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看过中伦合伙人贾明军律师写的《人在律途》,会看到一段关于贾律师创业早期和同事们一起搭建论坛的内容。这大概是十几、快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今天大家眼里高高在上的各大所高伙,在十多年前互联网兴起的时候,有不少当年都做过这件事。他们不是搭建自己的网站,就是搞自己管理的论坛。有的论坛成为了高伙发光发热的起点,有的网站发展成了门户类网站。
就像今天很多年轻的律师网红一样,当年因为对互联网敏感,获得了流量的那一批律师,某种意义上克服了营销的瓶颈。但是新的问题也接踵而来。律师创业的初衷大部分都是案源,但是要想把在线的流量转化成律师费,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经常是流量有了,但是就是见不到案子。
这个问题,有些律师很快解决了,也有些律师在面对流量变现问题的时候,想到了另外一种思路。
毕竟,就和今天一样,也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喜欢办案子。
有的律师有了案子,会开自己的律所,或者发展自己的团队。也有的律师,或者学法律的准律师,有了大量流量之后会更愿意把案子介绍出去。
因为互联网的自然流量是一个全国性的大流量,同时,又是以小案子为主,对大部分律师来说,这些非本地的、标的额小的流量不能转化成律师费。于是就有人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不赚律师费,我去赚流量带来的广告费,然后我把案子全部介绍出去。
于是就有了互联网门户。
我刚入行的时候,经常接到各种骚扰电话,大多是来自某网,邀请我们注册会员。法律门户网站因为建站建的早,前期有大量的自然流量,就想到通过广告的形式来回流现金。因为我的老师本身很有名气,所以可以说上至各个门户的老板,下至销售人员,我都有一个全面的接触。
其中接触最多、时间最长的一个小伙子姓华,和华晨宇一个姓。这个小伙子原来是他们团队最好的业务员,大概坚持了四五年左右,最后还是辞职了。而那一批业务员,几乎没有坚持下来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这个业务模式并不是很成功。
今天我们就不太容易接到加会员的电话了,也不怎么接到帮你推广的电话了(几乎总是从厦门打过来),一接起陌生电话,就是劈头盖脸的一句:
您好,我是做诉讼保全的!
法律门户的没落,这里面有四个方面因素:
1、律师行业总体行业规模很小,在那几年一直在500亿的水平;
2、自然流量的红利逐年下降,被百度推广吃掉;
3、需要做营销的律师很穷;
4、法律门户需要同时获得两种客户:律师会员 和 法律咨询的普通客户。
首先做法律门户,他的咨询量是不可能靠单个律所的律师撑住的,必须说服大量的律师加会员。
一般是采用电话外拨来解决这个问题,企业要组建一个销售团队,每天给全国律师打电话,让这些律师来注册会员,进而在这些会员中寻找他们的客户。
律师愿意来网站打广告的前提必须是有大量客户来咨询,所以从获客角度说,网站不得不支付双份的成本,既要有律师解答咨询,又要有客户来提问题,相当于用两倍的销售成本获得对接的收益,讲真的有这个干劲,对接贷款或者直接卖车、卖房都成功了。
法律类的获客成本相对其他行业还是很高的,因为法律服务本身不是个日常时间,按照今天中国一年打官司的数据,平均每个中国普通人70年才能摊上一次上法庭的机会,这也就意味着当网站付出大量的成本获得流量的时候,其中真正有需求的客户很少。
在网上有需求的客户,需求标的额相对又比较低,那么律师收费就再降低一个台阶,而律师是不可能愿意支付超过律师费的广告费的,实际上一个律师支付广告费的心理价位,最多不会超过20%,长期来看也就是10%甚至更低,也就是说你想要赚律师们一块钱,你就要让律师赚十块钱。
总的来看,上述因素结合到一起,法律门户付出的获客成本,总会大于她从律师身上赚到的广告费,为了盈利,广告费(位)就必须提高到某个水平,但是这样律师又不可能赚钱,所以就会出现律师会员,尤其是付费的律师会员流失率很高的问题。很多律师买了个广告位之后就再也不续费了。
我今天是从结果上反推过程,可能难免有些偏颇,但是总的来说,大概到2013年、2014年,第一代法律门户的销售们基本都离职了,这时候,又诞生了第二代法律和互联网+。
赚广告费不赚钱,那么赚律师费如何?
法律门户会思考这些问题,所以就有了不收广告费,按照电话收钱、成案后收钱等等各种模式,甚至不久前还有人被忽悠着做法律门户风险代理的转化——你给我交多少广告费,我保证你每年多少创收。当然,很快就失败了。
有的平台是这样尝试的,就把运营模式从收律师广告位,转型了直接卖法律服务产品,其中几个大类别就是:律师函、企业法律顾问、遗嘱、租赁合同等等。其中在线的法律顾问业务,据说是得到了一定意义上的成功。
我们国家互联网行业有个成功模式,就是抄美国的成功案例,当时据说美国的一些网站也搞这个模式,叫做互联网法律服务的2.0版本,于是这些国内做法律互联网结合的也自称是第二代产品。知名的案例就不多说了。现在美国又开始说人工智能结合法律,所以国内也开始研究是不是律师都快失业了。
第二波创业也是鲜有成功,现在这类型的网站目前基本也淘汰的差不多了,我曾经在这些企业上班的年轻同事,最终也惨遭裁员,没了整天写合同的苦差。
除了转化问题外,大部分这类创业失败的原因还包括一部分管理问题。
大概数年前,某一线律协一位副会长想要搞一个创业,因为他手上有不少可以利用的资源——主要是律师会员,他想搞一搞法律和互联网结合,就请我和另外一位法律网站的总裁吃饭。
大佬的思路是这样的,我手里有数万律师资源,我可以搞一个网站,只打流量,然后把流量分配到这些律师那里,由律师给我变现。
这个模式其实在当时来看就已经比较落后了,而参与饭局的老板恰好是一个非律师,无意中投资开了律所。这位非律师老板就劝大律师不要创业,话是这样说的:
1、你们律师创业基本不会成功;
2、你们不愿意承担风险;
3、你们都是想,半年回本,一年就要盈利,不盈利就不做了;
4、我今年计划烧800万,到目前为止烧了600多万,我担心怎么把钱烧完;(当时已经接近年底)
这顿饭成了一顿劝退的饭,从头劝到尾,一个非律师老板加上一个总是爱指出为什么事办不成的我,让饭菜的味道都变差了。老律师是否创业,我今天不得而知,我相信就算他真的投钱进去,今天这个网站大概率也是不了了之,不至于我们大伙听都没听过。
今天法律和互联网结合,基本是法律占了上风。大部分苦于营销的律师,或者功成名就但是有更高追求的律师,都羡慕互联网行业的ABC轮,做着上市的梦。这里面没有本钱的律师就不提了,因为大部分都是做了梦,连个架子都没有,但是也有些律师是下了血本的一顿操作,不成的也是比较多。
在饭局4条的基础上,我把过去经历过的几百次律师创业给大家总结一下,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有的律师是请我去三亚做游艇的,但是我也还是想把他们归纳到创业失败的案例里。
律师搞不成互联网,一般都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爱装,爱吹,总是想讲个故事,炒个概念。你去问任何一个律师老板的互联网产品,我敢保证他都有本事给你说成行业里“独一无二”的划时代产品。这一点就和锤子手机一样,虽然长得和别人基本没啥区别,但是就是能说成匠心独具、创意无匹。你们总是觉得老罗能吹,那一定是因为你平时和律师们接触太少。
第二,包装都是精美的,包括网站的UI都很漂亮,甚至互联网企业的办公室也基本都是律所的风格——互联网企业都是乱得很,没事大家去知乎溜溜,就知道程序员们的办公室都是什么德行,但是只要和法律一结合,得,大办公室,大会议室那就是必须的。几个老板必须一人一个大房间,大厅和前台搞的巨大无比,就是找不到程序员的工位。
第三,钱都是爱花别人的。大律师总是很多企业客户,企业客户容易被律师忽悠着投资。律师害怕风险,但是并不害怕别人承担风险,所以经常会看到有一些投资人听到法律+互联网这个概念后,就一往无前了。一般来讲结果是这样的,非律师投资律所,干好的不多,但是绝不是没有;非律师投资律师去搞法律以外的行业,通常血本无归。
第四,不懂互联网行业的管理。大律师和码农是基本没法正常沟通的。码农听不懂律师的需求,律师搞不懂码农的工作。律师老板不知道该外包还是该自己搞,所以鲜有成功案例。我说的成功案例,纯粹是站在用户角度,一个功能完善,用着舒服的产品。要不就没功能,要不就不舒服。
第五,不担风险。这里的不担风险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大部分律师不愿意丢掉业务。一来我没见过谁注销了律师证开互联网企业,二来律师们大概率还要发展自己的业务。首鼠两顾。干好一个事,首先就是专注。专注这个品格在同时办好几个案子的律师界是不存在的,我们经常在饭局上又听到某个大律师说,最近投资了个手游,或者投资了个这个那个的。
大家都是天天做加法,但是不爱做减法,一个案子(项目)还没完,就急着去搞下一个案子(项目)了。
我讲这些我是说什么呢?
互联网和法律结合,千万别让搞法律的参与。非律师创业,律师去搞股权架构之类的挺好,你让律师创业,他是不是填进去一群实习律师和法学生做基层都很难讲。如果有人想发展互联网和法律结合,那么我认为成功的先决条件是它本身就应该是一个互联网企业,而不是一家律所。
这几年干得好的几家,除了个别律师大牛确实令人钦佩之外,我比较佩服的是icourt的胡老师。胡老师通过做律所的项目管理软件快速占领了市场。大家知道,胡老师是做培训起家的,他的思维和我们律师的思维有了很大的差异。
别的不说,同样是搞线下,我很少见到律师事务所搞得比icourt好。同行们总是认为实习律师万能,其实哪个专业的学生都是各自专业的人才,光是办会这一项,人才就分三六九等,不存在法学院出来的人可以当贤者之石用的道理。
今天中国最牛的几个互联网企业,阿里、腾讯、字节跳动,百度,基本上都对法律这个冷僻行业兴趣不大。百度曾经一度搞过一个产品叫百度律师,想要用他的头部流量来参与到法律服务这个垂直领域。但是百度有个特点,就是除了百度推广,基本什么产品都做不太好。这一点是他发挥一直特别稳定。
其他的企业有涉足的是人工智能方向,但是短期内我们还看不到什么能颠覆律师界的产品。甚至退一步说,短期和法律相关的互联网产品,应该是一个能上市的都没有。
目前我比较看好一个产品,就是天眼查。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天眼查它具备几个特点:
第一,流量大。这个是互联网时代,目前少有的红利。他的流量不需要去百度买,不会出现给百度支付广告费再扭脸找律师要的尴尬问题。
第二,定价明确,UI简单,没有广告位。
第三,开发能力强大,碾压绝大多数律师的互联网企业。
第四,法律和他的主营业务靠的很近,查老板查关系,还查个什么来着,做法律服务顺手就做了。
最主要的是,创业主体不是律师,不着急变现,只要能给核心产品带来附加值就行。这样他有充分的时间占领市场。
商业社会,不存在必然胜出的产品,只要你不断尝试,成功又非常甜美。
这不代表我们就应该无脑的反复做同一件事,因为失败总是可以总结经验的。我写这篇文章,不在于说怎么做成这件事,或者预测某个产品是否能成功,而是在于通过总结过去这些失败的教训,帮一些脑子不冷静的律师、所主任、还有投资人泼一泼冷水。
每个人都觉得我的创意无敌,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如果你看自己,不看过去,不看历史,不踩着别人的尸体前进,你就不过是和中国的买房人一样,一遍遍重复过去失败的故事。开发商会积累经验越来越擅长对付业主,而业主永远在买房时不看合同,大笔刷刷刷就签字。
如果我们能在过去的失败中总结教训,多一点务实,多一点长远的眼光,尊重其他行业的创业规则,我们才能更早看到法律和互联网真正的结合,产生一个法律版本的,不说太高的目标吧,至少有一个丁香医生怎么样?
前两天我的年轻朋友请我吃饭,也是正在创业,对于该如何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设想,要找我论证。小朋友大几十万的创收,在同龄人里算是翘楚。但是对于未来的发展,他还有无限的遐想。
我问他,你的目标是什么?他说:要轻轻松松赚大钱。
在这个目标之下,思考的方向就是,一不能办案子,二不要开律所,一定是要把法律和互联网结合在一起,因为律所上不了市,但是互联网公司可以上市。这一番总结下来,似乎不搞个法律和互联网结合都不行了。于是整个氛围就朝着这些李子柒、摩拜、瑞幸咖啡的现象级致富去了,法律渐行渐远。
说着说着,突然就提到了讲故事。
年轻人嘛,创业就涉及到资金问题,那么拉个投资就是当务之急。讲故事这三个字,一下子就让我想起十年前我的另一个朋友。当年大家都很年轻,在律所上班,但是他很早就走了。
每隔那么几年他就回来一次,每次见到我,他都给我说,他要颠覆律师界。
我记得有一次,他还给我说,他见了李开复,他要给李开复讲故事。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这位朋友已经相忘于江湖,是否颠覆了律师界,显然是没有的。
80后的那位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回到这一晚,在饭局上,90后的这位想要颠覆律师界,飞升到其他世界从此不再做律师的小朋友就告诉我,语重心长的说:
徐律师,你不懂我们90后的心理。你知道我们要的是什么?
我们90后要的是:不累,有自己的时间。你看你这样管理律所,多累!我们一看,律师混的不行,累死累活,律师混得再好,最多也就是你这样子,累得要死。我们就觉得当律师,没前途!
我说那你不想累,还要有钱,你拿时间干什么?
他说了一句逼格很高的话:我可以喝喝茶、看看书,岁月静好。
我突然觉得自己老了。以前很多人管我叫徐叔,我一直觉得把我叫老了。可是在听到小朋友人生理想的一刻,我有所顿悟,感觉自己确实境界不足。
以我这颗老化的脑筋,如果我讲好一个故事,法律就和互联网结合了,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啊。
我感觉,或许有一天,你们可以叫我故事大王。
我不会讲故事,但是我可以把别人讲的故事讲给你听。
因为颠覆律师界的故事,我听了太多了,但是今天中国法律行业和互联网也没生下一儿半女。
等我故事再多给你讲几个,那真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
不知道哪位能有李开复的慧眼,也给我上个市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