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句非常滑头的话,因为它将相对于旁观者而言的轻薄的正义和相对于受害者而言的厚重的正义混为一谈。
换言之,所谓「迟到的正义」根本不是相对于受害者而言的厚重的正义,因为在当时的时间点下看,谁也无法确认这是「迟到的正义」还是「没有的正义」,受害者的伤害已经造成且无法逆转,受害者所渴望的能够即可生效的正义根本没有,哪怕是能够缓解他们伤害的正义也无从谈起。而这种「迟到的正义」其实更多是针对旁观者,因为旁观者没有受到任何实质且无法逆转的伤害,因此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程度上,他们所接受的正义远比受害者所渴望的正义轻薄的多得多——甚至很多时候仅一个轻飘飘的结论就足以满足他们了。两种正义之间的差别之大,就如同是人类和猴子之间,虽可以说同源,但绝不能说同类。
更进一步,这句话时实际上只是把正义最基本的属性当做是功绩一般宣言,却掩饰了「厚重的正义迟到之恶」。「不缺席」难道不是正义理应做到的吗?但为何在这句话里,不缺席这个基本属性听起来像是了不起的功绩一般?更恶劣的是,这种表功一般的口号竟并列于前一句中赤裸裸的「厚重的正义迟到之恶」,形成了一种极大的误导,仿佛「厚重的正义迟到之恶」可以被「轻薄的正义不缺席」弥补了一般。
其实有很多恶心话都基于同样的逻辑,比如电视剧里面亲生父母见到自己当年抛弃如今长大成人的孩子时经常会说:『我们或许在你最需要爱的时候抛弃了你,但我们还是爱你的!』此话之荒谬和恶心,我想正常人类都能体会出来,但仔细比较就能发现,它其实和「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在逻辑上和恶心程度上如出一辙,只不过后者经常被一些媒体义正辞严地喊出来,造成了其听上去似乎没那么恶心的错觉,大家可以自行体会下。
最后,一定要警惕那些天天把这句话喊在嘴上作为冤案的盖棺定论,却从不去较真追究「厚重的正义迟到之恶」的案例。这句话根本不配作为任何案例的盖棺定论,而与之相比,我们难道不更应该问一下「正义凭什么迟到?谁该为正义的迟到负责?」吗?
迟到的正义就是邪恶,而邪恶永远不会缺席。没毛病。
完美诠释啥叫“站着说话不腰疼。”
其实很简单,把主语换一下:
你饿了三个小时,就差在办公室吃鼠标垫的时候。小哥送来了你的外卖并留下一句:「外卖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你会感动的一塌糊涂临饭涕零吗?
当然不会,你肯定要投诉丫的啊!
“送的慢不道歉就算了逼话还挺多!”啊
连外卖这种小事,你都无法容忍,怎么「正义」这种涉及到司法公正,社会公平、人命关天的问题,名叫“正义”的这位同学舔着脸说一句「对不起我来晚了」,一切就变得理所应当了?
中午吃饭时看到这道题,打算说几句来正本清源。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又是一个被国内翻译搞得面目全非的法谚。无怪乎媒体和大众以讹传讹。
我们先看通用的中文版本“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中文语句被人引用的频率颇高,往往被用来安慰弱势群体正义总会来临,或告知法律总会给予最后的正义。
乍听起来鸡汤味鲜美,好像有一定道理,但仔细探究,实际这却是一句很不负责任的话。因为正义如果无时效,则必然无意义。
这源自于迟到的正义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正义,因为时效是正义的计时器。
一方面正义若失去时效性,就会一文不值,这也就是为何法律会强制规定诉讼或仲裁时效的缘故;
另一方面正义如果失去时效性,则又归结于程序不规范,往往程序环节的缺失和瑕疵都会带来迟到的正义。
在这个情况考量,“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无疑只是一个朴素的空想主义法律观罢了,一如民间会崇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或者“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之类,其内部是毫无逻辑支撑的,仔细推理,会觉得这句话有点莫名其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这句话谬误到这种程度,却是被国内翻译者偷梁换柱,妄加打扮的缘故。我们既然谈论评价这句话,又绝不是仅仅探究到这个地步,用一句“将来报道出了差错,翻译者可是要背锅”就可以草草了事的。
实际上,追本溯源,探究原文,我们会发现国内大部分引用这句话的,并没有搞清楚法谚的原始版本,不仅出处搞错了,而且令人郁闷的是,连原文法谚的原意都被曲解了。
那么法谚的真意是什么呢?
我们先看原文,原文实际上是“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请注意翻译的失误,导致这句话被人曲解)
正常英美法系对此的理解,在于“迟到的正义,等同否定正义”,或者我们换一个角度可以被理解为“法律被拖延是违反正义的”。查阅《Black’s Law Dictionary》第8版可以看到,Justice is neither to be denied nor delayed,即正义不得拒绝亦不能延迟。
在威廉·佩恩的《Some Fruits of Solitude in Reflections and Maxims》中这句话被认为是to delay Justice is Injustice。
从1963年马丁·路德·金的《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中我们则可以清晰的理解这句话的意思,justice too long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再随手翻一下《A New Law Dictionary and Glossary》,“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实际上应当做如下延伸理解:
故而这句法谚,实际上强调的是,Justice ought to be free, because nothing is more iniquitous than venal justice; full, since justice ought not be halt; and speedy, because delayed is a kind of denied。
翻译成中文则为:正义理应无偿,天下之最恶者莫如贿取公正;正义理应充分,行百里而半者则非正义;正义理应及时,如若迟到则莫如拒绝正义。
参考文献:
1.《Black’s Law Dictionary》(第8版),Bryan A·Garner,2004年;
2.Letter from a Birmingham Jail [King, Jr.]: https://www.africa.upenn.edu/Articles_Gen/Letter_Birmingham.html;
3.《Some Fruits of Solitude in Reflections and Maxims》,William Penn,Some fruits of solitude in reflections & maxims;
4.《A New Law Dictionary and Glossary》,Alexander Mansfield Burrill,1850年,P656。
这两句看似矛盾的话都是有各自道理的,但在于使用情景、针对对象的不同: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是为了威慑犯罪者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同时鼓励人们将与罪恶的斗争坚持到底。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是为了告诫执法者,严格谨慎执法,并且为任何受到法律不公平待遇的受害者发声。
忽略语境谈意义都是耍流氓。
比如那句著名的:
“人民喜闻乐见,你不喜欢,你算老几?”
这话就是告诫管理者,要尊重源自普罗大众的文化生活,不要随便以政府的名义进行粗暴干预。
这里的你不是指某个人,而是具象化的国家机构。但现在各种观点之争也拿着总理的话当棍子砸向对立方。难道总理的意思是一部分人喜欢,另一部分人就不能批评?完全没有的事嘛。
更可恶的是一些国家机构大v用这句话对于群众中的观点之争拉偏架。
回到主题:
面对一个得不到公正结果受害者,警察若是一口一个“正义绝不会缺席”,就非常的让人难以接受。此时执法者更需要“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来进行检讨、敦促;
面对一件无法下手的陈年旧案,办案人员之间则可以用“正义绝不会缺席”相互鼓励;假以时日,沉冤昭雪,路人若是还以“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予以讥讽,则于情不合于理也偏颇。
两句话没有对错之分都是论述的“工具”,在于使用的情景合不合适,忽略语言情景强行分析:
“这是一句非常滑头的话,因为它将相对于旁观者而轻薄的正义和相对于受害者而言的厚重的正义混为一谈。”
如何评价“恭喜恭喜”?
“这是一句非常滑头的话,因为它将相对于旁观者而言的轻松的喜悦和相对于葬礼而言的深沉的悲伤混为一谈。”
高票答案在分析“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时就预设了一个旁观者轻薄的情景,这跟以傻子在葬礼上说的“恭喜恭喜”为依据分析“恭喜”有何区别?
当然,有时候一些语句由于其本身已经带有强烈、被广泛默认的情景,失去了其“中立性”,那么分析的时候就强行中立化也是偏颇的。
@Three诗睿 在他的回答中提到,“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本身可能就是一个翻译传播过程中的错误。参考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096289/answer/199999560
这里,我姑且假设这句法谚的确存在,然后来评析以下这句话:
有一种逻辑谬误,叫做“偷换概念”,即明明已经改变了一个概念的范围和修饰词,使之内涵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动,但仍然通过语言修辞上的技巧,令改变前与改变后的概念看上去是等价的。
举个例子:小明在2015年7月初以每股10块的价格买入股票A,八月底股价跌到3块钱,小明忍痛割肉卖掉了股票,后来再也没买卖过股票A。2017年7月初的时候,股票A股价是每股30块。小明见人就说,我的股票涨了,我真是炒股大师。这句陈述就偷换了“股票价格"的概念。
在上述陈述中,“股票价格"这个概念有两种可能的含义:
1. 股票A的价格;
2. 股票A在小明买卖时或持有期间的价格。
可以看到,含义2的范围要比含义1窄,有一定的时间和交易主体的限制。为了评价小明炒股的眼光,显然用含义2比较贴切,但小明在他的陈述中却用了更为广义的“股票价格"概念来得出结论,这就是对概念的偷换。
回到“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我们同样来评析以下“正义”一词可能有什么含义,相关的理论太过繁杂,我们仅仅在这里列举几种:
1. 个案的正义,具体某个案件能否达到公正的结果(例如,“辱母杀人案”中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是否公正);
2. 立法的正义,实体和程序立法是否公正(例如,对于“正当防卫”的立法是否符合社会普遍感知到的正义观);
3. 对当事人(或与其有密切关系者)的正义,例如聂树斌的家人对当年死刑判决和如今平反昭雪的看法;
4. 对旁观者而言的正义,例如知乎网友在看到聂树斌案近况后的评价。
......
这样的列举可以继续进行下去,在此不多赘述,我们回到题目中那句话本身,试试把它作出扩写:
扩写1:个案的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如果我们善于总结、反思个案判决,完善立法,那么立法的正义不会缺席。
扩写2:对聂树斌和他的家人来说,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得知聂树斌平反昭雪的网友们,都欢欣鼓舞,坚信正义不会缺席。
您看,通过在“正义”前面加上了限定词,我们就能更清楚地认识到,在前后两个分句里“正义”的概念已经有了本质区别。而题目中的这句话,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都小小耍了个流氓,没有告诉我们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