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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美国众神》这部小说? 第1页

  

user avatar   hongyun198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人之黎明 神之黄昏/The Dusk of God & The Dawn of Man


序言/Prologue


“神会死去。而当他们真正死去的时候,是无人哀悼、无人铭记的。想法远比人更难杀,但最终,它们同样可以被杀死。”——《美国众神》[1]

《美国众神》这部小说诞生于一个梦。

在这个梦里,一个男人急匆匆地穿梭在机场中,他已经经历了糟糕透顶的一天,现在又快要赶不上航班,由于天气状况非常糟糕,他乘坐的飞机还迫降到了另一个机场。经历了千辛万苦后,他终于找到了登机口,在最后一刻登上了飞机,但此事他却发现由于超售的原因,自己的座位上已经坐了一位乘客。空姐很贴心地帮助他升舱,而当他在头等舱的空余位置上坐下后,旁座的男人突然转过头来,对他说:“你来晚了。好了,我想给你份工作。”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作者尼尔·盖曼[2]的脑海中只有这个梦,头等舱中的两个男人形象,一个源自是《出租车司机》时代的罗伯特·德尼罗[3],另一个则出自尼尔在将自己与泰瑞·普莱契合著的《好兆头》[4] 改编成电影剧本时遇到的一个名叫雷普·汤恩[5]的演员。曾有人问尼尔是否有什么好点子可以给德尼罗来演,尼尔虽然表示欠奉,出租车司机特拉维斯[6]的形象却进入了他的脑海,成为《美国众神》男主角影子·月亮[7]的灵感来源;而雷普·汤恩别致的口音则为小说另一位主要角色星期三先生[8]奠定了基调。但在此时,不论是影子还是星期三先生都远未成型,尼尔仍忙于创作自己熟悉的奇幻作品,当然,在连载长达八年的漫画《睡魔》[9]大获成功后,他正在将自己的创作中心悄悄向文学转移,接连创作出了《好兆头》、《乌有乡》[10]和《星尘》[11]三部小说,也获得了不小的成功。

但尼尔在自己的心底深知,如果他的下一部作品仍然选用类似的幻想题材,即使大获成功,人们也会彻底为他贴上幻想文学作家的标签,从此厘定属于他的创作园区。而在为《阁楼》[12]、《恶棍》[13]等杂志撰写知名作者系列专访时,他已经充分见识到了众多成名作家因自己的成功而固步自封,迫于生计与出版商的压力,不断重复过去的自己,最终失去创作活力的悲剧。正如在经由美国漫画行业的“英国入侵”大潮声名鹊起后决定转向文字创作一样,在幻想文学类型中崭露头角后,尼尔也在酝酿着自己的下一次跃迁。

从英国搬到美国生活后,尼尔对于这个国家的认知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来到美国之前,他自以为对其无所不知,在一段生活后,他却突然意识到在好莱坞电影以及电视剧中呈现的美国与现实天差地别,自己对真正的美国所知甚少。在庸常生活的外表之下,流淌在美国血液中的、蕴藏于美国魂魄中的,是身为英国人的尼尔所无法去形容的一种“古怪”[14]。纵然在跨越重洋之前尼尔就已经做足心理准备去迎接这种“古怪”,但它的古怪却与他脑海中所设想的绝然不同。

这六年中,关于美国的所思所感依附在尼尔脑海中的那个梦逐渐聚拢、不断延展,并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终成型。其时尼尔刚好在旅行代理的建议下前往冰岛一览,但时值夏季,当地每天午夜十二点方才日落,凌晨三点便又日出,纵使在这三个小时所谓的“夜晚”里,天空也仍然亮如白昼。可怜的尼尔辗转反侧不能成眠,这时他的目光移到了在当地随手买到的一件贝雕,刻在上面的图案是维京探险家莱夫·埃里克松[15]抵达北美洲(比哥伦布早500年)后与印第安土著交战后不敌退却的故事。此时在他的脑海中一个问题冒了出来,并久久未曾消散:“我很好奇的是,他们(指莱夫)是否将自己的神带到了北美洲,又是否将它留在了那里呢?”

这个念头最终进入了《美国众神》,成为书中多段“前往美洲”插叙中最短的一段,但正是这段夜不成寐的旅程,让他得以重新拾起那个不曾忘却的梦,将迄今为止关于美国的所思所想凝结于一处。他拿起笔,用三页纸梳理出了整部小说的提纲,给他的编辑寄了一封信,并在信中暂拟了一个书名:《美国众神》。不久后他收到了编辑寄来的已经绘制完成的封面:在漆黑的夜中一条公路笔直延伸到天际,路的尽头一条闪电倏然劈下,而在封面底部则写着《美国众神》。没什么理由再重起一个书名了,尼尔心想,现在封面已经有了,我要做的只是把这本书写出来。


众神之战/War of Gods


“从来没有任何一场真正的战争不是发生在两拨深信自己正确的人之间的。那些真正危险的人相信他们之所以如此行事,纯粹只是因为那是正确且当为之事。而正是这一点让他们变得如此危险。”——星期三先生

《美国众神》是一部怎样的小说?它是一部非常流行的小说,也是一部极难定义的小说,这从它所获的奖项可见一斑。这部2001年出版的作品,在2002年以科幻小说的身份拿下了雨果奖[16]、以恐怖小说的身份拿下了星云奖[17],又以奇幻小说的身份拿下了布莱姆·斯托克奖[18],似乎各个奖项的评奖嘉宾们对于这部小说究竟应该划入哪个类型都无法形成统一的结论。这其实并不出奇,正如《美国众神》本是尼尔跳出自己熟悉的奇幻题材、圈出更宽广的题材范围所做的尝试,这部作品本身也融合了各种叙事类型。

你可以将它看作是一部公路小说,因为随着主角影子的脚步,我们可以抵达美国诸多各个不为人知的所在。故事中的大多数地点并非虚构,如“岩石上的房子”[19]和石头城[20]都是现实中存在的景点,你完全可以自行驾车前往,但诸如“美国的地理中心”[21]、“湖边镇”[22]和“世界之树”[23]等地,想要找到恐怕就要费上一番周折,因为尼尔在描述中故意进行了一些模糊处理,以避免小说会给当地人带来困扰。这场漫长的旅行也在各个方面改写了影子的命运,让他从一个仅具人形却被动空虚的存在,逐渐成长为一个拥有自由意志的人。

你也可以将它看作是一部罪案小说,因为自故事的中部开始,相当多的篇幅都集中在美国中西部的“湖边镇”以及常年发生在镇中的儿童失踪案件,直到故事的结尾,影子才如侦探一般破解此案、找到了真凶。回头去看,这段情节虽然并未褪去尼尔那一以贯之的神秘惊悚色彩,但若掀开这层面纱,仍然可以将其视作一个相当完整且精彩的推理故事。

你还可以将它看作一部短篇小说合集,因为在主线故事之外,还有这若干讲述在人类历史的各个时代,随移民抵达美洲的神祇的经历。每当影子的命运走到转折点、不知何往时,尼尔就会暂时止笔,转去写一则“来到美国”的故事,在完成一个短篇后,影子的命运走向则会在他的脑海中再度清晰起来,让他得以重新回归主线叙事。这些行文风格近似散文的片段或短或长,却均从侧面进一步交代了美国众神的生存现状,补完了主线叙事不易囊括的背景知识。

但贯穿小说始终、最为重要的一条故事线索,仍然是那一场新神与旧神之间的旷世之战。

在《美国众神》的世界中,神是以人类形态行走于凡人之间的。他们因人类的想象而诞生、以人类的崇拜和信仰为生命源泉、也会因人们的背弃与遗忘而衰弱、甚至同样可能如人类一般死亡。与此同时,他们又是与人类截然不同的存在,每一个神不仅在肉身背后都有着真正的形态,更有着不可思议的独特能力:来自爱尔兰的小妖精[24]疯斯威尼[25]赠予影子的金币让他的妻子劳拉[26]以尸体的形态复活;来自德国远古部落的地精亨泽曼[27]保护着“湖边镇”,让其可以在周边诸镇日渐衰败的同时仍旧显现出勃勃生机。而主角影子与各个神祇之间的相遇和互动,则构成了这部作品的核心魅力之一。

但在另一层面,神与神之间的冲突、以及发生在故事结尾处的那场众神之战,才是这部作品真正的叙事主轴,甚至可以说主角影子在绝大部分时间内,都只是这件事的一个旁观者。既然是一场战争,自然要有对立的两方,美国的神祇大体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所谓的“旧神”,他们大多是被移民从旧家园带至新大陆的,其背后往往与宗教仪式、自然规律以及人类的生老病死紧密相关;另一派则是“新神”,这些神的背后烙着两个字:“现代”,他们成型于美国独立之后,与科技发展密切相关,诸如信用卡之神、高速公路之神、媒体之神,还是所谓的“黑帽党”[28],都代表着美国民众在现代社会下新生的信仰,这种信仰固然与面对老神时的宗教感有所差异,但媒体之神与影子之间的一段对话,却揭示出了不同形式之下的相同本质:


“电视即是神坛。人们则向我献祭。” “他们献上什么?”影子问道。 “大多数情况下,是他们的时间,”露西说。“有时,则是他们彼此。”

进入现代后,民众对于过往神祇的信仰早已大不如前,新鲜事物不断兴起,不断侵蚀着属于旧神的生存空间,而旧神的影响力也随之日渐衰微。自非洲远道而来的示巴女王[29]不得不屈尊从事一份妓女的工作,通过与男人交合并吞噬对方来维持自身的存在;而来自中东的火精灵伊夫里特[30]则成为了纽约的一名出租车司机;虽然如黎明女神[31]这样的主神仍然可以勉强度日,近况也早已今非昔比。等待一众旧神的命运虽尚不清晰,不断衰落消亡的趋势却不言自明。

与此相对的,则是新神的快速更迭。每一位新神同样面临着困境,他们一方面以其所拥有的大量信徒而洋洋自得,另一方面也清晰地意识到了终有一日,自己终将如老神一般被这些民众所遗忘。只不过在我们所处的时代,从兴盛到覆灭的持续时间只会越来越短,今日高高在上的手握权力者,明朝就可能被他者取代,新神们同样面临着一场生存危机。然而民众的信仰终究是有限的,在同一口井中汲水的新神与旧神必然存在着利益的冲突,而在星期三先生、也即来自北欧的主神奥丁的煽动与密谋下,双方的冲突不断加剧,最终将生存在这片新大陆上的神祇全部囊括其中,一场旷世之战迫在眉睫。

新旧神祇的对立影射着人类生存境遇的激变,以及人类对此艰难而又迅速的适应。一方面,科技的急速发展让人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尼采于《快乐的科学》[32]和《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33]两本书中反复提出“上帝已死”[34]这句话之时,他想要表达的并非“神的死亡”这一物质层面的理解,而是阐释了人类在精神层面失去赖以栖身的宗教信仰之后,必定会遭遇的信仰真空。如果我们抛开基督教的宗教特征来看,它对于大多数人类而言还有着另一层身份,那就是一切社会秩序的根基。在上帝死后,随之崩溃的还有人类对于旧秩序的信仰,此后一部分人转向虚无主义,而尼采自己则提出了“超人”的概念,认为旧秩序的终结意味着人类终于可以正视自己的创造力。

另一方面,在《美国众神》中,我们却亲眼见识到了蕴含在“超人”这一概念内部的天然悖论,人们在释放出看似“无尽”的创造力后,甚至可以极速改变地球的面貌,但也正是这些“超人”陷入了对自我造物的崇拜之中,每一位新神的诞生都源于某一个体或群体的发明与创造,但对于社会中绝大多数人来说,科技本身仍然如同一个神秘的黑匣子,在经历几百年的高速发展后,呈现在人类面前的科技,是一个虽由人类整体驱动,却依稀像是在以自我意志不断增殖的巨大黑匣子。即使个体能够依靠学识来打开最外面的一层,在匣子里的仍将是一层又一层如俄罗斯套娃一般的复杂机理,当人类的知识总量远远超过某一人类个体终其一生所能穷尽后,科技在普通人的认知中,也就随之渐渐呈现出一些与宗教极其近似的特质:仪式化(术语与学术规范)、非生活化(与日常生活拉开距离)、真理化(拒绝普通人的质疑)。

换言之,《美国众神》在叙述这场众神之战时,也同时在以颇为戏谑的口吻调侃着人类自己:我们自以为摆脱了愚昧的过往、参透了宇宙的至理、终有一日可以进化成为尼采口中那创造力四溢的“超人”,殊不知隐藏在你我灵魂最深处、那对于逾越个体意志的超自然秩序的向往,会驱使着我们创造出属于新时代的信仰,打造出属于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的新一代神祇,并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甚至是在潜意识中对其“顶礼膜拜”而不自知。

而随着故事末尾藉由影子的努力达成的新神与旧神之间冲突的和解,尼尔也在另一层面完成了对虚无主义的反抗和超越。如果说星期三先生意欲挑起两派神祇争斗时所利用的理论,在某种程度上与人类进入现代后长期赖以建立自信的达尔文进化论如出一辙的话,那么影子用以说服两派止戈的,就是其对信仰本身提出的质疑。前者将新旧对立开来,暗示长江后浪推前浪,在人类不断发展的趋势之下,旧神必将遭到彻底遗弃;然而后者则指出了人类信仰在任何年代、任何地域的共性,正如在他揭发奥丁与洛基的诡计时所说的:


“我更想做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神。我们不需要任何人来相信自己。我们只是继续活下去。这就是我们该做的事情。”——影子

影子对于诡计的描绘更像是一个故事,但在故事结束后的这句话,才是真正打动了在石头城顶摩拳擦掌准备一决生死的诸神,并让它们自发散去的关键所在。而他所表达的意思其实非常简单:人类的信仰是神无法去干预的,是这些信仰催生了神的诞生,也唯有信仰的消失才可能导致神的覆灭。山顶诸神看起来威严而有力,其生存却维系于渺小人类的涓滴信念,而正如星期三先生的死,并不会导致奥丁的消亡,毕竟人类对于战争的欲念是贯穿其发展历程从未断绝的,纵使人形肉身磨灭,只要信仰仍在,神就会存在。山顶这一场诸神之战或许会让石头城血流成河,但唯一得以从中渔利的,将只有策划这场“诸神的黄昏”,从诸神的混乱与牺牲中得到献祭的奥丁与洛基。

不论旧神还是新神,当他们终于意识到束缚着自己存在的悲剧之后,一切自相残杀也随之失去了半点意义,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一切死亡尽皆虚幻,决定其命运的唯有信仰。在《美国众神》之中,尼尔以一种颠覆性的眼光对人与神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解读:在他的眼中,人或许是渺小、空虚、甚至在大多数时候缺乏自由意志的蝼蚁,但当一个人决定站起来为其行为负责,自主决定命运走向的时候,他将无需借助任何外力便可以成就自我;而神或许是全知全能、高于人类的存在,但若穿透这层表象,便一定会触及信仰的本质,那为人类以恐惧、贪婪、野性以及希望编织而成的一场幻梦。

而既然是梦,便终有清醒之时。梦之不存,神将焉附?


侨居之神/The Immigrant Gods


“所以你不是美国人?”影子问道。 “没有任何人是美国人,”星期三说。“最初都不是。这是我的观点。”

在《美国众神》的世界中,某一个神可以拥有不同的人形化身。影子在阻止诸神之战后,他离开了美国,开始环游世界,当他抵达冰岛后,遇到了奥丁位于北欧的原始化身。当影子质问他为何设计自己、谋划诸神之战时,奥丁的回答却令人茫然若失:“是的,他是我,但我却不是他。”这句话起先看来令人费解,毕竟虽然拥有不同的肉身,但其精神却终要归于一处,但若细究,仍可看到这一明显自相矛盾的表述背后的深意所在。

在谈论到神在不同地域的化身时,雅克尔先生[35](也即希腊掌管死亡与木乃伊制作的阿努比斯神[36])曾经对影子说过下面一段话:“没错,基督在这儿(指美国)干得不错。但我遇到过一个家伙说,曾看到他在阿富汗的路边想要搭车,可没人愿意停下来载他一程。你懂了么?一切都取决于你身处何地。”如果我们结合《美国众神》中的人神关系来理解,这句颇似笑谈的话就显得异常合理了。神以信仰为食,但随着人类的迁徙与族群的分化,在不同地域的神面对着截然不同的供养,其间必有富足者,亦必有贫弱者,也许居于北欧的奥丁化身无需催动流血纷争便足以安然度日,而身居美国的星期三先生却不得不催动战争才可能从寡淡的庸常中解脱出来。这固然解释了为何冰岛的奥丁口中自相矛盾的话,也同时点出了《美国众神》这部作品的一条核心议题:在美国这个移民国家中,信仰所面对的巨大冲击。

如果主线叙事说对这一议题的展开受制于篇幅未能过于深入,仍然只是展示了冰山一角的话,错落有致地穿插在影子行程之中的众多“来到美国”短篇则对这一点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描绘。在每一个短篇中,尼尔都选择了一个经由移民的信仰而被带到美国的神,通过描述其与人类个体的互动,展示这些神祇的生活状态。

前文已述及的示巴女王是第一个出现在小说中的短篇故事,史载的示巴位于当今埃塞俄比亚附近,而女王因为垂心于彼时以色列的所罗门王,不惜纡尊降贵前往提亲,并在身怀六甲之后被以色列人赶回了自己的祖国。在《美国众神》中,她成为了情欲的化身,却过得落魄不已,甚至要靠出卖肉体为生,而她在交易过程中以生殖器官吞噬男性顾客的一幕,不仅令人目瞪口呆,也暗暗指向过度沉迷于情欲会给人类带来的毁灭性后果。但更值得我们注意的却是完成交易前后两人之间的交流,这个男人是一位制作人,对妓女充满蔑视,他不仅对来到示巴女王的房间内不情不愿,甚至声称第一次看到她时,还以为她是个男人。在进行交合仪式之前,男人手里拿着的两件物事是钱包和手机,而在被吞噬殆尽(注意他在意识到即将降临的悲剧时,是选择了坦然接受的)之后,手机响起,示巴女王接起手机,告诉来电方男人已不在这里。男人从蔑视、质疑到惊喜、崇拜的转变向我们展示了深藏于人类个体内心对于肉欲的渴求,但同时也展示着完成这一仪式本身所需要付出的巨大努力,唯有在这阴暗封闭的房间中,她才可能藉由这见不得光的手段收获属于自己的祭品,纵然得偿所愿,却也时时刻刻面临着现代信息生活(也即新神)的干扰,如果电话早一点响起,恐怕这桩生意就此告吹。

伊夫里特的故事则以更大的篇幅描绘了移民在美国的生活,展示了“移民”所必须面对的生存困境。萨利姆[37]自阿曼首都马斯喀特[38]来到纽约贩卖铜制纪念品,在他与控制纽约一半以上纪念品生意的布兰丁先生的会面过程中,这种困境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示。由于萨利姆贩卖的纪念品是以各国知名建筑为模型、并无任何特色,销路自然迟滞(但讽刺的是,街面商店中所售与萨利姆手中的货色别无二致),但更令人难堪的是布兰丁先生对他的无视态度。他不仅完全忽视与萨利姆预约的会面,更未给予任何解释和告知,而是让萨利姆白白等待一天。这绝非足以令人奋起抗争的蔑视,却是一种更深层次的伤害:对你作为人类个体的存在予以否认。萨利姆每天都生活在西亚家人的质疑与纽约对他的视而不见之中,无法承受却必须承受的生命之重、与拼尽全力却不得不面对的存在之轻,让他陷入了深深的危机之中。

更有趣的是,他并不是唯一一个所面临如此困境的人。在一次打车回酒店的路上,他于交谈中辨识出来这位戴着墨镜的出租车司机实际上是来自其故乡的炎魔伊夫里特,在共度一夜春宵之后,萨利姆发现这位出租车司机已经将制服、证照和车钥匙留在了酒店房间中,并取走了他迟迟无法卖出的铜制纪念品。两人完成了身份的互换,萨利姆终于摆脱了移民的身份,拥有了一份不再被人无视的工作,得以融入纽约的生活;而伊夫里特也终于得以回返阿曼并避开即将降临在这片土地上的众神之战。

表面上神与人均得偿所愿,但在这短短的一则故事中,尼尔已展示出为何“美国对神来说,可算不上是个好地方了。”虽然美国敞开了大门欢迎世界各地的有志之士前来共同生活,但想要在这个国度生存下来却并不算容易,萨利姆显然是一个缺乏生存竞争力的移民,他缺乏经济头脑、没有技术优势,想要在这里存活下去,就只能穿上伊夫里特留下的制服,拿起车钥匙,以出卖自己的苦力维生。而正如伊夫里特自己所言,虽然他身为精灵,却无法实现人们的愿望(如果能心想事成,他又怎会沦落到开出租呢?),这也就是说,面对这片新大陆的严酷竞争,旧神祇不仅无能为力,甚至自身难保。而若是连神对这个国家都束手无策,又如何能够期盼这些为神所庇护的移民延续他们的信仰呢?


众神之父/The All-Father


“我说过我会告诉你我的名字。他们如此称呼我。我被称为战争之兴,冷酷之人、袭击者,以及第三人。我是独眼人。我被称作最高之人,真正的猜谜人。我是葛林姆尼尔,我是头戴兜帽之人。我是众神之父,我是手持冈德里魔杖之人。我的名字如同风一样多,我的头衔如世上死亡之法一样多。我的乌鸦叫做福金和雾尼,分司思想和记忆;我的战狼是库力奇和基利;我的战马是加洛斯。”——星期三先生

面对信仰的崩溃,各路神祇自有应对之策,除去密谋掀起战争之外,星期三先生(也即奥丁)其实是旧神中生存相对游刃有余的一个。他虽然自称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影子与他相遇那一天刚好是周三,但这个名字并非无源之水。英语中的“周三”(Wednesday)源自古英语的“wōdnesdæg”,奥丁在古英语中的名字是“Wōden”,周三正是奥丁之日。

作为众神之战背后真正意义上的“反派”,奥丁从出场的一刻起就已展露出其作为诡计之神的魅力,不仅以不请自来、毫不避讳展示自己神力的方式闯入影子的生活,硬生生将自己的工作交给他,还在极大程度上左右了整个事件的走向。可想而知,若非黑帽党一员的镇先生未能自抑以世界树的树枝刺伤了吊在树上九天九夜的影子,让他如当年同样曾经倒吊树上的奥丁一样获得智慧(奥丁在九天九夜后习得了符文文字)、并进而参透了整个骗局,将没有任何人能阻止这场众神之战的发生。

而这位众神之父,以战争为食之神,在这部作品中绝大多数时候,却展现出了并不冷酷,亦不嗜血的狡诈一面。这其实也与北欧神话中奥丁的性格相匹配,只不过传说中他之所以在战争中反覆无常,只是为了让更多伟大战士的灵魂进入英灵殿(瓦尔哈拉),为“诸神之黄昏”积聚兵力,但对于星期三先生来说,旧神新神之战,就是属于他的“诸神之黄昏”。他冷静而耐心地谋划着这一盘绵延数十载的大棋:从影子的出生到入狱、出狱,到为他所雇之后的一次次被俘与释放,都在他与洛基的谋算之内;与此同时,他又以影子为轴施展障眼法,将众神的视线从自己身上拉开,方便计划的筹备并打消众神的疑虑;但他做的最为精妙的一件事、也最能体现其老狐狸个性的,恐怕还是与影子相遇之初的那场不动一枪一弹即告完成的银行劫案。

星期三先生将自己打扮成一个形态臃肿的退休警察形象,穿上保安公司的制服,站在被他自己用横幅(上面写着“机器故障,正在抢修”)围起来的ATM机前,手中一副手铐锁在手提箱上,等待着人们前来存款。尽管影子向他指出绝大多数人来到ATM机都是为了取钱而非存钱,但当他目睹络绎不绝的人群排队将自己的积蓄存入星期三先生的手提箱,同时自他手中拿走一张手写的收据后,影子终于意识到在星期三先生真正的神力所在。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个骗局都是漏洞百出、风险重重,但星期三先生偏偏就能将它顺利地执行到底,恐怕除了归因于其诡计之神的魅力,并无其他解释吧。(虽然尼尔自己对能够编出这个骗局颇为自豪,但恐怕他自己都没想到,在加拿大的一位读者竟然照方抓药,真的用星期三先生的“ATM戏法”骗走了三万美元之巨的现金。)

这个出现在小说前半部分的桥段看似无关紧要,至多是展现了星期三先生狡诈而神妙的一面,但若对照着“众神之战”骗局中各个角色的位置,就会意识到“ATM骗局”中星期三先生与影子所扮演的角色,与其后牵涉整个美国众神的骗局形成了呼应。在“ATM”骗局中,行骗者是星期三,望风者是影子,但所谓的望风并非见到警察后提示行骗者,而是吸引警察的注意力,为行骗者争取腾挪的空间。而在“众神之战”骗局中,两人的身份同样如此,由星期三牺牲自我以激起一众旧神同仇敌忾之心,而影子则再度担任望风的职责,将一众新神的注意力牢牢吸引住。在某种意义上看,这个小骗局既是对其后更大规模骗局的预言,也是星期三对影子的一次考验,而影子则在不知不觉中完美地完成了自己的角色,进而成为星期三未来计谋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但要想让“众神之战”这骗局得逞,只布下影子这枚棋子远远不够,星期三仍须付出极为沉重的代价,那就是他的生命。北欧神话中奥丁曾倒挂在世界之树上长达九天九夜,身受长矛刺伤,他以自己为祭品献祭给自己,以求得符文的智慧;在《美国众神》中,星期三所经受的伤害则更为惨烈,在与新神的谈判中,黑帽党一枪崩掉了他的半个脑袋。星期三的死自然让旧神意识到即将临身的命运,也让新神再也没有回旋余地,但在真相揭晓之前,不论影子还是读者,都会为星期三的死感到悲痛,从这层意义上看,星期三骗过了影子,尼尔则骗过了每一个读者。

如果单纯从字面内容去重读神话与童话,很容易被瑰丽而繁复的意象所迷惑,忘记缔造或记载这些神话传说的,仍然是人类自己。隐藏在字里行间、留待我们去理解和剖析的,其实是人在敬畏自然与探索未知的过程中,对自我的反视,而这也是神话之于现在的读者最大的意义所在。若我们只在神话中看到神,神话对我们便一文不值,而尼尔所做的,就是将他在神话中看到的人性,以虚构写作的方式表达给我们。

神怪与精灵之属是尼尔最为擅长的描绘对象,从《睡魔》起,他笔下的处理过的此类角色数不胜数,从七位无尽[39]到《乌有乡》中地下伦敦的一众居民,从《星尘》中坠落人间的星星,再到《美国众神》里行走于人世之中的神祇。虽然自小泡在图书馆中大量阅读相关领域的内容,但尼尔所做的却决非将故纸堆中的内容整理给现代的读者,而是从中汲取养分,以现代人的视角、或者说,从人类的视角出发,去还原神话的本质,而星期三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纵使影子藉由黎明女神的帮助,在死而复生后参透了奥丁的计谋,大多数读者恐怕也很难将星期三先生与这一卑劣、恶毒、贪婪的密谋联系起来,甚至早就爱上了这个带着几分神秘、总能仅靠言辞便说服身边一切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又几乎可以在每个紧要关头想出破解之法的老头。又有谁不会爱上他呢?他可以让自己看上的每个女子都垂心于自己,也可以让人们心甘情愿地排队将自己的积蓄交到他的手中;他可以只手撕破现实的帷幕、带领影子进入隐藏其下那“原本的世界”;在旧神面临“威胁”时第一个站起来振臂高呼的人是他(虽然没有一呼百应)、在影子遭遇威胁之时为他寻找藏身之地的也是他、单刀赴会前往敌方阵营进行谈判的还是他。如果说我们是随着影子的脚步进入这个不可思议的世界的,那么星期三先生就是这个世界的源头,因为奥丁本是众神之父。

尼尔对星期三先生的描绘固然充满趣味,却非无源之水:在神话中奥丁本就是反复无常,依据个人喜好在交战双方中不断变换立场;也非常喜欢化为人形漫游尘世之间、依自己的目的穿上不同的服饰;他身兼战争之神、知识之神、诗歌之神、绞刑之神等名,却从不亲自参与任何争斗,只是以战略和计谋引导战争的走向。当我们对比星期三先生与北欧神话对于奥丁的描述时,就会惊讶地发现两者之间的一一照应,但尼尔并未停留在此,而是更进一步透过影子的视角对奥丁所代表的一切进行了重新的解读。

虽然身兼多职,但对于奥丁来说,战争带来的血腥杀戮才是最为紧要的供奉,为此他不得不获取知识、布下诡计、施以酷刑。而这种对于暴力的渴望,是深深植根于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野性本能,也是让我们得以存活于这个世界之上的根本驱动力,即使现代社会规则严格限制了肉体层面的冲突,但这种野蛮却并未消失、只是变幻了形态,体现为残酷的社会竞争与精神层面的信仰冲突。“众神之战”固然是星期三先生编织出的弥天大谎,若无真实的生存困境与新旧神祇之间的敌意作为支撑,也不可能劝服众神投身其中,表面上尼尔在讲述旧神与新神之间的冲突,而一旦剥去这层惑人的表层,就会发现他仍然在讲人类本身:旧人(移民)与新人(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之间的冲突;旧时代(以人力为轴)与新时代(以技术为轴)的冲突;宗教及信仰(人与自然的关系)与科技(人类自主发展)之间的冲突,这一切都蕴含在众神之战中,等待着读者的咀嚼与理解。


健忘之人/The Oblivious Men


“我该走哪条路?”他问道。“那条路才是安全的?”“选一条,就不能再选另一条,”她说。“但每一条路都不安全。你想要走哪条路——残忍的真相之路,还是美妙的谎言之路?” “真相,”他说道。“我一路走到这里,不是为了更多谎言。”

站在神对面的,永远是人。

在《美国众神》中,真正的人类所占的篇幅却相当有限,而这些角色大多在故事的后期集聚在“湖边镇”,这其中有当地的警长查德·穆里根[40]、报纸编辑玛格丽特·奥尔森[41]、也有因某些神秘力量而被召唤至此,与影子曾有关联的两人:他在逃出“黑帽党”手心后结识的少女萨曼莎[42]、以及曾在故事开篇的葬礼中短暂现身的影子好友罗比[43]之妻。但在故事中占据绝大部分篇幅的,除了各路神祇,便是两个“非人之人”:影子·月亮和他已过世的妻子劳拉。

在故事开始,影子尚在狱中服刑期间,就已经收到了妻子的死讯,但在葬礼上影子投入棺木中的那枚附着太阳之力的硬币,却将劳拉从死者的国度召回。她一次次出现在影子面前,也一次次将他从危难之际拯救出来,然而这枚硬币的力量并不足以令她彻底复活,仅仅允许她以死者之身行于明霭人世。如果要用一个颇为流行的词来形容劳拉的生存状态,我想应该是“行尸走肉”吧,只不过她与僵尸的区别在于她仍然保留了生者的记忆与意识。

劳拉与影子的爱情故事并不算复杂,两人经友人介绍相识,沉默寡言的影子与活泼又热爱生活的劳拉一拍即合,但在影子入狱后,她难忍寂寞、与影子最好的朋友罗比产生私情,并在最后一次与其同行时车祸身亡。在影子回复自由、开始旅程之前,劳拉就已经死去,而在参加葬礼得知两人私情后,留在影子记忆中的劳拉,以及进入读者脑海中的劳拉,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形象:她仍旧爱着影子,却也同样忠于自己的感受;影子仍然记得与她相处的一切美好,但与此同时,失去挚爱与遭遇背叛的痛苦也啮噬着他的内心,以至于当劳拉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时,充溢内心的思念却让他倍感沉重。


“我想念你,”他承认道。 “我就在这儿,”她说。 “就是这时我才最想念你。当你就在这里的时候。当你不在这儿的时候,当你只是过去的一个鬼魂或另一段生命的一个梦的时候,一切都会轻松许多。”

直到星期三先生的骗局被戳穿,我们才终于意识到影子终于一生都身处他人的设计之中,这也就包括了他与劳拉的相遇、为她参加银行劫案而锒铛入狱,以及劳拉的出轨及她如此戏剧性的死亡。而此时再去看死后的劳拉对于影子全心全意的保护、甚至为此不惜与整个“黑帽党”作对,直至牺牲自己、杀死“众神之战”骗局之后的另一筹划者洛基[44],我们才突然意识到劳拉对影子的爱,是多么地真诚、可贵、“至死”不渝。

可悲的是,直到失去硬币后的她再次死去,读者们才可能意识到这一点,而在真相揭晓之前,在读者、甚至影子的眼中,她都是一具不忠、不幸、不死的行尸走肉。没有人知道她为何重返人世,而日渐腐败的躯体也让她的每一次出现都给读者带来不适的感受,尼尔将整个故事中最为浓烈的情感倾注在了这具尸体身上,利用预置在读者心中的偏见将这份至真至性的爱情隐在腐烂的肉体与变质的关系之下,进而为揭晓真相的一刻创造了出足够的情感冲击力。

如果说劳拉是在世的亡人,那么影子则是已死的活人。

自登场起,影子就以一种极为被动的态度面对着自己的人生,他只想低下头,挨过属于自己的刑期,期盼着有朝一日能够回到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去,回到劳拉的怀抱。自小随重病的母亲辗转欧洲的生活,让他无法与同龄人建立起任何长久的情谊,也让他形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而单亲家庭中父亲保护与教育的缺位,更让他不得不独自面对来自外界的侵扰。劳拉是他生命中最为阳光的那一部分,他为她身陷囹圄,也唯有靠着对她的想念,才能熬过狱中的三年。随着劳拉逝去,影子的心也随之彻底破碎,在遇到星期三之前,他虽然活着,却已经成为一个无心的空壳。

与此同时,影子还有另一个让他与人类彻底区分开来的身份:神之子。在小说的中段我们得知他的父亲正是星期三先生,而从众神口中透露出影子的真名则是巴德尔[45],这本是北欧神话中奥丁与神后弗丽嘉[46]之子,光之神的名字。从这一点看,影子与劳拉其实恰好对应着以凡人为限、向上下延伸的两个非自然状态,向下是行尸走肉、向上则是半神之身,只不过影子直到整个故事的结尾,在冰岛的奥丁化身面前玩弄硬币魔法时,才真正显露出一点神性。但这绝不是一场由人到神的旅程,而是影子从仅存一具躯壳的无心之人,重新寻找到自由意志的过程。

壮硕的身躯几乎是每个影子遇到的人对他的评价,也时刻呈现在他的自省之中,然而在故事中这股蛮力却几乎毫无用武之地,面对疯斯威尼的挑衅他固然能够取胜,但面对技术男孩[47]与“黑帽党”的屡次绑架,他不仅毫无还手之力,也在心理层面延续了服刑期间的被动隐忍,即使他心里如明镜般清楚,这不过是新神们的一次次挑衅罢了。

生活背叛了影子,而影子则躲避着生活,或者说,躲避着新神们所代表的现代生活。

在跟随星期三先生寻访各位旧神的过程中,影子其实并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明确目的,但接触过各种信仰之后,在他灵魂深处却有一些东西慢慢惊醒。他亲眼目睹了这个世界的里侧,见识到了因人类的信念而生的诸神,也渐渐意识到,在我们完全依赖自身的感官去感知这个世界的时候,往往会被自己蒙蔽。除了存在于眼前、耳侧、鼻下、口中、肌肤之上的物理世界,还有一个栖居于人们意识中的世界。

影子遇到了行走于人世的亡妻,看到了坐在世界上最大的旋转木马上诸位旧神的真身;他与掌管黑暗的斯拉夫神下棋赌命,在埃及死神经营的殡仪馆打工;他和爱尔兰的妖精角力、收下午夜之星女神自月空中徒手摘下的硬币;他携手奥丁一同犯下无人在意的银行劫案、和洛基在同一牢房服刑;他拒绝了化身肥皂剧女星的媒体之神,却甘愿为相识时日不长的星期三先生守夜,即使对只拥有凡人之身的他而言,这与自杀别无二致。

对人世早已无欲无求的影子,反而在众神的身上重新发现了人性。在近距离的接触中,他看到了这些本应无所不能、随心所欲的神最为脆弱的一面:他们的生存建基于人类的信仰之上,而这些神本又是人性的化身,他们的艰难求生,在某种意义上不过是人类生存困境的一种折射和放大。旧的信仰已经逐渐消亡,新的信仰变幻不定,居于夹缝之中的人类,到底能够相信什么,又应该相信什么?

同样的问题,也在影子的心中久久不散。在亲眼目睹星期三先生被射杀之后,他在殡仪馆两位埃及神祇的帮助下逃出生天,此时他喝下蜂蜜酒与星期三先生定下的契约已经失效,只要他选择回归入狱前的平静生活,就可以彻底远离一切纷争。但星期三先生却无论如何也没有算到,影子选择了为自己守夜,这个凡人,在生存与死亡中选择了后者。

这是影子在整本书中作出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主选择,在此之前推动其命运的永远是外力:不论是星期三先生与洛基联手定下的连环计,还是“湖边镇”地精亨泽曼的驱赶,也不论是新神百折不挠的追杀、还是旧神一次次伸出的援手,影子一直如一片坠入湍急水流中的落叶,身不由己地随波漂流。但这一次却不同,这一次,他终于以自己的意志作出了选择。自由意志让影子终于摆脱了“影子”的身份,也同时赋予了他智慧,遍布于这次旅程之中的蛛丝马迹在这一刻串联在了一起,影子参透了奥丁的骗局,及时赶到石头城顶那位于世界里侧的战场,阻止了“诸神的黄昏”降临。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当众神均为奥丁与洛基的诡计所欺瞒之时,阻止悲剧发生的人,恰恰是影子与劳拉这两个经历过死亡的“凡人”,这也许同样暗示人类只有在经历精神层面的死亡和重生之后,才可能迎来属于自己的时代。

而与“活死人”劳拉、“死活人”影子形成对照的,是整部小说中一个虽然着墨不多、却色彩鲜明的凡人:少女萨曼莎。她胆大妄为,在不知影子底细之时就敢搭上他的车;她又是个敢爱敢恨的角色,来到“湖边镇”后,不仅极力撮合玛格丽特和影子,还在酒吧里影子身陷险境之时挺身而出献上一吻。


“他曾经听过一个传说,很久以前,在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故事讲述一个旅行者滑下了一个悬崖,上方有吃人的老虎,下方则是致命的坠落,他在悬崖侧坡上勉强止住了坠落,紧紧抓住自己珍贵的生命。在他身边有一簇草莓,而在他上下都是必死的境地。他该做什么?问题就是这个。 而答案则是,吃掉草莓。 这个故事对于那个还是小孩的他来说从来讲不通。但现在他想通了。”

这既是即将被警长穆里根带走的影子在亲吻萨曼莎时的心理活动,也是人类困境的绝佳写照: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自出生的一刻起,就一直面临死亡的威胁;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如何寻找到自己的生命意义,则是人生的另一重挑战(尽管这意义本身,也可能只是个伪命题)。被夹在死亡与意义缺失(在信息爆炸的现代尤为严重,因为你的一切成就都会被放到整个世界的标尺下遭到检视)之间的人类应当如何面对自己的生命呢?

答案很简单,吃掉你眼前的草莓。

萨曼莎几乎以一人之力稳住了整部小说的根基,将读者从众神所处的世界里侧,重新带回到现实世界之中,并以振聋发聩的声音大声地喊出了人类所面对的困境。在“湖边镇”与影子的一次对话中,她用一段长达数页的独白告诉了影子所有她愿意相信的事情。


“我能相信那些真实的事情,可以相信那些不真实的事情,还相信那些没人知道是真是假的事情。我相信圣诞老人复活节兔子玛丽莲梦露甲壳虫猫王和艾德先生。听着-我相信人们可以变得更完美、知识是无穷的、而这个世界被秘密银行垄断联盟运行,还有外星人定期到访,有好的看起来像是皱巴巴的狐猴,也有坏的会把牛剁碎,想要我们水源和女人。我相信未来糟透了,也相信未来棒极了,我相信有一天白皮肤的水牛女人会回来踢每个人的屁股。我相信所有男人都是发育过度的男孩,有着严重的交流问题,而美国美好性生活的减少与每个州中汽车影院的数量下降是同时发生的。我相信所有的政客都是毫无原则的片子,但我仍然相信他们比没能当选的那些要好得多。我相信当那个巨大的东西来临时,加利福尼亚将会沉入海底,而弗罗里达则会陷入疯狂,充斥鳄鱼与有毒废料。我相信抗菌香皂正在摧毁我们对污垢与疾病的抵抗力,有朝一日我们会被感冒一扫而光,就像《世界大战》中的火星人一样。我相信上个世纪最伟大的诗人是伊迪丝·西特韦尔[48]和唐·马奎斯[49],玉是干掉的巨龙精液,而在千万年前的某个前世里我是一个独臂的西伯利亚萨满。我相信人类的命运系于星辰之内。我相信糖果真的在我小时候尝起来更添一些,而从动力学角度去看大黄蜂是不可能飞起来的、光既是波又是粒子,还有一只在箱子里的猫,在同一时间点既已死去,又仍然再生(当然如果他们一直不打开盖子喂它最后只会有两种不同的死法),在宇宙中友协星辰甚至比宇宙自己还要老上数百万年。我相信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神关心着我、为我忧心忡忡并监视着我在做的所有事情。我相信有一个不属于个人的神在催动宇宙运转之后就跑开去和她的女朋友们玩了,并不知道我还活着。我相信一个空白、无神的宇宙充斥着随意的混乱、背景噪声和纯粹的运气。我相信任何说性被过誉的人只不过还没找到恰当的做法。我相信任何一个声称知道有什么事正在发生的人也会在哪些小事上撒谎。我相信绝对的诚实和必要的社交谎言。我相信女人拥有选择权、小孩拥有生存权、而金冠所有的人类生命都是神圣的,死刑也没什么错,前提是你可以隐忍地相信司法系统,而只有一个傻瓜才会相信司法系统。”

这段独白里的每一句话都以“我相信”开头,而在这段气势磅礴的“我相信”之后,她说道:“我相信生命是一场游戏,相信生命是一个残忍的玩笑,也相信生命就是当你活着的时候所发生的一切,而你最好躺下来享受它。”

萨曼莎不是神之子,她没有经历过死亡、更别提重生,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不久,就像一颗鲜翠欲滴的草莓,她仍然愿意相信一切不可相信之事,仍未被这个世界的现实所击倒。但与此同时,她又是无比独立、无比勇敢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从未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任何人身上,也从未屈服于任何人的威胁,并在每个转角处都时刻将身边的人放在心上。尽管同样迷惑、同样面临着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的生存困境,但她的青春和生命力却藉着这段独白几乎冲破纸面喷涌而出。

而在这段对话的最后,面对影子道出的“众神之战”,萨曼莎的回答一语道破天机:“为什么要有一场战争?感觉有些多余啊。有什么可赢的吗?”可叹星期三先生那筹划数十载、细致到密不透风的诡计骗过了旧神也骗过了新神、骗过了劳拉也骗过了影子,却没能骗过萨曼莎这个再平凡不过的少女的直觉。

在影子被悬在世界树上九天九夜之后,他作为凡人的一生已经结束,经由黎明女神复活的是奥丁之子。他固然在这一过程中知晓的便只有自己半神的身份,但让他得以参透“众神之战”与“湖边镇”秘密的,却并非在这次守夜中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尼尔将揭露事实真相的线索散落在故事的各个角落,埋在神与人那或漫不经心、或闪烁其词的话语中,而重生后的影子所做的,只不过是依靠自己的努力将它们拼凑到一起,将事实还原出来。这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块拼图,不正是萨曼莎那再原始不过的直觉吗?在以死亡为代价深挖出蕴藏在自己体内的神性之后,影子作为一个人类个体也终于摆脱了支离破碎的命运,重新变得完整。这又是否是尼尔在告诉我们,我们之所以能够以自己的信仰编织出五彩斑斓的神祇,是由于真正的神性本就是人类的一部分呢?


美国之心/The Heart of America


“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星期三说,“会担心自己身份的国家。” “什么?” “剩下的国家知道它们自己是谁。人们不必去搜索挪威之心。或是寻觅莫桑比克之魂。它们知道自己是谁。”

除了众神,这部小说里还有美国。

但你不会在尼尔的小说中看到自由女神像(虽然星期三先生说过:“自由是个婊子,只睡在以尸体编织而成的床垫上。”),也不会看到总统山(影子与星期三先生曾驾车路过一个指向总统山的路牌),因为美国真正让他感兴趣的,并不是这些众所周知的地标或景点,而是一些你可能从未听过的地方。在他看来,诸如“岩石上的房子”、“石头城”、“美国的地理中心”、“湖边镇”这样的地方,才是真正能够代表美国的场所,而这些地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古怪”。

在“岩石上的房子”七转八回的洞穴中,隐藏着一座世界上最大的旋转木马,尼尔先后三次来过这里,而只在最后一次接受《娱乐周刊》[50]的采访并在此地留影后,他才能够劝服自己这个地方真实存在。不论是旋转木马的尺寸,盛放木马的房间的尺寸,还是景点运营方为了防止大量游人在此处停留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而放大到噪音层级的背景音乐,都给这个地方带来了一份超现实的氛围。这是个古怪的地方,但又是现实存在的,而也正是因为它的古怪,人们才会如同朝圣一般络绎不绝地前来此地,付钱参观这个并无任何人文历史、全然由现代人打造的诡异景点。


“这是个神圣的地方,”星期三先生说。“这就是美国的方式——他们需要给人们一个借口前来崇拜。这些日子里,人们不会没事儿来看一座山。于是就有了卡曾·波格兰[51]创作的巨型总统脸。一旦它们雕刻完成,就相当于被授予了一张许可,人们纷纷驾车前来亲眼观看这个他们早在一千张明信片上看过的东西。”

然而美国不也同样如此吗?只是人们用另一种方式解释了它的合理,用科技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来将这种“古怪”合理化,并以极高的热情拥抱着这种“古怪”。在拉什莫尔山被赋予了四副面孔之后,这原本并不出奇的山也就随之拥有了独特的身份,成为人们公路旅行不可或缺的一站(且不论将总统的脸刻在山上这种行为是否“古怪”)。美国实在太年轻了,移民们在这里遍寻不到可供崇拜之物,便唯有将总统们刻在山上,通过拉伸空间的冲击力来代替时间的深远绵长,就像尼尔所说的那个笑话一样:“美国是这样一个国家,对它来说一百年是一段很长的时间,而对英国来说,一百英里已经是段很长的距离了。”

当我们剖开所谓的神性去尝试理解人类的信仰,也许会发现藏在一切“宗教”、“神话”甚至是现代世界的“科技”背后的共同点:与现实生活的距离感。人们需要跳出日常生活之外的、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东西,不论是教堂、众神还是拉什莫尔,来形成与乏味生活的对照,由此形成可供自我定位的坐标。我们需要去相信这个世界有着不为人所知的部分存在,这样我们才能在“存在”的同时保有一份微茫的希望,而不至于被这个世界的混沌彻底逼疯。

“湖边镇”是在整部小说中占据了极大戏份的地点,对居于其中的各色居民的详尽描绘,也让《美国众神》难以在严格意义上被划入“公路小说”这一类型之中。如果说如“岩石上的屋子”这样的景点是美国人自建信仰之所在,“美国的地理中心”是美国人信仰消亡之地,那么“湖边镇”就是对美国式信仰最为确切的描绘。

这是一个安静而富足的小镇,尽管位于中西部气候相对恶劣的地区,但“湖边镇”却独树一帜,在周边城镇尽皆人去楼空繁华不再的情况下,全然未受影响,仍旧保持着相对平静而富足的状态。惟一略显诡异的便是每年都会出现的男女少年消失事件,事情并没有严重到引起警方的注意,人们只是失踪,从未有人发现尸体,而“没有尸体,就没有犯罪”。星期三先生之所以遣影子来此避难,也正是看中了将此地笼罩其中的那层名为“无动于衷”的迷雾。

在与镇上众人的交谈中,影子渐渐意识到在这份平和的表面之下,小镇实则暗流汹涌。在遍寻不到与自己一同抵达“湖边镇”的失踪少女之后,影子遭人设计入狱,随后便前往世界树守夜,并在石头城上阻止了“众神之战”,当他死而复生、重新回到这个小镇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凭着自己的直觉发现了失踪少女尸体的所在地:位于让“湖边镇”得名的那片湖结冰的湖面上,一辆老旧的汽车后备箱里。装扮为老头亨泽曼的地精以类似彩票的方式让每个镇民付款10美元买下一个长达五分钟的时段,如果结冰的湖面破裂、汽车沉入湖中的时刻距离谁购买的时段最近,他就能拿到五百美元,如果汽车坠入的瞬间刚好落入某个镇民购买的五分钟内,他就可以获得一千美元。

失踪少女的尸体就盛放在这辆车的后备箱里,而车子则停在冰面上一整个冬天,没有一个村民想到去检查这辆车,即使是在少女失踪后组织的救援队,也只是向着小镇的四周推进搜寻工作。没有人想到少女已经被谋杀,更没有人料到尸体一直就在他们眼皮底下,只是每个人都拒绝去思考它的存在。

这个世界本没有如童话一般的平静生活,在每一分平静之下,都潜藏着十二分的血腥气味,而更为可怖的是,失踪少女、以及每年消失在“湖边镇”的少年们,正是保证这座城镇能够富饶安宁的祭品,甚至就连“湖边镇”的“湖”,也是地精亨泽曼为了隐藏自己的秘密而创造出来的。虽然他最终被警长所射杀,但我们真的能将一切归罪于他吗?与他签订契约,以祭品换取平静生活的,难道不是每一个对着冰面上的破旧汽车视而不见的镇民吗?

这段类似侦探小说的桥段乍看起来与贯穿作品始终的“公路小说”结构格格不入,但两者却在更深层次寻得了统一。在漫长的旅程中,影子见识到了人们对于神的向往随着时代变迁的不断演进,而在“湖边镇”平静的血腥气味中,我们终于意识到了信仰的残酷,以及人们不得不付出的沉重代价。

是的,人远比神更加残忍。


“人们相信,影子想。这就是人们会做的事情。他们相信。但他们不会为自己的信仰负责;他们以咒语召唤出事物,却不愿相信咒语本身。人们以鬼魂、神明、电子、传说填满了黑暗。人们想象,人们相信:正是这相信,这坚如磐石的信仰,让一切成真。”

而在一切成真之后,人类却选择了忘却,他们留下神祇孤独地游荡在这个失去信仰的国度,他们自己则毫无意识地继续享用着众神的庇护,甚至麻木不仁地献上自己的骨肉以换取一份安宁。“湖边镇”同样是美国的缩影,只不过它位于恢宏壮观的拉什莫尔背面,那永远被人们忽视的里侧。在建起总统头雕之前,拉什莫尔是一座不分正面反面的山,而在总统头雕完成之后,就再也不会有人关心头雕背面,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壮绝人世的雕塑所吸引,拉什莫尔在世人眼中也就此只剩下一面。当混沌为神迹辟为表里之后,渐渐消失于人们视野之外的一切,并没有真正消亡。在目力不及之处,那曾经高声吟诵的希冀渐渐化作柔软的呢喃,癫狂的舞蹈为迟滞的凝视所取代。

只剩下微茫的血痕仍然清晰。


结语/Epilogue


“你们人类谈论生与死时,就像它们是两个相互之间互不相关的类型。就像一条河就不能同时是一条路,或者一首歌就不能同时是一种颜色。” “不能,”影子说。“不是吗?”回声将他的话低语着,越过水池传回他的耳中。 “你需要记住的是”,伊比思先生不耐烦地说道,“生与死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就像一枚25美分硬币的正面和反面。” “如果我有一枚两边都是正面的硬币呢?” “你不会有的。它们只属于愚人,或是神明。”

硬币魔术贯穿了整部小说,甫一开场影子的手中就耍弄着一枚硬币,尽管磨尖边缘后,任何人都可以用一枚硬币划破他人的喉咙,但硬币对此时如同空心人一般的影子来说,只是一个打发时间、分散注意力的工具。但随着故事不断推进,硬币魔术在叙事中所占的地位,也渐渐重要起来:影子向疯斯威尼学会了硬币魔法,也拿取了那枚让劳拉重返人世的硬币;老谋深算的资深骗术师星期三先生定下的“双人骗局”,其内在原理与施展硬币魔术时需要完成的要点完全一致,两者都必须能够准确地引导观众的注意力,而影子正是星期三先生用来让新旧神祇分心的那枚筹码;在故事的最后,面对冰岛上的奥丁化身时,影子手中所耍的,也终于不再是魔术,而是货真价实的魔法。

也许在经历了死亡之后,蕴藏于他身体中奥丁之子的神性终于被激发了出来,又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神性,而影子不过是找回了自己遗失已久的人性,重新成为了一个人,也才由此寻回了属于自己的身形。不论如何,当他最后将硬币抛向空中,头也不回大踏步走开的时候,我们终于可以说,影子不再是故事开始那个将头深深低下、唯唯诺诺的囚犯,经历过这场贯穿美国的旅行之后,他虽然仍旧寡言少语,但这份沉默却已与恐惧和麻木再无干系,这个挪威移民已经在这个崭新的国度重新发现了他自己。

这就是美国,一个曾经作为殖民地存在的附属,一个充斥着被流放之人的大陆,一个为众神所唾弃的国度;也正是在这里,人们放下过往的信仰、重新审视自己,创造出了属于自己、这片大陆、这个时代的全新神祇;纵然在这片土地上仍旧不免牺牲与献祭,但影子的公路之旅,终究彻底改写了他的命运。


“我们唯一需要相信的,是我们的感觉,我们利用它们来感知这个世界:我们的视觉、我们的触觉、我们的记忆。若是它们向我们撒谎,那么一切都随之变得不可信。然而即使我们选择不去相信感觉,它呈现给我们的道路也是我们前行的唯一选择;而我们务须沿此路前行到底。”——影子

尼尔之所以创作这部小说,在某种意义上讲,是试图去描绘这个巨大、古怪、不可理解的国家。他试图将自己每日生活中遇到的那个美国还原出来,告诉世人真正的美国并不像好莱坞中所描绘的那样充满浪漫、自大、奇遇以及爆炸。但在写完这本书之后回望,他才发现自己所写的美国,并不是自己每天生活其中的那个真实存在的国家,而是一个存在于他脑海中的美国,一个理念中的美国。只不过他未曾料到,这个美国反而比任何语言所能描绘出的美国,都要更为真实。

至于美国到底有没有神明存在,我想还是让尼尔自己来回答吧:


“我想我们可以确信在DC宇宙中有神的存在。我不会站起来击鼓宣称神存在于这个宇宙中。我不知道,我猜几率大约是50/50。 这对我来说,其实并不重要。”

[1]: American Gods

[2]: Neil Gaiman

[3]: Robert De Niro

[4]: Good Omens

[5]: Rip Torn

[6]: Travis

[7]: Shadow Moon

[8]: Mr. Wednesday

[9]: The Sandman

[10]: Neverwhere

[11]: Stardust

[12]: Penthouse

[13]: Knave

[14]: Weird

[15]: Leiv Eiriksson

[16]: Hugo Awards

[17]: Nebula Awards

[18]: Bram Stoker Awards

[19]: House on the Rock

[20]: Rock City

[21]: The Centre of America

[22]: Lakeside Town

[23]: World Tree

[24]: leprechaun

[25]: Mad Sweeney

[26]: Laura Moon

[27]: Hinzelmann

[28]: Black Hats

[29]: Queen of Sheba

[30]: Ifrit

[31]: Easter

[32]: Die fröhliche Wissenschaft

[33]: Also sprach Zarathustra

[34]: Gott ist tot

[35]: Mr. Jacquel

[36]: Anubis

[37]: Salim

[38]: Muscat

[39]: Endless

[40]: Chad Mulligen

[41]: Marguerite Olsen

[42]: Samantha "Sam" Black Crow

[43]: Robbie

[44]: Loki

[45]: Balder

[46]: Frigg

[47]: Technical Boy

[48]: Edith Sitwell

[49]: Don Marquis

[50]: Entertainment Weekly

[51]: Gutzon Borgl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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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们国家的疆界,先生?这个嘛,先生,在北部,我们紧靠着北极光;在东部,我们紧靠着东升的朝阳;在南部,我们紧靠着昼夜平分点;而在西部,我们紧靠着最终审判日。

——《美国人乔•米勒的笑话书》

美国的历史并不长,建国至今也只有二百多年的历史,但是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容纳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人种、不同种族、不同信仰的人,他们一同生活在北美洲的大地之上,也因此,美国宗教繁多,无论是大的、小的、一神的、多神的、合法的、非法的、文明的、野蛮的,不管是怎么样的宗教,都能在美国找到。从史前时代开始,一批批的新移民来到美洲大陆,也带来了他们的宗教,他们的神,随着时代前进,新神诞生,旧神被新神所取代,之后新神又被取代,如此循环往复,从冰河世纪到现代,一万年来一直如此,神在不断地更替变更,而不变的是人们一直在前进。

是先有神还是先有对神的信仰?这看起来又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般我们都认为,是先有了神,才有了对神的信仰,但是在尼尔•盖曼构筑的这个世界里,神之所以为神,是因为人们的信仰和献祭,有了信仰和献祭(想一想你平时在这些科技上所耗费的时间和金钱,那就是对他们的献祭),即使是互联网、信用卡、高速公路这样的现代科技也可以为神,但若没有了信仰和献祭,曾经高高在上的神就会跌下神坛,像是奥丁只能靠四处行骗为生;阿努比斯则开了一家殡仪馆;岑诺伯格靠着自己的力气去屠宰场工作;比奇丝只能去当妓女;而雷神托尔,他1932年就自杀了。尼尔•盖曼的《美国众神》所描述的就是新旧神之间的战争的故事,而这场战争中的双方,便是以奥丁为代表的旧神,和以互联网、电视为代表的新神。

我从没有想过互联网、电视这样的高科技产品也会成为神的一员,但是回过头来仔细想想,他们实际上和传统意义上的神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人所创造出的,都是人所依赖的对象,甚至有一些神本来就是古代的科技,只是后来逐渐演变到了精神的层次。这样想来,电视、互联网成为神也不那么令人惊讶了,他们现在还没有加入传统的神的行列,或许只是因为诞生的资历尚浅,还没有从实体上转化到精神上,或许在几千年后,我们在遥远的其他星系的后人,会对着从银河系带来的古老电视、手机,顶礼膜拜,唱起对“Television”神和“SmartPhone”神的赞歌呢。从前祈祷是睡前的最后仪式,而现在则往往是手机伴人入眠。

《美国众神》的故事,是围绕着影子和星期三(他正是奥丁)的横跨了大半个美国的旅程展开的,在不同文明的神话中,要达成某个目标,往往都需要一位英雄踏上漫漫征途,在这个故事中,影子就是这位英雄。影子是一个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假释的前几天,因为妻子车祸过世而提前出狱。他先是被妻子去世的噩耗打击,紧接着又得知自己的妻子与好友有染,刹时间影子变得无处可去,而星期三则在这时出现,提供给他一份工作,让他陪着自己上路,作为一个普通人,影子就这样被卷入到了新旧神之间的战争中来。将故事沿着旅途展开,让小说成为呈现出一种类似电影中“公路电影”体裁效果的“公路小说”,尼尔•盖曼的写作手法可以说是巧妙至极,要知道,一直以来,尼尔•盖曼都被人诟病说故事支离破碎,并且在《美国众神》之前,他从未写过长篇小说,通过“公路小说”这种体裁,他完美的将自己支离破碎的写作特点和小说合二为一,要是让他用一般小说方方正正的叙事手段来写,那这部小说一定会失去许多魅力,并且,公路电影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可以说是最美国的电影体裁之一,作为一个英国人的尼尔•盖曼以一群最不美国的神袛为主角,用最美国的体裁来讲美国的历史,精妙绝伦,这或许是尼尔•盖曼故意设计的小小玩笑,一想到这一点,就让人不住想发笑。

除了主线故事本身以外,在小说中,偶尔还会插入一些名为“来到美国”的小故事,读完全书之后,你会发现,这些故事实际上是图特所记录的,而图特则是埃及神话中的智慧之神,传说是他发明了古代埃及的象形文字,在小说中,图特和阿努比斯(埃及神话中的死神)、芭丝忒(埃及神话中的猫神、守护神)还有荷鲁斯(埃及神话中法老的守护神)一起经营着一家殡仪馆,作为发明文字的神,记录历史是图特的日常兴趣,在图特记录的这些故事里,有横跨白令海峡登陆美国的原始部族,有乘长船而来的维京武士,有被流放至此的英国犯人,也有被贩卖来的黑人奴隶……在这些故事里,神祇对他们而言并不仅仅是用“信仰”一词就可以概括的,而更像是一种生活方式,他们生来便遵循的生活方式,神祇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当来到这一块陌生的土地时,他们延续着这种生活方式,神祇也因为这种羁绊,来到了这片陌生的土地。透过众神,所能看到的是众生,旧神祇的消亡和新神祇的崛起,正是用一种超越现实的方法来记述这片土地上众生的思想转变。

这是一部有些晦涩的小说,小说中充满了隐喻、神话、支离破碎的语言,尼尔•盖曼想要表达什么?就我而言,我觉得这部小说虽然以众神为题,但是实际上真正所描写的是人的伟大,无论是新神还是旧神,他们的能力或许有强弱之分,但是他们都需要人类的献祭,他们不畏惧死亡,但是他们惧怕遗忘,死亡对神来说不是终结,而遗忘对于神来说却是不可承受的。人依靠希望而生,神仰赖信仰而活,由此人胜过神的地方就出现了:神不可无人而活,人却可以抛弃神继续向前走。至于失去人信仰的神,到头来也只得以凡体肉胎活于世上,像人一样生活。人只要有路可走,就可以一直前进,就算没有路,人也会自己开辟出一条,人就是这样的生物。正如影子对众神所说的:“我想我宁愿当人,也不愿意当神。我们不需要任何人相信我们。我们只是无论如何都要继续前进,我们就是这样。”


由《美国众神》这部小说改编的美剧马上就要上映了,出乎我意料的是,在电视剧中,影子竟然是一个黑人,在我的脑海中,影子的形象一直和尼尔•盖曼的成名作《睡魔》中那个身着黑色风衣,有着星辰般双眼的忧郁男子的形象相重合,但是从预告片中,我看到的形象和我脑海中的印象差距实在是太大,对于这部电视剧,我依旧抱有期待,但是在我的心里,它绝对不会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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