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知乎圆桌邀请。
辩论和吵架最明显的不同,就在于辩论的主要目的是说服中立的第三方,而不是为了摧毁对手。 事实上,严肃场合的辩论,很多也无法做到说服对手: 在法庭辩论上,原告律师有可能说服被告律师,令其放弃为自己的客户提供服务吗?不太可能,谁要真能被说服了,才是真的会因为违反职业道德惹上麻烦。美国总统大选的电视辩论,目的也不是为了让对方卸甲而降,而是为了尽可能多地拉拢摇摆中的选民。
照这样说来,诸葛丞相对王司徒一番高论的反驳,其实不算是严格意义的「辩论」。
辩论的目的在于说服中立的第三方,从这一基本原则出发,就不难理解存在哪些值得考虑的因素了,这里说三点个人认为重要的原则:
首先,要确立能让双方都被充分倾听的发言规程,但这不代表对发言自由完全不做限制。英美议会政治中有个概念,叫做 filibuster,有人翻译成「费力把事拖」,可谓信雅达。这个单词指的是通过冗长无意义的发言、讨论毫不重要的议题等,拖延议事程序,阻挠持不同意见者发表意见。
举个滥用规则「费力把事拖」的例子:假如我们团队有个规定,每天中午大家都要轮流提出要点哪家的菜,全部人提议完毕之后团队进行表决。我来第一个发言,为了实现让全组人跟自己一起吃蓝蛙汉堡的目标,我开始从牛的育种,讲到牛肉汉堡的起源地,讲到美式餐饮在中国的市场策略,一直说到大家饿得直翻白眼不得不同意为止,这显然是滥用了发言的过程。因此,在辩论中,保障各方表达机会和限制滥用发言自由,这两点需要平衡。
其次,要坚持就事论事,如果能在事实层面对对方的论据做出反驳,就应当避免抨击其动机。例如,如果有人列举数据,称有统计表明中国该年出生的男性平均身高为 169.67cm, 同期,日本的数据是 171.46cm,并据此得出结论认为中国存在身高方面的先天劣势。对于这一论证,,有人可能按耐不住怒火,斥责对方「汉奸」,认为对方是在刻意矮化中华民族。
但你也可以选择从事实本身反驳,在这一具体例子中,上面的数据是对 1979 年出生的男性进行的统计,而如果使用 1993 年的数据,就会发现中国男性升高已经反超了日本,对方的结论也不攻自破。所谓「理性辩论」,不是说在表面上摆出谦恭客套的姿态,不是不要「力量」,而是要使用有力的事实和逻辑进行回击。
这一例子来自我在知乎的一篇回答:
最后,希望各位在与他人进行讨论时,也能够保持开放,将讨论视为进行学习的过程。
运用理性,是对自己的一种教育:当你开始广泛收集信息时,你的知识储备就变得丰富;当你开始思考如何用事实来巩固结论时,你的思维能力就得到了提升;当你在中立第三方面前有条理地进行陈述时,你的人格魅力也在加强,这都是理性参与辩论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