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补充一个比较微妙的例子吧。“中国传统法律的落后和野蛮”在一定程度上是被人为构建的产物。
在19世纪早期,美国人把中国视为一个对等的主权国家,相应的也认为中国有其自己的法律体系和规范。这些体系和规范是应该被尊重的。事实上,鸦片战争爆发时,美国的多数观点对中国抱有同情,将其和波士顿倾茶相比较,并将战争视为英国帝国主义的体现。当然美国对待各国的态度都差不多,美国和夏威夷(当时还不是美国的一个州)和暹罗的条约都是大体公平的条约。
但是当美国开始自己的帝国主义事业后,很快改变了这种观点,并且认为非基督教国家的法律都是落后和野蛮的,由此可以推导出两个结果:1. 这些野蛮国家不适用文明世界的国际法体系;2. 美国人可以不用遵守当地法律,也就产生了治外法权。这两条原则大体上是签署望厦条约时确定的,从此以后美国对待其他国家的态度也改变了(佩里将军的舰队去日本时就带着望厦条约的副本)。简单来说,中国法律的落后是服务于帝国主义扩张的理由。这种观点在19世纪后半还被进一步服务于种族主义。在排华时期,美国人认为华人是不受法律教化的半野蛮人,因此在美华人无法入籍。事实上,这种观点本身一点都没有文明的影子。
当然我们需要承认,中国传统法律和现代法律体系是格格不入的。我个人也不赞同从中国传统法律里寻找什么现代性的前景或者自豪感。但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意识到,19世纪英美以及其他欧洲国家的法律其实同样充斥着大量混乱、严苛和野蛮的内容(如果看过悲惨世界或者雾都孤儿,应该能理解)。这些内容也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被逐渐替换掉的。很多人在对中外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和想象的时候,不假思索的认为西方的法律从来都是现在这副模样。这种静态的观点忽视了法律改良与革新的实际历史,而把一切归因于民族性、内在精神等等神秘的因素,并不是一种恰当的视角。
本答案相关详细内容可见下书。当然我个人觉得这本书的内容并不完全令人信服,最有意思的部分是关于美国驻华法院管辖权和适用法律的历史。
“他”和“她”的分别。
总的来说,汉语是一个没有阴阳性的语言。所以白话文运动之前,汉语的第三人称不分性别一概为“他”。到了20世纪,西方在经济军事和文化方面统治世界,中国的大众阅读市场上有很高比例的外国作品,其中绝大多数是北大西洋沿岸印欧语系作品转译中文。翻译者需要面对“he“与”she“的区分,于是刘半农等人从生僻字中拉出一个几乎没人用的”她“,作为女性的第三人称。1949年后,这种写法进入小学课本,经过几代人的反复迭代,已经成为汉语的标准语法。
“他”和“她”分成两个字,首先传递的是印欧语系的阴阳性,其次才是妇女意识的觉醒。而且两字分化到底是女权的进步还是倒退,到现在也是争论不休的话题。所以,即便工业化/现代化和女权运动从东亚发起,也无法保证汉语会自发产生“他”“她”之分。比如说日语就没有如此清晰的分化。所以我认为“她”字是源于欧洲中心论的文化产物。
相关回答:
亚洲、欧洲、非洲的划分就是啊。这种划分是古希腊人提出来的,后来欧洲人继承下来了。显然就是按地中海的三边分的,如果是其他地方的人,肯定不会这么分。最开始提出来的时候三大洲之间的边界和现在不一样,历史上也有人质疑明明都是连在一起的为啥要分成三个。随着时间演变,边界才变成现在这样,并且为世界接受。其实这个划法问题不少,比如西亚明明和北非关系比和东亚密切多了。但是没有其他的划法,所以只好用它。
中國人如今生活中用的每樣東西都是西方人在近三百年裡的發明,是的,你沒有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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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种人。
“黄种人”是一个相当典型的由“他者偏见”内化为“自我认同”的概念。在十六世纪,欧洲人对于中华帝国人的认识基本是“皮肤白皙”,而从十八世纪开始,随着“欧洲中心论”的逐渐喧嚣,代表着落后与原始的“远东”地区,其肤色不再被认为与白种人一致,而代之以“黄色”。
笼统地说(当然只是就奇迈可所要论述的方向而言),西方传统中白色代表着神圣、纯洁、智慧和高贵,黑色象征着邪恶、污贱、死亡和野蛮,黄色则意味着不洁、低俗、病态与恐怖。
罗新在《有所不为的反叛者》一书的“世上本无黄种人——读奇迈可《成为黄种人》”中,对于“黄种人”认识概念的变迁有比较系统的论述。在此,我不想鹦鹉学舌。同样的,由于“成为黄种人”的论述涉及到人种分类学、体质人类学等领域,我也不想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我只想做一个很小的、不涉及政治的“知识考古”:
在十八世纪之前的欧洲人或者阿拉伯人眼中,中国人及它的邻居们是什么肤色?
回历237年(851-852)成书的《中国印度闻见录》,是中世纪阿拉伯人所著最早关于中国和印度的旅游记,其中记载蒙舍(Mūja,即南诏)王国:
他们是白人,衣服类中国,产大量麝香……其地所产之麝香质量最佳且疗效极佳。
苏莱曼,《公元九世纪阿拉伯人及波斯人之印度中国游记》[1]:
海洋之另一边,和中国连接的部分是新罗半岛,岛民为白色人种,与中国王室相处和睦,并声称说,假如他们不向中国王纳贡,上天就不会在其国土上降雨。
公元1504年,一份当时的意大利报道提及,安东尼奥·德·萨尔达聂舰队中这一年驶往印度的一艘舰上的船员,在奎隆遇到一些白人,他们国土上的人叫做Chins(注:即中国人)。[2]
1505年,葡萄牙国王唐·曼内奥给天主教诸王写了一封信长信,信中如此描述他所认识的大中华帝国:
他们有许多大国王,这些都服从一个统治者,而且都是白色人,头发深褐色,居住在城寨中,该地方叫做Malchina(注:摩柯支那,即大中国)。
1517年作为葡萄牙使节出使大明朝的多默·皮列士,在其著作《东方志》中描述了被他们称之为“Tabencos”或者“Taybin”(注:即大明)的帝国中的人民:
中国国王是一个异教徒,拥有大片国土和很多百姓。中国人是白人,和我们一样白。
她们像寒冷地方的女人一样喝酒……她们和我们一样白,有的眼睛小,有的大,鼻子如常。
1585年,《中国大帝国史》出版,立即轰动欧洲。作者为西班牙人门多萨,他虽然没有到过中国本土,但是通过综合以往各种关于中国的记载,以其学者的眼光、诗人的文笔,写成了这一本关于中国大帝国的百科全书式史书,成为了18世纪前西方关于中国最为杰出的研究,先后被译成拉丁文、意大利文、英文、法文、德文、葡萄牙文以及荷兰文等多种文字,共发行四十六版。
在这部十八世纪前西方最典型的著作中,“白色的皮肤”依旧是西方人眼中的中国人,乃至远东人的典型形象之一。例如:
帝国内地各省份的人则肤色白皙,越在寒冷的地方的人肤色越白。
广东省地处热带,当地人皮肤黝黑,但内地人和德国、意大利以及西班牙人一样,肤色白里透红,有些人肤色稍深些。
同样的,中国周边的国家,其国人的皮肤也是白皙的:
中国西部有一白人的大帝国,帝国的另一端是波斯,该帝国名叫契丹,国内有基督徒居住,国王名叫马努埃尔。
交趾支那人皮肤白皙,穿着与中国人一样。妇女贤淑,羞涩,衣服奇特但很典雅,男人发长且蓬松,并经过仔细梳理。(注:即越南)
由以上资料可以发现,在十八世纪以前,“白种人”似乎更能代表“他者”眼中的中国人,因为他们认为大中华帝国的人民与自己一样,有很高的文明及文化,属于文明人。
中国人对于“黄种人”话语的欢迎其实也是情有可原的,五行之中黄“土”居中、人文始祖为黄帝、帝王尚黄等等。
由“白种人”到“黄种人”,其实都是他者之眼。在中国古人的眼中,也是自认为皮肤白皙的,例如曾经跟随郑和四下西洋的费信,在其《星槎胜览》中便对东南亚人与中国人做了肤色上的区分:
身肤黑漆,间有白者,唐人种也。
“如何成为黄种人?”也许比“是否为黄种人?”的追问来得更有意义。就如福柯告诉我们的那样,在现代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有了强大的社会机器的加入,各色流行价值观的灌输,“我是谁”成了一个“伪命题”,思考“我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反而才能让人看清楚外界力量施加于自身之后,导致的种种改变。
以1840年为界的“中国古代史”与“中国近代史”二分法,以下引自《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
如前所述,从所描述的时代看,“明清”和“近代”在时间上是前后接续的,甚至包括了近代中的晚清部分,它们接得如此之紧,以至清史学者难得经常把自己看成与研究商周史者同样的“古代史”研究者。其实在长期的历史研究实践中,先秦史或秦汉史与明清史并存于“中国古代史”中,已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这并不意味着学者们认为,这些时段之间并不存在差别,或者它们完全同质。如果认真思考一下,如果我们真的认为一前一后两个历史时段具有本质上相同的特征,那等于说中国真的是一个停滞甚至静止的社会。与此同时,说得夸张些,近现代史学者有时会不自觉地将明清史视同于唐宋或许更早.其具体表现在于1840年的“断裂”得到了极大的强调,而明清与唐宋之间的“断裂”——假如确有这个“断裂”的话——显然不可与前者同日而语。这方面是忽略了明清史与晚清以降的历史之间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则是将社会变革的多面性和复杂性简化了,简化为只有与西方资本主义的碰撞——资本主义化或殖民地半殖民地化——才是真正的或唯一的剧烈社会变革。
事实上,我们较少对为什么强调“近代”的划时代或转折点意义进行学术史的反思,而将其作为“应然”接受下来;为什么近代这个转折或断裂比任何其他转折或断裂意义都更重大?是不是真的是因为它创造了超过以往的巨大的生产力?以东南沿海地区为例,我们无可否认近代开埠给这些地区带来的巨大变化,但正如研究珠江三角洲的学者告诉我们的,当他们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广州去南边的黄埔甚至中山之时,需要花费大半天的时间,路上需要不断地换车和轮渡,而20年之后,只需要1小时左右的车程,眼前的聚落格局和社会生态已根本改观。在最近的20年中发生的变化,可能比此前的一个世纪发生的变化更大,这是否可以说标志着另一个全新的时代的开始?无论如何,因为有了对“近代”的追求,才有了“启蒙时代”,有了“萌芽”等等,它们都是以“近代”为旨归的。这些对历史时段的表达都是掌握了话语霸权的近代人群体所发明的,后者并不考虑在他们之前的那些人如何思考他们自己的时代,因为那些人“俱往矣”,都算不上风流人物。
“明清”和“近代”及其“史”都是标记时间的符号,至于研究‘明清”或“近代”的什么“史”,显然在这里没有清晰表述出来。这一表述有赖于不同的时代,中国传统的典章、纪传、风土、五行等等到现在让位给了政治、军事、经济、法律、文化等等,这里面除了“本土话语缺失”的问题以外,本来并无大碍,但现在由于前两个概念的存在且形成根深蒂固的不同“学科”,而在“社会史”前面冠以“明清”或者“近代”的时间标记,问题便凸显出来。
“近代”是某种历史分期(periodization)的产物,分期就要考虑上下限的问题。几十年来,近代史较多考虑下限的问题,较少考虑上限的问题,除了意识形态因素外,主要是由于对断裂和连续性的判断1840年作为标志,与以前的时代有明显的断裂,而跨越1911年,前后的两个时期有明显的连续性,就好像宋与唐的连用比宋元的连用更让人觉得习惯一样。这个断裂体现在哪里呢?那就是帝国主义的人侵及其影响,这个模式的不足在柯文的《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已经清楚地得到了讨论,毋庸赘述。问题不在于强调这个断裂是否恰当,而在于在这个前提下讨论“近代”的社会史,或者讨论众说纷纭的“现代化”问题,是否可以和不引入这些概念的传统讨论具有本质的差异呢?一旦前提确定,结论怎么有可能突破呢?无非是解释和评价发生了反转,从单一强调帝国主义侵略变成同时强调西方现代化输人,一切的“社会”历史现象,无非是洋化及其本土反应而已,不同的只是过去讨论战争、机器、制度,现在则加上些衣食住行玩乐罢了。
近代史中聚讼纷纭的“革命”模式和“现代化”模式也是这样,难道近代历史上志士仁人的革命不是为了追求现代化吗?难道追求和建设现代化不是一场革命吗?它们怎么突然变得对立起来了?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对“现代化”和“革命”的理解是否过于狭隘,是否只是把它们视为对西方帝国主义侵略的一种被动的反应,而较少思考中国历史自身的发展脉络,较少思考历史发展的连续性?
……
明清史特别是清史的研究者,往往自动放弃了对道光二十年以后历史的探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近代史已在现行学科体制内被单独划分出去从教学到研究已成相对独立的单元,他人无从涉足;另一方面是近代史所讨论的主题与明清史完全无关,顶多是在中外关系方面——比如明清之际耶稣会士来华、乾隆年间马戛尔尼使团来华等——为近代史的主题做一些铺垫,相反,倒是论证清统治者恪守传统的“重本抑末”国策、举出乾隆皇帝自称“天朝大国无所不有”那段名言一样——无论是否符合事实一一为近代史定位清朝盲目自大、必然被动挨打提供依据。其结果是,明清史长期以来讨论的问题都是被局限在一个传统社会、“古代史”的框架内,讨论明清社会如何衰落,某些新的因索如何受到制度的阻滞而天折。于是,这种状况就更强化了近代史的“千古未有之大变局”——中国靠自己已经无法变化,只有凭借外力的推动。难道明清甚至宋元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许多历史线索,到道光二十年以后都不翼而飞了吗?
打破分期的桎梏,实现“瞻前顾后”并非难事。在国内近代史的主流研究中,事件史和制度史一直占据比较主要的位置,而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长期以来无法“瞻前顾后”,无法梳理事件或制度所在的历史脉络,重要的原因在于“近代”的事件和制度已有了明确的时代定位。当着力于在更广泛的领域内探讨制度、文化和社会层面问题的学者试图突破传统近代史研究的时候,他们在“顾后”到民国初年方面比较得心应手,但“瞻前”到明清时代就比较困难。实际上,无论我们是否同意其具体结论,国外一些着眼点实际上在晚清和民国社会变迁的学者,多从16世纪以后来审视这一过程,而我们却多少显得力有不逮。在这种情况下,亦无论现代化是否晚清历史的主线,有关它的论说还是不免落人“冲击一反应论”的窠白。
......
我们发现,当我们习惯于处理近代史上轰轰烈烈的大事件或著名人物之后,当我们转人内地进行观察,我们忽然会觉得如脚踩棉花,软绵绵地无从着力。我们面对的似乎是一个“无事件境”:难道近代中国的变化只有一种面貌吗?难道对近代中国的解释只有一个标准吗?难道那些表面上看来互不相干的事情真的没有联系,而只能被解释为因中国太大而存在的空间差异吗?我们对“变化”采取的是一种线性的、单一的认知,也缺乏一个处理“平安无事”的社会的方法论一我们在中国历史内部造就了一个新的两分,一面是因与西人密切接触而形成的“有历史”社会,另一面则是似乎“静止”的“无历史”社会,就好像当年西人看待东方和非洲一样。
延伸阅读
“现代医学默认为西医,古代医学默认为中医”这个极其错误的刻板印象。
一听到西医就想到一大堆先进的电子医疗设备,一听到中医就想到老先生熬砂罐药,这个就是西方文化强势冲击下,我们潜意识自愿洗脑的结果。
中国科学家,诺奖获得者,屠呦呦女士在青蒿素方面的成就举世瞩目。
但你能够说这是西医的成就吗?不能,因为她参考了中国古代的医药学典籍。你能说这是中医的成就吗?也不能,显微镜是西方科学家发明的。
你只能说它是现代医学的成就。
西方医学几百年前的放血疗法傻逼不傻逼?太傻逼了!什么四元素,人生病了就放血,太愚蠢了!中国几百年前治病傻不傻逼呢?一样傻逼,金木水火土,和“西方人”一样傻。
“中医”或者“西医”在我看来都是伪概念,是我们自己一些愚蠢的刻板印象束缚住了我们,我们自己被所谓的“中医”“民族瑰宝”这些中二概念给限制住了,硬是把现代的医药学手段和我们眼中的“中医”孤立地看待。
还真怪不得别人,就是自己蠢。
当然了,一大批的傻逼卫视“中药”广告,小城市里的各种“老中医”江湖骗子,在做烂“中医”这块招牌,误导群众整体认知方面也真是“功不可没”。
一位著名骗子。
无数的“中医黑”与“中医粉”之间的争论,都是搞不清楚这一概念的结果!
东方、西方、东方文明、西方文明、黄种人、东半球、西半球
前几天我以《龙的传人》为例,回答了上面这个问题。在回答中,我提出,作为一个(当时是)中国台湾省人的作者,为什么会称呼自己居住的土地为东方?无论从方位还是普遍的人类逻辑来说,这都不是一个很自然的称呼。
没想到,在这个问题下面的评论区,我几乎遇到了来知乎以来所受的最大的争议。许多评论者都自发的为东方这一不同寻常的称呼辩护,更多的则认为我是无事生非,red小将或者杠精。
黄种人这个概念,知乎上有很多回答讨论,着重说下东方与西方这两个概念,是如何产生的。
我们今天所说的西方世界,是指西欧以及西欧国家移民为主的国家,对应的,在西方以东,比较靠近欧洲的土耳其和东地中海沿岸(过去是主要指奥斯曼帝国)是近东,伊朗高原及其周边是中东,中国和其他东亚国家则是远东。围绕着东西方的对立,则形成了一些广为流传的刻板印象,比如“专制的东方,自由的西方”,“进步的西方,停滞的东方”等等。甚至于东西方的界限,也往往随着这种刻板印象而改变。
地球是个球,东方与西方,只是个相对的划分。只是到了近代,人们才通过国际会议,确定了子午线和东西半球的划分标准。而在古代,人们一定是意识到了不同于自己的东方的存在,才会产生对立的西方的概念。
回望历史,“西方”这一概念的源头,也许可以追溯至古希腊。从《荷马史诗》到希罗多德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中,希腊人逐渐产生了一种对比。希腊人认为自己是最文明的人,希腊以东的波斯和两河流域尽管文明发达,却软弱可欺,以西的欧洲蛮族尽管武德丰沛,却蒙昧野蛮。希罗多德和色诺芬等希腊作家强调,自由的希腊与其他备受奴役的其他文明有着根本的区别。
至于“西方”这个提法,则起源于罗马时代。在征服了希腊化世界(马其顿东征后,受希腊文化影响深刻的希腊、中东和北非地区)以后,罗马人发现自己与东方的希腊化世界存在着显著的差别。与罗马文明发源的西方“拉丁世界”(意大利、西欧和西北非洲)相比,希腊化的东方更加富有而先进,除了意大利本身外,罗马帝国最富裕的行省都在东方。
经过几百年的统治,罗马帝国东西方的存在依旧没有消失。3世纪之后,罗马帝国逐渐分裂为东西两部分,以希腊、罗马文明和基督教为核心,融合了凯尔特、日耳曼和斯拉夫文化,逐渐形成了中世纪的“拉丁”西方或“法兰克”西方(法兰克帝国曾是西欧最强大的国家,古代中东和东罗马人常称西欧人为法兰克人,明代所说的弗朗机也来自于法兰克)。
尽管西欧各国纷争不断,但在共同的基督教信仰(还有书面文字拉丁文)维系下,各国在文化上还是保持着一定的共性,逐渐形成了以基督教文化为主导的西方文明。1054年东西方教会大分裂后,以罗马教皇为领导的罗马公教(天主教)和以东罗马皇帝为领导的东正教世界分道扬镳。位于西方的天主教世界,则成为了所谓西方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它的后代,也就构成了我们今天所说的西方世界。
文艺复兴以来,上面所说的西方世界逐渐在技术、商业、军事实力上超越了过去繁荣的东方,乃至成为世界的主导者。这个西方世界,成长出了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科学革命、民族国家,甚至于让西方化成为了现代化的代名词。来自于西方的观念也不知不觉中塑造了全人类的认知。
作为一个相对性的概念,西方的边界并不明晰,也时常变动。比如在冷战时期,以苏联为代表的华约国家被开除出西方的名单,成为所谓“苏东集团”,于是宗教上信仰天主教,文化上与中欧相近的波兰、捷克就变成了东方国家,而更东方的希腊却成为了西方的一员。而印第安人血统明显的拉美,有时也不被认为是西方。目前,世界的话语权被西方掌握,所以跟着他们走且比较发达的国家,比如日韩,有时都可以算是西方。
不管怎么说,西方都不是一个自古以来,自然形成,且具有明确定义的概念。有了西方,才有东方,对应的,东方同样也不是一个自然且边界明确的概念。绝大多数(古代)族群,都把自己居住的地方,视为世界的中心。复活节岛和印加帝国的居民称自己生活之处为世界的肚脐,中国古人称自己脚下的土地为“中国”、“中华”、“中夏”,都是此种逻辑的体现。
随便举例。
中东(近东)和远东。远东过去中国自己都用,现在不用了。中东这个词仍然大行其道。所谓中东肯定是以欧洲为中心的,因为对于中东自己来说,人家就是中不是东。对于我们来说,属于中西。
此外,一系列定义,如文明、国家、主权、民族、国族,基本都是基于欧洲近现代有限的历史经验(如后三个)或者欧洲所认可并内化的历史先例(如前两个,两河流域和埃及)。
还有比如礼拜几这个说法。
民主
现在好多人都觉得西方是民主的,不符合西方定义的国家不是民主国家。还觉得美国和西方国家侵略其他国家那是去给人家送文明送民主去了。至于被杀的无辜平民,那是“送文明的代价”反抗他们的人是“野蛮排外”“暴力激进”“不知好歹”
我就奇怪了:谁规定民主必须是西方式的?
今年八月十六日,拜登就阿富汗战争发表讲话。提到“美军去阿富汗是去反恐的,不是去帮阿富汗建立民主政府的;阿富汗是什么政府执政是阿富汗人自己的事,与美国无关”
人家自己都承认自己不是去给人家送文明的。
小约翰讲的“奇葩小国”系列中,的大部分小国独裁者从上台到下台都是美国和西方国家扶植和支持的。
伊拉克的萨达姆,当初上台的时候和美国走的那叫一个近;海湾战争时就翻脸了。后来在2003年萨达姆被美国人弄死了
伊朗的霍梅尼,那也是美国人扶植起来的。七十年代闹石油危机,伊朗的巴列维国王与美国翻脸;正巧这时候伊朗国内又在大规模的反对巴列维国王,美国借机去接近流亡在法国的霍梅尼。霍梅尼随即回国指挥伊斯兰革命,掌权后;刚开始还亲美。但在后面因为石油和能源问题与美国翻脸了。
阿富汗,塔利班就是美国在苏阿战争时期扶植起来的;希拉里本人都说:“我们的敌人是当初我们自己支持的”
阿富汗战争后,美国人在阿富汗投入了两万亿折腾了20年打造起来的民主政府被塔利班十天内就推翻了。
利比里亚,美国黑奴建立起来的国家,第一任总统就是美国总督约瑟夫·詹金斯·罗伯茨。所有制度都是美国人制定的,宪法直接就是把美国宪法改个名字。现在是非洲最烂国家。
海地,也是全盘走美式民主制度的国家;宪法直接就是把美国宪法改个名字。结果呢?南美最烂国家,前段时间被刺杀的总统就是个黑帮老大。
依知乎某些人的个性,肯定会吧利比里亚和海地的治理失败说成是“人种不行”来为美式制度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