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在于,圣母们眼里这个女生是一个被侵害利益的弱势个体,而剩下一车人只不过是个麻木不仁各扫家门雪的丑陋符号而已。
站在圣母们的角度我来说一下他们批判的车上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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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可能会有
苦逼上班一天的小白领,他们忙了一天,揉了揉思绪混乱脑袋和隐隐作痛的颈椎,盘算着到底能不能赶上末班车。晚饭还没吃到家不知道还有没有外卖,这胃最近总疼 大夫说要按时吃饭......
接孩子放学下补习班的家长,他们不时的看一眼时间,眼瞅着一份一秒的过去,不由自主的担心这么晚了 孩子等不到他们会不会乱走,想象力丰富的甚至连孩子被坏人拐走自己付赎金的剧本都想好了。
在工地干了一天重体力活的民工兄弟,他们黝黑健硕的臂膀也扛不住白天百斤千斤的重压有点轻微发抖,心里盘算着年底开了工钱得去拔个罐子,再给家里老婆孩子带点城里的新鲜东西,突然又有点担心能不能按时开工钱,开了又不知道会被克扣多少...今天晚上得蹭旁边饭店的wifi跟家里视频一会,md这车怎么还不开,再晚一会饭店就关门了
....
简单举几个例子,当这些符号们的面目变得清晰一点,是不是就不显得那么的可恨了?
总有人一出现点什么事就爱上升到中国人如何如何。
这不是中国人如何如何的事情,这是人的事情。
就算是这车上发生密室杀人了,也没有权利要求所有人不能走。都是事后拿到手续批准或者沟通还得约一个你方便时间来查实录供之类。
这个女生想要维权,很正确。但是车上的人着实没有义务来冒着孩子被拐走的,牺牲陪伴家人和自身健康的风险来配合她。更何况无端被扣上一顶犯罪嫌疑人的帽子,搁谁都膈应
所有愿意配合留下来的,那是最好,对于那些不愿意的要求下车的,每人补偿该车路费,至于人家差不差这点钱要不要,那不重要,等警察来了不管是查录像也好怎么也罢,抓到贼了,这些全可以由这个贼来补给你。
最后希望早日抓到这个贼,一般这种公交车上的都是惯犯,抓到了也算这女生为民除害了
1.27更新
道德婊可笑之处在于,他们力挺的维权人本身的维权手段就是违法的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这是宪法规定的
这个女的,如果车上人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那个人要承担行政责任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道德婊的厉害之处在于,你跟他们说人情,他能跟你说法律,你跟他们说法律,他们跟你讲人情。国人劣根性是常用武器,直接否认你整个人从而否认你的观点是终极必杀。
从来不打算说服所有人,还觉得这女的行为没错的可以努力竞选一下人大代表,提交一下法律的修改建议。比如加入私刑合法化,和连坐罪。这样这个案例就是维权标兵了
更新一下
我东西被偷了,我要维权,但是合法的维权途径我信不过,所以只能来点黑的,你们的人身自由权就先别要了,都别走(无执法权更无相关手续,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同于滥用私刑+连坐)
今天不让你走,下回你就得连坐赔钱,再下回就是无端勒索了,我就说我丢东西了,你们都有嫌疑,来赔吧。
杀人犯该死,但是需要法院来判定执行死刑,你半道给他砍死你也是杀人罪。
一样的道理
想维权,找有执法权维权能力的国家机构和人员来替你维权,但是你不能越界。
人民的名义看了吗,那么大贪官(对比本案中丢卡女生),贪污上亿的(本案不超过一千),一群执法者(执法者划重点号)警察因为没有手续,明知道就是他贪污钱就在屋子里都不能进去,也不能因为这个人拦飞机(跟这个事情像不像?这个是拦公交)警察都不行,一个普通人什么时候可以滥用私刑了?
想维权,却连给你维权的人都信不过,非要自己上私刑还要在舆论上为自己私刑连坐挣得支持,骑在脖子上拉屎还要别人给你个图文并茂的五星好评?
如果我是车上乘客,我也不乐意啊,耽误这么多人时间还他妈觉得所有人欠你的是吧,从后面上是你自己上的吧,自己贪便利,卡丢了,拖着一车人不准走,别人发两句牢骚,你还能在网上开喷,你怕是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天大的好事被冤枉,才来网上鸣不平吧?
说别人怪你不怪小偷,你不为难小偷为难别人又怎么说,小偷只偷了你一个人的卡,你偷了一车人的34分钟,怎么不说?你说你不知道小偷是谁,那别人就知道?
一车人被你耽误了34分钟,就发了两句牢骚,你就要来网上找键盘侠开喷,你自己什么人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还上升到人性,自己先学学做人吧!
我可以乐于助人,但我讨厌被人强行要求着去乐于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