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能简单用一句可不可以、应不应该、有没有权力和义务去判断。
尼采说,迫使人们去遵从道德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道德层面的行为,只要没有对他人造成危害的,怎么做都是当事人的权力。比如见义勇为是道德的,冷眼旁观是不道德的,但我们也应该尊重一个人不去见义勇为的权力。比如舍己救人是道德的,见死不救是不道德的,但我们也应该尊重一个人不去舍己救人的权力。汶川地震中范跑跑自己撇下学生逃跑,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但这种不道德并没有对别人造成危害,那就是这个人的权力,没人有资格要求一个人为了他人的生命放弃自己的生命。但是,范跑跑没有为人师表的职业操守,必会遭到厌弃,学生将不再信任他,他也会自然遭遇处罚,学校对范跑跑进行解职处罚争议很大,是必然现象。
关于题主提到的那个被堵门讨要打胎费的渣男,从道德的角度讲,一夜夫妻百日恩,我们真不应该为了那一点打胎费就失了良心,对怀的是谁的孩子这种无法证伪的事情耿耿于怀。但归根结底这只是人家自己的问题,有人情愿投怀,有人愿意接受,两厢情愿,为什么一定要事后负责任呢?当然,负责任说明你是一个好人,有责任有爱心,但你不负责任也不是说不通,你当时投怀还不戴套的时候干嘛去了?只是,这种人被人知道后肯定没人再选择了,因为太不靠谱了,所以他一样会受到惩罚。
而且,我们所以为正义的,并不一定就是真正正义的。这似乎有点陷入不可知论当中了。比如文革中遍布中华的阶级斗争揪斗批斗,红卫兵们遵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没人觉得自己丧尽天良地搞批斗搞阶级斗争是不对的,现在看来无疑是完全错误的。比如古代相对独立于法律之外的家法是不是对的?今天看来是完全不能被允许的,但当时的人们就是按照家法办事,没人觉得不正常。比如潘金莲是不是应该被原谅的?在今天人们的观点更倾向于她是封建道德的受害者。再比如古代女子失贞要么上吊自杀,要么遭到万众唾弃,甚至很多地方有沉江、火刑的变态处罚,你说当时的那些实施暴力的人们是不是是罪恶的?失贞女子是不是冤枉的?所谓的替天行道,我们知道上天到底是什么意思吗?不知道吧?古代人们对失贞女子进行重刑处罚觉得自己在替天行道,今天人们替那些古代女子鸣冤叫屈也觉得自己是在替天行道,到底谁对谁错呢?何为天道?老子曰,道法自然。一切自然而然存在的东西都是天道,从这一点来说,你进不进行暴力谴责都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我们总是用当下的道德观念、文化习俗来对事物进行评判的,如果总是用一种不确定的态度对待所有事情,必然陷入可怕的不可知论当中,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是对的了。科技是不是好的?不一定吧,人类会不会因为科技毁灭还是未知数。如果我们陷入一种不可知论当中,对任何不触犯法律但却不道德的行为置若罔闻不闻不问任其发展不予谴责,那社会正义将如何得到弘扬?真善美将如何被人们接受?不惩恶又怎么能扬善?所以,有时候谴责又是必须的,甚至暴力谴责也是必须的。
柴静在《看见》一书中有很多这种问题的讨论,我们应不应该在采访中对一个大家眼中的恶人带着有色眼镜,应不应该在提问的时候表现出自己的喜好憎恶?应不应该在面对观众进行报道的时候对这些人进行无情打击和批判?如果我们这样做了,跟这些恶人的行为又有什么不同?所谓以暴制暴,我们不是恰恰变成了自己反对的那种人吗?但如果不这样做,那社会公义和道德将如何得到维护和弘扬?柴静思考日久也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答案。
所以,这个问题,就是一笔糊涂账,算不清楚,只能说是观点平衡世界,在不断的争论中维护一种动态平衡,既尊重人自私的本性,又使得真善美的道德得到维护。这个观点有点涉嫌和稀泥捣糨糊,但事实不就是这样吗?这个问题既不可能所有人按照“有权力”去做,也不能所有人按照“没权力”去做,这两者都会造成一种危险、一种恐怖、一种灾难。所有人都不去谴责,社会的真善美必然沦丧,但所有人都去暴力谴责,必然人人自危,这样的社会本身已不再真也不再善更不会美。因此只能是在矛盾双方的不断斗争中维护一种动态平衡。有些人就会像
@譚進所言,这个人让我痛心疾首,替天行道之;这个人让我心生怜悯,拔刀相助之。也有些人会像
@冷哲等人所言,认为替天行道只是在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其实仔细观察这个世界,就是以这样一种动态平衡的矛盾形态呈现的。
如果非要我对题主的问题表个态的话,那好吧:我不支持,也不反对,要骂要走,悉听尊便,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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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现在越活越倾向于和稀泥捣糨糊了。以前对什么事情总希望找到一个最正确的答案,然后遇事像运用一个数学公式一样现套现用,但慢慢发现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问题都没有完全正确的答案,这才是正确的答案,这个世界只是一个动态平平衡的世界,道德,正邪,情感,善恶,认知,追求永远都只能维持一个动态平衡。这正是世界让人最头疼的地方,也正是世界最有意思的地方。脑袋糊涂的时候会以为这种状态是一种不可知论,经历够多,思考够多,看书够多以后会明白这是一种辩证法,世界就是以一种矛盾的辩证形态存在的。(可参阅
怎么理解负二说的「凡事都想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待,是价值观丧失的体现」?)
我不知道这种状态是不是好的,因为有人说,情深不寿,但又说慧极必伤。。。
没有。
因为我们任何一个人所认为的正义,都未必是真的正义。
就算对方值得惩罚,任何一个人所做的惩罚又往往是过度的。往往沦于群体暴力,而不是正义。
血亲复仇原来是最正义的。但是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也不再是正义了。
或者说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正义。法律体系、司法体系的存在,与其说是要彰显正义,不如说是保护民众个人发展和生活。
而替天行道,说白了就是侵犯他人合法利益。司法体系在决定到底根据其罪行而侵犯其多少利益时,那是基于无数专家和几十上百年社会博弈的结果。换句话说,稍微健全点的司法体系,在惩罚机制上都要比“替天行道”要严谨得多。从这个角度看,以群体暴力的形式来彰显正义,就更不可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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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过来说,要是有人喜欢用这种方式来替天行道,那么被法律打击的时候也不要抱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