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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失败,是否因为他剑术差?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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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作为一名刺客的业务手段的确是不算高明,但我想为他鸣个不平。

因为他的本行还是要搞政治,压根儿就不应该成为一名刺客。

不妨脑补一下,刘备三顾茅庐,终于得见卧龙一面。听罢隆中对策,心中大喜,于是接过关公的偃月刀,一招劈下张飞脑袋,一并替与孔明:“先生所言甚当,然而旷日持久,恐怕来不及。此乃我三弟脑袋,可持此面见曹贼;这是我二弟的宝刀,削铁如泥,淬有剧毒。还请先生取下曹贼首级,还天下太平。”

。。。。。。

荆轲当然未必有诸葛亮一般的政治水平,但他却是确确实实地按照成为一名济世之才的目标来进行自我人生规划的。

我们回顾一下那篇高中课文,看看对于荆轲的一些描写。

荆卿好读书、击剑,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其后秦伐魏,置东郡,徙卫元君之支属于野王。

这里的“术”,似乎更接近于法家,类似于申韩之学。拿这一套劝卫元君,结果卫元君不听,后来他完了(雾)。

荆轲尝游过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人或言复召荆卿,盖聂曰:“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试往,是宜去,不敢留。”使使往之主人,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

盖聂要和他约架,荆轲表示叔叔咱们不约,一溜烟跑了。设若盖聂逼得太急,恐怕胯下之辱的版权也就不归韩信了。荆轲也当然不是真怂,只是不愿意在这种事情上搏命。

荆轲虽游于酒人乎,然其为人沈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其之燕,燕之处士田光先生亦善待之,知其非庸人也。

荆轲的朋友可不光有狗屠酒徒,还有一大帮长者,一起谈笑风生,交流人生经验。其中的田光先生更是对他极为欣赏,不惜自杀,用生命来向燕太子保证,这是值得我们燕国重用的人才。

臣闻骐骥盛壮之时,一日而驰千里,至其衰老,驽马先之。今太子闻光盛壮之时,不知臣精已消亡矣。虽然,光不敢以图国事,所善荆卿可使也。

这可以说是田光的遗言。我已经老了,不足以谋划国事。您还是和荆轲先生商量吧。

然后视角切换到燕丹身上,咱们看看燕丹都干了点啥。

话说燕丹逃回国后,当然是把抗秦作为第一等的大事。他最先是找鞠武来商量的。当时樊於期得罪了嬴政,逃奔到燕国。由此,引发了二人的讨论。

鞠武谏曰:“不可,夫以秦王之暴,而积怒于燕,足为寒心,又况闻樊将军之所在乎!是谓委肉当饿虎之蹊也,祸必不振矣,虽有管晏,不能为之谋也。愿太子疾遣樊将军入匈奴以灭口,请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其后乃可图也。”太子曰:“太傅之计旷日弥久,心惛然,恐不能须臾。且非独于此也。夫樊将军穷困于天下,归身于丹,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所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愿太傅更虑之。”

鞠武认为,眼下秦国兵力强盛,燕是小国,还是应以韬光养晦为主。当下不应主动挑起事端,而应该联合六国残余势力,同时收买匈奴,联合起来和秦国对抗。老实讲,就算这样做了,秦国的统一恐怕也是难以避免;然而,这也是当下唯一能做的正确的事情了。可是燕丹却说。。。哎呀,好麻烦啊,我等不及了。

OTZ。我觉得燕丹这人真的不太适合搞政治。

再来看看燕丹和荆轲关于刺秦计划是如何敲定的。

太子再拜而跪,膝行流涕,有顷而后言曰:“丹所以诫田先生毋言者,欲以成大事之谋也。今田先生以死明不言,岂丹之心哉!”荆轲坐定,太子避席顿首曰:“田先生不知丹之不肖,使得至前敢有所道,此天之所以哀燕而不弃其孤也。今秦有贪利之心,而欲不可足也,非尽天下之地,臣海内之王者,其意不厌。今秦已虏韩王,尽纳其地,又举兵南伐楚,北临赵,王翦将数十万之众距漳、邺,而李信出太原、云中。赵不能支秦,必入臣,入臣则祸至燕。燕小弱,数困于兵,今计举国不足以当秦。诸侯服秦,莫敢合从。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窥以重利,秦王贪,其势必得所愿矣。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彼秦大将擅兵于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以其间,诸侯得合从,其破秦必矣。此丹之上愿,而不知所委命,唯荆卿留意焉。”

于是燕丹就这样,哭着爬到荆轲身边,说出来自己的妙计。。。那就是,您去问嬴政把地要回来吧,他要不给,你捅死他也行。

久之,荆轲曰:“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太子前顿首,固请毋让,然后许诺。

我感觉此刻荆轲的心中那会是何等的卧槽。他沉默了好久,说:“我看还是另请高明把。。。”

燕丹一个劲儿磕头。

荆轲说那好吧。

我们以刺客信条业余玩家的水平,来忖度一下成功刺客的基本修养。

首先,心理素质要好。这点荆轲满分。

其实,实战经验要丰富。这点零分。他碰到约架的得躲着走。

然后,得穿一身紫色装备。满分,咱有徐夫人匕。

最后,得有神队友的辅助。也许能拿满分,结果被燕丹强行拉到零分。

平均分五十,不及格。

朋友们,荆轲的优势在哪里?读书多,见识高,路子广,心态好,荣辱不惊,胸有城府。荆轲纵然未必赶得上诸葛亮,但也至少应该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政治家。

结果燕丹的表现和我们开头脑补的刘备一模一样。他让荆轲带着锋锐的匕首和朋友的脑袋,去见了秦王。

其实我想,即便是刺秦成功了,燕丹所面临的形势或许只会更加不利。刺秦失败,嬴政生气归生气,还是得按照计划一步一步来搞统一工作;然而杀了嬴政呢?秦国就分崩离析了?呵呵,拿旧式的分封制国家的思维来想当然,新兴的中央集权式的秦国哪有这样脆弱。还有李斯呢,还有王翦呢,还有李信呢,还有尉缭呢,这些人或是在咸阳坐镇,或是在军中掌权,即便不是那么忠心耿耿,就会眼看着秦国乱起来?而且无论随后是谁掌握了政权,第一件要做到事情就是给嬴政报仇,从而昭示自身统治的合法性,燕国能够承受这种程度的报复吗?从同年燕军在战场上一溃千里来看,恐怕并没有。

刺秦计划的本身就是一个失败的计划。和燕丹惊人的幼稚相比,荆轲剑术不精,实在可算是微不足道的瑕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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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对青年嬴政来说,要想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因为他看见李斯正在殿下笼着袖子看着他,令大殿中充满着阴冷的气息,如同张爱玲所说的那种晨雾中双方尚未交战的沙场。


世人皆知,在经历那次改变他人生轨迹的厕所奇遇记之前,李斯是一名优秀的C++程序员。无疑,这令他拥有了以下几点优秀品质:



一,逻辑思维能力强。依靠着这种能力,在一场大论战中,他成功地战胜了与他同毕业于稷下学宫的,拥有荀子门下的法学博士后学位的,以思维严密而著称于三晋的,他在大学里曾经最亲密的朋友韩非,并间接造成了后者的死亡。对此次事件,李斯用严密的逻辑推理如此解释道:按照西夷老头柏拉图在《吕西斯》中的说法,交友是为了追求某种善,当你与拥有这种善的人交朋友之后,你又要追求下一个善,最后的目标则是终极的善。那么,如果有某种方式能直接达到终极的善,那么牺牲中间的某些链条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想通了这一层后,李斯如同1866年站在南京城头的庞青云一样,不仅愧疚感消除了,反而生出某种自豪感。



二,找不到女朋友。无疑,这使李斯在凶险的仕途中缺少了一项重要的软肋,“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几乎已经成了秦国政坛落马官员的标配,而全身溢满程序员气质的李斯从不得女人缘——毕竟不是人人都是王小波——这令他免步那些因为下半身失守而被政敌找到攻讦的口实的前辈们的后尘,这些前辈中最令人瞩目的无疑是年初才用一杯毒酒结束自己生命的吕不韦大人。那是一个精彩的故事,不过是另一个话题了,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事件的某些连锁后果令东瀛彼岸某些特殊的电影演员如释重负不已。



三,擅长用类与对象的思维去考虑问题。比如现在,他来到秦宫与秦王商讨东征六国的问题,秦王问道:“六国当以什么次序一一攻取?”



李斯对曰:“我们可以将六国分为两类,其中一类的对象是燕赵两国,另外一类的对象是韩魏齐楚四国。”



“怎么说?”秦王问道。



“连横多年,东方疲敝,天下统一已是时间问题。不过燕赵自古多慷慨悲壮之士,恐怕难以一鼓而下。”李斯说,“我日夜演算,为大王设计了一套算法,命名为‘远交近攻’,回去以后我就把编译文件在群里共享一下。”



“不必,单独传给我就行。”嬴政说道。“啊李斯,你以后不要总是熬夜了,头发怎么这么白了。”



“这没法子。”李斯用空知英秋的口吻说:“因为有压力,所谓头发白了,因为意识到了压力,想缓解压力,所以更有压力,这就是死循环啊。”



“我怎么记得燕丹也说过类似的话。”嬴政说,“他刚来咸阳的时候真是,一夜白头。”



“整天关在宫里那么小的地方,任谁也会疯的。”李斯刚说完这句话,便自知失言——这句话似乎更像在说面前的这个人。不管怎么说,他才三十出头,虽然他小时候没有被撕过风筝的蝴蝶翅,但他所承受的还要比这还要多,还要残酷。



“宫里就是个囚笼。”嬴政说,“天下就是个更大的囚笼。”



“但是那起码也是个更大的囚笼啊。”李斯改了一下这句话的重音,他走到案上的地图前,用手指点了点咸阳,又在地图上划了一条直线,停在蓟县上。



在李斯手指停止的地方,热闹的燕国集市的一角,一个披头散发的年轻人抱着一把吉他,自顾自的边弹边唱,旁若无人。



“站在能分割世界的桥,还是看不清。



在那些时刻,遮蔽我们,黑暗的心。



…………



于是他默默追逐着,横渡海峡,年轻的人。



看着他们,为了彼岸。



骄傲的,骄傲的,灭亡。”



一曲终了,无人叫好,大家似乎都对这个年轻人避之唯恐不及。不过年轻人本人看起来并不以为意,他摩挲着手中的吉他,显得十分陶醉。他抬起头,对着人群大喊一声:“坐在普通票位置的观众们,请你们献上热烈的掌声!其他人,把你们的珠宝弄响点!”



人群纷纷散的更远,只有一个人向反方向走来,走到年轻人的面前。



“我觉得你需要一个主唱。”那人说。



“没错。”年轻人回答道,“我们的主唱前几天自杀了,他一从戒毒康复中心逃出来就自杀了,他把弩机伸到自己的嘴巴里自杀啦,我就知道我送给他的加缪的书他肯定没看,他妈的。”



“主唱我来吧。加缪是谁?”来人问道。



“啊,这不重要。我们还有一个小号手和一个鼓手,他们今天都不在。”



“他们是干什么的?”



“小号手叫田光,今天去太子府上陪太子打马球去了。鼓手今天去杀狗了。”



“杀狗这个职业好。”来人说,“我的职业是杀人,没劲。”



“啊真酷,我叫高渐离。”年轻人大喜,伸出手自我介绍道。



“我叫荆轲。”来人也伸出手自我介绍。



两人握手的一幕后来出现在无数影视海报、唱片封面、宣传册、衬衫上,成为无数摇滚青年心目中可以和四人过马路相提并论的经典场景。1963年,打掉约翰·肯尼迪头盖骨的那个青年就穿了一件这样的衬衫,这件衬衫的原件后来在拍卖会上拍出了令人咋舌的天价。



在漫长的来日中,和所有人一样,荆轲和高渐离成为了一个符号而非他们自己。人们把他们看做反抗暴政的旗帜,将他们比作菲德尔与切,罗伯斯庇尔与丹东,伟大领袖与副统帅。不过,这些比喻倒不能说完全是胡说八道,至少它们提示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两人的想法在某些时候并不是完全若合一契。



无论如何,在成为“燕市乐队”的新主唱一个月后,荆轲的个人档案就已经通过田光悄悄地来到了太子丹的案头。虽然燕国情报机构的效率令人惊叹,但这份具体到荆轲小学转学经历的档案上却并没有显示出此人的任何过人之处:他在卫国、赵国都有多次不光彩的逃跑历史,而且生活习惯简直不像一个杀手——他保持着每天早餐喝一杯牛奶的习惯,并且即使在执行任务时,也常随身携带着一盆常绿盆景。



“田先生,如果你觉得这样的人都能去刺秦,我可以在蓟城的地下拳市给你找出一百个比他更合适的人。再不行,我让燕王发公函给齐王,秘密派人横渡重洋到拉斯维加斯去找。”太子丹指着荆轲的档案,对一边的田光说。



“荆轲和他们不一样,他天生就是要干大事的。”田光说。



“我可以听你的,田先生,不过你要告诉我原因。”太子丹说。



田光耸耸肩,感到这个问题解释起来有些麻烦:“我小时候父母双亡,和哥哥一起长大。当时家里只有一个碗,我很疑惑,就去问哥哥。哥哥给了我一耳光,说并不是因为没有钱才只用一个碗,而是因为男人生下来只要做一件大事就够了,所以要故意把身边的事物变得单纯。太复杂的人可做不了大事。”



太子丹半信半疑地看着他,点了点头。



田光并没指望太子丹真正理解这个道理,如乌瑟尔所言,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圣骑士和兽人并无区别。同理,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燕丹和秦王似乎也没有根本的区别,区别仅在于他们的力量对比。但问题在于,如果将仇恨这一前提要素如釜底抽薪般抽去,那么整个故事的前提便不复存在,但那样美好的世界显然是不存在的,起码在可以看到的未来不会存在。



“仇恨,对那些万里挑一的克里斯玛型领袖来说,是团结庸众的基石。对庸众来说,则是维护他对现世仍充满希望这一假象的唯一途径。这在历史上已经有了无数例子。不过,在我带着遗憾与愧疚回忆遥远往日时,我发现我的那些仇恨的源头并不是我眼前的那个貌不惊人的小个子,而是某种我们永远无法改变的彼端存在。”



多年后,民谣歌手鲁句践在南越红磡的万人体育馆中对台下的观众如此说道。他顿了一会,吸了一口烟,继续说道:“我觉得我现在依然处于对他的仇恨之中,这也对,一只狼当然是会被一群狗仇恨的。一切存在都在挑起仇恨,然后像狄俄倪索斯那样撕开一个新的世界,不用怀疑,我们正是这样活着。”



说罢,他身边的小提琴手女孩拿出小提琴,拉起了《你离开了邯郸,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



早已成为骨灰的荆轲自然不会知道他仍在被人如此惦记,不过这已是后话了。无论如何,数年之前,在他灰头土脸地离开邯郸的同时,樊於期将军正意气风发地从南阳出发,一边哼着“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季节”,一边率领秦军直指漳水之南,和邯郸城隔水相望。



樊於期是个自视甚高的人,而他似乎确实有这样的资本。他在军校一开始的志愿并非后来的战略研究,而是被称为“混吃等死系”的战史研究学院,而原因仅仅是因为他的家庭贫困到无力支付战史研究学院以外院系的学费——从这个事例也可以看出分院帽的科学性——总之,直到秦国的战争机器向东方六国全力开动,战史研究学院也被裁撤后,他才阴差阳错地转到了战略研究系,并从此包揽了每年的国家奖学金。



因此,伐赵的任务落在了这个年轻人的身上,而不是另一颗冉冉升起的秦国军坛新星王贲——此人的指挥能力亦毋庸置疑,他主要被人诟病的地方是他赫赫有名的父亲王翦,这位秦国的宿将此刻正率领庞大的象队在风雪中翻越太行山,进攻邯郸西侧的要塞阏与,辅助南路秦军主力的攻势。事实上,有一个流传甚广的笑话是,王贲曾经在一次年级表彰大会上介绍自己成功的经验时说道:“能力之外的资本等于零。”



“和他们这些少爷不一样,我们就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在夕阳下,樊於期望着滚滚而去的漳水想道,就像1941年在苏维埃共和国的秋天里站在杰斯纳河北岸的海因茨·古德里安将军一样。第二天,他将在这个地方拔营而起,避开正面渡河的赵军的攻势,如一名犀利的右边锋一样在下游渡河,带球高速内切赵军侧翼,如果张路老师看到这一幕,未免又会失口赞叹“他插身后是很有心得的”。此次战争行动对邯郸的影响则体现在报纸的头版大标题上,前一天还是“西夷的怪物已抵漳水南岸”,后一天就成了“咸阳的军队已接近宜安郊区”。



可惜的是,报纸标题终于没有变成“尊敬的樊於期将军明日将率王师抵达忠实的邯郸”,樊於期本人也从漳水来到了易水边,又从易水边回到了秦国——以一颗首级的形式。比这更加讽刺的是,令樊於期落到这种境地的元凶祸首——在宜安击败樊於期,令他不得不畏罪逃亡燕国的李牧——的首级仅比樊於期晚两年抵达秦王的案头。



据某份司马迁没有采用的史料记载,当嬴政看到李牧的首级时,面如死灰,不发一言地在殿内乱走,如果不是李斯的阻挡,他差点就要把自己的左耳割下来。



“荆轲死了,樊於期死了,李牧也死了,寡人的敌人都死了。”渐渐平静下来的嬴政看着李斯,神经质地说道。



“还会有的,还会有很多敌人,大王。”李斯安慰道。



“李斯,你说我们应该恨敌人,还是爱敌人?”嬴政急促地说道。



“我们不该恨敌人,那会影响我们的判断力。”李斯说,“可如果说爱敌人,那必定是一种虚伪。有人说,‘要爱你们的仇敌’,可与此同时,在他们看来,仇敌们死后又要下地狱去。这不是虚伪是什么?”



“所以,我们既不能恨他们,也不能爱他们。”嬴政说。



“也不全是。”李斯说,“只是他们死了之后,我们才能讨论这方面的问题。或者说,如果让敌人死也是罪过的话,我们应该先让他们死,然后再去接受神的判决。”



嬴政呆呆地看了李斯很久,然后瘫坐在地上。他想起了在他十三岁时他是怎么从邯郸来到咸阳的,他坐在一辆以十英里的时速前进的褪色的米色面包车后座上,看着两边的山峦与公路远去,努力试图记住路边的每一个人。



数年后,在进入邯郸时,嬴政拒绝了部下屠城的建议,只下令对少数坚持巷战的反抗者处以死刑。然后,他命令李斯将这几句诗刻在邯郸的城墙上:



“无法开着汽车进入着六英寸的坟而这宇宙却是座


大得足以装下一切的陵寝,


这宇宙是个坟场我独自徘徊在这里,


缅想五十年前阿波里奈就在这同一条街上,


他的疯狂就要到来而热内与我们一起偷窃书籍。”



李斯对嬴政的这一命令嗤之以鼻,但他还是不折不扣的执行了。确实,并不是天下的每一种情感都能被一名C++程序员准确地理解,在这方面,说嬴政的敌人更理解他似乎也不为过。从现有的材料中,我们无法判断在燕国灭亡后,浪游天下的高渐离是否来到邯郸的城墙下,并读到这些诗句,同样作为一个孤独的青年,他也许能更好地深入始皇帝的内心,不过这一切都是假设了。



至少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点,占据高渐离内心的情感并不是孤独,更多的是担心。此日,他拿着两个牛肉味的披萨外卖走进客厅,并将其中的一个递给靠在沙发上,正盯着电视里的真人秀节目目不转睛的荆轲。荆轲接过去咬了一口,满意地嚼着。



高渐离在旁边欲言又止了一会,才开口问道:“你真的要去刺秦?”



“要不然呢?”荆轲又咬了一口,眼睛仍然没有离开屏幕。



“可是杀了嬴政,也没有任何意义啊。他们会选出下一个嬴政的。”高渐离说。



荆轲放下披萨,把遥控器拿起来关掉电视,说:“那你每天和杀狗的、杀人的一起在菜场上唱歌,你觉得有任何意义吗?”



“那可不一样。”高渐离似乎早就料到荆轲有此一问,“无论旁人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对我来说就是最有意义的事。我需要一些仪式来帮我藐视这世界,可是这并不意味着我要为别人的目标去死,对我来说,观测到世界的荒谬仅仅是开始而不是终结。我仇视死亡,不会去做这样的事。对,仇视死亡。”



“死亡不是仇人,只是我们的邻居。”荆轲说,“我从卫国到赵国,再到燕国,一路上看到的死人比活人还多,死亡就是这么跟在我们身边的。适当时候拜访一下邻居,又何必需要多么在意呢?如果拜访的同时还能顺便反抗一下世界,岂不更好?”



高渐离说:“我们站在这里,就已经是在反抗了。还是纯粹的反抗这个世界吧,历史的反抗实在太蠢了。想一想,如果你继续留下来,我们说不定能成为第二个登上小巨蛋的独立乐团呢。”



“不可能了。”荆轲摇头叹息,“田光昨天下午爬上一座蓟城市中心的大楼,从24楼跳下去了,我还以为你已经听说了。”



高渐离惊讶地看着荆轲,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良久才说道:“你们一个个的,老八区教导队出来的,都是死心眼。”



荆轲报以微笑。



高渐离迟疑了一下,又说:“即使如此,何妨再去找一个死士来报答太子呢?为什么非得是你不可?”



“因为这是我的自由选择,不这么做,我就不是我了,那样即使活下去,意思也实在不大。”



“我知道你的想法,无非还是在高墙和鸡蛋两端中,永远选择鸡蛋那一边。可是你有没有想过,鸡蛋和高墙莫非不是随时转化的?当赵国边境的游击队袭击秦国平民时,敢问谁才是鸡蛋,谁才是高墙呢?而且你难道不知道,太子或许是个比嬴政更大的混账?”



“我不想辨别谁对谁错,那对我这样一个天天昼寝的人来说太累。”荆轲说,“这个自有时间为我们慢慢阐明,问题在于,无论太子是否混蛋,他现在确实是鸡蛋无疑,这是不以事后发展为转移的事实。而在我的观念中,如果站在高墙一边,那么我想不明白意义何在。当然,如果人人如此,那游击队就变成了新的高墙,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所以,我也不准备改变我的决定。”



高渐离摇摇头,说:“你没有说服我,不过就照你说的那么做吧。要不要喝啤酒?”他转身往冰箱走去。



“得了。”荆轲站在门口说,“这个夏天我们喝掉的啤酒大概已经可以灌满25米长的游泳池了吧。”



“差不多。”高渐离想了一下,点点头。



“我去找樊於期了。对了,门口这个桌上足球机如果卖掉的话,可以把一半的钱寄给一个赵国的小女孩,顺便替我在信里告诉她,其实人长大了之后,生活就不是那么艰难了。”



“好。”高渐离答应道,他坐在椅子里,看着门被慢慢合上,最后他的视线里只剩下一张模糊的海报,上面画着冒着雪走路的鲍勃迪伦与苏西。他想着,冬天的时候,要在荆轲的墓上写“即使憧憬光明,也会害怕黑暗,但那没什么丢脸的”。



于是,在那个乏味夏天的尽头,公元前三世纪华北平原树上的蝉停止鸣叫的同时,人们从村口的大喇叭里得到通知,说在易水之畔有一场不需门票的音乐节。人们缺乏娱乐太久,于是兴冲冲地涌去,又兴冲冲地涌回来,一路上纷纷对优美的音乐赞不绝口,竟然没人注意到唱歌的人是他们平时避之唯恐不及的高渐离与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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