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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是怎么看待中国禁毒的?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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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我国台湾群众吧,每次我们这边枪毙毒贩,严打电信诈骗、黑恶性质犯罪,评论区的台湾群众都是一边倒,纷纷表示阿共干的漂亮,岛内的司法系统就是个笑话。岛内的坏蛋也应该交给祖国爸爸枪毙,不够枪毙的就送去沙漠里劳改,哈哈哈哈,嗝。

阿克毛那个新闻,就像其他答主说的,英国政府和媒体是阴阳怪气的,但评论区英国群众也是队形一致表示怒赞我朝打击毒品犯罪是玩真的,并争先恐后地嘲笑自家司法系统就是个笑话。

这种超越了国籍、种族、政见的队形一致,除了枪毙毒贩,队形一致怒赞以外。我就在两个场合看过,一个是求种子,队形一致的跪谢:“谢谢楼主分享,好人一生平安。”一个是大熊猫新闻,下面队形一致地表示萌到血槽已空:“嗷嗷嗷嗷,熊猫怎么能这么可爱呢,已萌哭,嘤嘤嘤。”

每当这三种情形发生的时候,我都感觉世界人民已经实现了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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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3年再次更新,2021年8月10日,谢伦伯格案二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完结撒花。

这两天被催更,我就补充一个案例吧。

2014年12月1日,加拿大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因涉嫌走私222.035千克冰毒被广州公安逮捕,2018年11月大连中院认定其为从犯及犯罪未遂,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5年,罚款15万元,再驱逐出境。罗伯特不服,提出上诉。

然而辽宁高院认为一审判决有误,量刑过轻,建议发回重审。大连中院采纳建议,并结合检察院提供的新证据,重审后于2019年1月14日当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对其判处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出所料,当事人是一脸懵逼的,加拿大政府是义愤填膺的,声称中国是随意判刑的,甚至有媒体猜测是中国政府对晚舟事件的反击。

此前,罗伯特在2003年和2012年都因为贩毒坐过牢,这次栽在了中国。对此,加拿大网友的评论基本倾向于:他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答主注:可是,贵国3个月前刚实现了大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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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英国公民阿克毛被乌鲁木齐中院判处死刑,英国首相布朗试图通过外交途径为其求情,然并卵,2009年12月处死。事后,英国网友在媒体网站留言,骂布朗政府在禁毒工作方面的无能,以及恬不知耻的求情行为。理论上连中国政府都无权干涉司法公正,你英国政府算什么。

2006年,日本男子赤野光信携带毒品入境在大连被抓,2008年一审判处死刑,日本个别官员表示非常遗憾,希望中国能停止执行,然并卵,2010年4月处死。事后,日本网友在2ch等主流论坛有表示给中国添麻烦了,骂日本政府在禁毒工作的无能及法律太过宽容。有部分日本网友甚至提出愿意报销子弹费。

2014年8月,中国不顾韩国政府“免除死刑”的要求,维持终审判决,处死了3名韩国毒贩。韩国政府表示遗憾,韩国网友评论:“谢谢,帮我们处理了我们没法处理的垃圾”、“(韩国)政府没有事干了吗?为什么要救这种人间垃圾?”

2016年5月,印尼处死一批毒贩,其中包括4名中国人,中国网友表示感谢。各位,中国人因为排华事件对印尼没有好感甚至有点仇视,2004年海啸时我国政府捐款都被网友诟病。然而印尼处死中国毒贩,大家齐声叫好。

可见,全世界人民对反毒的共识可以凌驾于一切矛盾与仇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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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鬼佬朋友约有3~5人,俄亥俄州,肯塔基州和德州都有,都能用广东话交流,

在广州的夜店里耍,喝高了之后都问我,干嘛不能飞叶子啊,不够嗨啊

我说在中国,bhang是违禁品,吸食是犯法的……

然后一个个一脸惊讶的表情,然后我说不信你试试,外面街上就有警察,你看他会不会抓你

最后都跟我说中国夜店的气氛和设备是挺好,就是不能飞叶子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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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可能永远理解不了中国为何对毒品零容忍。

在中国,稍微读过几年书的人都知道鸦片战争。

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屈辱史的开端,东亚病夫的称呼至今还在一些影视剧里显现。

在国外,对毒品的认识属于医疗问题、政治问题的范畴;但在中国,毒品问题是历史问题、民族问题。

但凡有点历史常识的中国人都知道毒品对我们民族的伤害有多大,这是刻在民族血液里的痛苦记忆。中国人都知道民族要想崛起,毒品是必须禁绝的。

发达国家的老外们体味不到中国人的这种情感,毕竟他们是鸦片战争的战胜国,是获利者。

老外们们想吸就吸吧,这是对鸦片战争的还债。天道轮回,报应不爽!

至于我们国家那些吸毒贩毒的,不要怪我们的法律无情,他们忘记了民族的屈辱史,背叛了民族感情,背叛了先烈的付出,枪毙多少次都天经地义。

尤其看到那些公众人物吸毒的,真的应该枪毙,他们残害的是以他们为偶像的年轻人的三观,腐朽的是整个社会的风气,动摇的是民族的根基,影响之恶劣并不是罚款坐牢就能挽回的。


不要觉得中二,也不要觉得危言耸听,一个民族该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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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聊国外的禁毒工作。

马来西亚贩运冰毒15克就可以处以绞刑。注意是15克,而且是绞刑。。。。。。

已经有不少无知中国少女被国外贩毒组织利用,被马来西亚警方逮捕,并被判死刑的。这是事实。中国的禁毒工作,禁毒宣传任重而道远,在国内杀个英国毒贩就沾沾自喜实在不应该。

去欧洲旅游的很多中国人会去荷兰来上一口,因为那边可以合法吸毒。

加拿大和美国有合法大麻,中国留学生吸食也有。

还有最近比较流行的笑气,俩年前你上个tb就能买到还有配套的开瓶器也有。价格低到你无法想象。

和一个在美国留学的朋友聊起国外部分毒品合法化的问题。美国大麻合法完全是资本家的阴谋,大麻合法化之后能给他们带去更丰厚的利润,所以他们也舍得花钱雇人去游说。同性恋结婚这事没啥油水,所以就没人游说,全凭奥观海同志下死命令。大麻合法的背景下全是肮脏的权钱交易。所以是不是毒品和是否合法俩说。

荷兰就不提了,去了荷兰咱们看看风车就得了,回来中国万一被尿检了呢,现在尿检据说可以查六个月内的,所以就别好奇来上一口了。


中国的禁毒工作我觉得做的挺好,禁毒宣传工作还是比较落后。大多数人只是知道毒品是洪水猛兽,但是不能分辨毒品,还是容易中招。现在新型毒品日新月异普通人很难分辨。而现在大多禁毒宣传用的照片都是早些年的,这方面还是需要更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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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你们还轻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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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赞,我真是受宠若惊啊!

(你们的评论我基本上都看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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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个赞了,再更新一个

非洲“黑三角”五国

政府:哇,好厉害,麻烦传授点经验好不,可以的话派人过来帮忙行不?(虚构)

人民:这么赚钱的东西,禁了它干嘛?(同上个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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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德国人聊过,这哥们是原东德人民军某特种部队的,后来两德合并后进了企业,仗着有语言优势全世界跑,中文很流利。
说到他们国家老大的时候。哥们大骂:那就是个傻娘们。吸毒的还TM的给提供专门的吸毒房间,只要在指定地方吸就合法。这就是德国人防止毒品泛滥的办法。
另外毒品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德国人最早研制出来的。
这哥们对汉语里‘’吸毒‘’一词大加赞赏。认为西方普遍对这一行为的词汇太中性化。中国人绝对够直接。吸毒一词听着就不是啥好事。

西方对‘’吸毒‘’一词的定义普遍就是‘’服药过量‘’或者‘’对药物依赖‘’

中国对‘’吸毒‘’的定义就是‘’自己作死‘’。为此这哥们还用了一个成语‘’饮鸩止渴‘’。我都是查了字典才知道那个字念‘’镇‘’。上一次那么认真还是高考复习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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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悉尼修“新闻分析”这门课的时候,教授是个五六十岁的白左老头。


平心而论,教授虽然给分特别严,但总的来说教学水平还是相当不错的。这种一辈子搞学术的老头子大家都懂的,没啥坏心眼,但是一辈子衣食无忧但是对社会复杂人心险恶估计不足。

这老头相当不喜欢中国。某些大家心知肚明耳熟能详的事情他自然是隔三差五提一提。然后就会借此提到我国政府的社会管制过于严苛,为了追求稳定不择手段。

“一个开明的政府,应该能让他们的国民有追求娱乐的权利。没有过度成瘾性的软性毒品比如大麻不应该被管制。大麻和电子游戏没有什么差别,就是人们选择用来暂时离开现实生活的一种方式而已。”

我跟他解释了中国政府的一些为难之处,比如大麻容易让人放松对成瘾性毒品的警惕什么的。

但是他说:

“中国政府管制下的新闻媒体,成为了政府的宣传喉舌,过度渲染了大麻的危害性。我年轻的时候也尝试过大麻,在座的各位你们可能也有不少尝试过。我可以在这里大方的说,上个月我在我儿子背包里也发现了一些,他很害怕我责罚他,但我告诉他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只要注意克制自己就行。”

我相信我儿子的控制力,我希望中国政府也可以如此相信他的人民。

这句话说完之后,当时坐着几十号人的教室里响起了经久不衰的掌声,一度我自己都怀疑大麻成瘾性是不是没有这么强。


转眼一学期过去了,不巧下一学期我又选了他的课。然而这个平日连发烧都坚持来上课的老头子却连请了两周的假。

第三周他来了,面容憔悴。

一进教室,他看到我一如既往地坐在第一排,就对我点了点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人到齐之后,他说:“你们中不少人上学期也上了我的课,可能还记得我提到的毒品管制的问题。而你们中的一些人现在可能也知道了,我儿子,不久前在街头交易毒品被抓了。他和我承认,在习惯了大麻之后不久就又尝试了一些真正的药剂。他可能会被送到强制戒毒所。”

“我曾经质疑过中国政府对大麻的管制力度过大,是有辱人权的做法,但现在看来其实并不是毫无意义的。我也希望,你们能控制你们自己,不要毁了你们的未来。


老实说当时虽然还是有点幸灾乐祸的感觉,但总得来说我对老头子还是非常同情的。


我举这个例子是什么意思呢?

我是想说明,人的悲喜是可以相通的,但是对社会问题的看法必然不相通。同一个国家的国民,尚且会因为处在不同阶级之中而对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看法。更何况是不同国家不同阶级的人。

白左的诞生绝非是有一些人出生的时候丧失了物竞天择的生物本能,而是长时间出于较为温和无虑的环境之中,自然很难去理解和想象当他们一周浇两次草坪的时候,有人买不起一瓶矿泉水。他们生活在富人区之中,打交道的都是衣着光鲜的高素质人士,就连出租车司机也都是一周双休每天八小时年收入两三万美金的中康家庭,他们不能体会贫民窟的人为了一根烟就能抄刀干个你死我活。

也正是因为如此,面对一些能够让社会稳定但是会让他们丧失部分自由的强管制法令的时候,他们会本能倾向于抵抗。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这辈子只要不主动作死,圣母心害不了他们,因为他们生活环境太温和了。但是,要是他们主动作死,引入一些危险的因素进入他们的生活环境,比如毒品比如难民。。。


最后,永远记得关注 @Bruce Wayne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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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已经达到了高潮!

关于大家留言私信我应该报警的问题,我确实一时糊涂,虽然当时就意识到了这个人有问题,但想的是搞清楚什么病怎么治,事后很久才想起来当时就应该报警。

疏忽大意被敌人钻了空子,惭愧惭愧,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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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点赞评论,更新两波

其一,抽出来的东西给大家分享下

抽的皮下的脓,不是从血管里抽的,手动狗头


其二,我第三次见这个法国友人,是在电视上,调台的时候无意间在cctv某台的一综艺节目上看见了他,展示才艺跳舞汉字游戏什么的,穿长袖衬衣遮住一身花和药物肉,我留了照片,为保护隐私原谅我打个薄码。

故事不是编的,只是为了提醒一下姑娘们,外国来的好人不多,坏人不少,连能上cctv的都是这种货,望姑娘们珍重,别当了easy girl甚至惹上一身病,害了自己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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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接诊了一个法国友人,练健美的,自己打肌肉针把上臂皮下组织打感染了。
给他开了抽血检查,他死活不留血样。在翻译的帮助下与我展开了友好的交流,并表达了“老子就是截肢也不给你们老子的血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们化验什么监狱都没机会蹲直接把老子枪毙了客死他乡老子不干”的意见。
最后抽了一百多毫升脓液出来,觉得好第二天又来抽了一百多毫升。我的第一个国际回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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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皇帝下达了一道法令

某大臣看过之后觉得法令并不合理,遂提出质疑。遭到其他大臣群起而攻之,坚持认为这是合理的

后经另一大臣重新仔细阅读该法令,发现其实是那个大臣看错了法令的内容。

提出质疑的大臣表示自己眼拙,这下就没问题了,圣上英明!

众臣:你是SB,圣上当然英明!

气氛一片祥和





最后更:又仔细了解了一下一些案例,如果你确实能证明自己不知情,那是可以免除刑罚的,只是证明自己不知情比较困难而已。

简单的说就是说我自己理解错了,实际上在运送毒品的判罚这一块还是符合我的法律观念的。


再更:评论还真是是非观扭曲么?法律必须要讲一个主客体一致的问题,同样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杀人行为,在法律上还分为故意杀人、胁迫杀人和过失杀人。

要弄清楚法律到底惩罚的是什么?是当事人的不当行为。故意杀人、过失杀人、被胁迫杀人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过失没有主观杀人故意但是有过错,因此惩罚的是这个过错行为,处罚力度就比过失杀人轻多了,而胁迫杀人甚至可能完全免于刑罚。

还有人提到被胁迫卖淫去类比,难道不知道完全的被胁迫卖淫不仅不会受罚反而会作为受害者获得赔偿么?这就是因为主观上无犯罪故意,客观上无过错行为,这是一个基础的法律观念。

唯独在运毒这个事情上,不看主客体是否一致,只看客观事实,这违背了基础的法律原则,然后居然还是合理的?这种情况下法律惩罚的是什么?是当事人帮你亲友带了一瓶蚕豆酱的行为?

一个个只谈客体不谈主体是什么意思?而且这种种的后果,也不是一个不知情被利用运毒的人造成的,而是制毒、贩毒、吸毒的人造成的。从这个逻辑上来看,吸毒者比他的主客观过错都大多了,然而吸毒者不需要承担刑罚,只需要拘留和强制戒毒就好。

这种不知情运毒的行为只是被毒贩利用的运毒载体而已,就好像毒贩携带毒品坐船坐飞机,客观上船、飞机和他的行为一样,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毒贩利用用来运送毒品的载体。按这个逻辑,连着机组人员和船务人员一起全部干掉?因为他们客观上也运送了毒品?




更:万万没想到社会达尔文主义在这里如此盛行


歪果仁怎么看不知道,我是觉得禁毒力度大挺好的,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太大了。


只是有一个方面有点想法

我记得之前听说过这样的故事,比方说归国好心帮别人带个东西,结果查出来里面有毒品,面临死刑。

你可以说他或交友不慎或识人不明,有一定的责任,但是真心不认为这种疏忽至于如此之重的下场,谁天生一双火眼金睛?

乍一看可能觉得这种人太蠢了,但是回头仔细想了一下,很多出国的人都遇到过,只不过大多数人幸运的没遇到毒贩。

比如你要从某国回来,你在国外的亲戚/朋友/同学让你帮带个小东西回国给他家里人,可能是纪念品啊,相机啊,食品啊,化妆品啊…或者你的男朋友/女朋友让你帮忙从他/她在国外的同学那里稍个小东西回来,你真的能拒绝么?跟他/她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毒贩,所以我不想带?

再或者你要出国,你的三叔让你顺便带瓶家里的蚕豆酱或者万金油给他在国外的儿子,这种情况很多时候真的不太容易拒绝。


然而一旦带错了东西,面临的结果就重到你无法承受,这样真的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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