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女友违法」这个说法不准确,甚至可以说是错误的。
应当是:能救妈而不救违法(涉嫌不作为犯罪)。
能救妈而不救和先救女友可不是等价的。差很多。
当年很火的2015年司考卷二52题C选项,原文是「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说的也只是「能救妈而未救构成犯罪」,而不是有些媒体说的「不先救妈违法」甚至「先救女友犯罪」。
举例来说,甲由于客观原因救不了妈,先救女友不违法;甲同时救了妈和女友,不违法;甲先救女友又救了妈,不违法。
法律并非在设定一个顺序,而是强调一个底线。父母子女配偶等关系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救助义务,法律要求能救则必须去救,这是底线(法律不强人所难,救不了的时候并没有救助义务)。男女朋友关系不宜通过法律硬性规定,故交给道德调整。
总结一下,法律意在强调「(能救时)【要】救妈」,而不是「【先】救谁」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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