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王室应该是指英属印度统治时期的土邦王后代,英属印度解体时,这样的土邦还有 562 个,占地114.5万平方公里,人口8000多万。其中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的土邦有海得拉巴(21.3万km²)、迈索尔、印多尔、查谟和克什米尔、特拉凡科尔、朱纳加德等。
1947迫于民族解放运动强大压力,英国同意英属印度独立,英国驻印度最后一任总督蒙巴顿提出“分而治之”的方案即“印巴分治”方案,或者称为“蒙巴顿方案”,英属印度分为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分别建立自治政府;巴基斯坦由东巴基斯坦和西巴基斯坦构成;王公土邦在“移交政权”后享有独立地位,可分别谈判加入印巴任何一个自治领。印度建国初期拟定《加盟协定》规定,加入印度的土邦在将国防、外交、交通通信等三项权力交付给中央政府后,可以继续保持国王的称号、领地、以及其他权力。土邦基本都在印度包围之下,大部分土邦与印度、巴基斯坦相比大部分实力极其弱小,迫于压力加入到印度联邦,一些比较强大的土邦倾向独立,印度一看软的不行就直接来硬的吧,挥舞着大棒甚至直接军事进攻下,焦特普尔、博帕尔和印多尔、海德拉巴、朱纳格特等土邦也迫不得已加入了印度,就剩下克什米尔悬而未决。
1950年1月26日印度宪法正式生效,宪法规定采用高度集权的联邦政府形式,所有财政,国防,外交,国内安全等权利都集中在到这中央政府;全国划分为28个邦,把一些大小邦进行了合并,从法律上取消了土邦。
1956年又通过了宪法修正,把原来28个邦通过合并改组为14个邦,土邦和土邦联盟被取消或分割,至此为止土邦制度在形式上被消除。
根据印度政府与土邦达成的协议,土邦交权后仍保留自己的私人财产和大部分私有财产,政府每年要拿出5800万卢比作为年金支付给各土邦王公。
1971年12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正式取消了各邦王公的某些特权和年金,废除了他们的大君称号,甚至一些王室的私人资产也惨遭充公。至此印度的土邦制度最后一点痕迹被抹掉。
至于这些土邦王后裔活的怎么样,和有些资产的普通人也没太大区别,种姓上可能有些优势,有些人活的很滋润,成为政客,成为电影明星等,也有穷的吃不饭,饿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