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很久之前我就说过了:
一般大学本科生根本没有能力去评价相同水平的人所写的代码。是的,就算浙大的也不行。一群代码都没写过一万行的人懂个屁什么叫好代码。图上那些代码连能用水平都达不到,只是将就能跑水平的。而且在这种规则下,水平较高的学生的代码会接受水平低几个等级的同学的评价,这对于这些好同学而言是毁灭性的灾难。这种规则势必会让本来可以顶尖的学生趋于中庸(因为努力方向从面向编译器优化变成了面向互评优化、面向恶竞优化),而烂的学生会继续烂下去(因为他们没有获得任何已知是好的范本)。某些老师啊,你以为你是斯金纳,可是你那些学生也不是鸽子。(下面有位答主问“别人刻意给你们压低分你们就抱团舞弊,你们自己对自己的要求在哪里”,很简单,自己对自己的要求就是被互评这一如此强烈的外部动机[1]消灭掉的,即我所说的“毁灭性的灾难”。)
如果规则是原罪,那么试图打破这一规则的任何行为我觉得都是可以理解的。并且,只要规则不改变,这类行为必将长期存在,即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不是一个学生道德水平低下的问题;如果像某些答主所说,利用规则就是道德水平低下,就是不“凭借自己的实力”,那么请问你现在做的什么事情不是利用规则完成的?
不要用亡羊补牢的严格执“法”来掩饰 xjb 搞的立法。评论区有同学表示陈越老师是想学习西方那一套;如果真的要学西方那一套,立法和执法就应该先严格分离。你不仅立法和执法是同一个人完成的,还能强行解释立法思想以给执法行为找个借口,你这是中国特色的西方那一套是吧。可是就算在中国,人大、公、检、法理论上也是四个东西啊。
陈越老师可能犯了一些搞技术的人的通病:不懂管理学,不懂经济学,不懂社会学,不懂传播学,不懂法律,不懂哲学,而且还有极强的控制欲。希望老师挨打能立正,努力学习,不要不懂装懂,以后还是个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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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换我的话我肯定不会用那么明显的方式来做标记,毕竟落人口实。说到底还是你浙同学们信息论没学好。你说在代码里面嵌入个 Whitespace 程序多好,不仅不容易发现,而且还能顺便写个 Whitespace 编译器,写起来简单,还能把编译原理一起学了。你要说 Whitespace 还太明显呢,我可以用 Unicode 各种空格的特定组合啊,可以用 BOM 啊,如果交的作业里面还有 PDF 或者别的什么容易插内容的格式也可以利用啊。(没错我是喜欢 SDT 理论[1]的,外部动机都去死,不要阻止我自我实现。)
话说你浙跟一堆顶尖学生搞什么互评,怕不是要用博弈论炼蛊哦。(顺便,陈越老师好像很喜欢搞出各种评价机制。其背后的动机是什么呢?你们别光盯着规则啊,要跳出来看规则背后的管理者的动机和人性,反过来利用人性影响规则。话不能说太多,你们能考上浙大肯定比我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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