂不能执正,盐法之坏自此始。

武宗之初,以盐法日坏,令大臣王琼、张宪等分道清理,而庆云侯周寿、寿宁侯张鹤各令家人奏买长芦、两淮盐引。户部尚书韩文执不可,中旨许之。织造太监崔杲又奏乞长芦盐一万二千引,户部以半予之。帝欲全予,大学士刘健等力争,李东阳语尤切。帝不悦。健等复疏争,乃从部议。权要开中既多,又许买馀盐,一引有用至十馀年者。

我想不难看出,正是政府无限度的透支才造成了盐引的壅滞。在专制皇权下政府可以不受限制的从食盐专卖制度中攫取收入是根源,这个不论是不是开中制,只要盐引还在就会出现,即使废除了盐引也会以其他面目出现。这点协同参考明代后期盐政,以及清朝的盐引危机和废引截商会更清晰。

滑稽的是长时期的“守支”,反而倒推了制度的变革,使得仓钞和盐引的买卖得到了明廷的默许。由于边区盐商需要收集粮食兑换仓钞,其资金流非常紧张,而明廷边区后勤的稳定也需要开中的支持,在面对长时期的“守支”问题,明廷选择了默许仓钞及盐引的买卖。在成化年间,这一买卖市场业已成熟,分化出以粮食兑换仓钞的边商,和购买仓钞或盐引“守支”的内商。

在叶淇改革之前,边商和内商属于互相伤害,相互将就,维持着一种平衡,而这种平衡也间接促使纳米中盐以及边区商屯的稳定。但由于成化的折腾,加上政府内部对开中法一直的不满,促成了叶淇的改革。一直以来明廷内部就对开中法有意见,主要就在于觉得它效率太低,换句话说就是嫌收入太少。后来担任巡盐御史的庞尚鹏就比较过:纳米中盐,一引不到三斗,如果中70万引,就是二十来万石而已,而用这70万引的余盐银买粮都不止翻翻。尤其是明朝一些盐政官员在对比唐宋的盐政收入之后,对明朝的盐法更加不满。然而叶淇的改革却让人尴尬,说实话倒也不是什么大的措施就相当于纳银中盐至运司代替边镇而已,不过杀伤力还是不小,直接将边商内商的平衡给破坏了,也使得商屯受到巨大削弱。而更迫切更要害的诸如食盐生产的控制、盐引的制度化却没能做好。

内商之盐不能速获,边商之引又不贱售,报中寝怠,存积之滞遂与常股等。

若边商中盐。每引官价银五钱无论他镇姑自榆林言之。各商皆土著之人。查宽减斗头。每银一钱。时估粮八升。彼仅纳五升。犹称艰苦。若计一引费银四钱一二分。举镇商人并不识两淮之路。惟听奸商接买勘合。少则五钱三四分。若先以银布散各堡耕户。临期撮取。随便上仓。则其所得又倍此矣。举榆林而例他镇。或不甚相远。是一引之价。中纳实粮。犹不及三斗。以七十万引计之。官价银该三十五万。截长补短。计每年实收盐粮。仅得二十余万。视内商余盐银招商籴买岂独倍之。

弘治五年,商人困守支,户部尚书叶淇请召商纳银运司,类解太仓,分给各边。每引输银三四钱有差,视国初中米直加倍,而商无守支之苦,一时太仓银累至百馀万。然赴边开中之法废,商屯撤业,菠粟翔贵,边储日虚矣。

应当说明,开中输纳折色很早就出现了,到成化年间折银之事更是数见不鲜,运司纳银也有不少,但米粮本色仍占多数,边商还能维持。但叶淇的运司纳银则完全绕过了边商,这个影响实在太大,边商内商的平衡被打破,边商不得不削减支出,表现即为“商屯撤业”,即使后来恢复旧制,由于边商资本不再,议价权上也受到了巨大削弱,这时候的开中盐法就十分尴尬了。但本质上来说还是明廷并非真心实意所致,一面无限透支、对商人敲骨吸髓,一面却要求虚弱的边商恢复原样,未免强人所难了

总的来说,纳米中盐的开中法在明朝中前期发挥了巨大作用还是不容小觑的。根据全汉昇先生的研究,明代前期,边区粮价甚是低廉,一石米不过四五钱,部分边镇甚至只需二三钱,这里面不得不说有商屯及纳米中盐一定的功劳在内。而随着商屯及卫所军屯日益破败,边区粮价也日趋高涨至一石数两甚至数十两。明朝的军费支出也是越来越高,到了末期更是达到了两千万两。再回到财政本身的意义上,原本财政就是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而毫无疑问开中法出色的完成了这个任务,不仅贡献了军镇军需,还调动了边区的商业活动。因此,我认为《明史》上对开中法的评价至为允当“有明盐法,莫善於开中”。

明初,各边开中商人,招民垦种,筑台堡自相保聚,边方菽粟无甚贵之时。

普安军民指挥使周骥言自中盐之法兴虽边陲远在万里商人图利运粮时至于军储不为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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