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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结论,正义作为一种人类社会的指导方式是有其对应的效用的,正义的迟到会让正义的效用递减,但也还是正义。
有英文法谚说: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被延迟的正义,被拒绝的正义都是正义,只不过是被限制了的、低效用的正义,它坚决不是非正义,却也同时不是我们人类最希望的完全正义。
你要想明白,正义究竟是被谁拒绝,被谁deny了,就能明白这其中的关系了。
答案也很简单——正义被现实拒绝了。
随着这个世界的不断变动,完全正义的实践方式也在随之地发生变化。假设我们以“司法”这个“当代人类法理学所拟定的无限逼近完全正义的方式”所产生的即时结果为完全正义的话,那么这个正义实践只有在出现的一瞬间是完全正义,从下一个瞬间开始,正义就不再是完全正义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事象序列的推进,此正义的被拒绝度将变得越来越高。
呼格案中,我们假设最后一次翻案的结果是一次完全正义的结果,但是这次结果应当出现在1996年那次判决,一直到2014年整整迟了18年。这十八年间呼格被处死,呼格的家人放弃了生产生活为呼格伸冤,真凶赵志红继续流窜犯案,犯案27起,杀害11人。
然而这份姗姗来迟完全正义只有在18年前出现才能最大效用地指导现实:释放呼格,继续追查真凶,从而保证社会公正。一代代哲学家们皓首穷经不就为了能让正义作为一种制度的核心为人所用,提升人类社会的幸福程度和文明程度吗?然而这份18年后出现的完全正义已经全然失去了对案件本身的一切效用,呼格已死,真犯逍遥法外又不知杀了多少人。
但是再迟到的正义,也比不来的正义好,尽管这份判决对呼格案本身已经没什么意义,但是它的余威震慑着那些正要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为政者,它对于正义的坚持使得法治精神得到了体现,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的好。就这一点来看,正义因其迟到而被反思是一个社会正义道路上的里程碑。
以上
ps:正义的迟到如果没有被反思那么...
pps:人以其主观能动性拖延正义的实践,故意让正义迟到,是铁打的非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